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道会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共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特制订本制度。一.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各场所要设立生产安全管 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制订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府真填写公共场所安全工作记录薄。三. 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组织职工开展学习自防、自救常识,引导疏散逃生技能,定期举办灭火演练。四. 严格保护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不许擅自挪用、拆除、停用。五. 公共场所坚决杜绝携带凶器,严禁存入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有害物品。不许使用电炉、液化汽等明火取暖、做饭。六. 公共场所未经批准不许擅自改造、装修、扩建。七. 营业时间不许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八. 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时间营业,夜间不留从业人员或消费人员住宿。九.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坚决杜绝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十. 法人和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各种活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