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筑包(坑式砌筑)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筑包(坑式砌筑)法及剔倒挂包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反应包、钢包、坑式砌筑及剔倒挂包的安全操作。2对岗位环境的安全要求2.1 砌筑坑井内地面必须平整、清洁,井壁无任何悬挂物。2.2砌筑坑井上周围三米范围内,不得摆放除砌筑料外的任何其他物品,不得在此范围内进行其他作业。2.3坑井上边缘要留有不小于0.6米的安全通道。其通道上不得有颗粒易滑物,不得有积尘灰,冬季时不得洒水结冰,以防滑落井中。3对岗位设备、设置的安全要求3,1 坑井上边缘应有不低于0.3米的井裙,井裙不得有残缺,应清洁、平整、坚固。3.2井四周的非工作面应有固定式防护
2、栏杆,其工作面在不工作时应有防护措施。3.3坑井两沿横搭的跳板必须坚固可靠,不可有活节、裂纹,使用竹制跳板时,其纵、横向不得颤动。跳板载荷时下凹不得大于0.2米。4对岗位操作的安全要求4.1 坑井上面所需的砌筑料要摆放整齐,安全可靠。备料标高不得高于1.2米。4.2反应包砌筑作业时坑井内只可摆放两只反应包,不准放置其他物品,禁止在坑内扣包、烤包。4.3坑内反应包必须正立平稳摆放,禁止倒、躺、横放。4.4砌包前应做好准备工作,把砌料传送入反应包后,人员方可进入包内操怍,内投、扔物料和工具。4.5反应包砌筑作业时,包内只允许两人以下操作,禁止包内超员作业。4.6使用捣打料砌筑反应包时,必须使用专用
3、的料斗吊具,要有专人指挥天车,起料斗停稳后,方可进入包内操作,包内只限一人操作,地面人员要做好监护。4.7禁止天车在坑井上空停位、停车检查、修理检修。严禁运物或低矮的空钩在坑井上空越过,否则坑井内禁止作业。4.8在坑井内焊补包壳时,包内或坑内不得有其他人员,严禁交叉作业。4.9在配合天车往坑内吊入、吊出反应包时,坑内一切人员提前撤出,坑井内严禁有人。4.10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5 剔倒挂包安全要求5.1 初始剔包、挂包前,要认真检查包耳、包环、副钩有无裂纹、开焊,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待排除隐患后方可投入工作。5.2禁止用钢丝绳或其他索具代替专用包梁进行倒包。5.3初始剔包时,应站在侧面,采用不小于3米以上的钢钎剔掉反应包的活动料和松散料,严禁站在包的正面操作。5.4禁止攀登或站在包沿上观察,采用挂梯时,要挂靠牢固。5.5剔包底操作前,须在剔光包周围散落料后,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限一人进入包内剔包作业,同时包外应设专人监护。5.6剔包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6职业卫生要求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总则中职业卫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