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人: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X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就承接工程的部分内容向乙方实行专项发包,由乙方进行专业承包施工。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综合楼、1#、2#、3#厂房
1.2建筑面积:最高 五 层数:
1.3工程地点:XXXXXXXX
1.4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专业施工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火灾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
三、承包价格
按**省预算定额(2003版)三类工程中间值取费的预算价格 2308995.00元下浮17%后的价格(增加工程联系单在结算时不下浮)。
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900000.00元
大写: 壹佰玖拾万元整
结算价:合同价+增加联系单总价=最终安装工程结算价(不含土建单位配合费)
施工图纸以外或变更的工程量以甲方签订的联系单结算为准(结算时不下浮)。
四、合同周期
4.1开工日期:与土建同步
4.2竣工日期:与土建同步
4.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五、适用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规范与标准:
5.1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的各种技术规范和施工规范。
5.2本工程适用本地区各种建设标准要求。
5.3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中各项技术说明和要求。
质量约定:
5.4工程质量等级 确保 合格 ,争创 无
5.5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 100%
5.6分部工程一次性交验优良率达 100%
5.7质量问题整改率 0
六、合同双方
6.1甲方
6.1.1甲方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根据授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6.1.2甲方代表可委派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间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甲方以书面形式就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职责通报乙方。
6.1.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签字后,以书面方式送达乙方代表。如乙方对该指令或通知持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该指令或通知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在甲方代表决定修改前仍须执行原指令。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未提出的则视为认可。
6.2乙方
6.2.1乙方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全权代表乙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代表派代表常驻现场,所有事务只需现场代表签字即表示乙方认可。
6.2.2乙方代表可委派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职责,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就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职责报甲方项目
部,并可在经甲方同意后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
6.2.3乙方代表的要求、请求及通知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不得无故拖延批复。
6.2.4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更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同时对乙方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责令不合格人员退场。
6.2.5乙方应配备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进入现场管理,该人员必须满足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的要求,并对自身的施工、技术、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如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职责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工程风险及保险
7.1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
在施工期间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必须查明原因,分析责任。费用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7.2保险
7.2.1乙方必须对其工人及雇佣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并承担其费用,对其财产和机械设备进行财产保险并承担其费用。该保险期始自乙方进入工地施工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
7.2.2如乙方未按照规定办理保险,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此类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八、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任何法令、法规及发出的一切文件和通知。
九、转让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施工的工程再次转、分包。
十、开工与工期
10.1工程开工: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人员进场书面通知后按时、按量进入工地。
10.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下列所造成的耽误:
(1)由于政治动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延期完成;
(2)由于乙方受命作工程的更改、调整;
(3)由于甲方原因(含土建单位、装修单位等)。
遇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工期顺延,以甲方确认为准。但乙方必须明确,对本条第(1)款所引用的情况,乙方在发生阻障之初五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认可。
十一、进场前期管理
11.1现场条件
11.1.1甲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人员数量向乙方提供办公、住宿、食堂等用房。
11.1.2对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施工便道、场地、临时水电设施等生活、工作条件,乙方不得独自占有、控制而影响其他作业单位的工作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1.2人员进驻
11.2.1人员进场前,乙方驻现场代表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项目管理机构。
11.2.2乙方应按当地规定保证施工生产人员经过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有一定的施工生产经验。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十二、施工计划管理
12.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应上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通过甲方或其委托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落实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完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2施工进度计划
12.2.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后15天内,向甲方提交一份根据甲方(或土建单位)总体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安装工程专项进度计划。审核后的进度计划将被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
该计划组织实施。
12.2.2乙方根据审批后的进度总计划编制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
12.2.3乙方实际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时,甲方可以书面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并对下阶段计划进行调整。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乙方接到通知后任然未采取任何措施,甲方有权暂停拨付工程进度款(非乙方责任除外)。
12.2.4乙方代表及相关职能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生产例会 及甲方认为乙方应当参加的其他会议。
12.3材料现场管理
乙方对现场物料堆放须整齐有序,分类堆放,并注意抓好防潮、防火等安全措施。对贵重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提供场所给予安排摆放。
十三、技术质量管理
13.1管理体系
13.1.1为确保管理力度,乙方必须设专职技术或质量管理人员。
13.2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
13.2.1乙方应及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交底。
13.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存在问题或缺陷,应及时向甲方相关人员提出改进方案并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图纸。
13.2.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严格进行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13.2.4乙方技术人员应对工程重点部位及关键点进行技术复核并详细填写技术复核记录。
13.3工程质量检验
13.3.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执行本合同5.1~5.3条规定的标准。
13.3.2中间检查、工序检查
甲方可随时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乙方应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在分
部、分项工程未通过甲方验收前,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3.3隐蔽工程验收
13.3.3.1对需要隐蔽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通知中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工程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隐蔽。
13.3.3.2若甲方不能及时进行验收,必须在开始验收前12小时通知乙方延期。若无故拖延验收或未及时通知乙方延期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承认其验收纪录。
13.3.4完工验收
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应先由乙方公司组织预验,然后将全套资料送交甲方/监理单位,由甲方/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13.4工程资料
13.4.1施工图纸的提供:甲方于 2009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提供 4 套施工图纸。
13.4.2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向乙方就有关资料提出查询、索取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隐瞒。
13.5保修
13.5.1乙方须对承包工程履行保修义务,保修金按分包工程造价的2%计取,保修期限1年。
13.5.2本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之日,甲乙双方签订保修合同,合同约定期间若出现由于乙方的原因需处理的质量问题,乙方须48h内立即予以落实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13.5.3保修期满之日,甲方应将保修金支付给乙方。
十四、工程款支付
14.1进度款支付
14.1.1乙方进场前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的合同工程价款作为备料款。
14.2.2每月25日之前乙方向甲方预算人员提交当月完成的工作量报表。
14.2.3甲方于次月1天前按程序完成审核并签署付款意见。对乙方进度款支付比例为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85 %,在次月5日内支付。
14.2.4若甲方在次月10日内还未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若在5天内甲方未给予答复还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14.3竣工结算
14.3.1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上报工程结算书(结算书中附签工手续)。
14.3.2甲方应在一个月内结算完毕并确定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在10天内按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支付至98 %。保留结算价的2%作为工程保修金。甲方年终(指春节)付款确保不低于乙方实际完成总工作量的90%以便乙方拨付材料款及民工工资。
14.4变更及合同外签工
14.4.1乙方应于变更工作开始前将变更价款书面通知甲方,逾期甲方不予认可变更费用。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若甲方一直不予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变更工程的施工。变更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纳入结清且不下浮。
14.4.2乙方对承包范围外签工必须在用工之日前办理签证手续,逾期甲方不予认可。承包范围外签工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纳入结清且不下浮。
十五、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界定
应根据工程当地的自然环境和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对工程产生的破坏作用由政府主管部门作出认定。
15.2补救措施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损失情况,如上述情况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直至该事件结束。
15.3费用承担
(1)不可抗力造成的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承担;
(2)人员伤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停工损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六、违约责任
16.1乙方违约
16.1.1倘若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1)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经甲方多次要求返工还不整改的;
(2)严重影响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导致土建单位停工3天以上的;
(3)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没有正当理由而中止施工半个月以上的,经甲方多次要求恢复正常施工还不执行的;
16.1.2若乙方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以另配队伍继续完成工程的剩余部分,费用从乙方的款项内扣除。
16.2甲方违约
16.2.1倘若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未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的;
(2)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施工期间,非乙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达半个月以上的;
16.2.2若甲方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一切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七、争议
倘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付款完毕后终止。
十九、附则
19.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为本承包合同的附件,乙方须遵照执行。
19.3附加条款
1 。
2、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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