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南中国海海岸湿地的保护和管理
1 引言
湿地、森林和海洋并称为地球3大生态系统[14],湿地是地球上生产力最高的生态体系[16]。由于其在地球环境健康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及在生物多样性和食物提供方面的巨大贡献而被誉为“地球之肾”、“生物超市”和“基因库”等[22]。通常,自然湿地可分为内陆湿地和海岸湿地2大类。海岸湿地受海陆共同作用,是脆弱的生态敏感区。范围包括陆缘为含60%以上湿生植物的植被区、水缘为海平面以下6m的近海区域,包括江河流域中自然的或人工的、咸水的或淡水的所有富水区域(枯水期水深2m以上的水域除外),不论区域内的水是流动的还是静止的、间歇的还是永久的[12]。国外海岸湿地的研究较早,成果较多[22],我国过去对湿地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内陆沼泽及河湖湿地,对海岸湿地的研究则相对薄弱[1]。近年来随着沿海地区的新一轮开发热潮,对海岸湿地的研究日渐重视。
南中国海是一个具有全球生物多样性重要意义的地区,同时也是世界重要的渔场,对沿岸国家的环境、经济、食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其生态环境质量的好坏将影响这些国家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20]。中国南中国海湿地是中国各类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中国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地区。近年来随着沿海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加速进行,人类经济活动的不断加剧,致使海岸湿地过度开发,污染加剧,湿地生境严重破坏,造成了该区海岸湿地的严重退化,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本文在深入分析中国南中国海湿地资源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了具体可行的保护和管理对策,以促进南中国海湿地资源的保护、恢复和合理开发利用。
2 中国南中国海海岸湿地概况
2. 1 类型和面积
中国南中国海地区范围包括我国的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近海及海岸湿地。地理位置为18°05′~23°50′N,107°59′~111°00′E。该区湿地资源十分丰富、类型多样。湿地公约中的所有海岸湿地类型在该区都有分布。按各种海岸湿地类型的地理相似性将其分为5种类型,即河口水域(河口盐水舌至河流上游零潮界)、潮间带(包括高高潮至低低潮界的潮间淤泥滩、潮间沼泽、潮间红树林等森林湿地)、泻湖(包括一个或多个狭窄水道与海相通的海湾、湖泊)、浅海水域(低低潮界至6m水深的水域,包括海草与珊瑚礁)、基岩海岸(包括基岩海岸及岸下狭窄的砂石滩)。根据2002年的调查[13],该区海岸湿地总面积约为×10km,各类型湿地分布见表1。
表1 中国南中国海不同类型海岸湿地面积(km)
Tab. 1 Area of different coastal wetland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广东 香港 澳门 广西 海南 合计
河口水域
潮间带
泻湖
浅海水域
基岩海岸
合计
2. 2 湿地生物多样性
中国南中国海海岸湿地生境多样性复杂,主要类型可分为11大类,即海草滩涂生态系统、河口湾生态系统、海岸湿地生态系统、潮间带砂质海岸生态系统、潮间带淤泥质海岸生态系统、红树林生态系统、珊瑚礁生态系统、海岛生态系统、海洋性泻湖生态系统、港口生态系统和人工湿地生态系统等[13]。
中国南中国海地区(不包括香港和澳门,下同)的湿地植物共有179科593属829种。其中广东108科251属381种,广西118科298属449种,海南99科267属338种(表2)。高等植物物种多样性相差不多,算是比较均匀。蕨类、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3大类中,被子植物的科、属、种数目最多,蕨类植物次之,裸子植物最少。在广东、广西和海南3省区中,禾本科(Graminae)、桑科(Moraceae)、茜草科(Rubiaceae)、菊科(Compositae)、大戟科(Euphorbiaceae)、含羞草科(Mimosaceae)、锦葵科(Malvaceae)均为种类比较多且数量较均匀的科。该区域内的珍稀保护种类有Ⅰ级保护植物水松(Glyptostrobus pensilis)、水杉(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苏铁(Cycas revoluta)等3种;Ⅱ级保护植物有土沉香(Aquilaria sinensis)、樟树(Cinnamommum camphora)、半枫荷(Semiliquidambar cathayensis)、野生稻(Oryza sativa)、莲(Nelumbo nucifera)、野菱(Trapa incisa)、金毛狗(Cibotium barometz)、紫萁(Osmunda japonica)、苏铁蕨(Brainea insignis)等9种。Ⅰ级保护植物水松、水杉分布于广东珠江三角洲;苏铁分布于广东、广西、海南沿海城镇或公园的风景植物;Ⅱ级保护植物紫萁分布于广东、广西、海南海岸岩石岸段;金毛狗分布于广东、广西、海岸低山沟谷湿地;苏铁蕨分布广东东莞、番禺的海岸低山沟谷;土沉香分布于广东小漠港和惠阳的大亚湾沿岸,广西的各地以及海南的东寨港;半枫荷分布于广东小漠港、广西各地;野生稻分布广东湛江的鉴江流域;莲分布广东各地;野菱分布广东珠江三角洲河网地带;樟树分布于广东、广西和海南沿海各地。该区湿地高等植物中国特有种有海桑科的拟海桑(Sonneratia paracaseolaris)、海南海桑(S. hainanensis)、卵叶海桑(S. ovata)、杯萼海桑(S. alba)、红树科的尖瓣海莲(Bruguiera sexangula var. rhynchopetala)。
表2 中国南中国海海岸湿地的植物物种多样性
Tab. 2 Species diversity of wetland plants in coastal region of the South China Sea 总数 蕨类植物 裸子植物 被子植物
省份
科 属 种 科 属 种 科 属 种 科 属 种
广东 108 251 381 24 26 31 3 3 3 83 222 347
广西 118 298 449 20 28 40 2 2 4 96 268 400
海南 99 267 338 9 9 10 1 1 1 89 257 327
合计 179 593 829 31 48 50 4 4 7 144 541 772
中国南中国海海岸湿地共有浮游动物490种、大型底栖动物649种、鱼类332种、两栖动物29种、爬行动物有43种、鸟类有238种、哺乳动物有35种。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动物红皮书》,该区的濒危和受威胁动物物种有33种[6~9],其中爬行动物9种,鸟类18种,哺乳动物6种;广东28种,海南23种,广西19种(表3)。 中国南中国海海岸湿地是候鸟重要的越冬地和停歇站,也是古北界东亚地区通过中国沿海的3大水禽迁徙路线的必经之路。包括蒙古、俄罗斯、西伯利亚、东北、华北地区繁殖的候鸟,在南中国海湿地越冬,有些甚至在南中国海停歇后继续迁飞到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及澳大利亚等国越冬。我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的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议中,所确定保护的227种候鸟,以及与澳大利亚政府签订的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议中,所确定保护的81种候鸟,绝大多数都与该区海岸湿地越冬或停歇的鸟类有关[13]。据2000年全国湿地调查表明,在南中国海湿地越冬或停栖的候鸟,主要是鸭形目、雁形目、鹳形目、鸥形目的鸟类最多,秋冬季占全部鸟类总数的80%以上,反映了南中国海湿地在古北区至东洋区候鸟迁徙路线上的重要性。保护南中国海湿地对于鸟类资源起着区域性和全球性的重要作用。 3 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的主要问题 3. 1 对湿地的盲目开垦和改造 随着中国南中国海沿海地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为解决土地不足,沿海各地相继开展了不同规模的围海造地工程。20世纪60年代,中国南中国海沿海地区进行的围海造田曾造成了该区海岸湿地的大规模破坏;80年代后期,在中国南中国海沿海兴起的海水养殖热,再次造成该区沿海湿地大面积的毁坏。近十几年来,随着沿海城乡的发展,城镇建设、修建公路、港口、机场等一系列活动,都在不断地侵吞着沿海的湿地资源,致使该区海岸湿地面积一再减少[15]。例如广东省红树林湿地是中国红树林最多省份之一,沿海各市都曾有红树林分布。20世纪50年代全省有红树林4×10hm,90年代只剩下×10hm;1980年以来被损毁和占用的红树林面积达。其中绝大部分被挖塘养殖所用,面积,占%;其次为工程建设占用面积,占%;造盐田等占用了,达%[10]。许多地方的围垦造陆,未经科学论证,只顾短期经济利益,缺乏长远规划,结果造成掠夺性开发,破坏了湿地原有的生态环境,使沿海地区失去了大面积的水产动物天然栖息地、产卵场、索饵场,引起物种种群和数量的减少。在沿海湿地的围垦过程中,由于对基础条件缺少周密分析和考虑,盲目性很大,使部分围垦湿地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例如在广西沿海围垦的×10hm海岸湿地中,除了辟为盐田用地外,其余×10hm垦区土地大都是砍伐红树林围成的,长期闲置,至今无法垦殖利用,成为重大包袱,既没有经济效益,又破坏了沿岸的生态环境。 3. 2 湿地污染加剧 污染是中国南中国海湿地面临的最严重威胁之一,湿地污染不仅使水质恶化,也对湿地的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目前许多天然湿地已成为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承泄区。近年来,近岸海域水体污染严重,总体呈继续恶化趋势。因水质污染和过度捕捞,近海生物资源量下降,近海海水养殖自身污染日趋严重。其中,尤以无机氮和无机磷营养盐污染最为严重,超标面很广。由于受陆源污染物影响,河口、海湾、浅海水域富营养化严重,造成中国南中国海地区赤潮频繁发生,对近海养殖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经济损失惨重。广东沿海遭受赤潮侵害最严重的海域依次
为:珠江口、大鹏湾、大亚湾、湛江沿海。局部海域油类污染也较为严重,不仅破坏了海滨景观,也直接造成了生物多样性丧失。 3. 3 生物资源过度利用 中国南中国海区,酷渔滥捕的现象十分严重。捕捞强度过大,捕捞方式不合理,捕鱼船只迅速增长,许多渔船由小船改用机轮,且马力不断加大,渔民为了增加渔获量,采用密目网具,甚至采取非法捕鱼手段,如炸鱼、电鱼等,母鱼子鱼被一网打尽,造成经济鱼类资源日趋衰退,渔业捕捞量逐年减少,捕获个体日益变小,如主要的捕捞鱼种带鱼(Trichiurus janponicus)等鱼体长不及原捕获个体的1/3,有些鱼类几近绝迹。据调查,1997年广东省海洋底拖网作业渔获率比1987年下降了60%,渔获物中低值鱼和幼鱼的比例高60%~70%。1997年海洋捕捞生产直接亏损面在70%以上,部分渔船被迫停产,近年来南海北部大陆架渔场渔业资源密度仅为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1/7。目前,海洋捕捞业已进入了捕捞强度增大导致渔业资源衰退的恶性循环局面。 3. 4 海岸侵蚀不断扩展 海岸侵蚀在中国南中国海区域是较普遍的问题。海浪、潮流、飓风、植被破坏、开采矿物和砂石是造成海岸侵蚀的主要因素。例如在海南由于当地居民长期以红树为生活燃料,大量砍伐红树,造成红树林毁坏,导致当地海岸大范围被侵蚀。在文昌县建华乡有6km的海岸已经后退100m。在沙质海岸区,由于采挖建筑用沙,已使许多良好的沙质海岸遭受破坏,海岸侵蚀加剧。一些沿海湿地的破坏,使许多沿海城镇受到海水严重的侵蚀和渗透,海水对淡水系统的影响直接威胁着当地的淡水资源供应。 4 保护管理对策 4. 1 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政策、法制体系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国的资源立法以部门立法为主导,各部门的立法受到其管理权限、协调能力和部门利益的局限性,使得资源难以获得统一的管理,这和资源的生态属性是不相符的。建议加强立法协调,尽快根据国家立法,进行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活动。我国湿地资源立法急需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并统一湿地资源的概念及管理目标,制定适于规范湿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行为的法律法规,在立法过程中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间职能的协调,调整中国湿地资源现行管理体制和产权关系,加强湿地资源管理中法律措施的力度。同时,应根据本省的省情,制定地方性的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或条例。现行的与湿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候鸟的保护,还应制定一些包括湿地其他功能保护在内的全国性或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使湿地保护工作走上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与国际湿地保护相接轨。 4. 2 完善湿地管理机构,强化部门间的协调 湿地处于水陆交错地带,决定了湿地管理使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管理,容易造成管理界线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湿地保护涉及部门多、社会性强、协调难度大,需要社会各阶层的广泛理解支持和参与。目前与华南海岸湿地保护有关的部门较多,如林业、海洋、农业、渔业、环保和水利等,各部门在湿地保护方面都有一些好的方法和措施,但由于缺乏湿地保护和综合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不利于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建议建立国家林业局组织协调湿地保护与国家机构间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领域共同合作的有效协调机制。成立中国华南沿海湿地保护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组建由相关主管部门湿地保护管理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建立联席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相应的与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有关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相关工作。地方政府的管理机构,也应明确职责,配置相应管理人员,建立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协调机制。 4. 3 制定中国南中国海地区统一的海岸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和海岸湿地利用总体规划 湿地的开发利用应是科学的利用。在查清地区的湿地资源分布、开发现状、生态特征的基础上,制订出切合实际的湿地保护计划和总体规划,在制定沿海湿地管理与保护的长远规划和行动计划中,应进一步协调沿海城乡发展、土地利用、港口交通建设、渔业与盐业发展的关系,停止一切不合理的沿海湿地转向利用活动,防止湿地资源的进一步遭受破坏。同时,沿海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港口交通规划、渔业发展规划和盐业发展规划等都应充分考虑沿海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确实做到维护和保护沿海湿地生态系统和资源。 4. 4 加强中国南中国海海岸湿地的环境治理 中国南中国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工业、养殖业和居民生活等污水几乎都排入湿地,部分大气污染物通过降水也流入湿地,使湿地污染大大超标。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污染排放的监测管理,污染企业不能随便批准建立。有污染的企业应该建设环境治理配套设备和措施。各县级市以上城市要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真正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江河。生活垃圾要统一收集,统一填埋或焚烧处理,不能随便倾倒,污染环境。所有工厂烟囱所排烟气要进行处理,烧的煤要脱硫,防治酸雨对湿地环境的污染。同时对已有的污染进行积极的生态治理,防止中国南中国海湿地生态环境恶化和海上赤潮的发生。 4. 5 加强对现有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有效管理 在湿地保护政策、法制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建立各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最为有效的办法。在调查的基础上,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以保护湿地的生态和水文功能、湿地类型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目前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已建立多个国家级和省级的海岸湿地自然保护区,但当前保护区的面积与整个中国华南沿海海岸带相比还远远不够,有必要加大保护区建设力度,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条例,使湿地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并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对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要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关人员编制,加大经费投入,使保护区真正进入保护、管理和必要的科研、科普宣传教育以至珍稀动植物资源的繁育等正常的运转轨道。 4. 6 建立中国南中国海地区海岸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系统 目前在中国南中国海区域虽然有海洋、渔业和气象等部门建有各自的观测站点对湿地进行监测,但没有针对海岸湿地变化系统的监测网络,各部门所采取的观测和研究方法也不一致,对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系列分析比较困难。建议结合国土资源监测,建立由中国南中国海湿地监测中心、湿地资源定位监测站、点构成的中国南中国海湿地资源监测网络。编制湿地监测规划,建立湿地监测制度;采用统一的监测指标和先进技术、方法,并注重监测网站的合理布局等,实行湿地监测站、点的规范化建设;为湿地监测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人员编制湿地监测工作指南。迄今为止,尚未对中国南中国海海岸湿地做出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即使有的地方对海岸湿地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由于缺乏科学统一的湿地评价体系和指标体系,未能达到评价的目的,满足不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湿地的效益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和准确评价的要求,极大地影响了对该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因此应致力于建立并不断完善海岸湿地的评价指标及体系,建立有效的评价标准和方法。 4. 7 建立中国南中国海地区共享的资源数据库 南中国海区域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信息是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南中国海的重要基础。科学的管理需要准确、翔实的数据信息资源作为基础。然而南中国海地区由于基础信息源不足,数据信息分散在不同国家的不同部门,且资料和产品的格式不规范不统一,使数据得不到充分的利用,无法实现南中国海地区的数据共享。因此南中国海周边的国家应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收集和调查,建立全面、详细的南中国海信息元数据库并配备结构完整、容量大的基础信息交换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元数据信息、数据。 4. 8 加强对南中国海湿地的科学研究 加强湿地的科学研究是认识和了解湿地的主要途径,也是促进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对中国湿地类型、特征、功能、价值、动态变化等有较为全面、深入、系统的了解,为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奠定科学基础。对海岸湿地的研究包括:海岸湿地资源的专项调查与湿地编目、海岸湿地概念和分类系统的研究、海岸湿地的退化机制与恢复研究、海岸湿地与全球变化研究、海岸湿地评价研究、海岸湿地生态实验站和模拟试验场的建设、海岸湿地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立法研究等[11]。 4. 9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海岸湿地许多资源是共有的,湿地资源的生态联系和由此产生的经济联系已超出了国界。海岸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造成的影响将大于单个国家的范围,只有通过国际和区域性的合作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当前,湿地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我们应该重视在湿地生态系统管理领域里的国际合作。北美和西欧的许多国家很早就开始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管理进行研究[2,17~19,21,22],在这方面他们有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因此,在我国应积极开展国际或区域性合作,通过双边、多边、政府、民间等合作形式,全方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与资金,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好我们南中国海湿地资源。 4. 10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社区参与 中国南中国海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部分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地方决策者及公众对环境所提供的社会经济与生态价值缺乏正确认识,发展决策基于短期的经济利益,对环境的保护意识薄弱,法制观念淡薄。另外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中缺乏对资源所在社区的积极性的激励也是造成对南中国海自然资源不合理利用的主要原因。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公民的环境教育,宣传生态环境保护迫切性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与提高民众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同时在有关环境问题的法律法规、决策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鼓励当地社区和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调动当地居民管理保护自然资源的积极性,有效遏制南中国海地区的环境退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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