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6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管理基础, 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管理, 使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体系化、 规范化、 科学化,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的原则为: ( 一) 求实原则。规章制度要在充分掌握研究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制定, 须具针对性和可行性; ( 二) 规范原则。规章制度应起到规范企业行为的作用, 对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种行为做出明确规范, 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 ( 三) 精简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2、 同一工作事项尽量在同一规章制度内规范, 避免分散、 交叉、 重复。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属下单位可在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参照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公司行政系统规章制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具体职责为: ( 一) 规范及统筹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 二) 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体例及文字表述; ( 三) 汇编公司规章制度; ( 四) 掌握汇总公司规章制度变动情况。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涉及的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 管理, 具体职责为: ( 一) 负责本部门职责涉及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拟订、 组织实施及监管;
3、 ( 二) 负责定期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进行检讨、 修订。第三章 新订、 修订、 废止的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 规章制度新订、 修订、 废止的权限原则上一致, 即负责审批制订规章制度的层级, 同样负责批准修订、 废止。 第七条 涉及两个或以上部门工作职责的规章制度, 根据工作职责或由公司领导指定一个主要负责部门牵头, 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制订。 第八条 涉及面较广的重大规章制度, 在提交审定前, 负责拟订部门应采取有效形式, 多方征求、 听取意见。 第九条 新订规章制度的程序为: ( 一) 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订申请, 将拟订说明、 拟订立的规章制度纲要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 二)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实际情况, 提出意见报总经理; ( 三) 总经理审批同意的, 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交主拟部门拟定; ( 四) 主拟部门提出规定草案后, 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发公司领导、 各部门、 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 五) 意见反馈后, 由主拟部门统一修改; ( 六)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做最后文字修正; ( 七) 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经过后, 由总经理签发。 第十条 办法( 细则) 类。规则、 守则、 流程性规定, 由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拟订, 经主管领导审核后, 报总经理签发。 第十一条 规定的修订。规定需要修订时, 由原主拟部门提出修正稿, 并说明修
5、订原因, 按原批准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规定的废止。凡已有新的规定颁布, 应同时宣布废除已不再执行的原规定。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的新订、 修订、 废止都须正式发文通知。第四章 体 例 第十四条 根据规章制度的内容确定体例。 内容较丰富的, 一般采取”分章贯条”式体例, 即: 按不同内容, 辟为不同章。章之下分条编排。条目编大流水号。 内容较简短的, 一般采取”条文到底”式体例, 即: 全部内容分为不同条目, 顺序编排。 条下可分款, 款内可列项。 第十五条 章、 条数目以汉字数字书写; 款的数目, 以括弧的汉字数字书写; 项的数目以阿拉伯数字书写。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的文字表述力求严谨、 规范
6、、 简练。 第十七条 对于重要的制度、 规定,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规范体例、 文字表述。第五章 管 理 第十八条 规章制度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 公司重大规章制度发布前, 须征求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意见。 第十九条 各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新订、 修订、 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每年年底定期对职能范围内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讨, 并将规章制度变动的总体情况送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 第二十条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第二十一条 属下公司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 须向公司报批, 并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