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套道路工程给水工程设计说明1 设计概况*配套道路工程位于*南部,规划为城市次干路,东西走向,西起太行山路,东至庐山路,道路全长约246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24m至75m不等,行车道为双向四车道。1.1 设计依据1)我单位与业主签订的设计合同; 2)道路设计范围内1:500地形图;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行政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配套道路工程方案审批意见;5)*发展和改革局*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6)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该项目的意见、建议及其它调查资料。1.2 采用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
2、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球墨铸铁管水泥砂浆离心法衬层一般要求(GB/T 17457-1998) 球墨铸铁管沥青涂层(GB/T17456-199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GB/T17219)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规定及行业标准等。2 给水计算2
3、.1给水设计参数1.商业金融用地:人均用水量指标0.8万m3/(Km2d)2.旅馆业用地:人均用水量指标0.8万m3/(Km2d) 3.城市综合用水小时变化系数为:1.2-1.62.2给水设计用水量 *配套道路总用水量为3.86L/S,设计给水管径为DN200,其供水量能满足本次设计道路供水范围内用地的用水量。 北侧规划区居住人口8015090921508790管道基础至管顶以上5008790沟槽回填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的相关规定。 5)符合条件的原状土:原状土中不得含有草皮、 生活垃圾、树根、有机物,不得含有冻土及大于50mm的
4、砖、石等硬块。回填土为粉质粘土、粉土时,其含水量应为最优含水量(粉质粘土为12-15%,粉土为16-22%)。不得使用淤泥土。6.6阀门井井室回填 1)井室周围回填,应与管道沟槽回填同时进行;不便同时进行时,应预留台阶形接茬。2)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3)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沙砾等材料回填,其回填宽度不宜小于40厘米。4)严禁在槽壁取土回填。回填材料要求同管道回填。6.7水压试验、冲洗与消毒1)给水管线安装完后,应进行水压试验。管道试压前应进行充水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4h。试验压力为1.1Mpa,不得将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具体做法详见给水排水
5、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管道分段试压合格后应对整条管道进行冲洗消毒,出水水质应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7施工注意事项1.施工前应对已有管线的位置及高程进行测量,并与此次设计对照,确定无误后方可施工。2.给水管道严禁在雨、污水检查井及排水管渠内穿过。管道与雨污水管线交叉敷设时,其交叉点净距不应小于0.4米,若净距小于0.4米,采用钢套管对给水管线进行保护处理,DN200钢套管尺寸为d4267mm,钢套管长度为交叉点向两侧各延伸1米。钢套管两侧用防水材料封堵。3.给水管线西接太行山路现状DN500给水管线,需考虑破路,并参照本次设计道路结构进行路面恢复。4.雨季施工
6、时,应尽可能缩短开槽长度,应成槽快、回填快,并采取防止泡槽措施。一旦发生泡槽,应将受泡的软化土层清除,换填砂石料或中粗砂。5.施工前应探明各专业管线位置,并请派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如发现现状地下管线与雨水管线位置或高程冲突,请与设计人员及时联系解决。6.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对设计文件、图纸等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7.其他未尽事项,请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执行。8.管道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应按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规定执行。8主要工程数量给水管线工程:DN150 球墨铸铁管 21m DN200 球墨铸铁管 258m DN150阀门井(含阀门等管件) 3座DN200阀门井(含阀门等管件) 1座DN200排气井(含阀门等管件) 1座DN200排泥井(含阀门等管件) 2座SA100/65-1.0型地下式消火栓 3套1000 砖砌检查井 3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