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德州市空调玻璃钢行业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 制度化和统一化, 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会员管理制度 ( 一) 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企、 事业单位, 应向协会秘书处索取入会申请表, 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秘书处。 ( 二) 会员资格审查由协会秘书处负责, 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常务理事会讨论经过。 ( 三) 资格审查的内容: 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承认协会章程。 ( 四) 申请入会单位被批准后, 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
2、员证书。 ( 五) 每个会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会的联系人。 ( 六) 会员证书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声明作废, 并申请补发证书。 二、 会议及民主决策制度 ( 一) 协会召开会议, 各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按时参加, 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时, 须说明原因并委派本单位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同时授予其表决权和被表决权, 并认可会议做出的任何决议和规定。 ( 二) 会员代表大会四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议至少两年召开一次, 常务理事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 会长办公会议根据情况可临时确定召开时间。 ( 三) 理事( 常务理事、 会长) 会议, 须有2/3以上理事( 常务
3、理事、 会长) 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常务理事、 会长) 2/3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 四) 对每次会议的内容要有详细的记录,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经会长审核签字后印发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重要会议要当场形成决议, 参会人员在决议上签字。 ( 五) 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三、 人事管理制度 一、 协会工作人员的管理, 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 都应依据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 协会工作人员的录用, 以学识、 能力、 品德、 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办法实施。新进人员考核、 面试合格, 并经审查批准后, 由秘书处办理试用、 录用手续。 三、 新
4、录用人员报到时, 应向秘书处送交以下证件: 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原件、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身份证原件、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 其它必要的证件。 四、 有下列情形者, 不得录用: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 尚未结案者、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五、 协会如有临时性工作, 可聘用临时工作人员, 临时工作人员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 财务管理制度 ( 一) 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由会计和现金出纳2人组成。 ( 二) 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 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真实、 准确、 完整,并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 ( 三)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
5、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 出纳记帐, 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四) 财务人员对不真实、 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不予受理; 对记载不准确、 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予以退回, 要求更正和补充。 ( 五) 严格支出审批权限。协会正常业务开支由秘书长签批; 非正常开支5000元以下由会长签批, 5000元以上开支必须经会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 ( 六) 差旅费。因公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交通费, 不发补助费; 在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20元, 住宿原则上不超过150元标准; 外出参加会议, 按会议安排实报实销, 不再另发出差补助
6、费; 其它外出费用参照国家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 七) 严格财经纪律。报销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后, 再报秘书长或会长审核签批。财务人员对报销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核后方可报销入账。 ( 八) 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 会计报表、 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均应归档保存。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 凡查阅、 复制、 摘录会计档案, 须经秘书长批准。 五、 档案管理制度 ( 一) 协会或本行业的规划、 年度计划、 统计资料、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会计档案、 会议记录、 决定、 委托书、 协议、 合同、 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存档之列。 ( 二) 协会的档案由专人负责收集、 整理和保管
7、。管理人员要保证协会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 三) 收到政府、 相关部门或有关单位发来的文件、 信函, 要及时登记, 交相关人员处理完毕后归档保存; ( 四) 对于协会自己的文件, 要经过秘书长审核, 会长签发后, 方可印发和存档。 ( 五) 单位或个人借阅协会的有关文件, 须经秘书长同意后方可外借。外借文件要做好登记, 并按时收回。 ( 六) 任何人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到了销毁期的一般档案, 经秘书长同意后销毁, 重要档案须由秘书长审核并报经会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六、 印章管理制度 ( 一) 协会的印章包括公章、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 二) 各类印章
8、的使用须严格登记程序, 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 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 资料、 合同等, 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 三) 公章保管人员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 不得私自使用、 外借和携出公章, 不因任何人指示、 要求而违规用章。若因工作需要, 确须将印章带出, 须经秘书长批准, 方可带出, 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责任。 ( 五) 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章: 用于对外签发和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章程、 协议及协会出具的证明等有关资料; 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员工的调动、 任免及聘用。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 六) 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1、 公章由协会秘书处负责保管与使用。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 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写明用印事由, 并经秘书长审核同意后, 方可用印。 2、 以协会名义上报、 外送、 下发的文件、 资料等, 经秘书长审阅批准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3、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负责保管; 法人章由现金出纳负责保管。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到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外, 其它事项必须经过秘书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 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 七) 由于审批人的过错决定或者印章保管人的过错行为履行盖章手续而导致协会遭受经济损失的, 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或者由协会酌情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