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大革命以来文化大革命以来 中国乡镇机构改革中国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80-1985年的“社改乡”和“乡政村治”体制建立;第二阶段:1986-1989年的“撤并乡镇”和推行“村民自治”;第三阶段:1990-1997年的县乡综合改革试点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第四阶段:1998至今,是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体制创新。第一阶段:“社改乡”和“乡政村治”体制建立一、时间:1980-1985年二、背景:1、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党和国家开始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的时期。2、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要求用政治上的民主
2、权力来保障经济上的物质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失去了权威基础,而变得“无法协调和统帅社会”,造成“农村一部分社队基层组织涣散,甚至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致使许多事情无人负责,不良现象在滋长蔓延”。第一阶段:“社改乡”和“乡政村治”体制建立三、试点:1979年9月,四川省广汉县选择在向阳人民公社开展了“政社分开”改革试点,将公社机关20名干部分为三块,一块负责党务和行政工作共6个人,一块负责农副业生产共10个人,一块负责社队企业共4个人,初步形成了党、政、经分设的基本组织框架。1980年6月18日,已经挂了22年的“向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牌子终于被摘下来,换上“向阳乡人民
3、政府”牌子,建立了乡党委、乡政府和农工商总公司。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生产队改为村民组。由此揭开了四川省乃至全国的“社改乡”序幕。第一阶段:“社改乡”和“乡政村治”体制建立四、确立及推广: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9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07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第110条规定“农村按居住地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确立起“乡政村治”体制模式。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
4、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中指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把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同时按乡建立乡党委,并根据生产的需要和群众的意愿逐步建立经济组织。”到1983年底,全国已有12,702个人民公社宣布解体,1984年底又有39,838个人民公社摘掉牌子。1985年所余的249个人民公社自动解体,取而代之的是79,306个乡、3,144个民族乡和9,140个镇。至此,“人民公社”终于退出了中国历史舞台。第一阶段:“社改乡”和“乡政村治”体制建立五、特点:这一时期“政社分开”的主要意义只是在于建立“乡政”体制,“村民自治”工作尚未开展。第二阶段:“撤并乡镇”和推行“村民自治”并进一、时间:1986-1989
5、年二、背景:“社改乡”造成了新建乡的规模普遍变小,建制镇的数量猛增,行政村和村民组划分零散,这既增加了国家行政成本支出,又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导致出现了乡村生产性资源分化与支配性权利膨胀互相背离、矛盾激化的现象。于是从1986年开始,各地又开展了“撤并乡镇”工作。第二阶段:“撤并乡镇”和推行“村民自治”并进三、“村民自治”的实行:1986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草案),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乡以下的村级组织建设。1987年10月,十三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同年11月,第六届全国
6、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标志着我国实行“村民自治”进入了制度化运作的阶段。第三阶段:县乡综合改革试点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时间:1990-1997年二、背景:1、由于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县级许多部门在乡设有分支机构,并且统得过多过死,使乡政府难以统一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工作。因此,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必须逐步改革。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简政放权。第三阶段:县乡综合改革试点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解决财政问题,因为当时有一半县是赤字县,要减少和消灭赤字,必须依靠改革。3、转变政府职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7、发展的需要。县级机构改革方向是走”小机构、大服务”的路子,减少对企业和基层的行政干预,进一步发展服务体系。三、试点:从1986年下半年开始,山东省莱芜市率先进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把市直20多个涉农部门分支机构下放给乡镇政府管理,分流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职工多达12,874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第三阶段:县乡综合改革试点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四、特点:1、中央没有制定出县级综合配套改革方案。2、深化农村改革,需要自上而下的总体规划,也需要自下而上的创造。但解决农村中存在的问题,涉及一些部门和个人的既得利益,没有权威的决定,不抓紧检查,就难以奏效。正因为这样,从1987年到1997年的10
8、年间,我国县乡机构改革一直处于持续却无法深入的停滞状态,仍未摆脱人民公社组织的影响。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第四阶段: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体制创新。一、时间:1998年至今二、税费改革过程: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1年3月24日,国务院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02年3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03年3月2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
9、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应结合实际,逐步缩小农业特产税征收范围,降低税率,为最终取消这一税种创造条件”。第四阶段: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体制创新。2004年1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新的“一号文件”,把农业税税率从总体上下降1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郑重承诺:“从今年起,中国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5年内取消农业税”。三、税费改革特点:第四阶段: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体制创新。1、全国农民负担减轻,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增加。2、农村“费改税”的后续配套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系统工程,而庞大的乡镇机构正成为
10、农民负担反弹的最大隐患。因此,我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的问题,必须进行县乡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第四阶段: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体制创新。五、乡镇体制创新:1、从1998年起,我国一直开展以“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分流人员”为主要标志的乡镇机构改革。2、特点:A全国的乡镇数量减少,财政支出减少。B但是,乡镇机构改革预先设定“精简、效能、节约”的目标并没有达到,同时还出现了许多“按下葫芦露出瓢”的社会衍生现象。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的县级机构改革基本是“按兵不动”,乡镇机构改革正处于“动荡不安”的变局之中,继续推行村民自治也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农村政治体制改革这场大戏现在还没有正式“登台亮相”。
11、乡镇机构改革展望从改革的目标出发,今后乡镇机构改革恐怕要有一个中长期的筹划。从长远考虑,要解决的问题有:1、不仅要实行村民自治制度,还要把自治制度逐步推进到乡镇一级。2、把乡镇政府之上的各级政府行为改过来,并合理调整行政层次,以减轻乡镇政府的负担。3、要大力发展农村民间组织,如文化活动协会、专业经济协会、志愿者服务组织等,可以让这些组织替代相当一部分政府功能,还可以让一部分志愿者竞聘乡镇政府的官员,通过这个办法减少政府的开支。乡镇机构改革展望4、实行财政改革,允许乡镇政府完全以自己的财政收入(包括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来确定自己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坚决杜绝赤字财政的产生。5、改革乡镇事业站所体制。实行政事分开,将其原来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交给乡镇政府、行政执法职能交给县政府有关部门。将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分开。公益性服务由政府购买,经营性服务由用者付钱。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