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换(发)证明行细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二一年五月 目 录1总则(1)2.管理机构和检查单位(1)3.公司申请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必备条件(2)4.申请受理(2)5.公司生产条件审查(3)6.产品检查(4)7.审定与发证 (5)8.生产允许证监督管理(6)9.申诉(6)10.允许证换(发)证收费办法 (7)11.附则 (7)附件1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申证单元及执行原则(8)附件2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公司应具备生产设备、工装和检测设备(9)附件3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 (10)附件4广播、通
2、信铁塔及桅杆产品质量检查规则(21)附件5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检测收费原则一览表(32)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换(发)证明行细则 1 总则 1.1 依照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工作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试行条例、原国家经委经质1984526号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管理办法关于规定,特制定本实行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所有公司、事业单位和个人(如下简称公司),无论其性质和从属关系如何,都必要获得生产允许证才具备生产该产品资格。任何公司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允许证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
3、。 1.3 实行生产允许证管理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涉及广播、电视、微波、通信用铁塔及桅杆产品,详细申证单元见附件1。 2 管理机构和检查单位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负责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如下简称全国允许证办公室)负责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颁发和监督管理寻常工作。 2.2 经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审查部(如下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审查部)设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计院塔桅设计所,受全
4、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委托,起草和宣贯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明行细则;组织公司生产条件审查;负责汇总各公司申请材料、公司生产条件审查报告、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协调检查办法。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南礼士路13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 话: 联 系 人:王 谦 2.3 全国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检查工作由如下单位承担: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计院塔桅设计所 地 址:北京市南礼士路13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 话: 联 系 人:王 谦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西路368号 邮政编码
5、:050051 电 话: 联 系 人:刘志明 2.4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如下简称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换(发)证公司申报、参加生产条件审查、监督以及查处无证产品组织工作。 3 公司申请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必备条件 3.1 申证公司必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申证公司名称与所持营业执照一致,执照经营范畴必要具有公司申请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 3.2 申证公司生产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标和行业原则规定规定(见附件1)。 3.3 申证公司产品必要具备按规定程序批准精确、完整图纸和技术文献。 3
6、.4 申证公司必要具备保证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质量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查设备(见附件2)。 3.5 申证公司必要具备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详见附件3)中规定条件,生产条件审查得分必要达到审查办法规定合格分数线以上。 4 申请受理 4.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公司均有权申请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 4.2凡持有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公司,在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该产品者,必要在规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查换证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即视为自动放弃生产允许证。 4.3 公司需提交申请材料 4.3.1 全国工业产
7、品生产允许证申请书一式四份; 4.3.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复印件); 4.3.3 公司质量管理手册; 4.3.4 公司申请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单元; 4.3.5 公司规定保密回避审查报告。4.4 申请受理程序 4.4.1公司应到其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规定填写。 4.4.2 公司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4.3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公司上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申请及时退回公司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书而贻误申报生产允许证责任由公司自负。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符合规定申请书上订立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
8、(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审查部。 4.4.4 无论其经济性质和从属关系如何,凡公司有独立营业执照,都可单独申请生产允许证。 4.4.5 经济联合体关于公司申请。对于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集团公司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允许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生产允许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集团公司中分公司或生产厂、点,可以由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生产厂、点)共同申请生产允许证,其产品应标注上述单位各自生产允许证编号;也可以由集团公司申请生产允许证,但是其所有生产厂、点必要在申请书上注明,都必要接受审查并所有达到合格规定方可取证,其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生产允许证编
9、号。 5 公司生产条件审查 5.1 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组,审查组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 5.1.1 审查构成员必要遵守发放生产允许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构成员身份应具备公正性,与公司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 5.1.2审查组应由具备有关专业能力生产允许证审查员、专家和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构成。 5.1.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审查部指定。 5.1.4 审查构成员普通为34人。 5.2 文献审查 5.2.1由审查组长或其指定审查员对公司上报文献进行审查,记录审查成果,并将文献审查结论告知公司; 5.2.2 对文献审查中发现问题,规定公司在审查组规定期间内进行整治。 5.3 现场审查5
10、.3.1审查组在对公司施行生产条件审查之前,应按照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附件3)中规定条件提前编制审查筹划,并告知公司及其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5.3.2 现场实际审查时间普通为23天; 5.3.3审查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公司生产条件关于申证产品所有要素,按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附件3)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组长有责任保证审查活动符合审查筹划规定。 5.3.4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公司报告审查成果,并提交正式书面审查报告。对现场审查中发现问题,应规定公司在规定期间内采用纠正办法,由审查组长或其指定审查员对纠正办法实行
11、效果进行验证,以确认符合规定规定。 5.3.5 对新建、转产和扩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必要按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附件3)进行全面检查。 5.3.6 对于生产条件审查合格公司,审查组应同步抽取检查样品并封样,审查组应对抽、封样工作可靠性负责。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抽样应按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质量检查规则(附件4)规定进行。6 产品检查 6.1 检查单位应按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审查部签发检查告知单规定,根据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质量检查规则(附件4)准时完毕检查任务;6.2 检查单位应准时完毕检查任务,并提交生产允许证产品
12、质量检查报告一式三份(公司一份、审查部两份,其中一份上报全国允许证办公室)。检查单位应对检查报告中数据真实性负责。6.3 经生产条件审查或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公司,应自接到审查部签发不合格告知之日起进行为期3个月整顿,并对库存产品重新进行出厂检查。在整顿期满后,公司应向全国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审查部提交整治报告和复查申请。经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其申证资格。 7 审定与发证 7.1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审查部对审查组提交公司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检查单位提交产品检查报告进行汇总和审核。 7.2 审查部将符合发证条件公司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全国工
13、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 7.3 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审定获证公司名单,并审批发证和公示。 7.4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公司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将不予以换(发)证: 7.4.1 原获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换(发)证申请; 7.4.2公司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或产品检查不合格,经三个月整治后仍达不到规定规定; 7.4.3原获证公司在其证书有效期内国家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限期整治仍达不到规定规定; 7.4.4原获证公司不能按本细则规定生产条件保持正常持续生产,或停产、转产。7.5公司更改注册名称时,应按规定及时更换允许证书。更换证书时规定公司在三个月
14、内将更改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改名证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意见以及原发生产允许证证书,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审查部,经全国允许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7.6公司迁址或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更,应在三个月内向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实行必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查。 8 生产允许证监督管理 8.1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有效期为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在生产允许证有效期内,省市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获证公司监督管理,将其生产产品作为本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全国允许证办公室组织省市质量监督部门在证书有
15、效期内对获证公司实行监督检查和无证查处。 8.2获得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公司,必要在该产品、包装或阐明书(合格证)上标明生产允许证标记及编号。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标记、编号为: XK 29-108 XXXX 证书编号 产品编号 行业编号 允许证标记 8.3 凡发现下列状况之一者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吊销并收回其生产允许证。 8.3.1产品浮现质量问题,顾客反映强烈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限期整治仍达不到规定规定者; 8.3.2 经查实获证公司生产条件及其质量体系发生重大变更,达不到规定规定者; 8.3.3 将生产允许证、标记编号转让给其她公司使用者; 8.3.4 获证
16、公司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限期整治仍达不到规定规定者; 8.3.5申请取证时隐藏生产厂地,获证后转移或增设生产场地未经审查批准而擅自投产。 8.4参加生产允许证工作各级人员必要遵守发放生产允许证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工作纪律规定,违者要按规定严肃解决。 9 申诉 公司对生产允许证生产条件审查及产品检查成果有异议时,可向全国允许证办公室提出申诉。对证书发放与注销决定有异议时,可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复审申请或仲裁。 10 允许证换(发)证收费办法 10.1依照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申请生产允许证应向关于部门缴纳费用。 10.2依照原
17、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文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筹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1995339号文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等产品生产允许证收费原则告知规定,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收费涉及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查费和公示费。 10.3 审查费:依照国家发展筹划委员会、财政部文献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减少收费原则告知,生产允许证审查费每个公司2200元,同一次审查每增长一种产品加收审查费440元。 10.4 公示费:每张证书400元。 10.5 产品检查费:由公司向检查单位按关于规定缴纳。 10.6 国务
18、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收费办法或调节收费原则,自物价管理部门文献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11 附则 11.1 本实行细则由全国允许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1.2本实行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技管许发199313号文献批转广播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明行细则即行作废。 附件1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申证单元及执行原则1.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划分为4个申证单元 序号申证单元产品范畴备注1电视塔全系列高度200米如下系列高度100米如下系列2广播塔全系列高度180米如下系列高度100米如下系列3微波塔全系列高度100米如下系列4通信塔全系列 注: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按申证单元发
19、放生产允许证。2.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执行原则2.1 GY65-89广播电视钢塔制造技术条件;2.2 GY64-89广播电视钢塔防腐蚀保护涂装;2.3 GB50205-95钢构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4 CECS80:96塔桅钢构造施工及验收规程;2.5 GB700-88,GB699-88,GB11352-89,GB/T1591-94,GB/T8918-1996 钢材质量原则;2.6 GB5780-86,GB41-86,GB95-85,GB1800-79,GB1804-79紧固件原则公差与配合;2.7 GB5117-85,GB5118-85焊条原则附件2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
20、公司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查设备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申证公司必要具备设备: 1 生产设备: 1.1 冲床;车床;刨床;铣床;锯床;钻床。 1.2 焊机;气割及剪板设备。 1.3 调直及压平设备。 1.4 工装胎具。 1.5 生产过程中需要转序运送工具。 2 计量检查设备: 2.1 量具 2.1.1 千分尺;数显卡尺;卡尺;钢板尺;钢卷尺。 2.1.2 直角尺;深度尺;塞尺;焊缝规;万能角度尺。 2.2 检具 2.2.1 测厚仪;涂层测厚仪;锤击实验仪;测力仪。 2.2.2 硬度计;碳硫测定仪;分光光度计。 2.2.3 无损探伤仪。 申证公司半成品加工不在公司内进行,可以免除相应某
21、些设备考核,不列入设备清单,但应单列外协、外委半成品清单,并应提供分供方质量能力证明材料,涉及验收管理制度、检查手段、办法等有关资料,必要时可抽查外协或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附件3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生产允许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1 总则1.1 为统一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含广播、电视、微波、通信)产品生产允许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增进生产公司加强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合用于申报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含广播、电视、微波、通信)产品生产允许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同步合用于对公司获证后到期复查换证和寻常生产条件监督检查。1.3 本办法依照国家颁发关于产品生产执行原则,
22、并结合GB/T1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原则编制。2 申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2.1审查部组织对申证公司进行审查,依照审查内容及权重分值进行评分。审查涉及如下六项内容:(1)技术质量管理(2)技术文献(3)计量(4)生产管理(5)人员素质及生产设备(6)售后服务。2.2 审查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常规项目。2.3 审查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2.3.1基本项目所有符合规定,常规项目合计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者,鉴定为合格;2.3.2基本项目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常规项目合计得分80分如下者,鉴定为不合格。2.4 申证公司生产条件评估应采用本办法附表1(分项审查评估表)和附表2(申证公司生产条件
23、评估表)统一格式。附表1分项审查评估表申证公司: 年 月 日分项名称:(1)技术质量管理 基本项目项 目审 查 办 法审核成果1技术质量文献齐全,管理机构设立合理a) 应提供质量手册和技术质量管理机构框图b) 设有专人负责技术、工艺、质检和理化计量机构c) 机构负责人接受审查人员工作提问2核心工序有质量控制程序a) 检查放样、下料、铆焊 、组装工序程序控制框图b) 质量检查员应接受审查人员工作提问常规项目项 目原则分审 查 办 法评 分 方 法得 分1应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4a) 设有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b) 有一名厂领导主管全面质量管理工作a) 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扣2分b) 质量管理机构不是由
24、厂领导直接领导扣2分2车间工种设立齐全6a) 车间工种(放大样、下料、机加工、铆焊、试组装、打钢印、涂镀、包装)齐全b) 有相应工种负责人和人员,抽查工种负责人a) 缺一工种扣2分b) 工种负责人对本工种工作不熟悉扣2分分项名称:(1)技术质量管理 常规项目项 目原则分审 查 办 法评 分 方 法得 分3设有防腐涂腐工序3a) 有喷镀、热镀、涂漆之一即可b) 各工序应有操作规程a) 无防腐涂腐工序扣3分b) 无操作规程扣2分4定期开展质量管理教诲3a) 检查教诲筹划b) 检查教诲记录c) 受教诲人数应达到90%以上 a) 无教诲筹划扣3分b) 无教诲记录或未按筹划完毕扣3分c) 教诲普及达不到
25、扣2分5各工种形成检查制度6a) 检查检查制度b) 检查工序自检、互检、专职检查记录,抽取5分记录a) 无检查制度扣6分b) 记录不详细或缺记录扣3分6采购质量应有质量保证3a) 检查外购管理制度b) 外协件、外购件符合质量规定,订立有质量合同或合同a) 无制度扣3分b) 无质量合同或质量保证资料扣3分检查成果基 本 项 目常 规 项 目应检查 6 项 实检查 项应 得 25 分 实 得 分检查人员: 分项审查评估表申证公司: 年 月 日分项名称:(2)技术文献 基本项目项 目审 查 办 法审核成果1技术文献管理制度齐全a) 应制定合理技术文献管理制度b) 公司设立有专门资料室和专(兼)职资料
26、员2产品设计图应有质量保证c) 产品设计应由正规设计部门提供d) 设计图应清晰、对的、完整、统一e) 设计审核、修改、批签手续齐全3产品生产技术原则应齐全检查与否有如下生产技术原则:a)广播电视钢塔制造技术条件GY65-89b)广播电视钢塔防腐蚀保护涂装GY64-89c)钢构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5-95d)塔桅钢构造施工及验收规程 CECS80:96e)材质原则GB699-88,GB11352-89, GB700-88,GB/T1591-94, GB/T8918 1996f)紧固件原则GB5780-86, GB41-86, GB95-85g)公差与配合GB1800-79, GB1
27、804-79常规项目项 目原则分审 查 办 法评 分 方 法得 分1工艺文献应齐全5a) 检查生产工艺流程框图b) 检查生产工艺与工艺卡与否一致c) 检查工艺卡片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状况a) 无工艺框图扣3分b) 任意三个部门工艺卡不能反映部门状况或无工艺卡扣3分分项名称:(2)技术文献 常规项目项 目原则分审 查 办 法评 分 方 法得 分2零部件应有工艺卡5抽取10张工艺卡片,a) 零部件工艺卡与总图相符b) 检查工艺卡与生产原则一致a) 零部件工艺卡不能对的反映设计图纸扣5分b) 零部件工艺卡与生产原则不一致扣5分3对外工作应有接洽记录5抽取任一工程中联系和变更状况a) 检查洽谈记要b) 检
28、查修改审批手续a) 无洽谈记要扣5分b) 无修改手续扣3分;无主管部门签字扣3分4存档文献齐全5抽取任一工程a) 存档文献与管理制度规定与否一致b) 有产品鉴定文献 c) 有产品检查原始记录d) 外协检查应有检查报告a) 无检查制度扣5分b) 文献无存档扣5分c) 记录不详细或缺记录扣3分检查成果基 本 项 目常 规 项 目应检查 4 项 实检查 项应 得 20 分 实 得 分检查人员: 分项审查评估表申证公司: 年 月 日分项名称:(3)计量 常规项目项 目原则分审 查 办 法评 分 方 法得 分1应有材料检查能力3a) 有物理和化学实验室b) 实验人员与否能操作仪器a) 无实验室扣3分b)
29、 实验员技术水平差应扣2分2计量检查仪器设备齐全5a) 有防腐层厚度等镀层检查器具 b) 有无损探伤设备c) 检查形位公差检查器具d) 有材料检查仪器e) 计量检查仪器设备租借需有租借合同(合同)书a) 缺一仪器扣1分b) 无法提供外协质量保证文献和资料扣5分3计量检查仪器应有校准记录2a) 仪器、仪表、量具备定期检查筹划,量值传递精确,并有鉴定合格证(在有效期内)a) 无定期检查筹划和记录扣1分b) 抽查仪器有无效期内鉴定合格证扣2分检查成果基 本 项 目无常 规 项 目应检查 3 项 实检查 项应 得 10 分 实 得 分检查人员: 分项审查评估表申证公司: 年 月 日分项名称:(4)生产
30、管理 基本项目项 目审 查 办 法审核成果1生产应有质量检查制度a) 检查质量检查制度2原材料进厂应有检查程序a) 检查材料材质证明书,无证明书需提供检查报告常规项目项 目原则分审 查 办 法评 分 方 法得 分1生产规章制度完善14检查如下制度a) 检查报告制度b) 检查人员岗位制度c)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废品、返修品管理制度d) 产品出厂合格证签发制度e)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f) 工装胎具安全操作规程。g) 设备台帐。h) 各工序规章制度h) I ) 库房管理制度、进出库帐目清晰J) 奖惩制度。a) 无制度和缺一种扣2分b) 不能提供与制度相符检查记录或考核记录扣3分c) 检查不按
31、规定执行扣3分分项名称:(4)生产管理 常规项目项 目原则分审 查 办 法评 分 方 法得 分2生产工艺管理设有专人2a) 检查寻常记录a) 无寻常记录扣2分3生产有安全管理办法4a) 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b) 制定有安全生 产防护办法a) 无安全检查员扣3分b) 无安全防护办法扣4分4有技术培训筹划6a) 对各工种人员有短、中、长期培训筹划b) 有考核制度c) 新工人应有上 岗前培训制度d) 培训筹划记录a) 无培训筹划扣6分b) 无培训筹划记录或不完全扣4分c) 新工人上岗未进行培训扣4分5文明生产管理4a) 厂区、办公室、车间整洁卫生b) 厂区绿化、道路畅通c) 生产现场光线充分,部件摆
32、放整洁d) 设备保养完好、整洁,胎具放置整洁e)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废品返修品分别放置并有标志f) 三废解决符合环保规定a) 厂区不卫生、不整洁扣2分b) 厂区绿化、通道畅通、生产光线、部件摆放未达标时,每一项扣1分c) 设备无人保养,设备磕碰,锈蚀扣2分d) 材料未标记,放置无标志扣3分e) 未提供环保单位年检成果扣3分检查成果基 本 项 目常 规 项 目应检查 5 项 实检查 项应 得 30 分 实 得 分检查人员: 分项审查评估表申证公司: 年 月 日分项名称:(5)人员素质及生产设备 基本项目项 目审 查 办 法审核成果1技术人员应有相应资质证书a) 检查人员中、高档职称证书b)
33、检查焊工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书(有效期内)2设备与工具齐全能满足生产需要a) 冲床、车床、刨床、铣床、锯床调直压平设备、焊机、气割、胎具齐全常规项目项 目原则分审 查 办 法评 分 方 法得 分1有能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人员队伍5a) 有一支能保证产品质量本专业中、高档职称技术队伍b) 各岗位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接受审查人员提问a) 有一人对本职工作和业务知识不够熟悉扣2分b) 技术人员数量和配备达不到规定扣5分2转序运送工具满足生产需要3a) 检查转序运送工具a) 无转序工具扣3分检查成果基 本 项 目常 规 项 目应检查 2 项 实检查 项应 得 8 分 实 得 分检查人员: 分项
34、审查评估表申证公司: 年 月 日分项名称:(6)售后服务 基本项目项 目审 查 办 法审核成果1应有产品售后服务制度a) 检查产品售后服务制度常规项目项 目原则分审 查 办 法评 分 方 法得 分1顾客服务管理机构3a) 检查专门顾客服务机构和配备服务人员b) 检查顾客服务网络图c) 服务人员职责a) 无专门机构或人员扣3分b) 无网络图1分c) 服务人员职责不明确扣2分2顾客服务管理4a) 有售后服务记录并建立质量信息反馈档案b) 有配合顾客安装调试记录c) 顾客反馈意见a) 无售后服务记录扣4分b) 抽查顾客资料,不能提供或不按规定执行扣3分检查成果基 本 项 目常 规 项 目应检查 2 项 实检查 项应 得 7 分 实 得 分检查人员: 附表2申证公司生产条件评估表申证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分项审查名称基本项目常 规 项 目备注检查项目数评 分应检实检应得实得1技术质量管理6252技术文献4203计量3104生产管理5305人员素质及生产设备286售后服务27审 查合 计22100检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