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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
目 录
一 监理的范围与内容..............................................................................2
二 监理的依据..........................................................................................3
三 工程建设各方的相互关系.................................................................3
四 项目监理班子成员及职责分工.........................................................3
五 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及三控制要点.................................................4
六 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制度.....................................................6
七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标准.....................................................9
八 其他明确事项....................................................................................10
一、 监理的范围与内容
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同,对本工程进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控制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和造价。
1. 参与施工招标工作,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编写开工报告、办理有关手续;
2. 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3. 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4. 审查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
5. 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活动,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
6. 对于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实之处,有权责成承包商(并指定检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检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用于工程;
7. 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
8. 核验承包商所作的工程进度日期、签收检查承包商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
9. 对于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提出监理意见,请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10.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的付款规定,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的核定,签发付款凭证;
11. 监督检查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12. 根据承包商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包商提出的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参加业主组织的最终验收;
13. 督促检查承包商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业主归档;
14. 协助主持、审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会同设计院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要求督促完成;
15. 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对有关质量、进度和投资提出监理意见。
二、 监理的依据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说明,国家和省、市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及规定,如《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工程建设各方的相互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承包单位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单位应服从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改正。
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与委托监理内容有关的联络均应通过监理机构进行,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联络应通过建设单位进行。
四、项目监理班子成员及职责分工
本工程项目监理部设项目总监1名,土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三名。
监理机构人员名单见下表:
序号
监理职务
姓 名
性别
职称
专 业
证书号
1
总 监
男
工程师
工民建
2
总监代表
男
工程师
水 电
3
土建监理工程师
男
经济师
土 建
4
土建监理工程师
男
工程师
土 建
5
水电监理工程师
男
工程师
水 电
6
现场监理员
男
助 工
土 建
7
现场监理员
男
助 工
土 建
8
现场监理员
男
助 工
土 建
五、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及三控制要点
本工程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印制的监理规范用表要求进行申报。其中A类表为承包单位用表,B类表为监理单位用表,C类表为各方通用表。工程相关事宜的报审必须采用规范用表。同时,按施工单位自制的施工技术资料有关用表,在每道工序自检验收合格后,及时报监理验收签字。特别强调有关报验必须及时,符合施工进度。
1、施工准备阶段控制要点
(1)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时予以确认;
(2)验证施工承包单位进场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书中的项目经理是否符合,变更的法律手续是否齐全。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3)审查施工单位的进场设备数量、性能,应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相符合,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熟悉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阅图纸,了解工程的主要功能和建筑结构特点,并记录图纸和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为图纸会审作准备。
(5协助业主主持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监理和施工承包单位将图纸和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分别在会上讲出,由施工承包单位记录,并整理出“图纸会审纪要”,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签字盖章生效,可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指导施工承包商编写“工程开工报审表(A1)”。
(6)收集与项目设计有关的标准、规范;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利图纸会审和监理工作的实施。
(7)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看其是否满足标准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在设计交底前,组织监理部人员熟悉设计文件、规范要求,明确质量控制点,明
确人员分工,落实监理制度,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8)参加由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听取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准备工作的汇报、商定工作计划,通报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程序,确定监理例会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
(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①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②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1) 当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变动时要上报监理审查;
(2) 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如围护、降水、土方、支撑拆除、后浇带等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应报专项施工方案交监理审核;
(3) 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如信息化施工、新型防水材料等要报送施工工艺措施及相关资料;
(4) 对试验室进行考核:资质、试验设备计量检定证明、试验人员资格等;
(5) 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采取见证取样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6) 对进场使用的施工机械在进场前应报验;
(7) 对隐蔽工程进行报验;
(8) 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报验;
(9) 对监理方质量整改通知应及时回复和落实。
3、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要点:
(1) 对每月和每周期的进度计划应及时上报,以便于督促、检查;
(2) 对于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变更要及时上报,以便于分析影响进度的程度;
(3) 监理方针对出现的进度滞后现象发出的书面通知应及时回复和落实;
4、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程序要点:
(1)对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并填报工程款支付证书;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审核,待整改合格后在下月报审。
(2) 工程变更设计应由四方签认;
(3) 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的变更要及时上报预算并附(工程量清单),以便于技术经济比较分析;
(4) 对于设计变更申请单、进度质量、投资报审表等应先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上报建设单位。
六、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制度
1、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请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2、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图纸会审是减少图纸错误、提高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对于分批分阶段提供的设计图纸还需分次组织会审。正式图纸会审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预审。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图纸,以便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图纸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可施工性,形成统一意见。正式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
设计交底由设计单位主讲,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在工程施工之前由设计人员对建筑特点、结构特点、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要求等方面作详细介绍,便于施工单位做到心中有数,从而科学地组织施工和合理安排工序,避免发生技术指导错误和操作错误。
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由工程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及实际施工条件负责编制。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监理申报施工组织设计,在每一个分部工程和主要分项工程和重要部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组织施工时均应
报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承包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4、工程材料、半成品质检制度
审查主要建筑材料并核定其性能。订货前,承包单位应提出样品、厂家资质证明和单价,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业主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到货后,及时将出厂合格证及有关参数资料报送监理审核;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有疑问,承包单位补作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不准用于工程;运输、安装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分析研究采取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实施;对进口设备必须有海关商检书。
5、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好隐检单(并附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承包单位应在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
6、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业主四方签章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监理部审核无误后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7、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施工单位按合同上报月度工程量及月度工程款,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核定后签发付款凭证,并经业主审定后支付。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核实月进度款的工程量和单价,对修改设计和合同外项目,更应重点审核。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如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报告,并及时呈报出书面报告。承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
重要痕迹、物证,应拍照或录象。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多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监理工程师将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来处理。必要时可以下停工令,令其停止施工。对不合格的工程,在承包单位按规定修补或返工重做,达到合格标准之后,监理工程师才能予以验收和计量;否则,应继续指令其返工,直至建议撤销其承包资格。由于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修补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负。
9、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权,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监理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证。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 特殊设计的、或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承包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若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10、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
(1)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监理通知”,限时改正。
(2) 如承包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时,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
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承包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令》。
(3)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施工。
(4) 承包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工程师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 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承包单位执行。
七、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标准:
1、 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混凝土浇筑、钢筋焊接、绑扎、管桩焊接、压桩、测量要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作好监理旁站记录。
2、 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复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单位纠正,并做出监理纪录。
3、 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 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5、 检查承包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承包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6、 对承包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工作全面监督,不定期地进行抽查,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7、 监督承包单位对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8、 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通知甲方。
八、其他明确事项:
1、 监理例会每周举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周四下午2:00,会前施工单位要准备好相关的会议资料(上周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下周进度计划安排,施工进度比较及原因分析;需监理、业主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2、 专题会议不定期举行。
3、 监理方要求施工单位每月25日上报下个月的进度计划。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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