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煤 业
瓦 斯 监 控 系 统
管
理
制
度
目 录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图…………………2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3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6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8
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9
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20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21
九、瓦斯监控值班员交接班制度……………………22
十、瓦斯监控员岗位责任制度………………………24
十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5
十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31
十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40
十四、瓦斯监控异常情况处理汇报程序……………48
十五、瓦斯监控系统定期测试报告…………………50
十六、瓦斯报警处置流程……………………………5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矿井防止通风、瓦斯等重大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搞好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以加强对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领导。
1、组长由矿长助理兼通风科长担任;
2、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机电矿长担任
3、领导组成员单位由通风、机电、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生产、财务、人力资源、供应等部门组成。
4、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
二、领导组职责
1、领导组作为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搞好职责范围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各项指示、决定、文件和会议精神。
3、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审核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方面重大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和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5、定期组织召开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办公会,研究分析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做出决定,落实上级关于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安排,对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6、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7、负责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的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
8、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表扬和奖励的决定;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的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及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和处分的决定。
三、组长、副组长职责
(一)矿长、组长
1、矿长是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
3、审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调度台帐、监测监控报日表;主持召开月度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领导组例会;
(二)总工程师
1、在矿长的领导下,具体分管负责全矿井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
2、组织编制、修订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发展计划,经矿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安排使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专项资金;
4、审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调度台帐及监测监控日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明确指示;
5、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三)副组长
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2、认真总结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的典型经验,积极组织在全矿推广。
3、协助矿长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素质。
(四)生产矿长
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2、负责所分管单位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业务保安工作;
(五)安全矿长
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全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事故的追查与处理;
(六)机电矿长
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2、负责所分管单位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业务保安工作,及时处理解决与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相关的机电隐患和问题;
3、保证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完好;
(七)经营矿长
1、协助矿长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的一切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
2、协助矿长筹集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专项资金,并保证及时到位。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通风科
1、牵头负责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系统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负责牵头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系统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3、负责牵头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定期绘制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图纸。
4、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设备、材料的申购和出库工作,建立相关台账。
5、负责对井下监控分站、馈电传感器、局扇开停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监控干线、闭锁线路等设施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拆除回收工作,以及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线路的连接、检修、维护和拆除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6、负责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定期更换、移动吊挂和分站以外监测线路布置、日常监测参数对照检查工作。
7、负责提供各类传感器定期标校数量和标校参数要求。
8、每十天进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部分的风电闭锁测试、故障断电测试,并配合监控中心搞好模拟瓦斯超限断电测试工作。
9、负责风井抽放泵站、主要通风机有关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并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积极与机电科配合进行处理。
10、经常浏览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信息,对监控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和总结。
(二)机电科
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负责分管范围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业务保安工作。
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地面部分的安全运行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2、协助地面所有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线路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拆除回收等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负责监控中心站有关机电方面的业务工作。
4、协助监控上传网线的有关业务工作。
5、负责向通风科提供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地面部分有关设备、线路、配件、备件的申购计划。
6、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防雷工作。
7、负责有关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回收工作。
8、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通风部门搞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部分的安全运行和业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9、与通风科配合搞好系统的故障断电测试、模拟瓦斯超限断电测试和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
(三)安检科
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全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监督检查;
3、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事故的追查与处理;
(四)监控中心
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2、具体负责监控值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根据通风科授权和提供的参数,在主机中增加或删除监控分站传感器等方面的设置,并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测点定义,并做好测点定义记录。
4、负责中心站各类设备、设施、监控软件的管理、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中心站的正常运行。
5、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到上级服务器。
6、负责监视终端屏幕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按规定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当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出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单位进行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同时记录有关单位和领导对隐患处理的指示和要求。
7、按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领导。
8、负责按通风科提供的监测系统图及时在主机中完善图形监测。
9、接收上级主管部门通过传真、电话或其它形式下达的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批示发到相关单位,有详细记录备案。
10、定期进行模拟瓦斯超限断电试验,并配合相关单位搞好故障断电试验、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做好相应的测试记录,对于测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11、负责值班员配置、考勤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12、了解掌握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发现重大隐患时要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和业务单位进行处理。
13、完成矿安排的其它临时工作。
(七)生产科及各级生产单位
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有关单位搞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质量标准化建设,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时,必须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各类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断(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
4、各级生产(施工)单位无权甩掉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生产。在更换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到本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生产调中心,经安全、通风等有关单位批准后,配合监测工实施。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瓦斯监控监控系统设备和管理,加强我矿瓦斯监控管理, 使其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控仪器计量检验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的规定,现针对监控仪器特制定仪表检验制度:
(一)、监控仪器必须定期进行计量检验,每月至少一次。
(二)、井下监控仪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在8h内对其进行计量检验.
(三)、对监控仪器计量检验时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
(四)、监控仪器的催化元件最好每半年更换一次,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与灵敏度。
(五)、应根据使用场所的含尘量大小,定期进行清扫和电路复测。
以上管理规定由监控组认真执行,机电科、安全科监督检查。
二、设备设施领用管理规定
(一)、各种材料的领用和转让,由采购部批准。按矿内设备设施手续报经领导审核同意。
(二)、应预先做好年度、季度、月度物资材料需求计划,以便物资供应部有计划地、及时地供应生产所需材料。计划内的物资材料由采购部计划供应。
(三)、部门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领料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领料单上作任何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新填写。
(四)、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五)、合理码存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存放,以便先进先出。
(六) 、材料存放要整齐,怕潮湿的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七) 、对温度、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八)、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九) 、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十)、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十一)、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便于进一步更好的管理和维护瓦斯监控系统,适应未来更好的发展。并能更准确的了解井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对瓦斯情况做到更有效的实时监控特制定以下制度。
1、瓦斯监控系统必须有系统设计方案书,设计方案书应有煤炭院设计资格证书,有监控系统的“四证一标志”。设计原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2、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定期对各种图纸资料进行修改,保证各种资料的及时和准确,每回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图纸情况进行审核,图纸资料必须真实,不得与井下有不相符合的地方。
3、地面中心站瓦斯监控必须保证有三个月的数据备份,对各种参数的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且必须与图纸资料相吻合。
4、对于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有相应的规定,对于技术维护、变更和升级应有相应的记录,各种新技术措施的规定和制定都应经过主管领导的审批。
5、对于技术资料的局部变动应有矿主要领导批准,各备份资料任何人不得随意的删除和更改,对于异常情况的及时修订,应尽快通知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为了能使监测监控系统正常有效的运行,保证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井下维护人员值班制
1、监控人员必须轮流在值班室值班。
2、值班时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
3、值班人员必须每班每小时向调度室询问井下系统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4、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全矿井的监控通讯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当井下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入井处理。
5、值班人员应对值班时的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出现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写,汇报。
6、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发现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或对出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推诿、敷衍了事,则按考核表考核,情节严重则给予10至100元的经济处罚。
7、因平时检查不认真导致在值班期间出现问题,要给予30至50元的处罚。
(二)中心站人员值班制度
1、中心站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
2、值班期间负责监控中心站各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日常管理和正确性使用,出现故障不能处理时及时向值班调度汇报。
3、及时对全矿井模拟量数据日报表的逐日打印、填报工作。
4、负责对全矿井报警表的逐日统计工作。
5、对井下各作业点瓦斯报警原因、探头断线、局扇停风等记录的准确性负责,出现报警时及时汇报值班调度室,落实原因后汇报总调度室。
6、对各种记录的正确、准确、及时性负责。
7、对监控中心站设备运行负责,对出现问题未及时汇报造成的运行隐患负责。
8、负责监控中心站的日常卫生工作。
9、对监控中心站的各种资产的完好性负责。
10、认真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接明。
1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发现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或对出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推诿、敷衍了事,则按考核表考核,情节严重则给予10~100元的经济处罚。
12、认真记录各项记录,及时将中心站异常数据上报。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
定 期 检 修 制 度
为了能使监测监控设备和传输设备正常有效的运行,减少故障率,特制定其检修制度:
一、每月必须对监测监控设备(中心站、井下分站)和传输设备(数据通讯接口装置、线路)等进行一次检查。
二、 检查时要认真细致的检查系统设备的功能和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要对设备的卫生进行清理。
四、要检查井下设备的通讯是否畅通、监测控制功能是否正常完善。如有问题必须进行维修,但维修时一定要进行请示和汇报。
五、必须对所有的信号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需要终断信号时必须向调度值班员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检查数据通讯接口装置要看其的显示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必须处理或更换。
七、当检查和维修后必须认真的进行记录。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我矿与县、市、省的监测数据已进行了四级联网,为了能使我矿的各种监测控制数据及时准确的上传到上级部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必须保证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和各种上传软件正常的运行。不得随意关闭任意一项。
二、随时观察上传软件的运行情况和网络连接情况,发现有软件运行不正常或网络不通时要及时汇报调度相关部门安排处理。
三、由于网通公司故障造成网络不通,数据不能正常上传的,应及时通知网通公司进行排除,并向调度室、指挥中心及上级部门汇报。
四、当网络不通时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对网络设备要小心爱护,不得敲碰等。
六、监控值班人员要对网络运行情况在监控运行日志上进行详细记录。
七、要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做好记录。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为了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有序的运行,要将随时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以便及时能解决,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此故障报告制度:
一、监控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观察中心站的数据变化情况,当发现有瓦斯超限、传感器断线、分站无信号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和调度室值班领导。
二、当调度室调度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调查原因,并落实人员处理。
三、故障处理人员必须在处理故障时和完毕后向调度值班人员汇报并说明报警或故障原因。
四、当正常运行后调度值班人员向总调和总工、矿长汇报。
五、当井下维护人员发现设备和线路有问题需要处理时,必须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当征得同意并按照措施进行问题的处理,处理完毕后,要进行汇报。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为了监测监控系统能够正常有效的运行,对随时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以便及时能查证解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此报告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观察中心站的数据变化情况,当发现有瓦斯超限、传感器断线、分站无信号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和总调度室值班人员。当瓦斯超限报警浓度达到2.5%CH 4 时由调度室高度员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等。
二、当调度室调度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调查原因,并落实人员查处。
三、处理人员必须在处理时和完毕后向调度值班人员汇报并说明异常原因。
四、当正常运行后调度值班人员向矿长助理兼通风科长和总工、矿长汇报。
瓦斯监控值班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调度时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必须做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
三、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
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
五、交接班主要内容
1、检查一次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
2、检查网络通讯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
4、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
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
六、接班主要内容
1、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1至5条必须正常,清楚。
2、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
3、设备检修、运行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
4、各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
安全监控中心岗位责任制
岗位名称:安全监控中心主任
本职工作:确保全矿监控、通讯人员定位、产量监控、电子监控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对所属人员进行管理及工作安排、检查等,还有对外工作的协调处理。
工作责任:
1、负责全矿的安全监控、人员定位、井下通讯、风机在线、瓦斯抽放监测、产量监控等各大系统及地面电话、电子视频等的管理保证其的正常运行。
2、负责制定和落实上级领导和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3、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各项标准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对重大影响及事故的现场指挥与安排工作。
5、负责各种传感器及便携式报警仪及光干涉瓦斯测定仪的年鉴办证工作。
6、负责各监控、通讯、人员定位等系统的设计、布置、变更,负责各技术措施的审查,审批,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内部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各监测系统的检查工作,负责各工作指挥,检查及考核评比工作。
8、负责制定内部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及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9、负责监控设备,通讯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工作确保矿内各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
10、负责本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11、负责制定内部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工作。
12、负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的汇报和整改工作。
岗位名称:监控组负责人
本职工作:确保全矿井下的监控、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区域维护人员的工作安排,对监控、通讯、监视、报警设备及线路的安装、移动、调校、维护、修理和监督、检查。
工作责任:
1、负责矿井下的监控、通讯、人员定位等的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负责监控系统的测值准确、控制灵敏可靠。
3、负责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
4、负责区域人员的工作安排、检查、管理和考核。
5、负责及时安排维护人员移动搬迁、安装监控、通讯设备。
6、负责及时安排人员排除监控、通讯、人员定位设备所出现的故障。
7、负责每十天对瓦斯电、风电两闭锁进行测试,传感器进行更换,并填表作记录。
8、每次入井必须对所管辖的设备,线路进行巡视检查。
9、保证各设备,线路的清洁卫生。
10、及时维修损坏的设备器材,负责保证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不得因备品备件不足而影响生产。。
11、搞好相互协调配合。
12、服从上级安排及时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项工作和临时任务。
13、每日对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作简要汇报,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
岗位名称:监控设备维修员
本职工作:对监控设备及各种传感器、甲烷便携式报警仪的调校、测试、维修及对井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系统设备、线路的安装、检查、故障处理。
工作责任:
1、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对各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检修。
2、负责对各种传感器出入井的登记。
3、甲烷传感器使用前,按规定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检查调校
4、负责对各种监控设备的、测试、维修。
5、负责对各种传感器的检修、调校、维修,及卫生的清理工作。
6、必须保证具有所有在用设备有一定数量并且的调试好设备及各种传感器,设备零部件做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7、负责对所有监控设备的保管工作。
8、负责对各种设备台帐的管理、填写,各种帐表必须齐全完善。
9、负责保证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不得因备品备件不足而影响生产。
10、搞好相互协调配合。
11、服从上级安排及时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项工作和临时任务。
12、每日对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作简要汇报,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
岗位名称:监控维护员
本职工作:保证当班所管辖区域内的监控、通讯、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负责区域对监控、通讯、监视、报警设备及线路的安装、移动、调校、维护、故障处理和巡视检查。
工作职责:
1、负责所辖区域的监控、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负责所辖区域监控系统的测值准确、控制灵敏可靠。
3、负责所辖区域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
4、负责及时移动搬迁、安装监控、通讯设备。
5、负责及时排除监控、通讯、人员定位设备所出现的故障。
6、负责每十天对瓦斯电、风电两闭锁进行测试,传感器进行更换,并填表作记录。
7、每次入井必须对所管辖的设备,线路进行巡视检查,保证各设备,线路的清洁卫生。
8、对所有设备、线路要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管理。
9、搞好相互协调配合。
10、负责保证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不得因备品备件不足而影响生产。
11、每日对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作简要汇报,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
12、服从上级安排及时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临时任务。
岗位名称:监控中心站负责人
本职工作:保证中心站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对各种运行数据的记录、归档整理、保存等,异常情况的汇报处理工作和对中心站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
工作职责:
1、协助矿监测监控中心负责人搞好日常监控运行工作。
2、负责监控中心站各监测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日常管理,出现故障不能处理时及时向监测监控中心和值班调度汇报。
3、负责对全矿井模拟量数据日报表和安全监控日报表的逐日打印、填报工作。
4、负责对报警数据进行统计工作。
5、对井下各作业点瓦斯报警原因、探头断线、局扇停风等记录的准确性负责,出现报警时及时汇报值班调度。
6、对各种记录的正确、准确、及时性负责。
7、对监控中心站设备运行负责,对出现问题未及时汇报造成的运行隐患负责。
8、负责监控中心站的日常卫生工作。
9、对监控中心站的各种资产的完好性负责。
10、实行24小时负责制。
11、负责上级领导检查的接待和和检查记录工作。
12、负责监测监控机房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非领导或业务技术管理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微机室,更不得不经允许对各系统进行修改。
13、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任务。
岗位名称:监控中心站值班员
本职工作:保证中心站设备、软件等的正常运行,中心站的实时监测并对当值班期间的各种运行数据进行记录和对异常情况的汇报处理记录工作。
工作职责:
1、监控中心站工作人员是监控中心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做好中心机房的安全防范工作。
2、对全矿井模拟量数据日报表和安全监控日报表的逐日打印、填报工作,全矿井报警数据的统计工作。
3、对井下各作业点瓦斯报警原因、探头断线、局扇停风等记录的准确性负责,出现报警时及时汇报值班调度,落实原因后汇报总调度室。
4、对各种记录的正确、准确、及时性负责。
5、对监测监控中心站设备运行负责,对出现问题未及时汇报造成的运行隐患负责。
6、对监控中心站的各种资产、资料的完好性负责。
7、负责中心站的日常卫生工作,每周应大扫除两次,大扫除范围包括门、柜、玻璃、地板及设备的打扫和擦拭等。
8、认真交接班,当班人员应将系统运行状况及班中出现问题交代清楚方可离开。
9、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临时任
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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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一、专责规定
第1条 井下安全监控员负责辖范围内的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二、任职素质条件
井下安全监控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三、日常管理要求
第2条 安全监控员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调试校正记录等。
四、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第3条 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说明书和图纸。
第4条 按规定准备好检查进所需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五、地面检修步骤
第5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 按国标“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 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 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 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 检查设备绝缘程度
6、 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6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 新开箱或检测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h通电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1) 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置的调整和观察。
(2) 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 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
2、 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作为备用。
六、井下安装前的准备
第7条 下井要带齐专用工具,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第8条 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第9条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第10条 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瓦斯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
七、井下安装
第11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12条 井下设备之间应使用专用不易燃电缆连接。电缆每隔100mm作一黄色标志,标志长度为100mm。
第13条 敷设电缆时要与动力电缆保护0.3m以上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m。
第14条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就大于矿车和输送机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第15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第16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mm。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第17条 井下主机或分站应设有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道中。
第18条 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小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风速、压差、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
第19条 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min后进行调整,一切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跟踪精度。
八、井下维护
第20条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定期时行调试和校正,每月至少1次。瓦斯传感器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1次,每隔10天必须对瓦斯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第21条 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与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据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第22条 调校传感器,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调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调校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地面监测员取得联系后,尽量减小跟踪误差,同时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第23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火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次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瓦斯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第24条 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其中瓦斯传感器要送通风安全仪器计量站检定。
第25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 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
3、 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九、危险因素及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26条 悬挂电缆及单人作业时,应注意巷道的支护情况,确保实施的安全可靠性。
第27条 遇火灾应及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急救,严重时通知公司消防部门营救。
第28条 遇触电等事故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急救。
第29条 安全监测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密操作,避免危险源的触发。
十、自救互救知识
第30条 安全监测工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四项原则。
第31条 安全监测工互救应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是综合性技术,实现了对矿井安全生产多种参数的连续监测、检控、数据储存及处理,要求检测监控技术人员具有较高技术素质,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检测监控,有效控制瓦斯事故发生,减少人为造成不安全隐患,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了以下作业规程。
一、机房作业:
矿监控系统中心站应配置2台计算机,1台备用,1台工作,配有打印机,屏幕显示器,计算机电源应经常在线或不间断电源或电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
1、系统具有甲烷浓度超限声光报警和断电、复电控制功能。
2、系统具有自检功能。
3、系统具有实时存盘功能。
4、系统分站应具有初始化参数掉电保护功能。
5、系统具有抗干扰措施。
6、系统的传输距离、传输处理误差、最大巡检周期、传输速率、
差率最大节点容量等与传输有关的要求应符合煤炭行业标准MT/T889—200《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机房应采用抗静电地板及空调设施、防雷设施等。
二、地面检修作业:
1. 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说明书和图纸。
2. 按规定准备好检查进所需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3、 按国标“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4、 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5、 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6、 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7、 检查设备绝缘程度
8、 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9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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