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资标识管理制度 1、项目部和分部应本着规范管理、简明适用、节约成本、协调统一的原则,按照铁道部和沪昆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设置物资标识标志,做好现场管理制度标准化工作。2、标识牌应选用坚固耐用材料制作,如:铝合金板、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材。3、应经常检查标识的状态,保持清洁醒目、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变形、退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4、标识牌的形状和尺寸按照业主规定的执行。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标识牌的尺寸,但不能影响标识效果。5、施工现场的各种物资设备应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牌。各类原材料标识应规范、正确、明显,检验状态必须明示
2、。标识牌形式统一、一料一牌。 6、材料标识:分原材料、(半)成品标识。标识内容齐全、填写规范、更新及时。 7、拌和站、钢材及其它原材料库(棚、场)标示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进场日期、批(炉)号、进场数量、检验日期、检验状态、代表数量、检(试)验报告编号等内容。 8、钢筋加工区等(半)成品库标识牌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厂家(产地)、使用部位、检验状态检(试)验报告编号等内容。 9、机械设备、大型构件等标识牌至少包括以下项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厂家(产地)、进场日期、机修负责人、操作司机、负责人、使用状态等内容。 10、所有物资标识牌均应按照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安装或悬挂、放置在规定位置。 11、现场所有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拌合站以及料厂、料库的物资标识牌均应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