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2:
《湛江检验检疫局进一步促进湛江外贸发展
十项措施》配套工作方案
为使《湛江检验检疫局进一步促进湛江外贸发展十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相应的8项配套工作方案,包括:
(1)关于印发湛江检验检疫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决定的八项措施的通知
(2)关于印发《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管理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湛江检验检疫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周期及实验室检测周期》的通知
(5)湛江检验检疫局“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培训计划
(6)关于印发湛江检验检疫局开展帮促企业提高出口产品和口岸食品质量与安全自控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7)关于印发《关于为申报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8)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以“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廉洁从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配套工作方案之一
附件:
湛江检验检疫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
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决定的八项措施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双转移”工作、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湛江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提出以下八项贯彻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双转移”工作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湛江检验检疫局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我局推进“双转移”工作。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推进“双转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深刻认识到,推进“双转移”是省委省政府所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政治责任,检验检疫机构务必要有所作为;必须切实转变观念,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双转移”工作;必须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双转移”的指导思想,同时结合湛江作为产业转移承接地区的实际,找准推进“双转移”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不断强化检验检疫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机构职能作用,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进取的精神,更加有效的措施,倍加珍惜机遇,倍加努力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广东局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双转移”工作,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湛江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认真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产业转移工业园和湛江钢铁基地的规划建设工作,确保转移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广东检验检疫局做好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认定申请审核的有关工作,由综合业务处负责“双转移”的具体审核工作,及时为广东检验检疫局提供准确审核意见,确保本地区的产业承接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产业转移工业园和湛江钢铁基地的规划建设动态,指导相关部门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原则,做好检验检疫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近期重点围绕湛江钢铁基地的建设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基地投产后检验检疫的各项配套设施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好煤、铁矿石等专用码头的自动抽样系统、制样房及配套实验室等,以促进检验检疫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三是按照“主动协调、提早介入”的原则,在卫生注册登记、出口质量许可和成套设备的引进等方面,及时介入,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选址、布局及成套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企业顺利转移扎根。
三、加强检验检疫能力建设,为产业转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是加强检验检疫效能建设,充分挖掘现有检验检疫资源,合理安排利用人力和实验室设备,简化流程,做到科学把关、高效服务,进一步缓解进出口业务量不断增加和检测设备不足的矛盾。此外,根据湛江口岸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对外公布和承诺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周期及公开行政许可等业务的流程和时间,接受进出口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根据湛江市总体发展规划和近期钢铁基地的规划建设情况,及时做好实验室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近期重点抓好化矿、食品实验室建设,切实提高检测能力,适应产业转移需要,对进出口产品确保检得了、检得准和检得快;三是加强科研制标工作,结合转入产业结构和产品特点,重点加强新开检产品检验检疫项目的技术储备,加强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的快速检测方法和精确检测技术研究开发,提高检测能力和效率。近期针对铜精矿检验缺乏检测仪器的问题,加快铜精矿中金、银等项目的检测方法的研究进度,提高自检能力。
四、进一步改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转移企业产品质量
(一)进一步推进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区域化管理工作
1、加快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今年首先建立和抓好两个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总结推广近年来检验检疫部门在抓源头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模式,按照“检验检疫电子监管标准化”模式,实现对出口产品全过程的规范管理;二是引导企业改变经营管理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推广试点企业国联公司等的成功经验,推进试点区域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2、建立完善区域化管理体系。选择条件成熟的县区作为区域化管理的试点,建立和完善区域化管理体系。一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协作配合的原则,建立“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协调管理机制。二是积极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规范化管理模式:由产区政府部门成立由县(区)、镇、管区三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和配备交通工具等设施,实行政府“统一管理”。由产区政府对水产养殖场进行“统一规划”,划出1—2片2万亩左右的连片养殖场,实施区域化管理。同时由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制定种苗、饲料、药物的使用及养殖等的规范和标准,对实施区域化管理的养殖场按“统一标准”进行监管。
(二)在更大范围、更多出口商品和企业中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推进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步伐
在总结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成功经验基础上,将分类管理扩展到其他出口产品中,包括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敏感商品,对这些出口产品及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并实施有差别的检验监督管理。
一是积极推行出口产品风险分析和动态管理制度。对不同种类的出口产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估,对高风险的出口产品或检测项目实施严格的批批抽检或加大检测力度,对低风险的出口产品或检测项目则按不同比率实施抽批检验或定期抽查,达到科学把关,高效服务和有效监管的目的;二是积极推行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对诚信度好、质量控制好,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的企业,结合电子监管和分类管理等方式,加大对此类企业扶持的力度,促进其扩大出口;对诚信度差、自控能力低下、弄虚作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行严厉处理措施,该暂停出口的暂停出口,该取消卫生注册资格的取消卫生注册资格。三是实施电子监管制度。稳步推进以“2211”理念为基础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电子化”工作,对所有具备条件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实行电子监管,对出口敏感商品生产企业实施视频监控。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产品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根据湛江口岸出口产品情况,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重点抓好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备案原料基地的清查整顿工作,对条件差、不符合规定、规模小的养殖场进行清理整顿,引导企业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道路;二是继续抓好出口小家电、服装的专项整治,加强对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等项目的检测和原料监管工作,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原材料登记验收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原材料供应商的评估制度等,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三是继续抓好出口木制品、家具的专项整治,结合藤、竹、木制品的注册管理工作,认真把好出口凭证报检和检验检疫关,确保出口企业全备案和产品的质量安全。
2、进一步推进全申报工作。一是认真总结前阶段开展全申报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全申报制度的具体措施,重点解决好出口法定检验外的商品的申报管理问题;二是加强对法定检验外的商品的审核和监管工作,坚决打击逃漏检行为,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
五、加快“大通关”建设步伐,为产业转移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一是继续稳步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电子化工作,近期重点帮助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和企业实施以“2211”理念为基础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电子化”,实现对出口水产品的全过程质量监控,加快水产品的验放速度;二是继续推行出境货物跨关区放行模式,逐步扩大跨关区放行的区域范围,争取尽快解决湛江出口货物在深圳、珠海直接通关的问题;三是加快检验检疫无纸化进程,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采用电子数据替代纸质单证,简化报检手续;四是积极开展检验检疫工作流程改革,进一步简化流程,缩短检验周期,加快货物通关验放速度;五是全面有效开展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继续加强与海关的沟通协调,尽快实现通关电子化;六是为企业提供各种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落实直通式报检、快速核放、绿色通道制度和出口免验管理等便利措施。
六、加大支柱优势产业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移集聚发展
根据湛江产业转移的具体情况,加大对支柱产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检验检疫的职能作用,培育一批新的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转移集聚发展。一是全力促进湛江农海产品的发展,加快农海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快湛江农海产品企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速度;二是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帮助我市以电饭煲为主的小家电出口企业做强做大,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知名度,把湛江打造成全国最大的电饭煲和小家电出口基地;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出口家具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藤、竹、木制品的注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家具企业的管理,促进家具出口产业的集聚发展。四是大力支持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发挥检验检疫的优势,帮助地方建设一批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农业合作示范企业和基地。
七、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高产业转移园的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一是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优势和职能作用,引导企业树立“企业是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帮助出口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湛江制造”的国际竞争力;二是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订工作,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研制及采用,积极引导出口生产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层次;三是加大名牌战略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湛江的名优出口产品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世界名牌,重点加大对我市水产品和小家电龙头企业创名牌的帮扶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出口免验工作,鼓励和支持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名优产品申请出口免验,今年争取实现我市出口免验企业零的突破;五是积极支持和鼓励具有明显地域特征的名优出口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发挥“地理标志”在国际贸易中的护身符作用,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做好具有湛江地理特色、出口历史悠久的“湛江双壳黑芝麻”等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注册工作。
八、强化服务意识,为产业转移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一是以业务处室为单位成立产业转移跟踪服务工作小组,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对产业转移企业实施转移前、转移后的跟踪服务;二是积极帮助和指导我市企业做好欧盟两个指令、REACH法令、PFOS法令、EUP指令、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等技术措施的应对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及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检测水平,把好产品原、辅材料的质量关,确保产品符合有关技术措施的要求,着重做好应对欧盟今年6月27日正式生效实施的PFOS指令的应对工作,帮助指导有关纺织品出口企业尽快与欧洲进口商进行沟通,并加紧对替代原料的选择、实验和应用,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损失;三是加大认证工作力度,帮助和指导产业转移企业开展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 、HACCP、GAP等体系认证以及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产品认证,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四是积极帮助、指导企业申办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同时及时帮助企业做好出口食品企业国外注册推荐工作,使更多企业产品获得国际市场通行证;五是帮助企业利用好各种关税优惠制度,充分发挥湛江毗邻东南亚的地域优势,积极向企业宣传《亚太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定》等关税优惠政策,引导出口企业充分利用区域性关税优惠政策扩大产品出口,拓展湛江小家电、农海产品的出口渠道,解决出口国家和地区单一的问题;六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检验检疫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湛江检验检疫局网站信息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办事程序、质量标准、技术法规、质量预警等信息资讯服务;七是发挥检验检疫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进一步加强对有关劳动力的管理技术和业务技能培训,结合湛江辖区主要出口产业发展的具体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水产品、小家电等企业的品管人员和养殖场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八是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和企业做好迎接国外检查团对湛江水产品企业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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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作方案之二
附件:
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管理,更好地实施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本局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管理,包括制定、公布、督查、处理等流程工作。
第三条 定义。
行政审批。是指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社会个人、产品实施注册、登记、备案等工作,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是指在行政管理相对人具备规定条件下,检验检疫机构完成某项行政审批业务所需要的工作日。
第四条 职责。认证处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的管理;各业务处室负责管辖范围内行政审批业务工作办结期限的制订工作;纪监室负责处理不按规定的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落实有关工作的行政管理行为。
第五条 制定。本局各业务处室应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出本部门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并填写《××(处)行政审批工作拟办结期限定表》(详见附录1),报经认证处组织审定,局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六条 公布。某项行政审批业务工作办结期限发布实施后,负责该项行政审批业务的管理部门应以通告形式在本部门政务公开栏内或其他显眼地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公布。
第七条 督查。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正式发布实施并向工作对象进行公布后,各相关业务主管处室必须严格落实工作办结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行政审批工作;认证处组织每年两次的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落实情况的督查,拟出督查报告报局领导批准后在局内通报。
第八条 处理。本局设立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管理投诉电话(0759-3188048),接受社会监督。纪监室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投诉,属于有效投诉的,经调查核实,投诉属实的,依据上级或本局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或当事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或做出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理。
第九条 行政审批项目实施编号管理。编号原则为4408XXX(流水号)。
第十条 本局已制定并对外公布《湛江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一览表》(详见附录2)。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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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作方案之三
附件:
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管理,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包括申请材料接收、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的办结期限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局认证处主管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管理;本局综合处负责行政审批办理窗口管理,包括申请材料接收、申请受理、发证等流程环节工作;根据《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工作办结期限管理办法》要求,本局各业务处室(简称责任业务处)负责所管辖的行政审批工作的办理。
第四条 申请材料接收。
(一)设立行政审批办理窗口。本局在局本部一楼报检大厅设立行政审批办理窗口,统一对外接收行政审批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提交。行政管理相对人(统称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工作时,根据申请项目的法规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书(表)及相关材料,并填写对应的《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材料提交表》(见附录1)。
(三)申请材料预审。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照《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材料提交表》,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对。
材料接收。核对材料种类、格式、数量与《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材料提交表》内规定的材料一致后,接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相关材料。
材料补正。当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出具《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录2),如该项目有文件规定的特定材料补正告知书格式文本,出具该项目特定格式的材料补正告知书。属于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在补正材料告知书上加盖行政许可印章,属于非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综合处印章。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审批办理窗口送达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在收到补正材料告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把补正材料送达行政审批办理窗口;一份由综合处存档。
第五条 申请受理。
(一)申请受理决定。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补正材料后,行政审批办理窗口拟制《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决定书》(见附录3)和《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审查(评审、考查、调查)期限告知书》(附录4)等一式二份,如该项目有文件规定的特定受理决定书格式和审查(评审、考查、调查)期限告知书文本,拟制特定格式受理决定书和审查(评审、考查、调查)期限告知书。在受理决定书和审查(评审、考查、调查)期限告知书上加盖印章后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存档。属于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行政许可印章,属于非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综合处印章。
(二)申请不予受理决定。
当申请人不按要求提交补正材料时,行政审批办理窗口拟制《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见附录5)一式二份,如该项目有文件规定的特定不予受理决定书格式文本,拟制特定格式不予受理决定书。在不予受理决定书上加盖印章后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存档。属于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行政许可印章,属于非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综合处印章。
(三)申请材料移交。
行政审批办理窗口接收已做出申请受理决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申请材料后,当场将申请材料连同对应的《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材料提交表》、《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流程记录表》(附录6)、《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决定书》及《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审查(评审、考查、调查)期限告知书》等移交负责办理该项目工作的责任处室,并妥善办理好材料交接手续。
第六条 审查与决定。
责任处室接到行政审批办理窗口移交的申请材料后,按规定的办结期限和权限对材料及现场进行审查,并做好评审、考核、材料上报、审批等环节管理工作。
(一)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经审查,符合该行政审批项目规定要求的,由责任处室拟制《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附录7 )一式二份,并送达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如该项目有文件规定的特定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格式文本,拟制特定格式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在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上加盖印章后,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存档。属于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行政许可印章,属于非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综合处印章。
(二)不予行政审批决定。经审查,不符合该行政审批项目规定要求的,由责任处室拟制《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附录8)一式二份,并送达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如该项目有文件规定的特定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格式文本,拟制特定格式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在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上加盖印章后,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存档。属于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行政许可印章,属于非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综合处印章。
第七条 发证。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应当按规定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行政审批决定证件。
(一)具有证书的项目,责任处室将证书复印留档后,把证书正本送达行政审批办理窗口,由行政审批办理窗口送达申请人,需收取费用的证书由行政审批办理窗口计收费后送达申请人。
(二)没有证书的项目,责任处室收到通告性批准文件后,复印一份文件送达行政审批办理窗口,由行政审批办理窗口送达申请人。
第八条 延长办结期限告知。
由于责任处室的责任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工作周期内办结的环节工作,责任业务处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并商定延长办结时间,拟制《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延长办结期限告知书》(附录9)一式二份,如该项目有文件规定的特定延长办结期限告知书格式文本,拟制特定格式延长办结期限告知书。
责任处室把拟好的延长办结期限告知书送达行政审批办理窗口,由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在延长办结期限告知书上加盖印章后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送责任业务处存档。属于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行政许可印章,属于非行政许可类项目的,加盖综合处印章。
第九条 文书送达。送达方式为由行政审批办理窗口现场当面移交,填写《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文书送达回证》(附录10),请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 工作流程记录。在某项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在对应的《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流程记录表》内注明各工作流程环节完成的日期并签名确认。工作流程环节涉及申请人的,申请人完成该环节工作后,责任处室请申请人在对应的《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流程记录表》内注明完成该环节工作的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十一条 责任处室应建立行政审批工作档案,加强资料管理。某项行政审批工作办理完毕后,相应的责任处室应及时整理该项工作的相关资料并归档。归档资料包括《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材料提交表》、《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流程记录表》、、《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决定书》、《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审批审查(评审、考查、调查)期限告知书》、证书(复印件)、申请书(表)及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等。
第十二条 责任处室在办理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中,对涉及上级机关负责的环节,应负责跟踪了解材料上报后相关环节办理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将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配套工作方案之四
附件1:
湛江检验检疫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周期
1、化工、矿产品类
商 品 名 称
检验检疫周期(工作日)
备 注
铁矿
10
锰矿
12
铬矿
12
铜精矿
19
高金、高银项目检测时间另计
红土镍矿
15
重晶石
7
宗刚玉
6
矾土
7
磷矿砂
7
废金属、废五金
5
盘元
8
螺纹钢
8
热扎钢板
8
冷扎钢板
8
镀锌钢板
8
硅锰合金
5
硅铁
5
锰铁
5
磷铁
7
锌锭
7
铝锭
7
金属硅
7
复合肥
8
氯化钾
7
硝酸钾
5
硫酸钾
7
煤炭
7
氧化铝
7
高岭土
7
滑石
7
涂料
3
原油
2
柴油
4
燃料油
4
石脑油
3
“组分”检测时间另计
汽油
4
“组分”检测时间另计
重量鉴定
2
指现场鉴定工作(水尺、过磅)完毕后,两个工作日(需要根据水分结果计算干重的除外)完成。
2、机电、轻工、纺纤、包装产品类
商 品 名 称
检验检疫周期(工作日)
备 注
日用瓷
3
建筑瓷
2
橡胶手套
2
鞋
2
钟表
2
铅笔
2
避孕套
2
进口纸
3
小家电
2
灯具
2
镇流器
2
铝压力锅
2
出口设备
3
进口汽车换证
1
纱线类
2
服装织物类
3
棉花类
40
本局实验室建成后10个工作日完成
纸箱
4
编织袋
2
集装袋
2
纸袋
2
木箱
2
钢桶
2
包装使用鉴定
2
3、植物及其产品类
商品名称
检验检疫周期(工作日)
备 注
藤竹制品
2
草柳制品
2
胶合板
7
木制品
2
木家具
2
土特产
5
芝麻
5
麻制品
3
大米
10
小麦、大麦等粮谷类
15
大豆
15
豆粕
10
切花类植物
2
盆栽类植物
5
植物种苗及繁殖材料
5
植物种子
5
水果
5
蔬菜
2
原木及木材
5
其他一般植物产品
5
4、动物及其产品类
商品名称
检验检疫周期(工作日)
备 注
供港澳活猪
7
供港澳活牛
7
供港澳活鸡
5
进口亲虾
30
羽绒羽毛
4
需做微生物检验的加6个工作日
羽绒羽毛制品
4
需做微生物检验的加6个工作日
皮革及其制品
3
需做偶氮染料、游离甲醛检验的加7个工作日
皮张(生皮)
6
珍珠
3
鱼鳞鱼皮
3
需做微生物检验的加6个工作日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10
鱼粉、鱼油
10
5、食品类
商品名称
检验检疫周期(工作日)
备 注
菠萝罐头
14
食用油脂
8
饼干类
8
蚝 水
8
浓缩果汁
8
琼 脂
8
原 糖
8
调味品
8
酒 类
8
6、水产品类
商品名称
检验检疫周期(工作日)
备 注
水产品
8
以每工作日20个报检批计
7、报检、签证类
受理工作
完成周期(工作日)
备 注
报检受理
10分钟
进口可利用废物原料及需凭审批许可证受理报检的进口商品除外
报检计费
5分钟
通关单、电子转单签证
15分钟
单一文种证单签证
1
中英文合壁证单签证
2
原产地证书签证
1
备注:
①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周期是指企业预约确定抽样或现场检验检疫之日起至检验检疫合格放行的工作日;
②进口商品检验检疫周期是指产品抽样完毕至出检验检疫证稿的工作日。
附件2:
湛江检验检疫局实验室检测周期
1、食品实验室
对象
项目
周期
备注
水产品
氟喹诺酮6项
200个/周 7个工作日。
1、同一个样品以周期最长的项目为该样品的周期。
2、复检样品、确证样品应重新计算周期。
3、新增加的项目待检测方法成熟确认后开始计算检验周期。
氯霉素
硝基呋喃类4项
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
结晶紫、隐性结晶紫
磺胺类
四环素类
重金属
多聚磷酸盐
微生物13项
三聚氰胺
六六六
8个工作日
(样品以15个/周计)
DDT
硫丹
7个工作日
(样品以30个/周计)
菊酯类
有机磷
包装材料
高锰酸钾消耗量
2个工作日/样
重金属
蒸发残留
脱色试验
大豆
蛋白
3个工作日/样
脂肪
磷化物
菠萝汁、糖、酒
理化杂项
5个工作日/样
霉菌
阴性6天、阳性9天
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棕榈油
碘价
5个工作日/样
酸价
游离脂肪酸
贝类
贝类毒素2项
3个工作日
水质
重金属5项
7个工作日
盐度
pH值
霍乱弧菌
沙门氏菌
鱼粉饲料
药物残留
6个工作日
6个工作日
沙门氏菌
蛋白
5个工作日/5个样
脂肪
水分
灰分、砂分
三聚氰胺
2、植物检验检疫实验室
产品名称/项目类别
检测周期(工作日)
备 注
大豆(项目:品质、害虫、杂草、病害、转基因等)
15
水果(项目:病害、虫害)
5
花卉苗木
4
害虫、杂草鉴定
3
植物病菌鉴定
14
3、动物检验检疫实验室
产品名称/项目类别
检测周期(工作日)
备 注
供港澳活鸡/禽流感抗体检测
2
亲(种)虾/对虾杆状病毒包涵体检验
2
活鸡/新城疫抗体检测
2
动物皮张/动物皮张炭疽抗原
4
羽绒羽毛/蓬松度
4
羽绒羽毛/透明度
2
羽绒羽毛/水分含量
2
羽绒羽毛/绒子含量
2
羽绒羽毛/陆禽毛
2
羽绒羽毛/异色毛绒
2
羽绒羽毛/杂质
2
羽绒羽毛/毛片
2
羽绒羽毛/羽丝
2
羽绒羽毛/绒丝
2
4、机电轻纺产品检验实验室
产品名称/项目类别
检测周期(工作日)
备 注
家用电器/ 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接地电阻
4
纺织品/纤维含量、耐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
3
纸箱/厚度、耐破强度、戳穿强度、边压强度、粘合强度
3
配套工作方案之五
附件:
湛江检验检疫局
“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培训计划
服务工作组
/处室
培训班名称
培训班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
综合业务处
2008年湛江市进出口企业业务培训班
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
2008年8月22日
进出口企业150人(已办)。
认证监管服务工作组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培训班
为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2008年9月23日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52家106人(已办);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验室负责人培训班
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实验室管理知识培训
2008年10月23-24日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验室负责人(已办)。
食品安全技术服务工作组
食品加工企业品管人员、备案养殖场监管人员培训班
出口食品安全卫生体系管理和HACCP法规、原理及应用;出口水产养殖场备案与监管、养殖用药管理规定,备案要求和供货证明核查管理规定;
2008年11月8-10日
2008年11月25-26日
湛江市食品加工企业品管人员、备案养殖场监管人员;
实验室检验方法和方法确认培训班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认可和CNAS的实验室认可政策、实验室的检验方法和方法确认(侧重药残检测和操作)。
2008年10月23-24日
湛江市水产品企业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卫生监管服务工作组
口岸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班
口岸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2008年11月1日
口岸食品供应单位、相关船舶代理公司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
湛江口岸出入境船舶电子监管相关知识培训班
湛江口岸出入境船舶电子监管相关知识。
湛江口岸相关船舶代理公司有关领导和船勤业务人员。
农业标准化服务工作组
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厂检员培训班
注册登记企业防疫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企业质量档案的建立,溯源体系相关记录规范化等;
2008年11月下旬
2008年11月
20家藤竹草柳芒注册登记企业、30家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注册登记企业的1-2名质量管理人员和厂检员;
农业标准化服务工作组
禽流感微量红细胞凝集抑制试验培训班
禽流感微量红细胞凝集抑制试验;
2008年11月下旬
2008年11月
湛江市供港澳活鸡注册养殖场检验人员;
羽绒羽毛检验标准检测技术培训班
羽绒羽毛检验标准(GB/T10228-2003、GB/T17685-2003)检测技术培训。
湛江市出口羽绒及羽绒制品企业检验人员。
检验监管服务工作组
出口电饭煲检验技术培训班
1、新IEC标准的介绍和理;
2、型式试验不合格问题的剖析和建
议;
3、广东出口电饭煲的质量和现状。
4、出口家电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的特殊要求
2008年11月上旬
湛江出口电饭煲生产企业检测技术人员和技术主管;
出口小家电质量体系管理培训班
湛江出口家电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
电子监管应用服务工作组
电子监管系统应用计管理培训班
1、电子监管系统原理及应用要点; 2、电子监管系统运行及维护管理要
求;
3、电子监管系统数据安全及网络维护
知识介绍。
2008年11月下旬
电子监管(企业版)应用企业管理及维护人员
以上各服务工作组共举行13个培训班
配套工作方案之六
附件:
湛江检验检疫局开展帮促企业提高出口产品和口岸食品质量与安全自控能力工作方案
为保证湛江市出口产品和口岸食品(以下统称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促进湛江市对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局制定的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的十项措施要求,经研究决定利用40天时间,抽调各业务部门的骨干力量,派往湛江市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一场全面指导和帮助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有毒有害物质、掺杂掺假物质的排查行动,弄清出口产品成份组成,摸清原料、辅料、添加物质、包装物等直接或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是否构成对产品质量与安全的危害,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与安全自控能力,提高对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水平。为保证行动顺利开展和实现预期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质检系统应对乳制品的三聚氰胺突发事件为契机,加强对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的监管,防止重大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在开展帮促企业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自控能力行动中,重点指导企业紧紧围绕着出口产品涉及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反欺诈等内容的相关项目排查:一查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料、辅料、添加物质、包装物等原辅料的来源和组成,促使企业加强原辅料源头管理,保证原辅料来源渠道规范和可控,防止外来物质混入,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符合出口标准;二查生产工艺设计和产品接触面是否符合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被污染;三查产品质量与安全的防护、保护措施,保证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不被危害;四查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安全自控能力。通过“四查”,针对企业存在的管理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和有效实施产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促使企业树立起“企业是产品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各业务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措施,确保湛江市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全面符合出口标准要求。
二、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一)成立湛江局帮促企业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自控能力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帮促企业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自控能力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春景
副组长:汪丰、麦伟强、唐小林
成 员:方驹、陈广文、云俊、欧安、王爱民、陈国杰、卓金焕、李建全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设立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认证监管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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