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我国农民利益表达现状及对策思考摘要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农民的利益表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农民利益表达组织缺位,利益表达权利意识缺乏,利益表达客体角色错位以及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使我国农民利益表达非理性行为大量产生。为了维护农村的稳定,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的实现,必须注重农民的利益表达,提高农民的利益表达权利意识,加强农民的自身团结,拓宽农民利益表达渠道,引导他们合理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的形式来表达。关键词 :农民;利益表达
2、;机制构建利益是人类生活中的重要社会现象,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动力因素。利益具有自我实现的功能,利益的自我实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包括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利益确立、利益满足各个环节,在诸环节中,利益表达是首要环节。1所谓利益表达就是一定的利益表达主体,通过一定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向利益表达客体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主张利益,并以一定的方式努力实现其既定目的的一种行为。任何一种行为都有一定的行为主体,有一定的行为客体,为了实现特定目的,行为主体会通过一定的方式,采用一定的手段来努力实现其既定的要求。就利益表达的主体来说,可以是单独的个人,也可以是有组织的集体;就利益表达客体来说,可以是个人、执政党
3、、政府或其他有影响的正式组织或非正式组织;就表达的内容来说,可以是政治的、经济的,也可以是文化的,可以是有关国家和社会的大的方面的,也可以是个人生活等小的方面的;就表达的渠道来说,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超于法律规定之外的;就表达的方式来说,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表达的结果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利益表达在政府决策、政党政策、政治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农民的利益表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一、当前农民利
4、益表达存在问题分析第一,农民利益表达组织缺位。随着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农民日益成为中国社会中的弱势阶层。农民群体缺少自己的专门利益表达组织。在我国,社会的不同群体大都有自己的专门利益表达组织,工人阶级有自己的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地方工会,知识分子有文联、科协和社联,企业家有企业家联合会,唯独八亿农民没有自己的专门利益表达组织。建国初期,尽管在我国各地成立了农会,但是那种农会一开始就是“政社一体”的组织,随着各级地方政权组织的建立,农会也逐渐消失了。现阶段作为农村村民自治性组织村民委员会表达农民的利益作用有限。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有权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但是在
5、实际生活中,由于受传统体制的影响,乡镇政府在对村委员会行使领导权时往往仍把它作为下属机构对待,忽视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相互间的关系仍然表现为命令服从关系。从客观上讲,一个基层政府管辖的人口少说有一万人,多达五六万人,为了有效地进行管理,自上而下的行政领导权也必然引申到村民委员会,这样作为村民自治性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不免具有政府性质,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往往不能一致,这样村民委员会作为表达农民群体利益的渠道不免打了个折扣。第二,农民利益表达权利意识缺乏。封建主义在我国虽然作为制度在政治上被消灭,但浓厚的封建主义思想仍根深蒂固,对农民利益表达产生深刻的影响。由于广大农民受几千年来小农经济、封建文化的影
6、响,具有较强的“臣民意识”、“清官意识”,普遍缺乏参与意识、自主意识和利益表达意识,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或不愿意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集团、通过正当的利益表达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需要。我国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自身素质不高,信息来源与交流不多,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这些因素又限制了农民的界,使他们对自己的权益表达缺乏自觉性。第三,农民利益表达客体角色错位。利益表达客体是利益表达主体进行利益表达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没有利益表达客体,利益表达主体的利益表达就失去了目标,利益表达客体如果不积极、努力地倾听利益表达主体的利益表达,就会使利益表达活动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也会影响利
7、益表达主体的表达积极性,甚至会阻碍利益表达信息的进一步传播与汇总,对执政党政策和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利益表达主体进行利益表达活动是利益表达客体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利益表达主体也就无所谓利益表达客体。利益表达客体因利益表达主体的存在而存在,利益表达主体的利益表达也规定着利益表达客体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同时,对一定的利益表达主体来说,利益表达客体是他们进行利益表达诉求的对象,利益表达客体的活动是利益表达的逻辑趋向,利益表达客体通过自己的活动,为争取和实现、维护和发展其所代表的利益表达主体所表达的利益而进行实践活动。另一方面,利益表达客体又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始终属于利益表达客体范畴的利益
8、表达客体。对某一个利益表达客体而言,它是利益表达客体;同时,利益表达客体也有自己的利益要求,也要向一定的对象进行利益表达,相对的它又变成了利益表达主体。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社区性的利益表达机构,居民或村民可以就社会福利、公共卫生、治安保卫、计划生育等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进行表达,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就成了居民或村民的利益表达客体,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对这些利益表达要求进行分析和汇总,又向当地政府反映,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又变成了利益表达主体。所以利益表达客体在客体与主体角色的转换中行使着不同的职责。这就要严格加强利益表达客体的素质及活动,做到权责利一致,防止利益表达客体出现错位
9、现象,不能正确反映利益表达主体的表达要求。在农村,一些基层干部民主意识差,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对农民反映的意见、批评以及涉及农民利益的各种问题,均视为损害领导和政府部门的形象,破坏社会的稳定,对表达自身权益的农民施加压力,甚至打击报复,堵塞了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有些基层权力部门衙门作风严重,官僚主义盛行,对农民冷漠、冷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反映问题不耐烦”,经常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农民拒之门外,以致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同时,农民的利益表达在基层往往受到漠视、拖延,或者各权力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甚至不予理睬,表达多,得到的回应少,许多正当的利益表达得不到有效反馈。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与利益表达
10、客体的角色错位有关。第四,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在现行的利益表达机制框架内,我国利益表达渠道主要有:政党利益表达,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利益表达;信访;人民代表;政治协商;社会团体如工会妇联等;大众传媒;社会协商对话;行政领导接待如市长接待日、书记信箱等渠道。尽管这些渠道很多,但与我国农民有关的利益表达渠道却少之又少。现阶段农民主要运用的利益表达渠道就是信访,但是这一渠道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当农民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基层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时,却得不到很好的反馈。对于农民反映的问题,有的处理时间漫长,反馈不及时;有的则石沉大海,毫无音信,最终解决不了问题,使相当数量的农民不信任信访制度
11、,农民的利益诉求无从上达,难以有效地通过这些制度性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不少重要的利益表达无法进行,不少合理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反映。屡见不鲜、绵绵不绝的农民越级上访现象就是利益表达渠道不畅的突出表现。第五,农民利益表达非理性行为大量产生。由于我国农民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加之农民利益表达客体的角色错位及利益表达渠道的单一性与不通畅性,制约了农民的利益表达方式和行为。另一方面,仅有的正式的利益表达渠道,农民也难以启用,即使启用了,有时也难以把自己的利益要求表达出来,这样就使一些农民采取一些非理性的表达方式来进行表达。二、解决好农民利益表达的对策思考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维护农村的稳定,
12、保障农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必须注重农民的利益表达,提高农民的利益表达权利意识,加强农民的自身团结,拓宽农民利益表达渠道,引导他们合理的利益诉求要通过合法的形式来表达。第一,发展经济,奠定农民利益表达的物质基础。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人逐步摆脱了对自然的依赖、摆脱了分工的制约以及社会规律强加于人的盲目力量,逐步明确认识到自己的利益所在,才能有意识地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要求,通过一定方式来寻求利益保护和实现。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利益表达行为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坚持持续不断的利益表达,其耗费量更大。我国的大多数利益表达主体农民还仅仅是温饱型的,让他们进行有代价的利益表达,还是有很多困难的。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使农
13、民能够支付起利益表达成本,提高他们的利益表达能力。第二,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利益表达权利意识。利益表达是现代社会中公民不可剥夺的权利,是公民进行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利益表达主体行使利益表达权利,进行利益表达是为了让国家和政府改善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保护和增进自己的利益,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特定的利益要求,原因是基于自己利益受损或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受到威胁。我国的农民普遍缺乏利益表达权利意识,缺乏法律知识,他们本身的条件束缚了他们的利益表达能力,阻碍了利益表达活动,因而对自己既定的利益实现达不到自己理想的要求,这也就导致他们往往采取非常的手段和方式来向利益表达客体进行利益表达,加重了政治体制
14、的压力,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知识文化教育,培育农民的利益表达权利意识,提高他们的利益表达素质,开阔他们的利益表达视野。第三,加强农民的自身团结,增强表达效果。中国的农民,尽管他们作为我国人口最大的群体,占当前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而且农业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但我们都无法回避农民在所有利益群体中是处在最底层、政治影响力微乎其微的弱势群体。呈原子状态分布的中国农民可以说是一盘散沙,既没有自己的全国性组织,也没有专业化的代言人,甚至没有真正与自己利益基本一致的全国性的行业协会。由于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政治影响力微弱,所以农民根本没有实力影响高层决策,根本没有机会将自己
15、的需求、自己的改革愿望通过组织反馈给决策机构。从很大程度上讲,农民组织资源的缺失导致了农民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农民只有组织起来,他们表达利益要求的声音才会更洪亮,他们的生存境况才会受到更充分的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才会获得更认真的重视,他们才能与其它利益集团抗衡。而在这个组织的过程中,党和政府除了要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政治素质和组织程度,增强其利益表达意识外,还应当积极鼓励他们建立和健全自己的社会团体,开展内部自我援助,增强其利益表达的份量,因为在利益表达过程中,“群体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群体人数多,势力大,利益表达更为专业、有力,”而且“原子化的个人利益表达,只能导致社会失序和政治不稳定,而不能促
16、进社会的健康有序运转。当代中国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在利益表达主体方面,即谁来表达方面,只能是社会化组织而不能定位在原子化的个人”。第四,搭建多种平台,拓宽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为了让农民能充分享受到利益表达的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就需要建构各种平台,为农民提供多种多样的利益表达渠道。首先,要加大农民在人民代表大会中所占的人员比例,充分利用农民的人大代表代表农民进行利益表达。其次,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利益表达功能,让政协委员更多地了解农民,倾听农民的呼声,反映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再次,构架社会协商平台,让农民充分进行利益表达,借以维护农村的稳定。最后,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利益表达渠
17、道。现在的社会是信息社会,由于信息技术的运用,使政策的执政更加透明,同时也给农民进行利益表达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诉求对象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快速、方便地了解农民表达要求。北京市政府在其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中专设了一个社情民意工作模块,下设市长信箱、征集调查、征集反馈、投诉举报、政风行风热线等工作模块,如果民众有什么问题想向市长反映,足不出户就可发信到市长信箱中;在政府留言板上留下意见、建议,很快就可以得到答复和反馈;政府最近有什么政策、信息、通知,上了北京行政门户网站就可以一览无余。这就是在新的形势下,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来为民众利益表达提供新平台的一个范例。第五,加强对农民利益表达的引导,维护农村
18、的稳定。任何一个利益表达都受到一定条件下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民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利益表达并不都是完全正确的、合理的。尤其是我国现阶段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不高,市场经济还不发达,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这就决定了在现阶段农民的利益表达要求不可能完全得到满足和实现。这就需要我们党对农民多种多样的利益表达加以正确的引导。这种引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政策上的引导。让农民认识到什么是正确、合理的、现实的需要,什么是不正确的、不合理的、不现实的要求,引导农民不仅要追求正当的、合理的、现实的物质利益,而且要通过合法的形式来表达。第二,思想上的引导。对农民的一切正当的、合
19、理的、现实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应当予以充分的肯定、尊重和鼓励。对现实生活中应该办而一时办不到的事,应当予以满足;而一时没有条件满足的利益表达要求,则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去化解农民的情绪,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而对那些超越现实条件或与现实相矛盾的利益表达要求,就更需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去矫正。第三,行为上的引导。一方面,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农民的一切正当的、合理的、现实的利益表达要求都应予以肯定、尊重和鼓励,切不可妄加限制、横竖指责、盲目排斥;另一方面,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利益表达,在广大农民面前起到榜样作用。参考文献:1王立新.论我国社会分层中人民利益表达制度的建构J.社会科学,2003.赵子良.农民利益表达权的缺失与保障J.现代农业科技,2005.美加A.阿尔蒙德、曹沛霖.比较政治学:政府、体系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199.程同顺.当代中国农村政治发展研究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115-117.王中汝.利益表达与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J.科学社会主义,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