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综合性公司利润管理制度
2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制度名
综合性公司利润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GLZD103
页码
1-1
第一条 本办法制定利润管理有关的基本精神、 组织原则、 管理方式、 资产划分及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项。
第二条 本公司推行利润中心制度, 旨在激励员工发挥自动自发精神, 工作更加勤奋, 以使全体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报酬, 出力员工获得合理的酬金, 借以提高敬业的精神, 从而加速公司的成长与发展。
第三条 利润管理制度的推行, 各部门均须制定必须达成的年度盈利目标, 施以分层负责, 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人员个人的潜力, 以收个别经营之效, 更须注重整体管理, 这样就能发挥以公司为主体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 凡本公司所属单位人员, 均依本准则制定的各项业务执行标准。
第五条 各中心当月的资料, 限于次月3日前送达会计部, 会计部应于次月15日前算妥各中心的盈亏, 每季并应结算总盈亏及奖金总额, 呈总经理核定后, 分送各部门分配, 各部门分配名单应于月底前送交会计部, 以便并薪于5日发放。
第六条 各部门当月资料如逾期送达会计部, 其收入部分当月不予认定。但可转列次月收入计算, 其支出部分(包括费用、 人工、 原料及成本)亦同, 但应自当期应得奖金中扣除此项金额, 以为罚则。
第七条 前项逾期送达的单据, 会计部应予退件, 如有不可抗力特殊因素, 各中心应呈总经理特准。经呈准后, 列入当期损益中不扣除奖金, 否则一律依前项规定处理。
第八条 内部调拨单据(包括成品入库单及商品调拨单), 如未按时送达, 除拨出单位的收入不予计算外(次月亦不予计算), 拨入单位的支出部分, 由延误单位负责。
第九条 本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修改时亦同。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