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安完小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性,特制定本细则。 一师德考核、评议的标准: 1依法执教。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按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认真负责,教学文件齐全,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上课认真负责,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课堂纪律严格,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4教书育人。注意与学生交流思想,关心学生成长。 5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身
2、作则,生活作风严谨正派;仪表端庄大方,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与学生保持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 6严谨治学。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充实新的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7 严格执行考试制度。命题实事求是,评卷认真负责,考试成绩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水平。严肃考风考纪,不徇私舞弊。8注重科研,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科研成果。9团结协作。关心集体、尊重同事,积极参加院(部)、教研室的集体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 10 公正廉洁。情操高尚,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考评时间及步骤: 1 考核的时间一般定在每学年末,与教师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2
3、考评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考评。二是教师互评。三是学校考评小组评。 三 教师师德考评等级及确定原则: 1 师德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2 学生评定等级的原则: 优:评优的人数与评良的人数之和占总数的80以上(含80),且评优的人数占总数50以上(含50),确定为优; 良:评良的人数与评优的人数之和占总数的60%以上(含60),确定为良; 合格:评优、良的人数与评合格的人数之和占总数的60以上(含60),确定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人数超过总数的40,确定为不合格。 参评人数30人以下,不合格的人数超过总人数的10;参评人数30人以上,不合格的人数超过5,则降低一
4、档评定等级,评定为合格等级的不降档。 学生参评人数不足应到人数的50%,则参评结果无效。 3 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按中南民族大学关于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处理,同时当年师德考评不能为优秀。 4 对于违背诚信原则,有伪造学历,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或篡改原始实验数据等学术腐败现象的教师,一经查实,当年师德考评等级为不合格。 5 在各类考试中,发现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年师德考评等级为不合格。6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教学和学生教育工作安排者,当年师德考评等级为不合格。 四 师德考评获优秀者,年度考核评优可优先考虑;当年的师德考评等级为不合格者,职称评审和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