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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薪酬视角下的我国公务员薪酬公平理论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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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薪酬公平理论分析综述 一、 研究背景 薪酬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己经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正如盖伊.彼得斯所说:“许多公共人事管理领域已经开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其中又以政府公职人员报酬制度的改革最为明显”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大量实力雄厚的外资企业进驻中国,正在以其极具吸引力的工资吸引国内的优秀人刁‘.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己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理论课题和实践课题。 从建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之前,我国己经进行了四次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并且进行了六次调整,同时地方政府也在积极试行“阳光工资”改革,通过上述改革和探索,我国公务员薪酬公平在逐步实现,但由于公务员薪酬制度的不完善及其管理体制的滞后,仍然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例如,公务员薪酬外部缺乏竞争力,内部缺乏一致性及个人贡献与报酬不协调等。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更加注重公平。2006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这是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的第五次工资制度改革。 2011年,新一轮旨在消除基层与省市级政府公务员之间,以及富裕地区和贫穷地区之间公务员的收入差距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拉开序幕.这一次,明确的将薪酬的公平性问题放在了重要位置,是与以往的薪酬改革明显不同的地方,本次改革有了明确的目标,改革的方向明确清晰;但同时,由于本次的目标很明确,那么对于薪酬和公平的界定就变得很重要,因为对于这两个概念的界定直接关系到现在公务员的薪酬究竟在哪些地方存在不公平、这种程度是多大,以及未来政策的制定方向. 因此,进一步在理论上总结和拓展对薪酬公平的认识,以加深对公务员薪酬的公平性的认识就变得很很重要。 同时,从我自己的角度出发,我打算从全面薪酬这样一个新角度,通过借用一些财务工具来做一个定量化的测量和分析,定量的看待现在公务员的公平性问题,以及通过全面薪酬的视角来提出一些建议;因此做一个关于现有有关公务员薪酬公平性问题的综述也显得很必要。 二、 研究现状 2.1国外现状 西方学者对公共部门薪酬制度有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并且出现了很多优秀学者。例如,盖伊.彼得斯提出,市场导向的薪酬体系,是根据市场薪酬平均水平或根据与公共部门有竞争关系对手的薪酬水平,确定公务员的薪酬水平①;约瑟夫·J·马尔托奇奥认为,在传统等级薪酬结构下,员工的薪酬增长,往往取决于个人职务的提升,而不是能力的提高,而“宽带薪酬”是指用少数跨度较大的工资范围,来代替原有数量较多的工资级别跨度的薪酬体系,可以使广大基层次员工在无法晋升职务的情况下,仍能通过资历台阶的攀升获得较为理想的薪酬:②美国经济学家和人力资本理论的创始人舒尔茨认为,公务员薪酬水平与其人力资本含量密切相关。⑧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知识水平也就越高,人力资本含量也就越高,工作能力也就越强,劳动生产率也就越高,边际产品价值也就越大。因此,人力资本含量成为公务员报酬差别的重要依据;美国教授亚当斯在《工人关于工资不公平的内心冲突同其生产率的关系》(1962年,与罗森鲍姆合写),《工资不公平对工作质量的影响》(1964年,与雅各布森合写),《社会交换中的不公平》(1965年)等著作中提出公平理论。他指出一个好的薪酬系统应该同时考虑外部竞争性、内部一致性和公务员贡献因素,也就是说必须具有公平性。 西方学者对于公共部门薪酬公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工会化程度、集体谈判对公共部门薪酬水平的影响,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的薪酬差异比较等方面。德国学者米勒(2005年),在德国公共部门工资研究中指出,公共部门雇员的收入总是吸引公众的高度关注,公共部门的工资收入对于政府的货币与财政政策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公共部门内部扁平化的工资结构,不能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导致大量高级主管人员向私营部门流动。 西方学者也十分关注实证研究,许多研究者努力探究在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同样工作岗位上、同样的一个雇员的工资收入是否一致。美国学者史密斯(2005年)的研究表明,公共部门女雇员的工资水平要高于私营部门男雇员的工资水平;波兰经济学家贝迪(2000年),在对波兰的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间的工资差别的研究中指出,私营部门拥有工资水平方面的优势,尤其对具有大学学历的雇员.对于男性,他们倾向于选择私营部门就业,这就意味着公共部门可能更难吸引到高素质雇员;虽然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间的工资差别对女性而言更明显,但考虑到一些无性的工作特征,如社会声望、工作安全性和稳定性以及非工资福利因素,公共部门对于高素质女性的吸引力更大。 总之,西方国家对于公共部门薪酬的研究比较多,形成的理论比较完善和视角也比较多样,对于我国的薪酬改革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同时由于我国的社会制度和阶段的差异性,我们不能简单的去分析国外的研究成果,或许国外的研究也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个视角,具体的情况还要结合我国的现状进行分析。 2.2 国内现状 从2004年至今,有很多关于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研究,但是对于薪酬公平的研究却一直比较少,从几个论文库里一共搜到了8篇比较优秀的有关薪酬公平的论文. 2004年,北京科技大学的陈闽红, 王雅萱两位老师通过应用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从公平理论的角度对公务员薪酬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亚当斯的公平理论 觉察到的比率比较 雇员的评价 所得A/付出A〈 所得B/付出B 不公平 (报酬过低) 所得A/付出A= 所得B/付出B 公平 (报酬相等) 所得A/付出A〉 所得B/付出B 不公平 (报酬过高) 注: A 代表某一雇员; B 代表参照对象 从表中可以看到,员工不仅关心自己经过努力所获得的报酬的绝对数量,也关心自己的报酬和其他人报酬之间的关系。如果将员工对于薪酬公平性的评价进行细分,可以发现,任何一个组织中的员工都会对薪酬做以下两种类型的社会比较。第一, 薪酬的外部公平性或者是外部竞争性。这种比较体现为员工与其他组织中从事相同工作的员工所获得的薪酬之间进行比较.第二, 薪酬的内部公平性或者内部一致性。这种比较所关注的是组织内部的不同职位之间的薪酬对比问题。 从外部公平来看,他们认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有企业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 而外资企业、 私营企业、 各种形式的股份制企业所占的比重逐渐上升。而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和事业单位, 都需要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招募合适的人才。将公务员的薪酬比较的对象只限于国有企业职工, 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形势了。另外仅就平均工资进行比较也是不科学的, 因为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说, 真正的市场工资水平不是笼统的平均数,而是有非常具体的含义的, 员工在进行工资对比时, 一定是相同或类似的职位或人员之间进行对比,而不是将所有人的工资加起来再加以平均的那种比较。 从内部公平来看,工资结构不尽合理, 在级差的设计上,工资标准的起薪(也就是基础工资)太低,务之间的级差也太小, 不能很好地反映出不同的职务级别在履行职务上的劳动差别, 加剧了平均主义的倾向。 可以看到,这篇论文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对于薪酬的概念和范畴等基本的分析还没有成熟,但是它却开辟了一个新的视角来看待薪酬问题。 2006年,南京理工大学的谢菲进一步通过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对于公务员的薪酬进行了分析,她的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薪酬、公平的基本范畴进行了界定;二是将公平的比较扩大到了三个方面,除了内外部公平外,还加上了个人公平;三是引入了公平性的尺度 。 本次研究中,作者首先对薪酬和公平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其中薪酬包括:美国著名薪酬专家乔治·T·米尔科维奇这样定义薪酬:薪酬是指雇员作为雇佣关系中的一方所得到的各种货币收入,以及各种具体的服务和福利。总薪酬包括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资(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激励工资、生活水平调整增资),或者通过福利和服务(如养老金、医疗保险、带薪休假等)支付的薪酬。随着社会的发展,薪酬的涵义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最初单一的工资到包含福利、奖金、津贴等,从仅注重外在的经济性报酬到包含内在的非经济性报酬所得,内容不断扩展,趋向合理完善。现代意义上的薪酬包括内在薪酬与外在薪酬,内在薪酬是指员工因完成某项工作或任务而得到的心理满足,外在薪酬是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得到的组织给予的货币报酬和非货币报酬。 从其制定过程来看,一共有三个角度分析薪酬.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研究薪酬问题,主要将薪酬看作是员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价格。在劳动经济学中,主要从两个角度来研究薪酬在劳动力市场的决定,一种是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均衡理论,一种是人力资本理论。薪酬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劳动力市场上供求双方的均衡,劳动力需求和供给是工资的函数,劳动力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相交的点上,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就达到了平衡,得到了一个均衡的工资率,这种均衡的工资率就是该类人员的薪酬水平。后一种工资理论是人力资本理论.该理论认为,工资水平主要取决于每个员工自身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存量。人力资本是指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形成的资本,它体现在劳动者身上,表现为劳动者的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健康状况等。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以数量和质量形式表示的资本就是人力资本。从心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薪酬问题,主要将薪酬作为一种满足员工内在需求的手段和要素,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从个体层面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在心理学的激励理论中,对薪酬设计和薪酬管理颇具影响的理论为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从管理学的视角来分析薪酬,可以发现管理学更多的关注薪酬管理对企业的战略目标的支撑,即如何通过薪酬体系来有效地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获得核心竞争力。将薪酬同整个战略联系在一起,将薪酬战略转化为具体的薪酬制度。 对公平的界定中,作者首先引用美国学者Lawler的一个思考模式,给了一个我们思考公平的框架。 从模型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自己在工作中所受待遇的公正程度的判断与感觉,取决于当事者认为自己实际获得的收益(o)与其期望获得的收益(E)的差额,即 O一E的差值.当O二E时,当事者认为受到了公平待遇,形成了公平感;当E〉O时,则会感到不公平,认为自己吃亏;当E〈O时,则会因无功受禄而心怀不安,产生负疚感。 在此基础上,作者介绍了中外的比较典型的几个公平理论,包括凯恩斯薪酬理论中队公平的认识、库兹涅茨的薪酬理论—-倒U型曲线、前面提到的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俞文昭的公平差别阀理论(1991年对公平差别阀和公平分配进行了研究,测量了上海职工 的“公平差别阀”,发现人们对报酬偏低的敏感性远远大于报酬偏高的敏感性。) 在对这两个基本概念进行了分析之后,作者开始从公平的角度进行分析。首先,作者将公务员薪酬公平性的外在尺度(评判的方面或者维度)归纳为同工同酬、定期提薪、社会平衡、物价补偿、激励功绩、制度保障六个方面;公务员薪酬公平性的内在依据包括职务依据、责任依据、绩效依据、学历依据。再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作者将公平分为外在公平、内在公平和个人公平。基于此,作者提出了对公平的判别方法,即: 根据这个思路,作者通过引用相关的经济数据和各个级别的工资情况得到如下一些结论:从外部公平来看,公务员薪酬增长未能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公务员薪酬在社会中处于中等水平(从2003年各地区按行业分职工平均工资对比表中可以看出(见表4。1),公务员薪酬与其他行业人员相比,缺乏竞争力。在这个比较全面的行业划分中,我们可以看到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的公务员在这18个行业中,收入仅排第九位,仅仅位列中游,平均工资仅为排名第一的交通运输、计算机和软件业的一半左右。);公务员的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相对较低. 从内部公平来看,各级别间的薪酬差别不大;结构不合理,包括薪酬系统内部构成要素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的薪酬一直处于低工资高福利的状态,工资和津贴福利没有一个恰当的比例关系,公务员社会保险发展滞后等;增长机制不完善,我国的工资增长机制通过档次工资和级别工资晋升来实现,工资增长的时间长,需要连续两年考核称职才提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才提升一个级别工资,而且提升所获得的物质报酬很少;补贴过多,工资外补贴太多,每次改革之后,各种各样的新老补贴就会产生,而且不同的政府部门的补贴水平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差异很大。据了解,北京、上海和部分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建立起各种性质的岗位补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补贴占总薪酬的比例己经超过了50%。 从公务员薪酬的个人公平分析来看,个人公平是指对同一个组织中从事相同工作的员工的薪酬,进行相互比较时公平性是否成立。员工个人之间的公平性要求组织中每个员工得到的薪酬与他们各自对组织的贡献相匹配。国公务员当前的工资水平同时存在相对过高和相对过低两种情况。所谓过高,是指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公务员,尤其是从事简单事务类工作的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对于当地的一般平均。工资水平而言过高。所谓过低,则是指公务员中绝大部分受教育程度较高、承担的决策责任或者管理责任较大的人所得到的工资过低,尤其是发达地区的高级公务员(不指行政级别,指责任大小)所得到的工资水平过低。以上两种情形都不具有个人公平性。 对于以上作者的分析,作者认为出现这些的原因有观念因素一一对公务员人格假设的片面性、技术因素,包括政策制定主体与受体的同一性,绩效评估缺乏实效,管理体制的落后,薪酬增长缺乏矫正机制;制度因素一一“体制外"薪酬的泛滥。 本文在前一篇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改进,首先是对于概念的分析很完整,分析的思维方式有严谨的逻辑推导和数据的支持,得到的结论也比较符合现实。 2008年一共有两篇相关的论文,其中,除了通过采用公平理论对公务员薪酬的分析,即内外部和个人公平性分析之外,与前面的论文相比,有了三个方面的进步,第一是对于中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历程做了一个更全面归纳;二是列举了部分地区公务员薪酬公平的实践探索;三是针对问题,为了实现我国公务员薪酬公平提出了一些原则和具体的措施,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和解释。 第一阶段,1956年-1984年,国家对整个工资制度进行了根本的变革,取消了“工资分”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实行统一按货币规定工资标准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建立了基本符合社会主义按劳付酬原则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但是后来由于管理高度集中统一、职级不符、劳酬脱节、功能单一、机制僵化等弊端,职务等级工资制逐渐脱离了实际职务和实际贡献,形成了提职不提薪的局面。 第二阶段,1985年-1992年,国家针对原工资制度的弊病,又一次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干部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等四部分组成.这次改革明确了工资报酬与劳绩相结合的改方向.结构工资制与职务等级工资制相比,体现了职位变化和工作资历的因素,并能对公务员的工作绩效产生有效激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改革后的高低工资差为10.2倍。①但是由于工资主要取决于职务高低,形成了只有晋升职务才能增加工资的状况,诱发了机构升格、滥提职务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官本位”. 第三阶段,1993年—2005年,我国根据机关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职务级别工资制度,以进一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就是,根据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建立起符合机关和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其主要成就是:将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通过增设级别工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晋升职务也能提高待遇的问题;实行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制度,有利于发挥工资的补偿与激励作用。1993年以后,国家对公务员工资又相继做过5次调整,总的来说,这几次工资调整均以加薪为主,似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务员工资水平低、工资收入差距过大的矛盾.但事实上,由于这几次调整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工资制度,缺少很好的激励机制和公平机制,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务员薪酬的公平问题。 第四阶段,2006年以后,200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在于: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尤其是努力实现公务员队伍收入分配的内部公平性,同时严格规范各种津贴、补贴制度。2011年,旨在消除基层与省市级政府公务员之间,以及富裕地区和贫穷地区之间公务员的收入差距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拉开序幕。 总的来看,中国公务员的薪酬改革是越来越有理论支撑,越来越显得合理,也逐步从平均主义像有效率的公平转移;但是,从现状和政府的重心来看,我国的薪酬改革还远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在部分地区公务员薪酬公平的实践探索方面,作者提到了上海市的“阳光账户”,即上海市加强机关收入分配管理的总体思路是:规范机关公务员工资外收入分配秩序,逐步缩小各单位发放的公务员工资外收入差距,逐步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收入透明化,向“统一项目、统一标准、财政统收统支”目标迈进;北京市的“3581”工程,2004年七月,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的通知》,把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都显性化,统一合并规范后只保留四大块:“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工作补贴”和“绩效奖金”,原来的“目标管理奖”、“通讯费"、“洗理费”、“书报费”、“加班费”和“无伙补助”等均被取消;大连市的“阳光补贴”,即辽宁省大连市,从2004年开始对公务员地方性补贴实施“阳光补贴”改革,取消了各机关自行发放的津、补贴,制定了统一的地方性津补贴标准.大连市推行的“阳光补贴",是从规范补贴项目和统一补贴标准开始的。2004年7月,大连市出台了一个规范的津贴项目,命名为“目标考核奖”,其标准为:正处级700元,副处级600元,科员500元,人均570元。②同时,集中清理了各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统一政策,禁止再自行发放津贴,使公务员的补贴由暗补到明补;成都市的“同城同酬”,2003年10月,四川省成都市对125个市直属部门执行职务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审核,一律取消了各单位发放的国家政策外的津补贴,实行统一规范的职务补贴。2004年下半年开始,又在全市范围内推开,统一市区县机关的津补贴,实现了公务员的同城同酬。 可以看到,这些实践性的探索都在围绕着公平展开,它在某种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使公务员工资水平整体有所提高,似乎解决了收入偏低的问题,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规范了工资、补贴收入,缩小了单位之间的差距。 在薪酬改革的措施和原则方面,作者认为探索我国公务员薪酬公平的实现路径,首先应考虑到国家政权性质、公务员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对公务员素质的高标准、严要求,认为我们应该坚持的原则包括按劳分配原则、定期增资原则、平衡比较原则。在具体措施方面,作者认为我们应该)明确薪酬标准,完善增资机制、规范薪酬结构,增强调控约束力、)逐步引入科学的绩效工资制。 2009年有一篇相关优秀论文,同样,作为一篇优秀的博士论文,我认为主要有两点创新,一是除了采用亚当斯的内外部公平之外,作者采用了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分析方法;二是首次分析了国外典型国家的公务员薪酬,以此来对比分析我国的薪酬差距。 首先来看第一个方面,从对公平内涵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平分配是一个过程,实际上包括起点公平(机会均等)、规则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个环节。从程序公平来看,程序公平是指所感觉到的薪酬或其他结果的决定方式的公平性。研究表明,“员工对于加薪的反应主要取决于其对于加薪程序公正与否的认知判断.如果员工们认为加薪程序是公平的,那么员工们对于这次加薪会更满意,即员工对于加薪的满意度主要取决于其对程序公平的认知判断而非其金额的大小。个体尽管不能直接控制其决策,但是却能对于形成决策的程序做出反应。甚至当某一决策对于个体具有负面影响时,公正的程序仍然会使个体感到他的利益受到了保护。在组织管理中,人们在相互的人际社会交往和信息沟通中体验到的公平性是相互作用式公平。在组织背景下,相互作用公平会极大地影响群体气氛、组织文化和部门间的协调。" 我国公务员薪酬程序公平主要体现在公务员薪酬制度建设方面。首先,薪酬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于公务员制度改革。其次,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做支撑。最后,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不高,人大的审查监督缺位。从互动公平角度看,公务员及社会公众对近年来的薪酬改革也不完全满意。 第二方面,本文中作者对英国、美国、法国和新加坡四个国家的公务员薪酬进行了分析和总结。英国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即在横向上不断改进原有职位体系,在纵向上创立高级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英国公务员系统可分为两大组成部分:高级行政与政策管理集团(包括副司长、司长、副次长、次长四种高级职位)和副司长以下级别的人员。而在实行工资制度时又把国家公务员划分为工业系统公务员和非工业系统公务员,分别实行等级工资制和协商工资制。同时,英国对高级公务员与低级公务员分别实行年薪和周薪制。因此,也有人将英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称之为“英国高级差工资制”。从程序公平和分配公平而言,英国的高级差工资制体现出公平性。高级公务员的薪酬制度采用宽幅度的 3 级薪级制,以职位评级制度代替高级公务按官级定薪制度,将薪级与“职位”挂钩,避免了按资历、官级定薪级的弊端,使薪酬制度在程序方面更加公平。同薪级内的最高薪酬额与最低薪酬额相差达约 70%之多,拉开了薪酬差距在此 3 级宽幅薪级制度的框架内。从互动公平而言,英国的高级差工资制未能完全的体现公平性.这里的互动公平侧重于薪酬满意度的研究.英国高级差工资制带来了部分公务员的不满. 法国公务员的职位分为三大类: A 类负责领导、策略制定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求有高等教育毕业文凭;B 类负责施行和编写工作,要求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C 类负责具体执行工作,对文凭不作要求或者要求有职业证书或职业学习证书、初中毕业证书。A、B、C 三类人员的所占比例分别为:38%、28.7%和 33。3%。法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是集中统一管理的,上述公务员被纳入统一的工资指数等级表中,按不同的工作性质和职级予以分割。法国是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从分配公平看,法国社会日趋人道和公平。法国每个公务员都有一份“体面”的工资收入,其水平普遍高于私营部门,政府每年用于公务员工资的支出占财政预算的 45%.指数工资制把公务员的工资直接与 物价挂钩,保证了公务员的实际工资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因为工资基数是以最低生活费为参照的,而最低生活费每年都要根据物价情况进行调整,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务员的工资增长率要高于物价的上涨率。此外,法国政府还有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最低生活费用 120%并高于劳工的保障工资额的规定,从而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处于社会中上等水平。不断地调整工资水平,使法国公务员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的差距在减小,并且通过社会财富再分配,实际收入差距更小,工资低的家庭通过再分配后的实际收入有可能高于工资高的家庭。从程序公平看,指数工资制标准统一,体现程序公平。 美国公务员的薪酬实行的是分类工资制。美国政府曾先后颁布过多个关于务员薪酬的法律,例如 1963 年的《联邦薪酬改革法》和《联邦薪酬平衡法》,197年的《联邦薪酬平衡法》,1990 年《联邦雇员薪酬比较法》。目前,美国联邦政共有 30 多个薪酬系统.其中 3 个主要的薪酬系统适用于约 9l%的雇员:适用于白领职业的一般职序列,覆盖约近 2/3 的雇员;适用于蓝领职业的联邦工资系统;邮政雇员薪酬系统。其他的薪酬系统分别适用于政治任命官员、高级公务员、外交官等特殊类别。高级公务员序列分为 5 个等级.I 等级为政府内阁成员;Ⅱ等级是政府主要部门的副部长;Ⅲ等级是总统顾问、副部长、独立行政机构的首长;Ⅳ等级为部长助理、副部长帮办、行政部门的总顾问;V 等级为助理副部长、司局署长等。美国公务员薪酬已经形成了一种传统或常规结构加弹性政策,同时辅之以奖励措施的多元化新薪酬制度。美国公务员的薪酬制度最大的特色是体现程序公平。美国是法制比较完备的国家,它的薪酬制度基本上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有效地保护了公务员合法取得 工资收入的权利和义务。 新加坡的公务员考试制度除强调公开、公平、择优录用和一定的学历资格条件外,还对应聘者品德、修养等个人背景情况审查非常严格。应聘者一旦被发现私生活不检点或者有不良嗜好,即被拒于公务员队伍之外。”新加坡政府认为,与其让公务员通过不法途径获取钱财,不如给予其优厚待遇。新加坡公务员的总体工资水平比社会平均工资高了很多,而且享有定期休假,退休后享受养老金、提高福利待遇等政策。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新加坡政府以“高薪”为特征的灵活工资薪酬制,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预防了腐败,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进入政府任职,保证了其举世称道的行政效率。新加坡公务员灵活工资制使得公务员薪酬不断增加,从分配公平而言体现出公平性。首先,从人的智力、能力的不平等的事实出发,新加坡强调过程平等,有能力和贡献大的人将凭借自己的能力和贡献获得晋升;贡献小和缺乏能力的人也对结果满意,因为他们认同过程的平等.其次,就外部公平来说,新加坡公职人员薪金的发放是以私人企业界相似职位的薪金为基准的,它略低于私人企业界的薪金水平,但总体上是一个公平的结果。从内部公平来讲,新加坡公职人员薪金的标准是与其职位相挂钩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同工同酬。对个人公平而言,由于个体之间的差异性,新加坡对全体公职人员实行与表现挂钩的薪金制度,按公职人员的表现给予其相应的奖励. 可以发现,这些发达国家,衡量公务员薪酬是否公平主要从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个人公平这三个方面来判断,这三者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缺一不可。上述各个国家出于自身发展需要,制定不同的薪酬制度,但是,除了一些差别之外,我们也看到各国在薪酬制度方面的一些重要的共同点,特别是解决薪酬公平问题的一些具体举措。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的特点:1.灵活的工资结构,2.透明的津贴奖金,3.动态的薪酬调整机制,4.激励的绩效考核制度。 2011年,有两篇比较好的论文,归纳起来,主要也有两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在2009年的那篇论文的基础上,作者对日本等其它几个国家进行了分析;二是作者对中国可能的改革路径进行了一定的分析。 第一方面,日本公务员的薪酬制度是根据1950年《一般职位给付法》制定的.日本是一个重视年功序列的国家,因此职务级别的划分不是纯粹按官职进行的,而是各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额是相互交叉的.同一官职的公务员在工资表中可能处于不同的职务级别上,工作年限长的低官职的公务员工资可能高于工作年限短但官职高的公务员的工资,如在行政职工工资表中,同时系员,有的处在1级,有的处在2级;同是科长助理,有的处在7级,有的处在5级。因此工作年限长短是确定工资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方面,近年来诸多学者对我国公务员薪酬改革的发展方向设想了多种路径选择, 主要可分为三种:高薪养廉、限薪制和渐进式改革三种。但是,作者认为这三中其实都不能在中国得到很好的利用。目前我国公务员薪酬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受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呈现出极不平衡的发展状态,因此在实现公务员薪酬水平公平性的过程中,不可照本宣科,不可强求一律,而是应该理性地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以便更好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2012年有一篇关于公务员薪酬公平性的论文,本文的突出特点是,作者开始尝试采用定量化的方法来分析这种公平性,作者将内外部公平性的参考因素纳入公务员薪酬模型,在这里, 本文假设公务员薪酬受 个人特征X1 , 包括性别 学历 参加工作年限 职务级别本职年限变量) , 单位特征 ( 即 X2 , 包括所在机类别 机构级别变量) 当地企业平均工资 ( 即和 城市特征 ( 即 X4 , 包括城市人均 GDP 城市均财政收入 城市人口规模变量) 四个方面的影其函数表达式为: I = f( X1, X2, X3, X4 ) ( 1) 其中, X1 X2 代表公务员薪酬内部公平的影响素, X3 代表公务员薪酬外部公平的影响因素, X4表绩效薪酬公平 的影响因素. 通过分析,作者认为笔者认为, 职务级别、机构类别、机构级别是导致公务员薪酬内部不公平的三大因素。 通过对上述从2004年到2012年的几篇优秀论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对公务员的薪酬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全面,逻辑分析越来越严谨和深刻,从最初的简单的公平性分析,到后来的研究范畴的界定,到对公平性的扩展,以及与国外公务员薪酬模式的对比,和最后的逐步走向定量化研究,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在逐步的全面化和深刻化,对于我国现有的薪酬问题的研究和对策也在开始走向理论化和可操作化。 三、 研究方向 但是,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我们对于这个问题还没有到完全成熟的地步,以上的几篇论文虽然在不断的完善和深入,但是还有几个方面做得不够,这也可能是未来对于问题的几个研究方向。 第一, 我们对于薪酬的概念还没有很透彻的理解,通过上述的几篇文章,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有些文章对薪酬的概念作了界定,但是在分析时还是采用的是货币报酬,并没有将非货币报酬纳入分析的框架当中,而薪酬当中的非货币报酬在当今的薪酬中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对于许多高层管理人员来说,这种报酬已经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因此,我们在以后的分析中应该将非货币报酬也纳入模型当中进行分析。现在,薪酬已经从最早的wage发展到现在的total compensation,而全面薪酬与薪酬的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全面薪酬考虑了非货币报酬,包括福利、工作与生活平衡、绩效与认可、发展与职业生涯等方面,因此,从全面薪酬的角度重新来看待公平问题显得很必要。 第二, 我们始终将公务员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他们之间的公平性问题,分析他们之间存在的问题,没有将他们依照公平性的视角分类进行分析。比如根据内外部公平,我们可以将公务员分为基层公务员和省市级公务员、穷苦地区公务员和富裕地区公务员、“肥水部门”公务员和“清水部门”公务员,然后分层分类进行分析,看一下他们之间或者他们与社会普通岗位的相同人力资本投入的人之间的差距,从而来确定公平性问题。 第三, 以上所有的分析都是按照公务员的在职薪酬,而很多人认为虽然可能某些公务员虽然在职时工资低一点,但是退休后或者法定福利很好,所以很多人认为公务员实际还是有很高的薪酬,而以上的所有的论文都不能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起根本原因是:以上所有的分析都是以某一个月或者某一年的薪酬情况来进行分析,没有从长远的情况或者说是没有从一个整体的态度去看待他们之间的区别,以后再分析时,我们可以以更长的时间段或者是终身的时间去分析每个职位的薪酬总量,从而来判断公务员之间的公平性问题. 第四, 从上面的论文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看到,定量化的研究方式将是未来的一个趋势,因此,我们在未来的分析研究中可以套用模型,通过定量化的方式来分析职位之间究竟有多大的差距,这种不公平性现象到底有明显。而且通过建立模型,我们也可以预测未来政策的效果究竟有多大,能不能消除不公平现象。 第五, 自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就有了很大的差别,而公务员的薪酬中地方福利有很大一部分,如果要消除这种不公平现象,就不仅要研究公务员薪酬问题,更要研究薪酬与地方和中央的财政收入和财政预算的关系,不断拓宽研究的范围,才可能得到更切实际和更有操作性的方案. 四、 问题的提出和我未来的研究构思 通过前述的几篇论文,我们会认识到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在社会中处于一个中等水平,基层的可能甚至处于中下等水平,各个部门、各个地区之间的公务员之间的薪酬差异有时可以达到三四倍,但是前面的几篇论文都没有给出具体的差异情况,那么不同地区的同类公务员之间,同一地区的不同部门之间的公务员之间,公务员与社会不同行业之间的薪酬究竟存在多大的差距,他们之间是否能说明存在不公平现象,如果存在,这种现象有多严重?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打算在接下来的研究中从全面薪酬的角度,采用定量化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为了确定公务员的薪酬综合和社会中的相同人力资本的工作人员的薪酬总和的大小关系这样一个问题(之所以存在这样的问题,是因为现有的公务员的薪酬可能略低,但是退休福利比较高,从而不能知道究竟是那一个更高),我们可以建立初步的模型为: Ft=a*Ct 其中:PV是在一定时间段内某人一生在某一岗位上的所有薪酬的折现和;Ft是第t年的肯定的全面薪酬;a是肯定当量系数;Ct是第t年的理论上的全面薪酬,包括了货币报酬和非货币报酬的折算出来的货币量;其中rt是第t年的折现率。 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算出每个职位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的货币价值的折现和PV1 PV2 PV3等等,然后将他们之间进行对比和做差,从而找到不同职位之间的差异究竟有多大,是否能看做是一种不公平现象. 研究思路如下:第一步,做一个文献综述,得到内外公平性的判断因素,并且将公务员按照公平性的标准将公务员根据部门,地区等维度进行分类,得到不同类的公务员族,然后选择要进行比较的行业。第二步,建立如上述的模型,确定要调查和参照的参量。第三步,开始收集相关的全面薪酬、折现率的数据。第四步,首先将全面薪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看一下只关注每一年的时候,全面薪酬之间的差距分别是多大,从而定性的确定不同的公务员族之间是否有不公平现象(可以将结果绘制成下表),接下来再将不同公务员的合计值代入回归模型中,看一下内外部公平的哪些变量在起作用,从而确定改革的方向。 基本薪酬 福利 奖金 工作与生活平衡 绩效与认可 职业生涯发展 合计(货币形式) 公务员1 公务员2 相差 第五步,将数据代入上述模型,得到折现后的总和值,从而得到每个岗位在一定时间段内的折现值,然后比较绝对值,看他们的差别是多大,从而确定公务员与某些行业之间是否存在外部不公平现象。第六步,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从全面薪酬的角度分析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不公平现象,从而去分析可以采纳的制度和改革方法,然后再次通过前述的一些模型进行预测,看能否消除不公平现象。 五、 参考文献 《中.国公矢员薪酬公平实况及实现路径握折》 刘宝刚 天津师范大学 《公务员薪酬公平性问题的探讨》谭文芳、豆妍妍 湖南大学行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务员薪酬的公平性问题探究》陈闽红, 王雅萱 北京科技大学 《基于公平性视角的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研究》谢菲 南京理工大学 《 我国公务员薪酬公平性问题研究》任璐 郑州大学 《我国公务员薪酬的公平问题探究》邢振江 忻州师范学院政治系 《行政机关公务员薪酬公平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张广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薪酬公平导向研究》陈洪玲 吉林大学 《基层公务员薪酬激励机制现在与对策研究》季东玲 西北大学 《中国薪酬趋势的六大猜想》文跃然 中国人民大学 《全面薪酬模式的构建 》王丽君 《公平与效率的理论探讨及我国的政策选择》李岩梅 厦门大学 《 寻求一致的公平理论》梁捷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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