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装修劳务分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1.1工程名称及概况: 1.2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劳务:砌块墙(含构造柱和圈过梁的制安、木砖制作安装、墙体拉结筋制安)、砌块墙的素砼基础、施工洞口、外墙洞口的封堵及修补、内墙抹灰、外墙砌块的抹灰、外墙非保温面抹灰、开敞阳台非保温面抹灰、电梯井侧墙隔音板、室内回填土、室内地面、屋面(除防水外、含出屋面通风帽、女儿墙装饰)、楼梯间踏
2、面(含防滑条)及公共部位地面、墙地砖、保温灰膏、外保温压顶或收口中钢筋铁件的制作安装、厨卫间顶棚打磨找平、散水、坡道、台阶、管井堵洞、烟风道堵洞(楼层交界处)、水电洞口及管线槽封堵、设备基础、积水坑内的清理和防水砂浆的施工、排水沟、所有洞口的收口(含门窗后塞口)、阳台压顶和收口、放线测量、脚手架的搭拆、洞口及楼梯临边防护拆除、吊装和堆放等。即经业主、设计院、监理、甲方认可的亚洲城项目1#、10#楼装修做法和设计变更、洽商中,除室内腻子涂料、防水层、防火门、铁艺、楼梯栏杆及扶手、铝合金门窗、隔墙板、外墙外保温和涂料以外的所有屋面及装饰分项工程(含结构修补、剔凿等零星用工)。第二条、 合同工期工期
3、:2009年9月20日至2010年6月31日,因乙方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每推迟一天则处以1000元的罚金,直接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处以20000元/天的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有可能达不到合同工期要求,甲方有权插入其它施工队进行承包,插入队伍的承包单价由甲方根据分项工程单价表中的价格追加1530确定,其结算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3.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国家标准、沈阳市的相关规定,并达到沈阳市优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做好质量“三检”工作。(分项报验依据项目部制度)。3.2质量奖
4、罚:乙方所承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上述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甲方管理人员按规定逐一进行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要求返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所用工料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加2001000元/次的罚款。第四条、 合同价款4.1 本合同总价暂定为: 元,大写: (人民币)。 4.2合同单价为: 元/建筑平米。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达到甲方要求后各奖励元/建筑平米。 4.3上述单价为闭口包干的完全价格,此单价含完成工作所需的工资(含工人保险及为达到本工程质量目标所发生的额外用工)、抢工费、质量费、措施费、施工管理费、机具费(甲供以外)、材料的水平和垂直运输费、辅材费、装卸费、加班费、夜施费、冬雨季施
5、工防护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测量试验配合费、文明安全标化费(含设备维护的搭拆)、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环境保护费、甲供设施的维修保养费、所有临设的拆除及归库费、与水暖电等其它工种的配合费、各类税金、利润、质保期间的维修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办证和管理费用。4.4本工程不发生零工,本合同已充分考虑变更增减风险(含返工拆除重做等风险),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任何费用。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5.1合同建筑面积根据所承包楼号图纸,按2005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5.2乙方进场二个月后按当月所完成工作量的70%作为工人工
6、资发放,以后每月15日以上月完成工程量的70%作为工人工资发放,工资发放表采用实名制,应于每月5日交项目部财务部门,工资表与实际人员不对应等不符合项目部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在3日内改正,对于再次检查仍未改正的,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经建设单位(建设方工程部和交房办)、监理单位、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整体交工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同时乙方凭甲方出据的结算审批表到预算部门办理结算,余款在结算资料确认后三月内(以甲方项目经理最终审批确认的时间起算)付至结算价的85,结算资料确认后6个月内付至结算价的95%,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1年,期满一月内无息结清。质保期间,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
7、起的维修所用人工费、材料费及业主的索赔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超过保修金数额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分包的其它劳务款中扣除。5.3工程中水暖电、铁艺、通风道、隔墙板、防火门等安装分项工程的预埋及安装工种正常施工或返工等所引起的修补、找平的费用及各作业在交叉中破坏的一切修补用工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承包人不得另外计取。5.4结算及付款均由乙方代表本人签字办理,付款均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在领取进度款的同时提供正规发票。第六条、机械机具6.1 临电临水:甲方仅提供电源及水源,水源后的管材管件及人工、二级箱以外的所有配电箱及电缆的材料和人工均由乙方自理。6.2 甲方仅提供搅拌机、施工电梯
8、。其它机具均由乙方自备。6.3 甲方提供的机具如有损坏及丢失均照价赔偿(按新价计)。6.4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甲方提供机具的清理保养及维修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6.5除施工电梯以外所有机械的操作工均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第七条、安全施工7.1乙方严禁雇用未成年人,甲方发现后除立即解除外并对乙方罚款2000元/人。7.2所有机操工以及水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甲方有权立即解雇并给予500元/人/次的罚款。7.3乙方进场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教育。7.4乙方人员在进行高空施工时必须要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做好防护措施及人身保护措施,如有发生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7
9、.5乙方人员夜间施工要做好照明工作。7.6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触电及电源、电线的摆放与连接安全,严防发生火灾、触电事故,并承担因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一切后果。7.7乙方严格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及规定和安全标准施工。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交底、生产协调会和安全检查,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7.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并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做好安全标识,若甲方及政府各部门现场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要求但乙方未完成的),甲方将按500元/次进行罚款,并直接从乙方劳务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7.9乙方应组织周密的安全施工措施,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
10、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如果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7.10安全帽由甲方同意提供,竣工后乙方如数保质交还,如损坏或丢失则按10元/个向甲方进行赔偿。其他安全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防护衣等。第八条、文明施工8.1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沈阳市文明标化工地, 严格执行沈阳市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加强科学管理,文明施工。8.2所属建筑物周围保持清洁,做好落手清、落地恢工作。8.3做好责任区中的材料上下车、场内搬运、堆放及维护保养和材料标识牌的制作等工作。8.4承包方在施工中的文明标化未按发包方要求完成,发包方有权调配其它队伍完成,并
11、按实际用工从承包方劳务费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8.5发包方、建设方等单位通知考察或检查,由于承包方平时文明施工不到位的,发包方要求突击现场清理等一切用工已含在承包单价中,承包人不得另外计取。8.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禁扰民问题的出现,如有发生甲方对乙方进行500元/次的罚款。8.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粉尘的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如警告后经相关部门检查还未整改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8乙方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用水要统一排放到指定地点。第九条、人员9.1乙方必须配备总负责人1名、技术员1名、工长1名、质安员各1名。其它各工种应达到60人
12、以上。9.2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持证率必须达到100,其它工种的持证率应达到95以上。9.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9.4乙方应提供全部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免冠照片3张。9.5乙方所提供人员素质、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需要。所有人员必须按沈阳市规定进行备案注册登记。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认为乙方人员素质、数量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时,双方商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或增减人员,若乙方在接到此类通知后,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满足人员要求,甲方将按所缺人数50元/人/天进行罚款,此类情况如延续四天,甲方有权调配其它队伍另行分包,所插入队伍的结算按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执
13、行;如延续七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责令乙方退场,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9.6乙方必须每月向项目部提供职工考勤表和工资发放清单,工资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到工人,确保施工人员安定性。如发生纠纷,一律由乙方内部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甲方项目部。9.7除管理人员外,职工一律不得擅自进入项目部办公室,违者罚款200元。9.8若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乙方人员临时进场和撤离,乙方应无条件服从该命令,并不得对因该项命令导致的损失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9.9春节及其它节假日期间,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若甲方同意休假,乙方休假的往返费用及休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第十条、材料管理:10.1
14、甲供材料严格执行甲方的材料领用制,材料节余部分按材料价10%奖励给乙方。如超领部分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从劳务费中扣除),材料标准领用量以预算量为准。10.2乙方负责管理和材料退场前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各类材料的上下车、堆放入库(含完工后各类材料、机具的归库)。10.3现场各类材料的标识牌均由乙方制作摆放,甲方仅提供原材料。10.4乙方如对材料的维修保养无故拖延怠工,或以此要求增加费用,甲方有权调配其它队伍完成,所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劳务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10.5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与甲方库房相关人员核对所有材料的领用量,并将最终确认之结果报项目部预算部门,否则造成结算工作延误的后果由乙方承
15、担。10.6甲方有权对乙方任何浪费材料的现象进行处罚,甲方根据情结轻重给予乙方2001000元的罚款。第十一条、合同终止1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或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如发生此类事情,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1.2乙方人员在现场打架、闹事、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乙方每次3000-5000元的处罚。11.3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清退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退场。退场后三天办理结算手续,对已完成工程量甲方按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
16、分项单价参考分项单价表。11.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乙方所有劳务工程款暂时冻结,直到甲方完成本合同的工程再协商,如果甲方为完成剩下的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及间接的各类费用)加上乙方已完工程的结算款之和大于按本合同第四条单价所计算的金额,其差额由乙方负责赔偿,若所发生费用加上乙方已完工程的结算款之和小于按本合同第四条单价所计算的金额,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劳务款(无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11.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应在3日之内撤离全部人员,不得擅自带走甲方任何设备、材料等。若乙方不按规定时间离场,甲方向乙方收取3000元/天的暂住费,此款从工程款中扣除。第十二条、其他:12.
17、1当甲乙双方的合同执行者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理解不同时,解释权归甲方项目经理部所有。12.2甲方项目经理部可在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深入的管理措施以及其它可具操作性措施。乙方应尊重并严格遵守甲方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并视为合同条款内容。12.3甲方提供食宿的地方,工人吃饭、床上用品由乙方自理。12.4乙方必须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同时也应和水暖电、隔墙板、铁艺、外墙保温涂料等工种的配合。12.5若甲乙双方另签订的其它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时,若非有特别说明,以本合同为准。12.6由乙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均由乙方自行购买,若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的机具、辅材、劳保用品在数量、性能、时间
18、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并在书面通知无较大改观时,甲方有权替乙方购入其施工实际需要机具、辅材、劳保用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按购买价追加10后从当月所发款项中扣除,并追究因此造成的质量缺陷和延误工期责任。12.7甲方对乙方的所有罚款或应扣款项均可直接从当月发放的生活费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12.8停工补偿:.承包人承诺:其它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连续停工在30天内(含30天)的,承包人不终止本合同,并在此停工期间全力配合发包人的一切事务安排,但发包人应自第5天起根据备案并实际在场人员按照20元/天/人进行补偿;超过30天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单价根据实际施工部位办理结算,发包人按承包人所完产值人工费
19、的3对承包人进行补偿;.承包人承诺: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在50天内的,承包人不终止本合同,但发包人应自第26天起根据备案并实际在场人员按照20元/天/人进行补偿,超过50天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单价根据实际施工部位办理结算,发包人按承包人所完产值人工费的3对承包人进行补偿,此条中的补偿不得与第条中重复补偿。12.9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到工程外帮助其他施工,根据实际量按80元/工日给予结算。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到工程外帮助其他施工,根据实际量按80元/工日给予结算。承包范围外的任务应及时办理任务单,签字齐全后及时上交甲方预算组审核,对于每月完成的承包范围外施工任务,在下月10日(以计划人,区长,项目经理签字为准)前不能上交给甲方项目部预算部门审核确认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劳动报酬,以后不补。12.10双方在本合同内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起诉。12.11工程保修期满,结算款项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12.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共同遵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时间: 时间: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