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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栅加工班组承包协议书
格栅加工班组承包协议书
甲方
甲方代表: 职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 (工班)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乙方代表: 职务: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证地铁二号线土建工程工程顺利实施,甲方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乙方承担本工区钢筋工程施工任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办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格栅加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承包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地铁二号线建工程路段
第2条 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
2.1承包业务范围:**路站、**区间全部格栅的加工 。
2.2施工内容:甲供钢材现场卸货、验收、保管及各种合理损耗;钢材下料、焊接制作、成型;现场拼装、编号;场内堆放、保存;加工成型的格栅根据施工进度需要按榀数由加工厂运至施工场地内指定的位置、卸车、摆放、交接等。
2.3根据效率优先的原则,甲方可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把乙方有关业务划拨给其他单位,有关费用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甲方并不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
第3条 工期
严格执行甲方的总体工期目标要求和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暂定格栅加工工期为500天,具体执行以甲方每月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每月20日考核一次,乙方每延误一天,甲方扣除乙方当月结算价款总额的5‰。
第4条 工程质量
4.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6%。未达以上质量标准按承包单价的80%计量支付。已完工程不合格的不予计量支付,且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2 在加工钢筋时应注意检查钢筋的脆断和焊接性能,焊接成型时钢筋弯钩、弯折角度、形状和尺寸应符合技术要求。
4.3 格栅施工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规范、验收标准进行施工,确保钢筋加工、绑扎、连接安装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第5条 合同价款
5.1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工费和二三项料单价承包,主要材料定额消耗核算为辅的承包方式。
5.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见附表1),合同价款包含管理风险费用。本合同价款为优质价款,并包含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包括施工、现场、人员)等项目的基金,各项各占5%,共计20%;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综合管理达到要求,按约定的
合同价格计量支付;达不到要求的,当期按照单项从合同价款扣除该项基金的比例,每项最高扣除5%,即最低按照约定合同价的80%计量。双方约定合同单价无其他调整因素。
5.3承包单价包括完成本合同第2条所说明的全部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单价表中的单价均为已包含但并不限于如下费用:
Ⅰ.劳务、二三项材料、机械使用费(单台5万元以下);质检费;管理费;队伍进退场费用、临时工程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等费用。
Ⅱ. 除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和单台5万元以下设备、机具费用均包含在工费和二三项料单价中。
Ⅲ. 所有满足规范和图纸要求的有关费用。
Ⅳ. 所有满足合同文件要求的责任、义务及风险的有关费用。
Ⅴ.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经计入承包单价表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经综合或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之中。
5.4价款调整和补充
5.4.1本合同单价一律不作调整,在承包范围内新增工程项目,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程项目做相应的调整,并同意甲方核定的单价。
第6条 其他设施
加工厂用场地和临时设施由项目部一次提供到位,施工耗电也由投标人承担,以上费用应进入投标报价。施工用电由招标人负责接到变压器位置,动力线及其它配套设备由投标人承担,其它一切人工、二三类材料、机具及加工厂用场地和临时设施使用及维护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第7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7.1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制定下达技术交底和施工计划,进行技术指导、技术监督和质量检查。
7.2编制安全施工组织方案,编制安全交底和进行现场的安全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
7.3项目规划完成后,向乙方下达项目管理办法,并指导其执行。
7.4定期组织已完工程的计量工作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综合管理的检查和评比,并将计量支付款额及时支付乙方。
7.5按第6条规定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7.6按第13条规定向乙方限额供料。
7.7负责控制测量、监控量测和各种试验。
第8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8.1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服从现场调度管理,顾全大局,团结合作;乙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有不服从甲方协调安排时,甲方有权勒令其下岗并清退出施工现场。
8.2严格按甲方下发的图纸、施工交底、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
8.3乙方按本合同完成的工程应完全符合合同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目的。乙方的工作应包括第2条所约定的全部合同工作内容。
8.4甲方提请乙方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施工噪音,震动、通行及光线等扰民因素导致的民扰对工程进展所造成的影响,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安全与正常使用的影响,并将此相关费用包含在承包单价中。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应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索赔、赔偿、诉讼及其他费用。
8.5劳动力的组织和劳动保护
除非另有约定,在不违反第10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及时向甲方报送职员和劳务人员花名册。在甲方的监督下,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住宿、膳食、交通等条件。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拖欠员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金中扣除后代乙方支付员工工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乙方与员工因工资(甲方代乙方支付后还欠员工的工资)之间的劳务纠纷由其双方自行依法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除此以外,乙方还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Ⅰ.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向他们合理支付以及保障他们享有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乙方应按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和注册等。
Ⅱ.乙方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充足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护、防寒防雨、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身体检查等。
Ⅲ.乙方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支援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围栏、供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乙方还应安排向其职员和工人供应足够的、价格合理的、合适的食品并考虑宗教或民族习惯。
8.9乙方为本合同雇佣的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和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上岗证书。这些特殊工种
包括但不限于: 电工、焊工、锅炉工、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架子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
8.10与其他承包人的配合与协调
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甲方分型号提前下发技术交底和计划数量,乙方确保成品供应,如供应不及时产生的窝工、停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最少提前量为三天,以下达的的施工计划数量为准备)。
8.11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用于本工程,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和各种材料设备款,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一旦发现,作为乙方违约处理,情况严重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9条 履约保证金和违约
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撤换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①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月进度计划;②工程质量等级未达到合同要求;③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等级以上事故;④乙方行为造成甲方信誉受损或引起诉讼纠纷;⑤乙方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情节恶劣;⑥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中途停工或故意延缓工程进度。⑦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乙方全面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办理竣工决算完毕15天内返无息返还乙方。
第10条 乙方上场的人员和设备
10.1乙方须按附表3和附表4组织人员、设备上场。乙方不能按清单中的机械设备上场,5万元以下的由甲方购置直接转帐给乙方或甲方将设备有偿租赁给乙方,两者甲方可自行选择,并可按10.2条款要求乙方支付部分违约金。-
10.2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批次和时间组织人员和设备上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管理人员到位、七天内形成施工能力。施工开始后,乙方撤换人员及设备须经甲方同意。以下行为之一视为乙方部分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每人每台1千元至5万元的违约金。①乙方未按承诺及时调遣人员和设备上场;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撤换人员及设备;③乙方人员和设备配置未满足施工生产的要求,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10.3 乙方保证上场人员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技能和经验满足岗位要求,从事特殊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劳动合同签约率100%,入保率100%,按当地政府要求劳务人员持有暂住证及务工许可证。甲方有权撤换乙方不称职人员。
第11条 安全生产和综合管理
11.1安全目标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和安全等级事故,杜绝重伤事故。
11.2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的现场安全员应在甲方的领导下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各负其责,并经地方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并取得安全岗位证书。
11.3乙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有关要求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对参加施工的工人在进入岗位前,均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经专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在施工生产中还要对工人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和处罚。
11.4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1.5现场保卫和治安
乙方应为现场的保卫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和措施。
11.5.1乙方应阻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该授权人员仅限于甲方和乙方的雇员、业主、设计及监理人员。
11.5.2乙方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和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防害治安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共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11.6事故报告和处理
若在施工中发生人员伤亡(含刑事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事故责任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在乙方发生一人以上(含一人)死亡事故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12条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12.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地方性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2.2本工程实行工地标准化管理。乙方遵照甲方统一要求、穿戴整齐、挂牌上岗、行为文明。甲方统一购置工作和生活有关的设施和用品配发给乙方使用,有关费用直接从乙方月进度款中扣回。
12.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始终保持现场的清洁整齐、做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现场建设。材料、设备、机具、下脚料等都要码放整齐,分类标识,现场定期派人员清扫和撒水,以上费用都包含在单价中。做到工完料清,存放并处置好现场的任何设备和多余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如乙方不能及时清理现场,甲方可雇
佣他人清理现场,发生相应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2.4在办理工程移交之前,乙方应清理好现场并退出乙方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甲方满意程度。在甲方许可或要求下,乙方可在现场保留为完成乙方在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12.5乙方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其施工、生活范围内环境,限制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和其他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乙方应确保其活动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及排污等,不超过甲方要求规定数值,同时满足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规定的数值。
12.6乙方应依照ISO9001、GB/T28001和ISO14000标准,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内部和外部审核。
第13条 限额供料、设备机具提供
13.1用于本工程钢材由甲方钢筋由招标人按定额消耗及统一价提供,乙方负责验收和保管。钢筋进场时,由甲方材料员与乙方管理人员共同签字认可,直接转给乙方管理。总签收数量作为乙方收到钢筋的总量。施工现场所有的(不论是未使用的还是已使用过的并包括下角料、废料)材料、机具设备及相关设施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甲方供应的品种和价格见“甲方供应材料价格表”(附表2)。
13.2每月验工计价时,甲方组织物资人员进行现场钢筋盘点,由乙方派人员协助。每月盘点的期末库存钢筋重量+本月完成并计价的成品钢筋设计量(不含搭接、损耗)+半成品钢筋重量+本月下脚料、架立筋+合理损耗量=每月盘点的期初库存钢筋重量+本月进料量。每月考核时,如果乙方损耗率大于合理损耗率0.5%,则超额部分按原材料价格从乙方预留的材料节超保证金中扣除;节余部分按节余额的30%奖励乙
方。
13.3除15.1中主要材料甲方负责供应外,其他材料和五万元以下小型机具原则上为乙方自购,特殊情况下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材料和五万元以下小型机具,但为有偿使用或直接转帐。5万元以上的机具设备的使用执行双方签订的相应协议。
13.4乙方购置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必须遵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供方评价和选择”、“现场验收”和“进货检验”等程序。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3.5其他规定执行甲方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14条 转包和分包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再分包。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15条 计量
15.1乙方每月21日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由甲方组织确认,甲方根据审核后的工程量于25日编制当月进度验工报表。
15.2 计量办法
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对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15.3若“甲方现场确认的实际数量”超过设计图工程数量,则以设计图工程数量为准。
第16条 支付
16.1本工程无任何预付款。
16.2进度款支付:在建设单位支付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进度款,月进度款为应支付进度款的85 %,同时扣除主要材料消耗核算费用、违约金、奖罚金额和其它财务往来费用后支付。
16.3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甲乙双方进行决算。
第17条 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济南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第18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后,甲方按竣工结算将费用支付完合同即告终止。
第19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组成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不能断章取义的理解,发生矛盾时根据本条款自上而下解释,上款由下款解释。
Ⅰ.本合同和附件。
Ⅱ.甲方制定的计量支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及验收标准、技术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治安综合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等管理办法及施工技术交底为组成合同的文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Ⅲ.甲方的招标文件。
Ⅳ.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
第20条 其他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相应管理办法执行,管理办法没有的,双方协商解决。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附表1、《承包工程项目及费用一览表》
附表2、《甲供主要材料价格表》
附表3、《乙方拟上场人员统计表》
附表4、《乙方拟上场机械设备统计表》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工程项目及费用一览表
附表1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工费和二三项料单价
主要材料单价
1
格栅加工
t
甲供主要材料价格表
附表2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备注
1
电费
kwh
1
乙方拟上场人员统计表
附表3
序号
岗位或工种名称
人员数量
人员姓名
岗位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备注
乙方拟上场机械设备统计表
附表4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
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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