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器公司生产运行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生产和服务的运作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产品生产的工期、成本、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对产品的每个阶段中各状态进行标识,以实现可追溯。对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的各个因素进行控制,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符合规定要求。
2 适用范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活动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编制生产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调度、调整和生产过程中状态标识治理。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设备的保护、保养和治理工作。同时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设备治理,协助办公室对环境治理、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治理。
3.2 技术研发中心负责确定生产过程的工艺布局、过程设置、工艺装备、作业环境、质量控制方法及工序能力测定、验证等工作并负责对上述各项的修改和调整。
3.3 办公室档案室负责生产过程技术资料的发放、更换和治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生产过程所需的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可,同时负责生产过程中环境治理、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执行及人员培训治理。
3.4 质管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检验、试验及计量器具的治理和控制。分公司或车间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控制,并对显现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治理和监督。
3.5 分公司或车间具体负责生产过程中质量、环境、安全的控制实施,并做好记录。
4 工作程序
4.1 标识的方法
4.1.1 分公司或车间按《标识治理办法》对生产过程进行标识。
4.1.2 质管部以合格证或检验人员在“入库单”、“送检单”上签章为合格标识。
4.1.3 技术研发中心对产品、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图纸和工艺文件上规定可追溯性内容、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图号 、型号、规格等。
4.2计划编制
4.2.1 生产计划编制,按《生产计划治理规定》由生产部计划员编制,经理批准后实施;使用ERP治理的部门,结合ERP操作规程执行。未实施ERP的部门,结合自己的情形,编制本部门的《生产计划治理办法》进行控制。4.2.2生产计划应传递到采购部门。采购员根据生产计划结合技术文件编制采购计划,经理批准后在合格供方内进行采购。
4.3工序控制
4.3.1由技术研发中心编制产品加工工艺文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文件,工艺流程卡;其内容包括工艺、图纸、验收准则和适宜的计量用具及设备。
4.3.2技术研发中心组织对特别过程进行确认,每年对特别过程设备能力进行验证,证实所使用的过程方法和设备厂是否符合要求,并有效实施。
4.3.3 技术研发中心每月对分公司或车间工艺纪律进行自查;技术研发中心每季度组织质管部、生产部、体系中心对各车间工艺纪律执行情形进行检查。
4.3.4 质管部组织生产部、相关检验员、分公司或车间、体系中心对各分公司或车间成品(经检验合格的)进行抽查,以考核成品出厂合格率。
4.3.5 质管部对外协件、一次报交合格情形进行统计。
4.3.6 各分公司或车间严格“三按”生产。
4.3.7 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分公司或车间负责“不合格品”标识并移至指定地点隔离,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4.3.8质管部按工艺文件要求配备适当的测量和监控装置,对产品质量进行测量和监控,测量和监控装置按计量体系相关要求进行。
4.3.9技术研发中心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显现的技术、工艺问题,质管部协助分公司或车间解决生产过程中显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生产部负责解决影响产品质量的设备、工装问题。
4.4 设备控制
4.4.1 设备的采购计划由生产部依据分公司或车间提供的设备技术能力要求编制,经总经理批准后对设备实施采购。
4.4.2 设备的日常治理及修理由生产部进行,每季度组织技术研发中心、质管部、体系中心进行设备检查,对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考核,分公司或车间每月组织自查。
4.4.3 新设备的验收和设备修理后的验收由生产部组织技术研发中心、质管部、分公司或车间进行。
4.4.4 生产部、分公司或车间在选购机械设备时,尽量挑选能耗低、技术含量高、环境影响小的机械设备,不得选购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严禁使用的机械设备。4.4.5 操作员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保护保养,并按设备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养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4.6 设备治理和修理人员应按《设备治理制度》对设备进行监控,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并符合以下要求:
固定部位及螺栓连接部位应紧固,无松动现象。
机械设备应干净,整洁。
各运转机构有良好的密封,不能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机械应运转平稳,无非常响动和振动。
如果在机械设备修理保养过程中,有油污落地,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并将油污抹布放入废弃物桶内。
4.4.7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能正确处理机械设备的正常、非常和紧急运行状况,见《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4.4.8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按《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的运行检查》文件执行。
4.5 检验控制
4.5.1产品的检验执行首检、巡检、完工检验“三检”制度,严格按《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
4.5.2 检验不合格品,按4.3.7执行。
4.5.3 监控状况标识:
a. 状态标识分三类:“待检”、“合格”、“不合格”;
b. 标记方法采取:标识标签、质量记录、及定址存放等方法。
4.6产品贮存、搬运、包装、防护
4.6.1 零件、半成品、成品的保管
4.6.1.1 各分公司或车间仓库负责零件、半成品在运输及贮存过程中的检验状态标识。
4.6.1.2 进货物资按《仓库治理规定(零件和半成品)》要求进行。
4.6.1.3入库产品必须由检验员在入库单上签单后才能入库,并作好标识,达到定址存放要求。
4.6.1.4 库存物资必须帐、卡、物三一致,注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原始凭证要妥善保管以备查。4.6.1.5 仓库严格按“领料单”交货和“发运单”发货,手续必须齐全,交货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4.6.1.6成品贮存具体要求按《总库(成品仓库)治理规定》执行。
4.6.1.7各库房严格执行盘点制度,发觉盈亏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调整。
4.6.2 搬运
4.6.2.1 搬运按“入库单”、“领料单”、“发运单”等有关单证进行。
4.6.2.2 搬运分工及操作要求按《搬运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
4.6.3 包装
对需要进行包装的产品按客户要求及工艺要求进行包装及标识,详见本公司“产品包装规程”。
4.6.4 防护
4.6.4.1 产品在贮存及发货过程中,应妥善保护好产品质量直至产品交付到目的地。
4.6.4.2 仓库环境符合存放要求,加强仓库内物资治理,发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库内物资的质量。
4.7 测量过程控制
对于生产服务运作时实施监控、配置适用的测量与监控装置、执行本公司建立的《计量检测体系》的规定。
4.8 环境治理过程控制
4.8.1 生产废水治理
4.8.1.1 提倡节省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产生;
4.8.1.2 生活废水排入污水管网。
4.8.2 固体废弃物治理
4.8.2.1 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
废的包装物品、废的办公用纸、废电池。
4.8.2.2 职责: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并负责跟踪、检查。对有害的废弃物由部门进行统一收集托付进行处置,以免危害他人。
4.8.2.3 工作程序
4.8.2.3.1 废弃物标识
a.可回收的废弃物制作标牌,堆放处理。
b.办公垃圾做标牌于办公垃圾存放处。
c.生活垃圾集中于固定堆放处由国家环卫部门处理。
4.8.2.3.2 废弃物的存放
各产生废弃物的部门均设置废弃物置放点,并在存放场地配备有标识的废弃物容器,废弃物产生后要有专人治理并处理。
4.8.2.3.3 废弃物托付处理
a.对于本公司生产、生活、办公中产生的废弃物,由办公室托付相关方按照国家、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要求处理部门提供合法资质证明。
b.废弃物产生单位每月要进行废弃物统计,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向,并记录在《废弃物处理统计表》上并上报办公室。
c.本公司各个与废弃物有关的单位和部门,要依照所负责储存、处理废弃物的范畴和事项、制度、实施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做好教育记录。
4.8.2.3.4 废弃物处置的跟踪
办公室必须对每次废弃物处置的场所进行检查,确定自己所产生的废弃物是否按照协议要求得到处理,确定废弃物是否真正运送到处理单位和场所。
4.8.2.3.5 各部门要将有关废弃物治理规定传达到相关方。
4.8.3 噪音防治治理
4.8.3.1 职责:分公司或车间负责噪音防治治理。
4.8.3.2 一样噪声源
产品装配过程中的噪声,机械噪声,风机噪声。
4.8.3.3噪声控制措施
操作工人应对机械设备加强日常保护检修,保证机械设备在正常状态下工作运行,减少机械噪声的产生。
4.8.4 废气排放的治理
4.8.4.1 职责:分公司或车间是废气排放治理的职责部门
4.8.4.2 废气排放点:
移印机使用的漆挥发出含苯废气;
线路板在浸锡过程中挥发出有害气体。4.8.4.3 控制程序
在移印机、浸锡操作区设局部排风装置并进行监控,保证最终排放气体达到环保排放标准。
4.8.5 对相关方环境因素的控制:
4.8.5.1 职责:
采购部负责对供货方提出要求。
质管部负责提出原材料质量要求,并检验原材料及配件质量,保证为合格产品,并储存合格证明。
4.8.5.2 治理措施
采购部负责与供货方签定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要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原材料中不含有害物质,并要求供货方在日常生产活动中约束自身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并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的有关环保合格证明。
4.8.6 节能(水、电)治理
4.8.6.1 办公室是办公区节水节电治理的综合治理部门。
4.8.6.2 各部门要加强节水、节电意识。人走水电关,如果水龙头损坏需及时更换节水龙头;减少办公用水用电消耗。
4.9 健康安全治理过程控制
4.9.1 消防治理
4.9.1.1 办公室每年托付消防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4.9.1.2 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负责制;
4.9.1.3 做好防火、灭火准备工作,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4.9.1.4 经常性的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形,办公室半年对公司的消防准备情形进行一次检查;
4.9.1.5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治理。
4.9.2 车辆运行治理
4.9.2.1 运行车辆每年都必需经车管所年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9.2.2 车辆日常的保护、修理必需由有相应资格的修理站进行;
4.9.2.3 办公室负责对运行的车辆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4.9.2.4 司机必需取得准驾相应车型的驾驶证才能上岗;4.9.2.5 进入公司的车辆统一由西大门进入,以实现人车分流,同时进入公司厂区内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10千米/小时,同时在相应场所设置警示牌。
4.9.3 废气排放治理
4.9.3.1 各分公司或车间负责对移印机、线路板浸锡、互感器浇注等处废气排放进行控制处理;
4.9.3.2 上述工作区域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区域内设置排风装置,将有害气体排除,排除对人身健康安全的影响;
4.9.3.3 由办公室托付环保局对上述区域内的废气排放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4.9.3.4 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分公司或车间负责进行整改。
4.9.4 噪声治理
4.9.4.1 加强员工文明生产教育,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
4.9.4.2 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在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减少噪声的产生;
4.9.4.3 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柴油机等)采用专区隔离的办法,减少对健康安全的影响;
4.9.4.4 由办公室每季度一次对厂区内的生产活动噪声进行监测,测量活动应在生产繁忙的时间内进行,以便能取得真实的数据。同时每年托付环保局对厂区的噪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4.9.4.5 新引进设备时,不得选用噪声超标的设备。
4.9.5 设备运行治理
4.9.5.1 在选购机械设备时,尽量挑选能耗低、技术含量高、安全性能好的机械设备;
4.9.5.2 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和保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9.5.3 制定详细、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紧急时候的处理方案;
4.9.5.4 加强员工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工作,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持证上岗,同时由办公室和生产部负责日常操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员工操作的安全;
4.9.5.5 必要时,可设置危险警示牌。
4.9.6 电力设施的治理
4.9.6.1 办公室负责对办公大楼、配电房的治理,生产部负责生产车间电力设施和用电设备的治理,质管部负责试验中心的治理控制;
4.9.6.2 上述部门负责对各处的责任处的电力设施和用电情形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的运行控制,每半年对各自的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用电情形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地进行整改,以保证安全用电;
4.9.6.3 新增加用电设备时,应充分考虑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线路的负荷能力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4.9.6.4 由办公室制定安全用电的要求细则;
4.9.6.5 各线路都必须安装相适应的保护器,以保证人身、线路和设备的安全。
4.9.7 蒸汽锅炉运行治理
4.9.7.1蒸汽锅炉应指定专人进行治理,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
4.9.7.2 锅炉在点火前应按《LHS系列燃油汽水两用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有关附件、管道);
4.9.8 油库安全治理
4.9.8.1 油库库房外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并不得让闲杂人员进入库房;
4.9.8.2 严禁在库房内吸烟,油库50米内禁止使用明火,库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同时要防止阳光直射;
4.9.8.3 库房内所用的一切设备(设施),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型设施,夜间停电除采用手电外,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4.9.8.4发生火灾(火警),应立刻报告消防队(报警电话119),并充分使用现场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同时向领导报告;
4.9.8.5 启闭油罐(桶)的入孔、油盖、测量液面和取样作业时,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其他容易引发火花的工具。在进行上述操作时人员应戴口罩站在上风向,躲开挥发气体;
4.9.8.6 不同的油料应分开存放。
4.9.9 危险化学品治理
4.9.9.1 危险化学品的搬运
4.9.9.1.1 由供方负责承担运输,供方应保证将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搬运,直到卸货后进仓为止;
4.9.9.1.2 对于供方负责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在进仓检验时,应考察供方运输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标识、包装、防护措施等完整性的保护;
4.9.9.2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9.9.2.1 仓库入库需办理入库手续;4.9.9.2.2 危险化学品应专门、分区存放,应有明显的标识,执行先进先出原则以便追溯;
4.9.9.2.3 对可能造成泄漏,引起环境污染和人身健康伤害的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相应的技术要求储存,并定期进行曲检查;
4.9.9.2.4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形下,尽量降低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
4.9.9.3 危险化学品的领用
4.9.9.3.1 危险化学品的领用须填写领料单,仓库人员按有关规定确认后发料;
4.9.9.3.2 仓库人员应及时记录领用材料的种类和数量;
4.9.9.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9.9.4.1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主要根据工艺要求和配方要求,注意在使用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如通风要求、防火要求、防止溅射到皮肤、眼睛等,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溅到眼睛中,应立刻用清水冲洗,然后到医院就医。
4.9.10 暂时电源线路接线治理
4.9.10.1 各部门内人员如需接暂时电源线时,需由电工进行接线操作,其余人员不得私自进行拉设;
4.9.10.2 暂时线需采用双层电缆线,同时在电源侧需安装相适应的保护器(如漏电保护器、保险丝等);
4.9.10.3 暂时线在布线时,应尽量从空中或沿墙壁布设,以防止受到人员、车辆的踩压而发生破旧,否则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用钢管防护、设立警示标志、专人看护等);
4.9.10.4 暂时线路不使用后,应由电工及时进行拆除;
4.9.11 手持电动工具治理
4.9.11.1 新购手持电动工具投入使用前需进行各方面的检查,以确定工具是否有损坏之处,在使用前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做到正确操作;
4.9.11.2 使用过程中,电动工具应轻拿轻放,防止电动工具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禁止工具带病工作;
4.9.11.3 停止使用工具后,应及时将工具的电源切断,以保证安全。
4.9.1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治理
4.9.12.1 有下列情形的一种,分公司或车间应该供给工人工作服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 a.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气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b.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
c.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
d.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
4.9.12.2 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分公司或车间应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或防毒面具等;
4.9.12.3 高空作业工人,应该由公司供给安全带;
4.9.12.4 电气操作工人、应该由公司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4.9.12.5 分公司或车间应该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有危险性工作的工人(如电气工等),应该教会紧急救护法。
4.9.13 供方治理
4.9.13.1 由采购部负责对供方进行每年一次的健康安全调查,了解供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现状和对影响,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对其进行登记,并要求其提出改进的意见,跟踪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形,必要时可组织对供方进行培训;
4.9.13.2 采购部负责将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向供方进行传达。
5 相关文件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的运行检查》
《设备治理制度》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控制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6 记录
Q/XXX.QEO.R-10-01 《月生产计划》
Q/XXX.QEO.R-10-02 《生产计划完成统计表》
Q/XXX.QEO.R-10-03 《关键工序台帐》
Q/XXX.QEO.R-10-04 《特别过程确认记录》
Q/XXX.QEO.R-10-05 《废弃物处理统计表》
Q/XXX.QEO.R-10-06 《消防检查记录表》
Q/XXX.QEO.R-10-07 《噪声检查记录表》
Q/XXX.QEO.R-10-08 《车祸安全检查记录表》
Q/XXX.QEO.R-10-09 《安全操作检查记录表》
Q/XXX.QEO.R-10-01 《供方健康安全调查表》
Q/XXX.QEO.R-10-11 《设备检验记录》
Q/XXX.QEO.R-10-12 《电力设施安全检查表》
Q/XXX.QEO.R-10-13 《供方健康安全要求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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