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638175 上传时间:2024-10-0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81.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深圳纽斯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滴定液管理规程 颁发 部门 质量部 新订□ 修订■ 复审□ 页码 第 1 页 共 2 页 文件性质 技术文件□ 管理文件■ 操作文件□ 文件编码 ZL-SMP-054-01 起 草 年 月 日 审 查 年 月 日 批 准 年 月 日 执行 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 分发 部门 质量部、QC 一、目 的:规定了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保健品分析用标准溶液。 三、职 责 者:由质量部QC严格执行。 四、内 容: 1 滴定液的配制:滴定液的配制均应符合《中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的规定或按照附录的规定制备。 2 配制注意事项 2.1 制备滴定液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 2.2 配制前检查所领试药、试剂瓶签的完好性、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污染、是否在规定的使用周期内, 并同时检查液体试剂有无沉淀、浑浊、变色、混杂等异常现象。 2.3 严禁将多取的试药、试剂放回原瓶中。配制所用的一切器具必须洁净、干燥。 3 滴定液的标定与复标 3.1 滴定液标定均应依照《中国药典》2005年附录版规定的方法进行。 3.2 标定与复标所用的试剂均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在存放后可能吸湿,在进行称量前必须恒重。 3.3 天平的称量范围及精度必须与所称样品要求相符,必须有计量部门签发的计量合格证,且在规定的 期限内。 3.4 所使用的玻璃量具,如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选用A级品,并经过校正,有校验合格证。 3.5 标定与复标的相对偏差不得大于0.1%,其标定与复标的份数均不少于3份,二者的相对偏差不得大 于0.15%,否则重标。 4配制、标定与复标均应有记录。标定与复标好的滴定液须贴签。内容应有品名,浓度,配制人,配制 日期,使用期限,其中滴定液还应有标定人、复标人。 5 贮存要求 5.1 遇光易分解的贮存于棕色瓶中,碱性试剂贮存于聚乙稀塑料瓶中,如用玻璃瓶贮存,则严禁用玻璃 塞,必须用橡胶塞或聚乙烯瓶塞。 5.2 滴定液专室存放,室内干净、整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每日作好室内温湿度情 况记录,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进行调整。 文件名称 滴定液管理规程 第 2 页 共 2 页 文件编码 ZL-SMP-054-01 6 贮存期限:滴定液使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的应重新标定后方可使用。在贮存期间若 发现颜色改变、浑浊等异常情况出现,则应停止使用,重新配制,标定与复标。 7 滴定液的发放:每一个检验员所需滴定液均由专人统一配制、标定与发放,并登好发放记录,内容应详尽,至少应有品名、浓度、使用期限、数量、领用量、领用日期、领用人、发放人等。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