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5. 施工直接发包手续办理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号公告)
4、《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7号令)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
6、《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号令)
7、《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87号)
8、《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沪建建[2004]564号)
9、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需具备的发包条件:
1、 建设工程已报建;
2、 勘察、设计已发包;
3、 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准;
4、 有施工发包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5、 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IC卡”
2、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及总平面图
3、项目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4、施工企业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诚信手册、项目经理证书、手机号、项目经理IC卡、安全生产许可证(验看及复印件)
5、施工企业: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IC卡
6、 施工合同(或协议书)
7、 预算书或报价书(验看及复印件)
8、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非招标发包登记表(一式二份)
9、 上海市建设工程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看及复印件)
1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 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3、 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一致;
4、 核对承接单位今年供应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承接工程项目相适应。
5、 核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是否与所承接工程项目相适应。
6、 核对无误后,打印“交易服务费受费通知单”,结算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
7、 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交易成交通知书》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六、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价费(2004)065号的标准收费。(差额定率累进收费)
发包价(万元)
费率%
500万以下(含500)
0.048
500-1000(含1000)
0.046
1000-3000(含3000)
0.044
3000-5000(含5000)
0.042
5000-10000(含10000)
0.040
10000-20000(含20000)
0.038
20000以上
0.036
说明:
1、 上述收费中三分之二向招标单位收取,三分之一向中标单位收取。
2、 收取同一项交易服务费合计低于50元收50元;高于120000元收120000元。
七、领取文书:
《上海市建设施工交易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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