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园林景观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 号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工程地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园林工程设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要求
2.1 合同工程范围内之园林概念方案设计,各主要景点效果图、意向图(根据概念方案)。
2.2 各园林景观,包括园林种植、硬质铺装及有关构筑物拓初设计(包括部分景观竖向分析图),最后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图纸。
2.3 水景、喷泉等平面图和立面设计效果。
2.4 乙方设计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在园林工程合理成本造价内(按照工程造价 元/㎡)达到相应的设计效果。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总平面图(含光盘)
1
2
建筑首层及标准层平面
1
3
建筑立面
1
4
建筑效果图
1
5
管线综合平衡图
1
6
室外给排水、电气总平面图
以上图纸均附图一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以下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设计阶段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二
方案设计
2
方案文本
1、 园林环境设计总平面布局(包括彩图及电脑光碟)
2、 设计意向图
3、分区彩图及主要景点效果图(主要景点彩色效果图2~3个手绘彩图)
4、设计说明
5、园林建筑、雕塑、小品方案或意向
6、园林水景、铺地、地形塑造方案
收到定金后后 10 日提交方案。
三
扩初设计
3
提交1份供甲方会审,会审修改后提交2份正式蓝图
1、 园林环境设计扩初平面图
2、 园林环境设计扩初标高图、定位图
3、 园林建筑及小品初步设计(平、立、剖面图)
4、 设计说明
5、 景园工程初步设计(园景细部、道路及铺地工程)
6、 植物栽植初步设计图(乔灌木)
7、 景观因素配置及主要尺寸
8、 公共艺术初步设计(照明灯具、座椅等)
9、该阶段的电子文件(不包括细部大样图等电子文件)
方案经甲方认可,并收到方案阶段设计费后10 日提交扩初图
四
施工图
6
先提交1份供甲方会审,会审修改后提交5份正式蓝图
1、 园林总图( 放线、竖向等)
2、绿化种植施工图(乔灌木和地被)及苗木统计表
3、园林建筑、小品施工图(包括各区域铺地、台阶、道牙、花槽(台)等全部硬景的详细施工图)
4、 特殊景观施工图(园路、水景、假山等)
5、 水、电、结构设计施工图(泳池之结构和设备非园林专业范畴,设计人不作提供)
6、公共艺术设计(灯具、座椅)参考图及布置图
甲方认可扩初设计,并收到扩初图阶段的设计费后 13 日提交
备
注
说明:
1、表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包括甲方迟延审查或送审有关设计文件或甲方送审的设计文件手续不齐全而影响的时间。
2、乙方递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详附件1)后计算下一阶段的设计时间。
3、对于乙方递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甲方应尽快组织审核并确认,超出十天且没有书面告知推迟理由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4、设计人应提供为方案设计表达服务的手工效果图(含电子版),不提供电脑效果图,若发包人要求额外提供更多的效果图属于合同外另行商议的内容。
5、收到定金后可以先提供两个概念方案(以彩色平面图的形式)供甲方选择。
第五条 本工程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文件,设计园林绿化面积约为10000 ㎡(注:设计园林面积为所有需要园林设计的面积),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125000.00 元(即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圆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付费额(元)
付 费 时 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定金
¥30000.00元
合同签定后3天内
方案费
¥ 30000.00元
乙方提交正式方案设计文件后3天内
初步设计费
¥ 30000.00元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3天内
施工图费用
¥30000.00元
乙方提交施工图正式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3天内
服务跟踪
¥ 5000.00 元
园林工程施工验收完毕后3天内
说明:
1、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2、 本设计费含乙方配合完成现场施工指导服务 5 次的相关费用,(含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的三次服务,由于乙方在图纸表述上发生重要错误乙方必须到现场才能解决,所发生的服务不计入以上次数内)。超过 5 次后,甲方需支付额外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 以上付款,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结算支付。
第六条 双方义务
6.1 甲方义务: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在阶段设计资料交甲方确认前造成乙方返工,甲方不予补偿该阶段返工费。如阶段设计资料已经甲方确认且需乙方返工时,乙方在接通知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6.1.3 甲方及时对合理要求范围内、乙方已经修改并交付的图纸给予确认,如果超过确认时限仍未得到书面确认,乙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任何形式的服务。
6.1.4 甲方负责项目设计会审的组织工作,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在施工地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6.1.5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6.1.6 发包人应保证合理的投资,以保证最后实施的效果。
6.2 乙方义务:
6.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
6.2.2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6.2.3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项目开始施工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并就方案的实际操作作出相应的设计变更且不再收取费用。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不负责上述工作。
6.2.4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2.5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当设计限额超标又未得到甲方同意时,乙方要自行调至设计限额以内。
6.2.6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由本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参加图纸会审,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会议时间和内容,超过合同规定的服务次数所产生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要求终止或解除合
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在将已设计成果转交给甲方后,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7.3 乙方设计图纸满足设计标准及甲方要求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非乙方原因甲方不按时支付设计费时,乙方有权于甲方应付而未付的第三十日起停止所有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该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7.1 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4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
7.5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延误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生效。
第八条 文件版权/著作权
8.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使用权由双方所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不可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8.2 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利。
第九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其他
10.1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10.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10.3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0.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5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合同任何一方依法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6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10.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
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9 其它约定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打√为包括,打x为不包括):
住宅建筑( x )、住宅结构( x )、小区给排水( x )、小区电气( x )、通风空调( x )、 建筑园林( √ )、园林给排水( √)园林电气( √ )绿化( √ )室内电话电视布线( x )、宽带网布线( x )、小区销售广告用之效果图( x )、小区销售专业模型( x )
(二)项目设计要求详第2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附件1
阶段设计文件确认表
致:
我院根据确认的上阶段相关设计资料、文件,按计划应在 年 月 日完成的阶段设计任务现已完成,并提交 阶段设计成果(详见下表),请予确认并作为下阶段设计任务的依据。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
序号
设 计 文 件 清 单
确
认
栏
项目代表:
建设单位(公章)
备注:本表由建设单位确认后返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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