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零部件冲压及焊接项目(一期)钢结构安装工程补充协议二0一三年二月钢结构安装劳务安全承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承建的重庆星乔汽车零部件冲压及焊接项目(一期)工程,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为轻钢厂房。乙方自愿承包该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结构部分安装施工、围护及屋面采光、通风、落水系统安装工程劳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劳务安全合同。甲方与乙方的关系为民事合同关系,非劳务关系;乙方与其聘请的工人为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聘请的工人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条承包方式承包工程的安装工期、质量、安全,确保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通过。第二条工程承包
2、范围及内容2.1地脚螺栓现场复核,施工场地接收,主体复测;2.2安装构件和零件接收(包括:场地内卸车,材料清点并签收,材料保管和保护,场地内构件转运,废余料装车退货等);2.3钢结构施工图和加工详图包括的全部钢结构安装施工作业;2.4钢结构施工图和加工详图包括的全部围护、采光、通风、排风、钢制落水系统安装施工作业;2.5钢结构施工图和加工详图变更后包含的全部施工作业;2.6钢结构施工图和加工详图变更后包含的全部面漆和防火涂料的涂刷;2.7结构及围护等部件因设计失误、制作误差或运输变形需要在现场矫正修改的作业,大批量发生时,经甲方签证确认后费用另计;2.8收集安装记录资料并在项目部的协同和指导下
3、整理工程交工资料;2.9协助项目部共同组织进行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第三条工程工期3.1 工程期限双方根据业主方的要求,规定总安装工期是冲压车间(高跨)4月20 日前完成;焊接车间(低跨)5月30 日前完成。3.2 开 工: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完备以下手续及文件,作为工程档案,备甲方检查:3.2.1 业主方的开工通知,甲方的进场施工通知书;3.2.2 乙方依据开工通知书填报的并经业主方和甲方共同确认的开工报告;3.2.3 土建方的土建交验手续;3.3 延期开工:乙方遇到下列情况,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证后可以延期开工;3.3.1 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基础,道路,电源等,影响进场施
4、工;3.3.2凡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按时开工的;3.3.3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工的,经甲方同意并签证后而影响进度的;3.3.4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书面请求和理由,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请求后五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请求,工期可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3.4 暂停施工3.4.1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工并保护好已完工程,实施甲方处理意见,需要恢复施工的,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甲
5、方批准后继续施工;3.4.2 因政策调整而停、缓建的工程,双方协商将在建工程做到合理部位,由此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倒运、材料和构件积压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给乙方。3.5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3.5.1 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大;3.5.2 土建方或业主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施工场地;3.5.3 不可抗力;3.5.4 业主方不按本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3.5.5甲方提供的材料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而影响施工进度;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
6、予以确认、答复;非35列出的各种原因,工程未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6 工期提前3.6.1 工期提前是指工程在总的工程期限内完全竣工,提前的日期自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3.6.2 工程如果需要提前竣工,经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给予批准后为赶工期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等;3.6.3 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壹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所规定的处罚条款),这一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第四条工程量的计价、结算与付款4.
7、1 工程量的计价:4.1.1钢结构主次构件维修费:4.1.2 外墙板、内墙板(含保温棉施工、包边包角);4.1.3屋面板(含钢制落水管、雨篷、保温棉施工、包边包角); 4.2按承包钢结构施工图范围及变更内容及施工安全设施费按钢结构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50元/计算,暂定总人工费(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4.3本合同价款是安装工程款,合同单价在本工程的范围将不随工程量及价格的变动而变动;4.4业主方要求改变工程范围及内容或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将通过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4.4 承包的方式:承包工程的安装工期、质量、相应的安全责任,确保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安装
8、质量通过; 4.5 承包的费用中含:4.5.1 人工费;4.5.2 施工机械使用费;4.5.3 施工安全措施费;4.5.4 辅助材料费如焊条、氧气、乙炔等(含次钢构件的制作安装,拉杆加工费除外);4.5.5机、物、料保存、保管所发生的费项;4.5.6 安装施工人员住宿费贰仟元整包干;4.5.7 安装措施费(脚手架搭设,吊篮吊具的制作等费用);4.5.8 场内转运费用;4.5.9 现场文明施工费;4.6 本合同价款包括了本工程的全部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不再另外支付有害身体健康之损害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加班费、空中作业超高危险作业费、生产及施工进行费、与其它单位协调费、施工照明费。4.7
9、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第一次支付工程主体钢结构整体完工,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确认后支付总工程款的50%;第二次支付,维护结构安装完工,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确认后支付总工程款30%;第三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支付工程款17%,余3%质量保修金,待维修期满七天内付清余款。48.2本合同的结算方式: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以钢结构工程施工图建筑面积计算。第五条施工、安全5.1. 乙方施工准备5.1.1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 5.1.2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配件等进场计划;5.1.3 负责基础预埋螺栓等一系列的土
10、建资料交接工作,交接证明文件上要有土建方和业主方的代表签名,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测,确保复测资料准确真实,复测每页数字、表格均应有土建方、业主方代表的签名;5.1.4 配合甲方工地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 5.1.5 负责施工中的安全宣传教育,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5.1.6 负责做好材料卸车、核查、保管、以及成品保护、矫正、消除缺陷、场内倒运等工作;到现场的构件和零部件,乙方必须妥善保护和保管,螺栓等小部件必须分类标示放置在仓库内,主次构件在现场必须放置整齐规范,不能浸湿的材料应放置在室内或做防雨措施;5.1.7 遵守国家法律及施工所在地政府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甲方按当地公安、劳动保险、
11、计划生育等部门规定办理相关许可手续;5.1.9 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现场安装培训并按国家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安装手册、安装工艺进行安装作业;5.2 乙方的安装施工工作5.2.1 对安装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并作记录; 5.2.2 施工中使用的不允许浸湿的材料(包括仪器、设备等)堆放保管时,应放垫木并用塑料布盖住以防止雨水浸湿;5.2.3到每月二十日为止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月报(必须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及照片等),每周二向甲方报送周进度计划,并计划详细;5.2.4按工程需要或甲方的要求采取各种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费用由乙方负责);5.2.5 遵守地方政府对安全的管理,对施
12、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5.2.6 按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及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5.2.7 按要求作好施工安装记录、工程照片(反映业主方要求)、协助甲方作好隐蔽工程记录等施工技术资料;5.2.8 乙方安排人员清理整顿现场,若乙方清理整顿不到位,不能满足要求而导致被罚款或处罚,责任由乙方负责;5.2.9 施工时发生的垃圾应及时运出场外,费用由乙方负责;5.2.10工程移交前,乙方负责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修复,业主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由业主方承担;5.2.11 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的人
13、身或设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2.12 施工中,由于安装自身原因而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要求报告甲方;5.2.13为作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构筑物及临街交通要道、绿化带、人行道的保护。5.2.14 工程完工后应对现场清理(包括渣土、建筑材料、垃圾转移和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拆除),并将构件和围护表面、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浴室的排水和给水管道清理干净畅通,做到工完场清;5.2.15 工程完工后,余料、废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对全部材料清点、登记,列出详细清单报告甲方,协助甲方对余料、废料进行妥善处理;如果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处理现场材料,甲方有权按材
14、料价值的五倍向乙方索赔,并有权在乙方的剩余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剩余工程款不足时,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5.3 检查和返工5.3.1 乙方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甲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派出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5.3.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有关工程安装质量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等影印件或原件;5.3.3 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5002000元
15、/处质量处罚,工期不予延长;5.3.4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给予处罚,工期不予顺延。5.4 设计变更5.4.1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修改,须经甲方同意并取得以下批准:5.4.1.1 超过原设计规模和标准,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的批准文件(包括指标等);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修改通知单或图纸、说明、发出的份数与原设计图相同等);5.4.2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
16、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4.3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五天内和原设计单位商定,并制作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双方签字后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两天通知乙方。5.5 建材、设备供应5.5.1 本工程施工人员工作服、安全帽等劳保安全用品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和使用的要求(购买质量较好的才能使用);5.5.2 材料、设备代用:根据工程需要,经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节省的费用归甲方,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
17、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由此延误的工期和相应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5.6 工程验收5.6.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为依据;5.6.2 工程必须经过结构验收后才能进行围护安装;5.6.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5.6.4 单项工程若需单独移交的,移交时,双方必须办理中间手续,以此作为单项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验收后二十天内将工程结算资料送甲方签收;5.6.5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甩项竣工时,双方及业主方协商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5.6.6 工程竣
18、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把工程移交给业主方使用;5.6.7 乙方在该工程完工后,机具、生活临时设施,应在业主和总承包方要求的期限内后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场清;逾期不拆除,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并处于5001000元/天的罚款。5.7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质量事故和建筑倒坍等工程事故所有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5.8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工地代表,甲方和乙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乙方在租用他人或其它单位吊车安装时应签
19、定相关租用合同并明确他方安全责任及承担办法,若吊车操作不当或者钢丝绳断裂及枇杷绳、吊卡吊钩及钢柱四角无保护起吊等由吊车方和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5.9发生工伤费用分担办法: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工伤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原因共同责任安全事故及工伤费用20000元以内含20000万元者乙方自行承担,20000至50000元的乙方承担70%,甲方承担30%,50001元以上的部分乙方承担30%,甲方承担70%;非主要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人劳务医疗、工伤等费用总支出,其费用甲方承担75%,乙方承担25%。若乙方未与其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安全合同或签定劳务合同后未交一份给甲方备案的,甲方不承
20、担任何责任及费用。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保修6.1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合格 标准;6.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安装,并接受甲方工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的监督和管理;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6.3.1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6.3.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和业主监理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6.4工程验收6.4.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为依据;6.4.2 工程必须经过结构验收后才能进行围护安装;6.4.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通过
21、竣工验收的日期,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6.4.4 单项工程若需单独移交的,移交时,双方必须办理中间手续,以此作为单项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验收后二十天内将工程结算资料送甲方签收;6.4.5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甩项竣工时,双方及业主方协商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6.5工程保修6.5.1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业主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整体工程保修自整体工程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一年。6.5.2 免除保修责任范围:业主使用过程人为损坏、原设计错误隐患、业主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
22、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6.5.3 保修内容包括:本合同价款(含补充协议价款)中包含的钢结构施工图、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6.5.4 竣工验收后在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客户投诉,由甲方按以下处理:一、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处理的,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除因维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外,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维修费用等额的处罚;二、甲方也可直接委托其他单位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因维修发生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7.1 甲方职责:7.1.1 负责按设计图纸和
23、乙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将配套构件及时运送到施工现场,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排除施工障碍;7.1.2 有权布置、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措施;7.1.3 有权处罚违章、违规、违法、违纪行为,违法违规发现一次扣1001000元,违章违纪发现1人次扣100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7.1.4 不按本合同规定拨付工程安装款,其所延付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偿付给乙方。7.1.5 负责缴纳国家明文规定的规费。7.2 乙方职责:7.2.1 在开工前5天内,乙方须提供其所有务工人员名单,企业资质、相关资料及报建合同、身份证及上岗证复印件等资料交甲方备案,并盖鲜章,一式陆份提供给甲方。
24、7.2.2 在施工过程中,经甲方同意购买的材料应提供购买材料清单,发票及产品合格证,质保证书(质保单)等资料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该材料费已支付的材料费用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如乙方弄虚作假致使甲方利益受损,甲方有权按已购材料差价部分不少于10倍的罚款,此款项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7.2.3 工程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及国家规范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整改,由于修理和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处罚同本合同3.6.3条相同;7.2.4 除材料没按时进场影响工期外,由于工程安装质量影响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处罚同本合同3.6.3条相同;7.2.5 负责赔偿由乙方遗失、损
25、坏的各种构件及零配件、油漆等;7.2.6 若现场发生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护理和医疗费用垫资及初步协商事故处理,最后按工伤费用分担办法执行,若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按损失和影响程度,确定具体额度,在工程款中扣除;7.2.7 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无偿保修,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好全部的服务手续。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维修,乙方负责包括材料费在内的全部维修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派人维修,甲方有权另派人员维修,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于维修总费用的5倍罚款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7.2.8 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如发生偷工减料现象,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按偷工减料部分的10
26、倍处罚乙方并在保修金中扣除;7.2.9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和调度,在符合甲方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施工,否则按违约论处,每次扣罚100-1000元;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合同签定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部缴纳履约保证金 贰 万元(不计取利息),办理结算后15日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若因乙方原因致工期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要求,保证金不退还并承担造成的损失。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9.1 工期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为准,因乙方安装原因每延误节点工期的一天罚款同本合同甲方与业主单位签定的延期罚款1万/天进行处罚。同时因甲方原因停工带料或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整改使乙方误工和
27、因整改使乙方增加工时,甲方应按实支付乙方的误工费和增加工时费。9.2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违约,乙方除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外,每次处以乙方2000元罚款。9.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违约并整改不及时,除承担整改费用外,每次处以乙方2000元罚款。第十条其它10.1 乙方不得有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在劳务费按时支付的情况下,如有在项目部反映拖欠民工工资或工程完工后因工资问题有民工闹事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处乙方5万至10万元的罚款。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程序合同发生合同纠纷,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重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变更和终止、生效时间及份数12.1 发生以下情
28、况,甲方有权变更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12.1.1 乙方的安装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又不能或不愿改正时;12.1.2 乙方工期达不到责任书的进度要求而又不能或不愿采取有效的措施时;12.1.3 乙方的施工计划明显不符合甲方要求时;12.1.4乙方施工期间不服从甲方或业主或监理或当地政府主管理部门的管理而又不能或不愿改正时。12.2 变更或终止合同时,甲方有下述权利:12.2.1 甲方另行组织安装作业队伍进行施工,与原乙方共同作业,安全和经济责任由原乙方负担;施工价格由甲方决定,乙方必须认可并配合施工。12.2.2 甲方派出作业队伍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对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整改而产生的费用等其它安装
29、作业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12.2.3 合同终止后24小时内,乙方撤出场地,清点场地材料并发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包括已安装的工程量、场地材料情况);12.2.4 乙方不完成上述手续或不按时完成上述手续的,其缺失材料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工期延误条款处违约罚金至完善手续止;12.2.5 乙方的结算在甲方与新聘请施工队结算完成后,再进行结算;12.2.6 合同变更或终止引起的损失应由乙方负担,均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12.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工付清工程价款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合同中未尽之事宜,协商后另具协议作为附件,与合同效力等同。甲 方: 乙方: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经 办 人: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