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差旅补助标准为更好地经营市场、开展业务,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合我市区以外、省内出差;适合无线中心、运营中心经 营业务人员和研发中心、技术部技术服务人员;不包含会议、学习等 业务交流。一、住宿费标准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报销,按出差实际住宿数计算报销, 其中市不超过140元/宿/间,其它地级市不超过120元/宿/间,县级 市不超过100元/宿/间。二、交通费标准(自驾车无此项费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实报实销。卧铺票、飞机票、船票不予报销。 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报销,青岛、烟台不超过60元/天/人,其它地 级市不超过40元/天/人,县级市不超过20元/天/人。三、伙食补助标准伙食费实行限额报销,不超过30元/天/人,省内其它地级市不 超过20元/天/人,市下属区县不超过15元/天/人。四、通信费补助通信费根据每个月的出差天数补助:每月出差15天以上(含15 天)的补助150元/人;10天至15天的补助100元/人;10天以内的 补助50元/人。五、补助确认(一)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否那么 不予补助。(二)出差之际探亲访友、患病、参加会议或其它个人原因未能 按时返回的,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