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干县200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新干县小农水建设工程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 ** (章)
联 系 人: **
电 话:** **
编 制 时 间:2008年 10月28日
编 制 单 位:**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文件……………………………………………………2
1 招标公告 ………………………………………………………3
2 投标须知 ………………………………………………………3
3 评标办法 ……………………………………………………… 10
4 合同条款…………………………………………………………13
5 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18
6 工程量清单………………………………………………………21
7 投标辅助资料……………………………………………………25
第 一 卷
————————
商 务 文 件
1 招 标 公 告
新干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干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并经新干发改招标核字[2008]63号文批准,进行施工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资金来源
1、本工程分3个标段。
Ⅰ标段:新干县窑里水库灌区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现浇C15砼衬砌渠道6000米,新建分水闸5座;
Ⅱ标段:新干县溪边水库灌区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现浇C15砼衬砌干、支渠5300米,新建分水闸12座,新建人行桥10座,机耕桥4座;
Ⅲ标段:新干县南山村李家门水库灌区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现浇C15砼衬砌干、支渠14000米,新建分水闸2座,新建人行桥3座,机耕桥1座。
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可同时中两个标段,且一个注册建造师只能中一个标段。
2、资格来源:省财政拨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6非本省及本省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7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招标资料费。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符合性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可于2008年10月31日17时前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11月20日上午8时0分至9时00分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0日上午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厅
招标单位:新干县小农水建设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市**区**路27号
2008年10月27日
2 投 标 须 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新干县200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建设地点
新干县城**、**乡、**乡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新干发改招标核字[2008]63号
设计单位
工程总投资
约60万元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为 40日历天
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1. 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
2. 二级以上(含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
投标保证金数额
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时前到指定帐号。
购买招标文件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政府网和新干县招标投标网上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时间自定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
2008年11月20日8:00—9:00
招标答疑会
1、 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
2、 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08年11月6日;
3、 招标人将于2008年11月8日前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县招标投标网上发布答疑。
投标文件份数
每个标段: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分标段包装。
投标文件递交
受理单位
新干县小农水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点
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 11月20 日上午9时 00 分
开 标 会
时间
2008年11月20日 上午9时 00 分
地 点
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资金到位情况
到位
其他
投标企业每个标段交纳资格审查招标资料费600元随同投标保证金一同交纳,投标企业拒绝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一、 总 则
1、 招标范围
1.1、工程项目名称:新干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1.2、工程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3、预计工期:40日历天。
2、资金来源
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及自筹 。
3、投标人的资格
3.1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财务状况: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2) 施工设备:有相应的施工设备
(3) 主要人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
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3.3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将不予考虑。
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1 除按第1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2 任一投标人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
5、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6、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7、其它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中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期间由新干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押证管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的相关证件。
二、招 标 文 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招标人在招标期内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1)投标须知
2)评标办法
3)专用合同条款
4)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
5)工程量清单
6)投标辅助资料
9、招标文件的答疑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
打印、印刷、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下同)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3 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9.2 发包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 3 天前的任何时候,发包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10.2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 投标报价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4) 单价分析表;
(5) 投标辅助资料;
(6) 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及其更新资料(如果有)。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12.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2.3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其间不调价。
1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若投标人未按此规定办理,发包人可在澄清阶段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具体修改办法,并按承诺的总报价修改各项目报价。
13、投标文件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自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30 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3.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 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14条的规定仍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每个标段提供不少于 伍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和陆佰元的资格审查资料费,以转帐方式交纳到以下指定帐户。开户行:新干县建行。收款人: 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 。帐号: **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开标时应提交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凭证票据(原件),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者,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14.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天内退还,但发包人有权留下其中前三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14.3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8条规定的履约担保金。
1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替代方案。
16、现场察勘
16.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现场察勘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发包人同意。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3 发包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发包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16.4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的费用自理。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17.1 投标人应按第1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 3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17.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批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四、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
(1)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的工程名称;
(3)在 2008 年 11月 20 日上午 9:00 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5)所投标段及名称。
18.2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应在 2008 年 11 月 20日上午 9:0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 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 。投标文件应面交。
19.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0、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19.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1.2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发包人将于 2008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00 时在 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 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或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委托书)准时出席,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要求每个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人(含两人)参加。若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议或出席人证件不全,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2.2 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
23、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发包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以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发包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发
包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招标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不得修改投标人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答复不能修改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
25、评标办法:
具体细则见第3章《评标办法》。业主限控制价:Ⅰ标段:181021.32元;Ⅱ标段:182156.15元;Ⅲ:182210.15元 。
六、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中标通知
26.1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2发包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发任何通知和解释。
26.3发中标通知前,发包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
27、履约担保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每个标段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为 壹万 元人民币,提供方式为现金。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5 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28.2 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14.3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到其投标保证金。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的赔偿金。
七 其 它
29、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每个标段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中标金额的1%
3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
每个投标单位最多中2个标段,但一个注册建造师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按:窑里水库灌区改造工程(Ⅰ标段)、溪边水库灌区改造工程(Ⅱ标段)、李家门水库灌区改造工程(Ⅲ标段)工程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若某家投标单位中了2个标段后,其在其他标段的投标报价仍然有效,但排名第1时,则让排名第2且符合中标要求的投标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二、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操作如下:
各投标企业出席人员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验证其本次投标的有效性,凡未按规定派员参加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本次投标。
在验证完后,首先由第一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并将等于或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一)、商务报价(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
1、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或小于0.85M值(M值为Ⅰ标段:181021.32元;Ⅱ标段:182156.15元;Ⅲ:182210.15元 )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被淘汰,在上述范围之内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标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排序。
2、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计算
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80、0.975、0.970、0.965、0.960、0.955、0.950等7个系数。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0.5β(M+Ap)(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被淘汰)。
D—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M—招标控制价;
β—招标人随机抽取的下浮让利系数;
AP—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p=(A1+A2……+An)÷n;
n—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三至五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当场对等于或小于M值且大于或等于D值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对前三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符合报价规定的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如有认定为废标的,依次补充进入前三名进行评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④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⑥非本省及本省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⑦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报名资格及招标资料费。
⑧未被取消本省水利工程单位人员。
⑨本工程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而且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须提供的原件,署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后用档案袋单独密封,并提供三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本次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不参与评标。
注:当第一中标排序人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
五、其它
本评标办法由项目法人单位新干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和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注:如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均大于D值,本次招标被认定为失败,业主将重新组织招标。
4 专用合同条款
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同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2月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合同条件》第2版(2000年版)。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款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是 新干县小农水建设工程项目部
2)监理人 待定
1.2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Ⅰ标段:新干县窑里水库灌区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现浇C15砼衬砌渠道6000米,新建分水闸5座;
Ⅱ标段:新干县溪边水库灌区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现浇C15砼衬砌干、支渠5300米,新建分水闸12座,新建人行桥10座,机耕桥4座;
Ⅲ标段:新干县南山村李家门水库灌区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现浇C15砼衬砌干、支渠14000米,新建分水闸2座,新建人行桥3座,机耕桥1座。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
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6、履约担保 壹万元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6.1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原条款取消,改为: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 15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
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本款(2)项补充: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注: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需经批准的权力范围,以下示例供参考)。
2)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39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时作出变更决定;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9、图纸
9.2施工图纸
本款(1)条取消,改为:发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后 3 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 3 套施工设计图纸。
11、分包
本款改为: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4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本款第(1)、(2)条取消。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签订合同 5 日内发出开工通知。
18.4完工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100 日历天。
20、工期延误
20.2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本款第(1)条末“若发包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取消。
本款第(3)条中“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改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条末增加:逾期完工违约金额为每天 500 元,但赔偿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 10% 。如果超过拖期赔偿金限额,承包人仍未能完成全部或区段工程时,业主有权安排其他承包人承担全部剩余工程,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提前工期奖为 0% 。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
29、文明施工
29.1治安保卫
本款第(1)条取消,第(2)条改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施工安全
本款第(3)条取消。
31、计量
本款31.5条取消。
32、预付款
第32、33、34、35.2、36.3通用条款取消
合并改为:本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5%,预留合同价款的5%做为保修金(期限为一年)。
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第37.1、37.2、37.3、37.4、37.5、38通用条款取消
合并改为: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单价不因国内规定的原材料、劳务工资、法规变更或影响工程施工成本的任何事项的价格涨落而调整。承包人工期延误所引起的价格变动也不予以调整。
39、变更
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第(1)条第(2)小点改为:无论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工程量的多少,均需经过监理人的指示。
39.7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
本条款改为: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无论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总额是否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均不进行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单价调整。
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缺陷期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且费用自理。如承包人没有办理此项保险,又未按规定补救时,不免除承包人在责任期内的责任。
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0.4第三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缺陷期内第三责任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且费用自理。如承包人没有办理此项保险,又未按规定补救时,不免除承包人在责任期内的责任。
53、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 壹 年。
61、保密
除第9.5款和第58条(3)项规定外,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
5.1 投标报价书
投 标 报 价 书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__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书,我方出具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天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你单位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另选中标人。
4.若我方中标:
(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
(4)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投标人: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名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电 传: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5.2 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格式)
兹委托 (姓名) (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 ( 工程名称)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的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未尾所示,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 (名称)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名
年 月 日
6工 程 量 清 单
6.1 说明
6.1.1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照阅读。
6.1.2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6.1.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价格由承包人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1.4 投标人投标时,其工程险的保险金额可暂按工程量清单各组项目的合计金额(不包括备用金以及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加 %附加费,其保险费率为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 元,其保险费率为 %。上述两项保险费分别填写在工程量清单内该两项各自的合价栏内。施工设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由投标人根据第3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48条和第49条的规定自行测算,并摊入有关项目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有关上述四项保险费的计量和支付办法规定在《技术条款》第1章内。
6.1.5 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6.1.6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6.1.7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技术条款》有关部分。
6.1.8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备用金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应由发包人填写,并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使用。
6.1.9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6.1.10 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1) 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 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窑里水库灌区改造工程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灌区改造工程
1.1
土方开挖(挖掘机)
m³
400
1.2
人工土方开挖
m³
600
1.3
土方回填
m³
600
1.4
小型水工建筑物C20砼
m³
20
1.5
钢筋制安
t
1
1.6
C15砼渠道(边坡)衬砌
m³
120
235.99
28318.80
1.7
C15砼渠道(底板)衬砌
m³
450
229.28
103176.00
1.8
普通平面木模板
m²
50
1.9
M7.5浆砌石挡土墙
m³
160
183.14
29302.40
合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溪边水库灌区改造工程
编号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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