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权限和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聘用的全部人员和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原则
原则:以人为本、公平竞争、量才适用、依法管理。
第四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均依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五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中层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总部外派人员需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职位分类标准。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2.根据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及调配短、中、长期人力资源。
3。负责组织、管理人事招聘、入职、离职、解聘的各项工作
4。负责建立、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5.负责薪资体系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6.负责员工等级评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
7.负责员工考勤管理.
8。负责组织、管理对公司员工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9.负责对公司员工各种类别、各个层级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培训的考评工作.
10。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11。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落实和实施.
12.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岗位说明书的编制.
13.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员工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 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的用工合同。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非基层员工(管理类员工)还需签订《保密协议》,经理级以上岗位、技术研发等特殊及关键岗位还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其它劳动合同附件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参见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四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九条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并于每年11月份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
第十条 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审批程序
提案(各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分管部门)→审批(总经理)
应届毕业生招收计划应含在人力资源规划内。
第五章 招聘管理
第十一条 招聘工作包括:1)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及接收工作;2)一般人员社会招聘;3)战略人才招聘。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人员招聘及甄选及毕业生校园招聘统筹工作.
招聘计划及实施参见公司《招聘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管理类人员招聘
1.信息发布。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招聘网站的选择及谈判工作,以及后期的招聘信息发布与维护工作;
2。甄选测评。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心理、个性等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主要依据之一。
3.背景调查。人力资源部门对关键敏感岗位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和履历证明人联系方式等要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并注意保护应聘者个人利益。任何伪造简历、学历证明和履历的应聘者一律不予录用。录用后一经发现的,按照严重违法公司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体检。经面试合格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身份证和体检表到具备出具体检证明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
5.对面试、笔试及体检合格者,人力资源部门发出录用通知,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入职、调令手续。
第十三条 基层人员招聘
1。各部门根据部门经营建设需要,提报员工需求,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信息发布和人员招聘。
2.基层人员招收要求
(1)原则上要求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2)主要面向高中毕业生和技工、中专学校毕业生.部分关键岗位可在行业内定向招聘或学校委培.
(3)招工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 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
1.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规划的应届毕业生接收计划,组织校园招聘规划工作,并会同各部门人力资源职能进行校园招聘的具体实施。
2。毕业生接收要求
(1)用人标准:符合公司及公司核心能力素质的要求,即以客为尊、有效沟通、卓越执行、创新解难、团队综效。
(2)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招聘须以重点高校为主,辅以具有专业优势的其他院校。专科以对口特色专业优势的院校为主。
3。人力资源或用人部门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考核录用毕业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面试、笔试、个性测验、专业知识测试等.
(1)实习。对有接收意向的毕业生,可安排在合适的时间到公司实习。实习期间,应签定学校、企业与个人的三方实习协议,实习期间工资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2)违约。为保障毕业生接收工作,毕业生与公司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后,我公司不办理改签、毁约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参照高校政策做适当调整。
4。毕业生的接收审批及户口迁移程序
公司负责统一办理毕业生接收审批及户口迁入手续。
5.培训实习
(1)毕业生报到后,必须统一接受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
(2)毕业生接受岗前培训后,组织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岗位现场实习(时间约为一个月)。
第六章 入职
第十五条 入职手续办理
1。新入职人员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2)学历复印件一份(含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能证书等);
(3)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4)一年内有效的正规医院个人体检报告(包含血检、尿检、肝功、心电图、胸透等);
(5)原单位离职证明;
(6)相关职称原件;
(7)电子版简历一份;
(8)专业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9)其他资料。
2.新入职人员必须如实填报及提供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试用期。新员工入职当天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其中:
1。职能类员工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2。租赁点工作员工签订二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3。特殊岗位人员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执行。
4。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提前转正,但原则上实际试用期至少于规定的试用期的一半以上。
第十七条 转正录用。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含提前转正的)前,由员工本人提交《员工转正申请表》,报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完成转正审批流程。
第七章 薪资与福利
第十八条 薪资。公司遵循“合理、公正、公平、保密”的原则。各部门应做好薪资保密工作,禁止员工打听他人薪资,或泄露个人薪资。具体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福利。包括:免费工作餐、话费补贴、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中高层人员福利、退休补助及特殊情况补助等.具体参照公司《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
公司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险费用由企业、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负担。具体参照公司《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
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其部门应在12小时内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受伤住院应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向保险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如在市外发生工伤事故不能在本市预约医院治疗的必须在24小时(节假日顺延)以书面形式(面送或传真)向承保所在地社保办事处办理事故申报.
2.员工因工负伤时,医疗期内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伙食费、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等按《安徽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3。公司组织对从事有毒有害、高温高危作业岗位工作的员工,切实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八章 培训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方式,是提高员工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培训既是每个员工的权利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培训的目的是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二十三条 员工培训包括新聘员工的入职培训、岗位培训、提升培训(内、外训)等.
人力资源部是培训统筹部门,负责规划与构建公司培训体系,整合内外部培训资源,负责中高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内部讲师队伍的评聘与管理、内部讲义管理、新进管理人员的入职培训.
用人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主导本部门新进厂工人的入职、安全和岗位知识技能培训、在职专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内部讲师的开发与培养以及内部讲义的开发。
具体参照公司《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 绩效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绩效考核分为定量和定性考核.在员工工作期间,应对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员工进行培训、调动、晋升、薪资定级、奖惩、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绩效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绩效考核采取“月度评估、季度评价”的方式,每一个考核周期内,进行绩效评估,并确定最终的评价等级。
第二十七条 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以及工作能力和态度三方面。
1.职责履行:来源于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岗位关键KPI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日常考核的评分标准和依据。
2。工作量:来源于实际的工作量,如岗位作业操作量、个人的工作计划、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其他岗位需要协助的工作等。
3。工作能力和态度:员工的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团队协作、学习创新、执行力等。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及各部门绩效管理推进情况的监督;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与实施。
第十章 考勤与假期
第二十九条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8小时、5天工作制。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因季节原因,作息时间可以调整。
第三十一条 带薪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关于带薪年假的规定执行。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可由公司统筹安排,公司根据工作情况,统一安排员工年休假的休假日期,员工应服从。如员工不同意公司的休假安排,将视同员工自动放弃该休假,未休年假不折算成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给员工。
3。员工离职前,当年年休假仍没有休完的,应在离职前申请休假,否则其未申请的年休假视同自动放弃;如因公司原因造成员工在离职前也不能休假的,休年假折算成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给员工。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部门未扣缺勤工资的。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三十二条 员工依法享受法定假期和公休假期。假期类别和期限:
具体参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请假程序.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部长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请假填写请假单。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部长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第三十四条 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参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奖惩
第三十五条 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的,公司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为公司获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4.改进管理成效显著者。
5。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第三十六条 奖励形式.奖励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分为:通报表扬、奖金、加薪、晋升等。
第三十七条 处罚。员工违反公司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公司或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公司将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 处罚分为:警告、扣发奖金或工资、降级、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章 离职、调动、回避
第三十九条 离职
离职包括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等两种情况,由提出方填写《离职通知书》,交被通知方签字确认。
离职人员的工资、提成等须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结算,中层及以上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和其他敏感岗位员工须经审计部审计后方可离职;
第四十条 内部调动
1。指员工在公司各部门间的调动。内部调动政策:
公司允许员工结合个人职业发展需要在公司内部部门流动,但禁止内部部门之间恶性竞争挖角,其中:
(1)员工在当前岗位工作时间满一年可以申请内部调动,具体办理流程按关键岗位和非关键岗位程序办理。
(2)关键岗位员工的调动:由调出部门裁决确认,未经调出部门同意,调入部门不得办理接收手续.各部门实行关键岗位人员提前申报制度.
(3)非关键岗位员工的调动:调出部门原则上不能限制非关键岗位员工的调动申请;对于调出部门因特殊原因导致部门人员流失过大,不同意员工调出等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优化配置的原则进行裁决。
(4)不符合以上内部调动程序、原部门不同意调出的员工办理离职的,各部门半年内不得办理接收手续.
2。内部调动手续办理
(1)提交内部调动申请,在办理调动手续后,凭《内部调动介绍信》到调入部门办理报到。
(2)调出部门必须督促员工做好离任工作交接,对调动员工的IT等资源使用权限进行及时解除或转移.
(3)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的调动,原部门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新部门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借调
短时期内因工作需要进行人力合理调配,经相关部门与个人协商一致,用人部门可申请借调员工,借调程序参照第四十条内部调动程序。
第四十二条 轮换
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提高组织活力和员工的合作精神,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公司对具有培养潜质的中层干部和管理骨干在公司内部进行岗位轮换。
第四十三条 回避
回避制度是以直系亲属回避为核心,旨在防止因亲属关系影响生产经营管理,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1。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推荐直系亲属在同一部门、工作耦合度高的部门工作,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被推荐员工做无偿辞退处理.
2。公司中层管理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得推荐任何人进入公司。
2.如确有用人必要时,需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审批.
第十三章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辞职,即员工主动提出;2、解聘,即公司主动提出。
第四十五条 辞职
1。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递交《离职申请书》,并启动辞职审批程序。辞职审批程序如下:
(1)中层人员(部门长及以上):
申请(个人)→审核(部门)→会审(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理)
(2)一般管理人员:
申请(个人)→审核(部门)→会审(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理)
(3)普通员工:
申请(个人)→审批(部门)→备案(人力资源部)
2.辞职人员经审批办理离任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管理干部、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及其他敏感岗位员工须经审计部进行审计确认方可离开。
3。员工办理辞职手续时,应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物;凡向公司借款者,必须归还借款;移交所掌握的科技档案、合同文本等保密资料,必须经过审计部审计.
4.人事关系在公司的员工,应同时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党团关系在公司的,应同时办理党团关系的调出手续。
5.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公司应与其签定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对员工的IT等资源使用权限进行及时解除或转移。
6。公司将于离职当月20日前进行社保减员,辞职人员须自行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保或关系转离手续.
第四十六条 解聘
1。各部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分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两种情况,具体条款参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2。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审批程序:
(一)中层人员(部长及以上):
提出(部门)→会审(人力资源部和审计部)→审批(总经理)
(二)一般管理人员:
提出(部门)→会审(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理)
(三)普通员工:
提出(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发放《离职通知书》;具体条款参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被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在接到离职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必须对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IT等资源使用权限进行及时解除或转移。
4.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及其他敏感岗位员工须经审计后方可清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严格履行《离职审批单》,各部门全部签字确认后,离职手续方可认为履行完毕.
第十四章 退休
第四十八条 为促进员工队伍的新陈代谢,确保员工老有所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行退休制度。
第四十九条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办理退休手续:
1.男年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其中属国家干部的女员工55岁)。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伤病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3。国家劳动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十条 员工达到退休条件,转由当地社保机构办理退休手续.
第五十一条 芜湖地区员工,在芜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退休手续的,满足以下规定的,享受由社会保障机构支付的养老保险金及住院医疗保险。
1.养老保险规定如下:
(1)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保,养老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1998年7月1日后参保,养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规定如下:
医疗缴费年限满25年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规定的甲种(无限期)医疗保险.
3.其他情况,参照芜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相关规定。
第十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是人力资源工作的责任部门,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鼓励广大员工对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建议。员工对公司或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需要质疑或申诉的,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质疑或申诉.人力资源部门予以积极和及时地解答问题、解决申诉。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本部门有关的实施细则,但不得违反本办法的总体原则与相关规定。
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明确和规范公司的招聘原则和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
第三条 招聘原则:
1. 机会均等的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需求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
2. 全面考察和重点考察相结合的原则:由用人部门协同人力资源部从知识、能力、技能、品德、经验、健康状况、岗位胜任力等方面共同进行考查,对部分特殊岗位要进行专项考察。
3. 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4. 适用原则。
第四条 录用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胜任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技能。
2. 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3. 能适应公司的管理方式,认同并接受公司的企业文化。
4. 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质.
第五条 招聘流程(见《招聘工作流程》)
第二章 招聘计划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符合以下情况可以提出用人招聘申请:
1. 缺员的补充:员工调动、退休、晋升、离职、辞退等原因造成的缺员,按规定编制需要补充。
2. 特殊情况下的人员需求:因业务工作的调整、变化而急需引进特殊技能人才。
3. 增加编制:因公司业务发展壮大,需扩大现有人员规模及编制。
4. 人才储备: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和人力资源规划,进行必要的人才储备。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每年初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招聘计划,拟定《职位说明书》,各部门招聘时需提前15天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实施招聘。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人员需求和供给预测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和具体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 拟招聘岗位名称、工作岗位描述、任职资格(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拟招聘人数。
2. 招聘渠道和方式。
3. 对候选人测评内容和实施部门.
4. 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岗时间。
5。招聘预算,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含外地学生报到交通费)、校企合作费、网络招聘费、现场招聘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它费用。
第九条 年度招聘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定员定编、认真审核、经主管副总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招聘渠道和方法
第十条 内部招聘: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根据岗位性质及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状况,由人力资源部通过分析评估,符合内部招聘的岗位,可进行内部公开招聘.
第十一条 内部招聘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发布,公司内部人员均可参与公开竞聘,填写《内部应聘申请表》提出申请,并通过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终人选。
第十二条 外部招聘:主要选择以下渠道进行:
1. 媒体招聘: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招聘。
2. 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3. 校园招聘:每年秋季公司将招聘信息及时发往有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并有选择地参加专业对口的院校人才交流会。
4. 委托专业公司招聘:公司所需的高级管理和技术职位或紧缺的特殊人才可委托专业公司招聘。
第十三条 招募信息的发布: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任职资格要求、招募对象的来源与范围等条件的不同,选择不同的信息发布时间、方式、渠道和范围。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采取招聘现场海报、公司形象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一种形式或多种组合发布信息。
第四章 候选人的获取
第十四条 应聘者在获取招聘信息后,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申请:
1. 通过申请信函、传真提出申请.
2. 直接填写《应聘登记表》提出申请。
3. 通过邮件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应聘者需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 应聘申请表(函),注明应聘职位。
2. 个人简历,内容包括联系方式、学历、工作经验、技能、成果、个人兴趣爱好、品格等信息。
3. 各种学历、技能、成果(包括奖励)证明(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应聘资料后,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初步筛选,获取候选人名单.
第五章 测评体系
第十七条 测评包括面试、笔试等方式.
第十八条 面试程序:
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通知候选人→准备面试问题→进行面试→评定面试结果
第十九条 笔试程序:
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通知候选人→设计笔试内容→进行笔试→评定笔试结果
第二十条 测评程序:
确定测评内容→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确定初步录用人
人力资源部在具体的测评过程中,可以根据岗位的不同,同用人部门一起确定具体的测评程序,灵活地加以运用。
第二十一条 面试测评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举止仪表、专业知识技能、客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工作经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反应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动机、人际交往能力、控制能力和情绪稳定性、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兴趣和爱好。
第二十二条 笔试的测评内容:
1. 专业能力:主要从拟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出发考察候选人的专业能力。
2. 非专业能力包括逻辑推理能力、思维能力、创造力、数字反映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和观察能力。
3. 社会能力:主要考察候选人的人际交往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谈判能力。
第六章 员工录用
第二十三条 内部招聘的录用:在候选人被确定录用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被录用人发出录用通知,并抄送其所在部门,被录用人办理原部门工作交接手续后,到用人部门报到,正式上岗。
第二十四条 外部招聘的录用:初步录用意见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其体检事宜.
所有面试合格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
第二十五条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个人资料备案,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章 招聘工作评估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对招聘结果进行月度评估,以总结经验,并寻找改进措施.对以下招聘指标进行评估:
1.录用人员数量评估:主要从录用比、招聘完成比、和应聘比三方面进行
2。录用人员质量评估:是对录用人员在人员选拔过程中对其能力、潜力、素质等进行的各种测试与考核的延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倡导高效率地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员工身心健康,规范公司的请假程序,保证工资核算有可靠的原始资料。
第二条 定义
员工考勤包括出勤和缺勤,出勤包括正常出勤、出差和加班,缺勤包括调休、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职责
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单位,负责对各部门考勤设备的管理和数据采集;负责全体员工请假及考勤信息的处理以及工资核算等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考勤工作,每月2号之前将考勤表上报人力资源部,部门主管领导和考勤员对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有责任;
第二章 管理办法
第五条 考勤管理
1.考勤时间和工作时间
(1)月考勤时间范围为每月1日至当月月底。
(2)工作时间:公司实行8小时、5天工作制。正常日班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因季节原因,作息时间可以调整。
2.日常考勤
(1)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禁止替代打卡,凡代替他人刷卡者,一经查处,不论是否迟到(早退),双方均按迟到(早退)处罚。第二次违反者双倍处罚。如被代刷卡者根本就没到岗上班者,对双方均按旷工处罚标准论处。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事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全天旷工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于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打卡说明》,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在报送考勤表时一并报人力资源部留存。未及时办理《未打卡说明》均按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员工无法进行打卡(如停电等)的,于当日填写《未打卡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由部门考勤员在报送考勤表时一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无卡及登记不规范的情况
a) 无打卡记录、无未打卡登记、无公务出差派出单、无请假单者视为无卡。
b) 当天1次无卡视为半天未出勤,上下班均无卡者,视为全天未出勤。部门领导出具证明确实上班者,少上班卡处罚20元,少下班卡处罚50元。
c) 故意不打卡,错登记上下班时间,罚款50元。
d) 不按登记表要求规范登记,如:故意不写员工编号、字迹潦草无法辨认、故意提供错误信息者,视为未出勤,其中故意不写员工编号者处罚5元/次.
第六条 迟到、早退、旷工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1)迟到1次,3分钟以内处罚5元;迟到3分钟以上扣除每分钟10元,当月迟到3次扣当月绩效工资100%,并累加3次迟到款。
(2)早退按照迟到标准处罚。
(3)当月无故迟到和早退累计3次以上,对当事人做辞退处理。
(4)旷工处罚:旷工一天加扣1天金额工资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50%。累计旷工两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各类假期的具体规定
1。事假
(1)事假:员工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的,可以请事假.事假须经部门主管审批,原则上事假每次不超过2天,月度累计不超过3天,一年累计不超过12天。如因紧急特殊原因不得不超出最高天数的,请假单需要另附详细说明,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能生效。
(2)事假为无薪假,超过请假期限不能到岗应提前上报部门主管,无故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2。病假
(1)连续请病假超过16小时的(包含16小时),需附县、区级以上医院或公司医疗点出具的病历(或诊断证明)和建议休息证明书。
(2)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出具病历(或诊断证明)以及建议休息证明书,应在休假前向部门主管说明原因,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在返回公司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否则超出16个小时以上的假期视作事假。
(3)期限:根据医疗单位病历(或诊断证明)和建议休息证明书,一次请假不得超过1 个月,病假期限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病假期间工资按照芜湖当地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3。工伤假
(1)公司在职员工因工负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确认工伤的,可申请办理工伤假。
(2)期限:根据医疗单位病历(或诊断证明)和建议休息证明书,一次请假不得超过1个月,超过1个月的工伤假期需按正规手续办理续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支付按国家或地方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4。婚假
(1)已转正员工凡符合《婚姻法》规定,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一般不超过2天。婚假不允许分期使用。
(2)享受婚假的员工公司只发基本工资.
5.探亲假
(1)入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
(2)期限
a) 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b)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c)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休探亲假必须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地证明(例如户籍证明、所在单位证明、暂住证等),探亲假为一次性假期,不允许分期使用;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日在内。
(4)享受探亲假的员工公司只发基本工资。
(5)公司外派或特聘的家住芜湖以外地区的已婚员工,利用加班调休探亲每月可报销往返差旅费一次,报销金额为不高于从芜湖到达家庭所在地直快列车(含中转)硬卧票额的实际发生额。
a) 利用加班调休探亲,每月调休最高不超过4天.当本月加班天数小于当月调休探亲天数时,超出的调休探亲天数按照事假处理。
b) 年度内已执行7。5.5条款的员工不再享受7。5。1至7.5.4条款的待遇。
6.丧假
(1)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三天丧假;丧假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据路程的远近,给予1—2天路程假;
(2)丧假为一次性假期。
(3)享受丧假的员工工资照发。
7。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实行晚育者(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产假增加30天;剖腹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婴儿,产假增加15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30天。
(2)女员工怀孕4个月(含4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20天;4个月以上7个月(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42天;7个月以上流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 分钟,每班的两次哺乳时间也可合并使用。
(4)女员工产假期满上班工作,应在1-2周后,恢复其原劳动定额,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按期恢复工作的,持医疗保健机构证明,可申请病假.
(5)产假为一次性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日在内.
(6)产假期间待遇参照《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执行.
8.陪产假
(1)员工配偶生育,给予3天陪产假,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1-2天路程假.
(2)休假时必须提供配偶及其生育相关证明,路程假需提供配偶所在地证明,陪产假为一次性假期。
(3)享受陪产假的员工发放基本工资
9。调休
(1)加班员工可依据已批准的实际加班时间,申请调休(发加班费者不在此列)。
(2)调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必须在部门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履行《员工请假单》程序后方可实施。
(3)享受调休的员工,公司不扣除其薪资。
10。婚假、探亲假、产假不得连续申请,至少间隔2个月.
11.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安排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休息.
●元旦一天(一月一日);
●春节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节当日);
●劳动节一天(五月一日);
●端午节一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一天(农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三天(十月一、二、三日);
●如国家、省市对国家法定假日调整,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1)以上节日如遇公休日,公休日顺延。
(2)具体放假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12.年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关于带薪年假的规定执行。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15天.年休假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2)年休假可由公司统筹安排,公司根据工作情况,统一安排员工年休假的休假日期,员工应服从.如员工不同意公司的休假安排,将视同员工自动放弃该休假,未休年假不折算成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给员工。年休假仅在本年度内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3)员工离职前,当年年休假仍没有休完的,应在离职前申请休假,否则其未申请的年休假视同自动放弃;如因公司原因造成员工在离职前也不能休假的,休年假折算成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给员工.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部门未扣缺勤工资的;
b)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c)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d) 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年休假为带薪休假。
第八条 请假申报程序
1.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单》进行申请,明确休假原因和时间,根据类别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部长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部长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2.请假天数及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如下表:
类别
天数
流程
部门领导
主管副总
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
备注
一般员工
2天(含)以内
批准
2—7天(含)
审核
批准
7天以上
审核
审核
审核
批准
部门正副职
3天(含)以内
——
审核
批准
3天以上
-—
审核
审核
批准
副总经理
任何时间
批准
人事部备案
第九条 加班
1.原则上公司要求员工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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