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安全协议书 安 全 协 议 书工程名称: 深圳*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总包单位: 深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深圳市*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7 年 月 日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总包方): 深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分包方): 深圳市*工程有限公司协议书签订依据: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6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 深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 建筑
2、安装工人安全手册中国知识出版社8、 总包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书协 议 内 容: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管理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本协议书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并履行相应责任与义务。一、总则1、 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2、 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
3、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3、 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4、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5、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6、 施工现场
4、的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 7、 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8、 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
5、覆盖和施工标志.9、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栏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扩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10、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 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11、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二、甲方责任与义务1、 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及规定,
6、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甲方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违章操作的工人和班组以及分包单位给予必要罚款,直至清理退场.2、 甲方对乙方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3、 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乙方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4、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5、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总包单位依
7、据相关规定有权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三、乙方责任与义务1、 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2、 分包单位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3、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4、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8、5、 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建立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6、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设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7、 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机械性能应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依次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在自检的基础上依次申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
9、,并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8、 分包单位必须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9、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四、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办法1、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分包单位负责.2、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分包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10、.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3、 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4、 分包单位必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总包单位协助分包单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五、罚则1、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因安全生产不达标而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2、 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11、,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3、 分包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以及总包方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各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济处罚的,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双倍经济处罚.4、 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5、 由于乙方各种原因给甲方及业主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主管部门就分包安全问题提出的整改、罚款、停工、扣分等)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且甲方有权予以相应处罚,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将扣罚以外保证金退还乙方.六、 附则1、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项目部壹份、公司留存壹份;乙方壹份.2、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章): 乙 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日 期: 日 期: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