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0一、目的对商品在销售过程中作明确的标识,并在需要时对商品质量实现可追溯性。 二、范围适用于采购及销售过程中商品的标识和追溯。三、职责( 一 ) 质量管理部应按要求建立标识和记录以便追溯商品的采购和销售的全过程。( 二 ) 营销部负责建立和保存销售商品相关记录,做到必要时可追溯到客户。( 三 ) 仓库负责对贮存商品进行标识,做到可追溯性记录。四、概述( 一 ) 商品的标识方法:1 、商品的标识方法是用货位卡进行标识的.货位卡上应有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供货商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等内容。合格的商品用绿色的货位卡作标识.待检的商品或用户因某种原因返回公司的商品用黄色货位
2、卡作标识,隔离存放.不合格的商品用红色的货位卡作标识,并隔离放置。2 、对用户因某种原因返回公司的商品,除用黄色的货位卡作标识外,还应建立退换货台帐进行管理。( 二 ) 商品的可追溯性:1 、追溯线路图 :供应商及入库日期、检验记录、商品名称、批号、 数量、灭茵批号订货时间及客户、订货数量、采购计划入库单订货记录单发货清单销售台帐客户名称及地址 , 发货的商品、时间、数量及人员2 、在进货检验中发生不合格,可追溯到进货日期和供应商。3 、已销售商品可根据销售商品台帐记录追溯到购买者或使用单位。 4 、用户退回商品可根据退换货申请单和退换货台帐追溯到供应商和生产批次。( 三 ) 当进货检验发生不合格及顾客反馈信息时,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追溯.( 四 ) 商品的标识应是位于醒目的位置。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商品 , 不允许入库销售。( 五 ) 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标识管理和可追溯性的记录.五、记录合格的商品货位卡( 绿色 )不合格的商品货位卡 ( 红色 )待检商品货位卡 ( 黄色 )销售商品台帐退换货申请单退换货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