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电梯有限公司
XXXXXElevator Co., Ltd
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F8NE 接收编号:JS
合同评审通过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栏内容由卖方合同管理部门填写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传真:
开户银行: 邮编: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税务登记号: 银行帐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所付款项均应汇入该帐户。
根据国务院2003年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电(扶)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由XXXXX电(扶)梯有限公司负责安装位于 (项目地址)的 (项目名称)的电(扶)梯,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并遵照执行。
一、 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电(扶)梯设备买卖合同》中的附件一]:
梯号
型 号
层/站/门
安装费单价
(元/台)
数量
安 装 费 小 计
(元)
1#
OH5100 ,800KG ,1.75m/s
17/17/17
2#
OH5100,800KG, 1.75m/s
16/16/16
3#
OH5100,800KG, 1.75m/s
12/12/12
合 计
安装(含调试)价合计(大写): 伍拾柒万肆仟元整
二、付款规定
1、甲方应在合同签定7天内,向乙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5%,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定金, 乙方收到定金后开始进行安装跟踪工作。
2、甲方在双方约定的安装开工日期前30天,向乙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45%,计人民币(大写) 元 整。如设备已经到达工地,且工地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在收到款后的7天内进场安装。
3、电(扶)梯安装调试完成,在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0%安装费,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额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扶)梯移交手续。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安装,或因甲方原因不及时报验或因甲方不具备验收条件而导致电(扶)梯不能及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的,则从设备提货之日起三个月满日视为政府验收合格。
三、安装施工期
1、本合同拟定预计开工时间 年 月,预计施工周期为 周。
2、当电(扶)梯设备到达安装地点,按照本合同规定条款,甲、乙双方联合检查并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具备安装条件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约定一个安装工期(包括开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
3、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由于停工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四、电(扶)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和费用
1、甲方责任和费用
1.1 如在电(扶)梯进场安装后,因甲方原因发生停工,则停工期间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1.2 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扶)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在乙方进场后,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3 提供符合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和标准的厅门口安全护栏装置;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1.4 机房内每台电(扶)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扶)梯机房电源箱附件。
1.5 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1.6 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工作。
1.7 负责提供扶梯吊装场地和吊装点。
1.8 根据政府规定要求协助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开工或验收申请,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9 电(扶)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1.10 负责在电梯井道100米内提供安装及调试电源接口,但电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责任和费用
2.1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2.2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2.3在正常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2.4按照国家电(扶)梯安装规范和西子奥的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2.5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2.6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2.7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2.8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2.9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2.10负责配合甲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不包括土建总包方或其他的配合费,配合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五、质量保证:
1、 保修期:自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电(扶)梯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2、 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扶)梯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3、 如甲方违约,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扶)梯安装、调试,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4、 鉴于电(扶)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电(扶)设备交付使用后,应由
乙方进行有偿保养,并由双方于保修期满日前 天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
六、价格调整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实际安装日期距电(扶)梯到货日期超过6个月,或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装停工期超过3个月,则乙方有权提出安装价格上调要求,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七、司法管辖
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九、违约条款
1、 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电(扶)梯安装,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周,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不足一周的以一周计,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中未按时完成电(扶)梯安装总价的百分之十;
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付合同相关款项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周,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不足一周的以一周计,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3、 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毁约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十、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
2、 双方均不得就任何可能的间接损失向对方提出主张。
3、 本合同文本自双方签字与盖章时起生效。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