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管理制度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档案借阅管理制度1.在宾馆酒店借阅档案( 包括文件、 资料) 必须在档案借阅登记簿登记, 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须经经理级领导批准后方能借阅。2.案卷不许借出, 只供在档案室查阅, 未归档的文件及资料可借出。3.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两星期, 到期必须归还, 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4.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 不得擅自涂改、 勾画、 剪裁、 抽取、 拆散、 摘抄、 翻印、 复印、 摄影, 不得转借或损坏。否则, 按违反保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5.借阅的档案交还时, 必须当面点交清楚, 如发现遗失或损坏, 应立即报告领导。6.外单位借阅档案, 应持单位介绍信, 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7.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 应经总经理同意, 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