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三峡*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监理计划湖北三峡*高速公路总监理办公室二八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述1.1 工程项目基本概况1.2 主要技术标准第二章 安全监理的原则和内容2.1 安全监理的原则2.2 安全监理的目标2.3 安全监理的依据2.4 安全监理的范围 2.5 安全监理的内容第三章 施工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3.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3.2 总监办安全职责3.3 驻地办安全职责3.4 施工安全各级监理人员职责3.5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6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四章 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与措施4.1 安全监理的方法4.2 安全监理的措施第五章 施工安全监理的要点5.1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
2、点5.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点 5.3 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5.4 高空作业安全监理要点6.5 路基施工安全监理要点5.6 桥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5.7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5.8 主要工序作业安全监理要点5.9 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监理要点第六章 安全监理内业工作6.1 安全监理内业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施 工 安 全 监 理 计 划按照业主招标文件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的实际情况,制定总监办施工安全监理计划,本计划明确了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监理的内容和方法,是总监办实施安全监理的指导性文件。本计划适用于路基、桥涵、隧道、互通立交等
3、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第一章 工程概述1.1 工程项目基本概况湖北省三峡*高速公路是为了不断满足三峡工程建成后,坝上坝下巨大人流、物流过往大坝而修建的专用公路。项目建成后可上通成渝,下达襄荆,南连粤桂,北抵中原,对于提高三峡水利枢纽的运行安全,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较好解决三峡船闸通航能力不足,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营运功能,加快库、坝区资源开发,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经济和社会意义。三峡*高速公路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起于宜昌市秭归县334省道的曲溪桥,经过秭归九里,夷陵区季家坡,点军区小溪沟、三涧溪、桥边镇、联棚,宜都市渔洋溪,止于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南,接沪渝高
4、速公路湖北省宜昌至恩施段,全长57.378公里;其中特大桥1座,长1654.25m,大桥29座,长8942.32m,桥梁总长10596.57m,占路线总长18.1%;隧道12座,其中特长隧道5座,长18262.4m,长隧道1座,长1145.0m,中短隧道6座,长2895.3m,隧道总长22302.7m,占路线总长38.0%;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分离式立体交叉9座,服务区1处,收费站4处,连接线3.76公里。批准项目建设工期为48个月。1.2 主要技术标准三峡*高速公路计算行车速度8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整体式路基宽24.5米,中央分隔带2.0米,分离式路基宽12.25米,桥梁与路基同
5、宽。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其它构造物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基本烈度六度,按七度设防。第二章 安全监理的原则和内容2.1 安全监理的原则2.1.1 安全监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一切安全监理工作的最高方针2.1.2 安全监理的原则1、生产和安全统一的原则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是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2、“三同时”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新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的使用。3、“五同时”原则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计划
6、、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4、安全否决权原则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其它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生产为主。2.2 安全监理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条例和管理规定,争创“零死亡”覆盖面达到100%;杜绝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负伤率小于3,重
7、伤率小于0.5;不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造成破坏;无刑事案件发生,确保本工程顺利实施。2.3 安全监理的依据安全监理的依据为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部安全监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等,依据的主要内容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6、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1、建设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格
8、JGJ33-20011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1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1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7、国家、省其它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2.4 安全监理的范围 安全监理范围包括为凡在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包括各合同段的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临时工程以及相关的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等)的单位、个人。 2.5 安全监理的内容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至工
9、程的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2.5.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驻地办审查合格后,报总监办审批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1、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和资格证以及安全人员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
10、全要求。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特别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术交底安排计划。8、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使用计划。2.5.2审查劳务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责任。2.5.3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立即给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
11、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5.4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2.5.5 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总监办和驻地办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将监理人员在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2.5.6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第三章 施工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3.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成立以总监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驻地办主任
12、为本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负责人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切实抓好全线的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框图见下)7 安全监理保证体系贯彻安全方针、制订安全目标实现安全目标思想保证总监办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安全会议、安全交底驻地办、施工单位目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交底提 高 安 全 意 识安全生产方针教育劳动保护法规教育安全生产常识教育劳动过程三工教育对承包商安全奖罚兑现工资资金挂钩承包商定期总结评比承包商奖罚兑现安全保证投入经济责任追究制总监办、驻地办监办定期对承包商总结评比经济保证措施保证总监办各级安全责任人身安全档案设备安全档案安全防护档案安全工地建设驻地办、承包
13、商各级安全责任安全例会制度制度保证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考核制度各合同段安全生产制度各合同段安全生产制度各合同段安全生产制度总监办、驻地办安全检查评比制度班组安全员施工队安全小组施工技术部安全部第6、7、8、9、10合同段安全领导小组第2驻地办第1、2、3、4、5合同段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保证安全保证体系班组安全员施工队安全小组施工技术部安全部第1驻地办总监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9钱占柱)副总监副总监(安全部)安全监理工程师第一驻地办第二驻地办3.2 总监办安全职责1、受指挥部委托,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对整
14、个项目承担管理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指挥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内部安全监理责任制和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编制总监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按合同规定配足具备资格的安全监理人员;4、申报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手续;5、检查、督促、指导驻地监理安全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执行施工工序、规范、规程和标准;6、定期召开全线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全线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7、负责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等;8、负责当地政府安全管理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9、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培训与经验
15、交流;10、组织考核施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基金和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指挥部审批;11、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生产档案,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动态信息;12、严格履行合同文件规定的安全职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3.3 驻地办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指挥部、总监办的安全管理规定;2、制定内部安全监理责任制,明确监理人员岗位责任;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和驻地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按合同规定配足具备资格的安全监理人员;4、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
16、安全措施等;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办审批;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6、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7、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更换;8、审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登记,并定期进行维护;9、负责施工生产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维护好事故现场;10、负责建立安全监理档案;旁站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中详
17、细记录施工现场每天的安全工作情况;11、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管理月度考核,每月向总监办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安全统计报表,及时反馈安全生产信息;12、监理单位还应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安全职责;完成上级单位交给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3.4 施工安全各级监理人员职责3.4.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执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2、组织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计划,健全劳动方案,布置、检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
18、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考评,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等工作。4、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或困难;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5、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驻地办和施工单位进行有关抢救、调查、处理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3.4.2 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保卫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督促、检查与管辖的部门负责人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职责。3、主持所管辖部门研
19、究、解决所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3.4.3总监办安全部部长的安全职责1、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总监办安全监理计划、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2、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施工、驻地监理单位进场验收。3、建立健全总监办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安全保证体系,检查和督促驻地监理与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制定各种安全控制方案及措施,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4、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组织总监办安全工作例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驻地办安全资料,检查施工单位当月安全
20、资金投入情况。6、建立和规范全线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及其运作程序,监督和检查安全监理制度的落实,负责管理和指导本项目驻地监理的安全监理工作。7、负责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更换。8、检查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等级。9、负责总监办安全巡查工作。对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当发现有危及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管理严重失控时,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指挥部和主管部门报告。10、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协调和处理发生在总监办权限范围内的安全引起的争议问题。当发生不属于总监办处
21、理的安全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11、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给的其他工作。3.4.4 驻地办负责人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规定。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的具体实施。3、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各种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3.4.5 驻地办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驻地办安全监理工程师是驻地办安全生产管理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1、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2、熟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22、准的建设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坚决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情况严重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4、记录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和如实填写安全台帐,及时向总监办安全部、省指挥部单位汇报安全监理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5、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及会议的方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指导3.5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5.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总监办、驻地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督促各施工单位也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建立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2、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
23、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示,加强安全教育。3、总监办、驻地办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限期改正。4、施工单位安全不达标的工程不允许开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应立即停止施工。5、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专业安全监理人员,并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6、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及周围环境建设,作好放火、防盗、防毒工作。7、建立安全事务逐级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逐级上报。8、对违反安全生产人员要追究其责任,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9、安全生产要以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3.5.2 施工
24、安全监理制度1、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开展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2、总监办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同时驻地办也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理计划,作为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现场管理的指导性文件。3、审查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加强巡视检查,督促隐患整改。3.5.3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1、巡查:总监办和驻地办定期与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巡
25、查,检查各施工单位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现较大危险源及时下达工程暂时停工令。2、安全大检查:总监办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分管安全副总监、专职安全工程师、各驻地办安全监理人员参加,通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3、日常巡查:各驻地办负责对所辖合同段进行安全日常检查,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预控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安全检查情况或以工作指令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督促各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复查,根据复查结果签署意见,闭合安全指令。3.5.4 安全监理例会制度1、总监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当月安
26、全生产情况,部署下月安全工作。2、总监办每月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通报当月安全检查情况,学习关于安全法律法规及省指有关文件,部署下月总监办安全工作重点。3、各驻地办每月召开2次安全例会,总结当月驻地办安全监理情况,部署驻地办下一步安全工作。3.5.5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总监办不定期地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加对法律法规的理解。2、总监办和各驻地办不定期地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省指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并按照省指文件精神认真落实。3、不定期地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使现场监理掌握安全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不伤害他人。4、对刚进场的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
27、全教育,使其熟悉三峡*的工程建设的特点和难点,尽快适应工作岗位。5、对各专业的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掌握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和难点,把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3.5.6 内部保卫制度1、总监办根据省指的要求,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置治安信息员,加强内部保卫。2、设置防火、防盗装置,预防火灾、偷盗事故发生。加强办公场所夜间巡视,防止外来人随便出入。3、加强同当地派出所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协作。4、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普法教育,预防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5、督促各驻地办建立健全各自内部保卫制度。3.5.7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为了保护驻地所有监理人员生命安全的灭火专用器材,为使
28、消防器材有效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配置于各个部位的灭火器,不准随意动用,因工程、工作需要移动灭火器材的,应征得综合办公室的同意; 2、对于未经办公室同意随意移动消防器材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制止或给予经济处罚; 3、毁坏灭火器,要赔偿损失; 4、配备在各部位的固定灭火器材,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负责监管; 5、灭火器材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配备、检查、维修和保养; 6、驻地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3.5.8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安全、消防制度1、试验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
29、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 2、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3、试验室所属贵重设备、器材以及试验室必须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放置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建立设备情况档案及材料消耗记录。 4、保持电器设备的干燥和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5、使用烘箱、电炉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热器具。6、严禁在试验室吸烟和使用明火。试验室的防火器材,应有专人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挪动,由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7、试验室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杜绝漏水
30、、漏电等现象发生。下班前应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关闭水笼头等。8、 试验室安全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治安消防隐患,确保试验室的安全。3.6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范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
31、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事故发生单
32、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第四章 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与措施4.1 安全监理的方法安全监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作到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4.1.1 事前预控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组织机构中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专职安检员落实和到岗情况。2、审查与审批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3、督促施工单位与业主签定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4、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施工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定和执行情况。5、审查与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是
33、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附计算书(支架、模板、边坡支护等)。6、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施工人员和上岗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7、审查与审批电工、焊工、爆破工、起重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及上岗证。8、检查施工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和电器设备等的合格证、准用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9、检查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是否安全合理,施工区、库区、办公区、生活区、配电房等临时设施的布置以及施工场地、交通道路、排污、防火、防爆、防雷、防触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10、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投入、费用使用计划,是否制定有发生事故应
34、急救援预案。4.1.2 事中监督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2、监督施工单位对高危作业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会。3、发现未按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违章操作、瞎指挥、冒险作业、有安全隐患时,书面通知责令整改,改后回复。进行复查。情况严重时及时签发暂停令,报告总监办或业主,隐患消除后可允许复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汇报。4、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械每天要做安全例行检查。5、每天将安全检查情况写入监理日志。6、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查出安全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4.
35、1.3 事后总结1、对未遂事故不能轻易放过,责令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2、每月监理例会: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生产要求。3、每月监理月报:对当月现场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发现哪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评价当月安全监理情况;下月安全监理工作安排。4、出现安全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没接受教训不放过。4.2 安全监理的措施4.2.1 定期的安全检查总监办安全管理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线的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
36、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写出书面的整改报告。4.2.2 不定期的巡视检查总监办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巡检各施工单位的各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情况,并要求各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配合检查,认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和落实情况及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立即先口头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回执总监办。监理工程师将情况及整改工作详细填写监理安全巡查记录表。并要求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现场签认情况记录。安全监理工程师将每次安全巡检记录统计填写入安全管理台帐,整理归档。4.2.3 安全工作汇报制度各施工单位每月
37、就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做专题汇报。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最短的时间内上报总监办和驻地办,不得隐瞒虚报。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现场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安全事故,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总监办,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如发现故意拖延或隐瞒不报,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4.2.4 安全会议制度总监办安全负责人要每月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会议,也可以与工地例会一并召开,会议要强调安全生产主题,要求项目负责人汇报本月安全施工的工作情况,以及业主和总监办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要求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每标段的生产安全及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说明,并对以后的安全生产具体要
38、求做出指示。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业主。4.2.5 专题会议制度总监办监理工程师在巡检工作中,如发现有发生安全事故的苗头,或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认为有必要或者必须暂停施工进行整改处理的,应立即通知(先口头后书面)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将情况汇报总监办主要负责人及业主,并要求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到现场,会同总监办,业主负责人对现场具体情况进行调查、鉴证。由总监办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发生的安全隐患或已经造成的事故损害进行调查分析、澄清、提出补救或处理事故措施。及整改要求,做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将会议纪要通报全线。4.2.6 安全处罚制度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每次巡检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的记录台帐,安全生产监理通
39、知单及监理工程师下发的专题安全监理指示,都将作为项目部综合评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项目部安全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标准,重要的评价因素。对于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保证措施不落实,对监理工程师口头或书面提出的整改要求拖延落实或拒不执行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将不负责任的具体人员清除出场的决定。上报总监办做出人员清退出场的监理指示,并上报业主,对项目部作出违约处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检过程中,对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违规操作、安全指示不明确、安全防护不到位等情况,可口头发出警告,要求项目部立即整改落实,并限期要求项目部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如果警告后未负见具体落实,或者已经发现有安全事故苗头出现
40、,可以以书面的监理指示发出严重警告,强制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情况上报业主处理。并跟踪整改落实结果。对于无视监理警告、忽视生产安全、屡教不改的行为,总监办将会同业主作出撤换项目部相关人员的合同处理决定,并通报全线。第五章 施工安全监理的要点5.1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点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2、在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4、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现场应设在干燥地
41、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及生活现场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5、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一般用焦渣、砂子、石子做路面,并应压实、平整,道路断面应设置横坡,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为避免道路堵塞,影响工作效率,甚至造成事故,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的道路应明显标志出边界线,并尽量布置成围绕建筑物的环形或“U”形,以方便进出.通往施工部位的施工便道应遵照下列要求布置:(1)、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铁路与公路交汇处应由专人看管,并设信号
42、装置和落杆;(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3)、场内行驶的斗车、平车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装置,轨道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档;(4)、行走式工程机械通过的道路,要按照行走式工程机械爬坡能力,参照产品说明书设置.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远离生活区等区域。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一列要求:(1)、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2)、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的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严
43、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3)、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水管或蓄水池;(4)、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6)、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7)、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8)、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
44、室,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炸药库要设置在便于安全运输、存取并且人员稀少的地方。(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较高的建(物)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塔吊、龙门吊架、大型办和设备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11)、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水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12)、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
45、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13)、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工程名称及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1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15)、水上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到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方案和水上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水上作业应根据水流情况配备救生圈、救生艇等。水上作业人员应穿救生,通航水域桥梁施工应采取防撞措施。(16)、施工现场临时码头、栈桥、便桥位置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选址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搭设的栈桥、便桥必须坚固可靠,桥面满铺木板。栈桥码头、便桥应有抗洪水及其他漂浮物的能力,工作人员应对各种设施经常维修。5.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