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水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方)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劳务分包工程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市*大学路西段三标段位于桩号段K4+240处的过路箱涵主体分项工程4、承包方式:过路箱涵分项工程以包工包周转材料(箱涵的钢筋、混凝土、止水带由发包方提供)的的形式发包。包综合单价、包工包施工周转材料及剪力墙施工用的对拉螺栓、包施工所用的临时设施建设、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2、 5、工期要求:自2009年 月 日起至2009年 月 日,共35天。施工过程中按发包方所排进度计划及施工员开具的任务单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延误一天,发包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承包方作相应处罚。6、质量要求及验收:质量要求达到混凝土分部工程的优良质量标准施工完毕后,由发包方施工、技术及质检人员联合验收。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按*市相关规定及项目部要求执行。 二、劳务承包方施工工作内容劳务承包方施工工作内容(按设计图纸、图集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所含的全部工作内容):A、派人配合发包方测量人员进行管道测量放线工作;B、派人配合勾机挖基槽、平整基槽底(设计标高20cm内)及清理边坡、如开挖基槽底遇
3、地下水及下雨积水,承包方负责抽水,清除沟内落泥; C、派人将进场钢筋按图纸及相关规范加工成形并运到施工地点绑扎好,钢筋运到施工场地后及混凝土回填砂石垫层基础并夯实、管材运到工地时由承包方配合和指挥卸管,卸到管沟边;如不能直接卸到管沟边的二次搬运管材由发包方派铲车或沟机配合承包方把管材搬到管沟边,管材搬到管沟边以后的工作如下管、管沟内管材搬运、二次吊管、稳管、移管等由承包方负责;D、管道敷设安装、管道接口、清理管道内及管周围杂物,夜晚加班照明; E、分层回填管道两侧、管顶及井四周回填料并夯实,管道两侧、管顶管沟回填回填料至管顶上0.50米并夯实;井周边回填回填料至设计要求的高度并夯实;F、包工包
4、料(井盖井座由发包方提供)按设计图及标准图集要求砌(浇筑)检查井:包括井垫层铺筑、混凝土运输及浇筑、养生、砌筑、井内爬梯制作安装、井盖板及过梁制作安装、井盖井座安装、抹灰、模板及支架制安、钢筋制作安装,材料及半成品运输;G、闭水试验砌筑(含材料、人工)、安全防护(安全防护栏板由发包方提供)、完工清理等排水管道工程所有工序及其相关工作。三、劳务发包方施工工作内容发包方只负责测量放线放样、沟槽开挖,在现场管沟边提供管材及回填料,在料场提供复合材料井盖井座及安全围栏板,其余材料及工作由承包方全部负责。四、合同价款1、合同总金额暂定(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2、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固定
5、方式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详见下表排水工程劳务分包综合单价表的约定。排水工程劳务分包综合单价表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备注1混凝土管辅设d300m25元/m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2混凝土管辅设d400m25元/m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3混凝土管辅设d500m30元/m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4混凝土管辅设d600m30元/m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5混凝土管辅设d700m35元/m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6混凝土管辅设d800m35元/m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7混凝土管辅设d1000m40元/m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8混凝土管辅设d1200m40元/m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9混凝土管辅设d1350m45元/m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1
6、0混凝土管辅设d1500m45元/m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11检查井座115元/m2按合同条款包工包料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运输(含二次倒运)、机械设备及人员进退场、施工措施费(一般和特殊措施)、临时设施、施工道路、维护、施工区域内的杂物与障碍物清除、保险(含劳动保险)、利润、风险包干、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规费)及合同实施期内物价上涨等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因加班施工增加费用等(必要时要求施工期必须安排24小时施工),合同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做任何调整。五、工程计量1、计量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技术交底及现场测量有关数据
7、对经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结算。计量由发包方现场施工员、质检员、计量员与承包方联测,经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确认。2、计量单位管道以米计,每种管径数量按实际安装管道长度计算。检查井计量以座计,计价以m2计,计价按井墙体以墙轴线展开的面积计算,井垫层及盖板不计算面积。3、对劳务承包方未经工程发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4、不合格的工程或未完工的工程及未经发包方施工技术人员验收的工程不予计量。六、付款方式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每完成500米计量一次,发包方每次得到计量工程款后,按承包方所完成工程量的
8、80%支付给承包方。3、工程结算款: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闭水试验合格后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审核完成,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部分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二个月内一次付清。4、工程结算款最终支付:工程保修期满后15日内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无息)。5、每次支付一笔款项前均需承包方给发包方提供上一次支付款项的全额合法建筑安装营业税发票。6、劳务承包方委派的劳务费结算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在柳住址: 家庭住址: 七、其它条款1、承包方自行负责施工所需要的设备、设施及小型工具,自行负责施工水电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2、承包方接受发包方现场管理及安排,配合发包方施工员
9、及安全员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遵守发包方工地的规章制度。 3、施工过程中严禁浪费。如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一切材料、人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管道损坏,均由承包方承担赔偿。 4、双方密切配合,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施工,确保工期及质量,如果因承包方人力、物力不足或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找施工队合作,所完成工程量按60%计价结算退场,由此而造成承包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5、承包方人员必须有身份证,流动人员计生证或未婚证,如需办理暂住证费用由承包方承担。6、由于本工程是按综合价分包,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需提供合格证。不提供合格证资
10、料的不能计量和结算。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8、补充条款:8.1合同中所有的工程项目,由于承包方严重影响工期、质量,经发包方提出后承包方不及时改进的,发包方有权对由承包方施工的给工期、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工程项目进行调配安排给其他施工队伍施工,并按合同单价双倍扣除承包人款项,由此造成承包方的损失,发包方不负责,并追究承包方责任。8.2劳务承包方代表,从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结束,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0天,每少于一天扣承包人500.00元,劳务承包方代表每天必须保证8小时以上在现场组织施工,离开现场超过24小时,必须征得发包方同意;当劳务承包方的管理人员和工
11、人,在工程管理和施工方面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或不听从项目部人员指挥时,发包方可以建议更换人选,承包方应作相应的调整。8.3承包方必须保证专款专用;如发现承包方收款后不支付给工人工资或供应商材料款,造成工人或供应商到项目部闹事的,一经核实后每发生一次扣承包方1000.00元。8.4承包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达不到要求被业主或监理或发包方严重警告,发包方对承包方有一定的经济处罚权(每次给予500元1000元的罚款)。8.5承包方如砌砖前不淋水或回填不按规定分层或严重浪费发包方回填料的每发现一次扣承包方50元,承包方工人作业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扣承包方20元的罚款。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叁份,发包方持两份,承包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双方须共同遵守。劳务作业发包人: 劳务作业发包人代表: 签订日期: 2009年2月 日 劳务作业承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代表: 签订日期: 2009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