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样本.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590543 上传时间:2024-09-3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样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样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样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样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1目的为预防、 控制公司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和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和湛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3工作目标 宣传普及突发传染病防治知识, 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 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

2、早隔离、 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的机制; 及时采取措施, 有效预防、 控制公司范围内突发传染病疫情。4工作原则4.1高度重视, 预防为主。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 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 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对群众性防控工作的宣传, 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 加强各项防控措施的督促、 检查和落实。4.2统一领导, 各负其责。各部门建立一把手负责机制, 对于因工作马虎、 监控不严、 汇报不及时、 处理方式不妥当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 将追究责任。4.3突出重点, 快速反应。突出抓好重点时期、 重点场所、 重点环节和重点群体的防控工作, 加强疫情监控、 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一旦发

3、生疫情, 要迅速切断传播途径, 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5组织机构5.1公司成立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 协调和落实公司突发传染病的应急防控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 公司总经理副组长: 分管爱卫工作的公司领导组 员: 后勤中心经理 安质部经理、 调度室主任、 公司办主任、 人力资源部经理、 计财部经理、 湛江港公安局调顺港区派出所所长、 门卫队队长。5.1.2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后勤中心, 负责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6职责6.1公司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湛江市和上级政府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 制订本单位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6.2检查、 督

4、促公司各部门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6.3广泛深入开展突发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科学防病能力。6.4建立员工缺勤登记制度和传染病疫情爆发期间的检疫制度, 密切关注员工身体状况, 科学合理地采取隔离措施, 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 发现有突发传染病早期表现的员工, 督促其及时到医院就诊。6.5开展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 努力改进卫生条件, 定期消毒, 保证公司生产场所、 办公场所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6.6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的人力、 物力、 财力保障, 组织落实对发病者的及时处理和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保障现场消毒物资和传染病防控

5、物品的供应。6.7做好公司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7突发传染病事件报告程序各部门发现公司范围内有突发传染病事件要立即向公司后勤中心报告(联系电话: 2257819/2257820); 非正常上班时间能够向调度值班室报告( 联系电话: 2257610/2257612) ,由调度值班室通知后勤中心, 由后勤中心查实后上报公司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集团安全环保部。8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反应措施突发传染病疫情根据发生区域可分为在全国爆发、 境外爆发和公司范围内发生等三种情况, 相应应急反应措施如下: 8.1全国爆发8.1.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印发宣传资料, 在港区内张贴宣传标

6、语和宣传画, 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8.1.2各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隔离治疗和消毒等工作。8.1.3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 员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 及时查明缺勤原因。8.1.4尽量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原则上暂停大型的集体活动, 不安排员工外出到疫区学习、 参观等。8.2境外爆发当境外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时, 对从疫区开到我港的船舶, 应开展以下工作: 8.2.1要求船舶代理公司向市卫生检疫部门办理申请入港手续; 8.2.2经市卫生检疫部门同意入

7、港靠泊后, 在卫生检疫部门完成船舶检疫、 消毒等工作并同意放行后再安排船舶作业; 8.2.3对船上发现有突发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 公司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卫生检疫部门意见及时布置好防控工作, 要求需要上船的人员做好防护。8.3公司范围内发生公司范围内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 除按全国爆发时的应急反应进行外, 还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8.3.1疫情出现后, 发生疫情的部门必须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公司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掌握情况后通知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情况上报集团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以

8、下信息: 单位名称和地址、 报告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时间与地点、 患病员工人数、 患病员工的临床表现、 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必要时请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局给予技术指导。8.3.2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到达后, 组成联合指挥组, 在联合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 确定事件的等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 结合公司的特点, 做出相应应急反应。公司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保防控方案措施得到落实。如需要送医院救治, 马上安排车辆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员工送往医院救治, 并确保患病员工得到及时的治疗。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 医学观察等工作。8.3.

9、3公司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及时、 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各部门要将每日疫情及防控工作情况报公司后勤中心, 后勤中心负责每日向集团安保部报告。有关疫情进展情况由联合指挥组成员发布。8.3.4建立员工、 装卸承包工健康状况晨检和考勤监测制度。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对本部门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 公司劳务站指定专人对装卸承包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后勤中心; 各部门要对缺勤员工进行逐一登记, 查明缺勤原因, 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 分析其发展趋势, 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发现突发传染病症状者, 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医学检查。8.3.5湛

10、江港公安局调顺港区派出所和门卫队要加大对港区大门的管理力度, 防止无关外来人员进入港区及港口办公区域。8.3.6公司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 相应调整工作方式。如出现1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鼠疫及肺炭疽等高传染病例, 除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 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外, 要根据疫情流行情况, 实施疫区封锁、 调整办公及作业场地或方式, 严重时要停止疫区的办公或生产作业。8.3.7避免人群的聚集和大规模流动, 停止举办或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暂停自办培训班等。8.3.8发生重大疫情期间, 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正确的引导, 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 维护公司秩序稳定。9保障措施9.1组织机构保障各部门要参照本规定, 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 明确应急人员及其职责, 确保上下联动、 信息畅通。9.2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公司将建立现场处理、 监督检查、 卫生防护、 应急等有关物资的资源储备, 并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 为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分的物资和资金保障。9.3培训和宣传教育公司将组织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 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确保熟练掌握防控知识, 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健康教育, 提高全员防范意识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应急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