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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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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33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文件号:珠实集[ ]xxx号 编制部门:工程管理部 发布日期: xx月xx日 签发人:梁宇行 审批机构:集团领导 批准日期: xx月xx日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力度,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和集团各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范 围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二级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集团开发项目在所有工程类合同签订后发布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的变更技术经济文件。 第四条 所有工程类合同发生的变更技术经济文件,根据其变更原因分为两类: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统称“工程变更”。 第三章 定 义 第五条 设计变更:指各方对施工图(指经设计单位、业主双方签字盖章的施工图)提出的调整和优化;以及业主对合同约定的产品设计标准提出的调整和优化。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二)业主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三)由于业主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或由于总承包单位因施工需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第六条 现场签证:指业主对在施工现场发生、在施工合同价款之外且不计入设计变更的各类零星事件的确认,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无法在图纸上反映的返工确认。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变更事项。 (三)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直接或间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 (四)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第七条 合同变更金额指由于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其中: 设计变更金额:指设计变更所对应一份合同的变更金额或多份合同变更金额的总和。 现场签证金额:指一份现场签证单所对应的一份合同的变更金额。 第四章 职 责 第八条 集团一体化单位及各职能岗位,参照《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房地产项目合同管理审批权限与程序规定》完成权限内工程变更的发起及审核审批。 第五章 工程变更管理原则 第九条 定价原则:原则上必须遵循“委托单位主合同计价模式”,即变更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能够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 第十条 计量原则:除配合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零星用工、零星台班、零星材料以及与主体工程施工有关的零星项目确以工程量不能核定,能够以台班、工日、项为计量单位外(此种情况必须阐明原因),能以工程量进行计量的,必须以工程量进行计量。工程量必须依据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规则计取。 第十一条 时间限制原则:工程变更的上报、会签及审批均应遵循严格的时间规定,逾期不报、会签及审批不及时等导致变更实施或结算延误的均应承担相应后果。具体明确如下: (一)施工单位收到下发的变更指令后,如不涉及施工方案则须立即按该指令组织施工;如涉及施工方案则须按审批经过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施工单位对变更项目单价/工程量有异议,可在施工开始之日起三天内上报新单价/工程量,逾期不报,将视为同意建设单位意见。 (二)变更工程实施完成后3天(指日历日)内,由施工单位上报项目工程部及监理组织验收,确认变更事实及工程量,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同理,项目工程部及监理单位须在得到施工单位报验申请后3天(指日历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组织验收,视为默认,项目工程部自行负责。 (三)验收合格并确认工程量后7天(指日历日)内,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变更相关资料,发起变更费用申请,否则视为变更失效,业主将不予计取该变更结算。 第十二条 权利限制原则:对工程变更的下发、审批、结算实行严格的权限审批,超过权限范围的签字一律无效。 第十三条 先审批后施工原则:要求工程变更需事前经过审批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除特殊情况,所有未经事前审批就实施的工程变更,结算均不予办理,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一单一算原则:一份工程变更单应编制对应的估算,确定相应的结算金额,且有对应的工程合同。 第十五条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月底汇总当月所有已完成的工程变更单(即完成变更费用线上审批确认的工程变更单),对账、复核、确认,统一办理相应结算。 第十六条 完工确认原则:工程变更完工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工程管理岗(设计变更)在变更单上必须完成签字盖章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签字盖章确认。涉及更变工程量数额及费用责任归属的确定时,不得使用“情况属实、可能、大概、约”等模糊字眼,必须明确相应工程量及费用责任单位。。 第十七条 原件结算原则:工程变更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 变更结算资料要求 第十八条 工程变更结算资料必须齐全,包括但不少于以下资料。其中,设计变更结算资料包括: (一)《设计变更建议单》,《设计变更审批单》(附变更费用明细),《设计变更工程量确认单》,《施工方案》(涉及施工方案的附审核经过的施工方案),《工程变更费用确认单》; (二)设计变更图纸,现场测量记录(或拆除、隐蔽工程清晰的影像资料等)。 现场签证结算资料包括: (一)《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附签证费用明细),《现场签证工程量确认单》,《施工方案》(涉及施工方案的附审核经过的施工方案),《工程变更费用确认单》; (二)现场测量记录(或拆除、隐蔽工程清晰的影像资料等)。 第十九条 工程变更结算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施工单位对结算资料进行涂改、造假或与我司相关人员一同造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做消项处理,不予结算。 第七章 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管理流程,集团项目或二级公司项目在明源系统上各流程审核/审批最长处理时间为2个工作日。 (一)集团项目 备注:无色框体表示线下操作,蓝色框体表示明源系统线上操作。 (二)二级公司项目 备注:无色框体表示线下操作,蓝色框体表示明源系统线上操作。 第八章 设计变更管理流程注意事项 第二十六条 设计变更上报阶段: (一)总承包单位/项目工程管理岗/项目设计管理岗提出设计变更需求的,一律先向设计院提交《设计变更建议单》(附件一)一式三份,设计院审批经过后再交由监理单位;若设计院提出设计变更需求的,直接向监理单位提交建议单。涉及施工方案的并附上相应施工方案,进入建议单审批阶段。设计院、监理工程师、项目成本合约岗各应在2天(指日历日)内完成相应权责内的评估确认工作。 (二)项目设计管理岗组织业主内部对《设计变更建议单》进行可行论证,判断是否影响规划要求、消防等专项验收、销售承诺等。建议单确认经过后,项目设计管理岗在ERP系统上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附件二),说明变更事项、原因、分类、估算金额,发起变更审批,必须附上已确认经过的建议单原件扫描件。 第二十七条 设计变更实施阶段: (一)《设计变更审批单》经过线上审批后,由项目工程管理岗负责下载打印,在用章批准后,现场工程资料员进行盖章。设计院在收到加盖公章的《设计变更审批单》方能出图。 (二)项目设计管理岗将变更图纸、加盖章后的《设计变更审批单》与获批准的建议单一起分发登记给相应单位。若设计变更涉及多个专业或比较复杂,项目设计管理岗还应负责与设计院对接,组织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设计变更的交底工作。 (三)《设计变更审批单》与变更图纸都确认无误并交底完成后,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总承包单位根据《设计变更审批单》内容组织施工。 (四)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变更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核实执行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和任务完成的,督促整改直至完成。 (五)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变更审批单》内容后3天(指日历天)内,联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工程管理岗共同完成工程量核实、办理验收确认工作,做好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 设计变更确认阶段: (一)设计变更审批单的工程内容确认完成后,总承包单位应在7天(指日历日)内提交设计变更资料,填写《设计变更确认单》(附件三),发起变更费用申请。监理单位、项目工程管理岗各在2天(指日历日)内审核完施工单位报审的确认单,签署意见。 (二)项目设计管理岗核实无误后,当月内完成ERP系统上《变更完工确认审批表》(附件四)填写并发起审批。 第二十九条 设计变更统计与回顾: (一)项目设计管理岗每月汇总当月已完成变更费用线上审批确认的设计变更单,对账、复核、统计整理,保证变更结算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将当月确认无误的变更单据反馈给项目成本合约岗。 (二)项目成本合约岗根据项目设计管理岗提供的设计变更结算单据,每月末23日前编制完成变更月报(动态成本月报),进行ERP线上动态成本回顾流程(时间),及时提出成本预警和控制措施,并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九章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第二十条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集团或二级公司项目在明源系统上各流程审核/审批最长处理时间为2个工作日。 (一)集团项目 备注:无色框体表示线下操作,蓝色框体表示明源系统线上操作。 (二)二级公司项目 备注:无色框体表示线下操作,蓝色框体表示明源系统线上操作。 第十章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现场签证上报阶段: (一)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提出签证需求的,一律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联系单》(附件五)一式三份,若涉及施工方案的并附上相应施工方案,进入联系单审批阶段。监理工程师、项目工程管理岗、项目成本合约岗各应在2天(指日历日)内完成相应权责内的评估确认工作,提出意见并签字确认。 (二)联系单确认经过后,项目工程管理岗在ERP系统上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附件六),说明变更事项、原因、分类、估算金额,发起签证审批,必须附上已确认经过的联系单原件扫描件。 (三)若遇特殊情况且现场签证金额在项目总经理审批权限内的,可先进行线下审批(如口头审批等)后施工,但必须在一周内完成线上审批程序补录。若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不及时补办变更申请或项目工程管理岗不及时补录,以变更发生一周后作为时间起点遵循上述时间规定及相应惩罚。 第二十二条 现场签证实施阶段: (一)《现场签证审批单》经过线上审批后,由项目工程管理岗负责下载打印,在用章批准后,现场工程资料员盖章后与获批准的联系单一起分发相应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现场签证审批单》同意内容组织施工。 (二)项目工程管理岗与项目成本合约岗对签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核实执行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和任务完成的,督促整改直至完成。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现场签证审批单》内容后3天(指日历天)内,联系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核实、办理验收确认工作,做好记录工作。若《现场签证审批单》中签证工程量不能经过书面施工方案计算而需现场实测实量,业主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参与现场实量,做好记录工作。 (四)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工程师、业主专业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必要时应使用拍照等技术手段作为依据;土方工程的签证,必须提供土方施工前后由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土方方格网图。 第二十三条 现场签证确认阶段: (一)现场签证单的工程内容确认完成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7天(指日历天)内提交现场签证资料,填写《现场签证确认单》(附件七),发起签证费用申请。监理工程师2天(指日历日)内审核完施工单位报审的签证费用,签署意见。 (二)项目工程管理岗核实无误后,应在当月内完成ERP系统上《变更完工确认审批表》(附件四)填写并发起审批。 第二十四条 签证月度统计与回顾: (一)项目工程管理岗每月汇总截止当月已完成签证费用线上审批确认的现场签证单,对账、复核、统计整理,保证签证结算资料的真实有效,并及时将当月确认无误的现场签证结算单据反馈给项目成本合约岗。 (二)项目成本合约岗根据项目工程管理岗提供的现场签证结算单据,每月末23日前编制完成变更月报(动态成本月报),进行ERP线上动态成本回顾流程,及时提出成本预警和控制措施,并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章 罚 则 第三十条 为了保证工程变更上报的准确性,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造价文件应实事求是,不得高估冒算,否则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罚: (一) 若8%<核减率=[(定案价-编报价)/编报价*100%]≤10%, 业主可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警告,累计三次警告,业主可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累积三次核减额*5%的处罚。 (二)若核减率=[(定案价-编报价)/编报价*100%]>10%,业主可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核减额*10%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为了加强各方对工程变更的审核力度,惩罚审核中高估、冒算、审核不认真等行为,业主将根据复核、定案的结果对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进行处罚: (一)若为分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总承包单位需对其造价文件进行初审,监理单位进行二审。要求总承包单位的造价初审误差率=[(监理复审价-本次审核价)/本次审核价*100%]不应大于10%,否则业主给予总包单位不超过监理复审价与本次审核价的核减金额*10%的处罚。同时监理复审时,要求监理单位的造价复审误差率=[(定案价-监理复审价)/监理复审价*100%]不应大于5%,否则业主给予监理单位不超过定案价与监理审核价的核减金额*10%的处罚。 (二)除上述需经总包初审的工程变更,监理单位需对其审核结果负责,要求定案价与监理审核价的核减率不应大于5%,否则建设单位给予监理单位不超过定案结果与监理审核价的核减金额*10%的处罚。 第十二章 其它管理要求 第三十二条 工程变更的流程由项目部(二级公司)进行归档,并跟进执行情况,项目部(二级公司)应将工程变更办理的流程知会各承建商,同时在起草合同时,应将《关于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协议》(附件八)纳入,作为合同补充协议执行。 第三十三条 所有的工程变更都必须要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工程量增减情况、相关图纸、照片说明。所有表单及资料的填写必须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必要时附上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结算资料须装订统一,均以A4版本装订(大于A4版本大小折成A4版本)。 第三十四条 工程变更单号由三部分组成,即:项目代码+专业代码+楼栋代码+变更类型编码+流水号。 其中项目代码:采用项目的代码,如璟园项目(JY); 专业代码:土建(TJ),安装(AZ),园林(YL)等; 楼栋代码:相应楼栋编号,如3栋(3#栋); 变更类型编码:设计变更(SB),现场签证(QZ); 流水号:按项目单项签证先后顺序编制,自001至999号。 例如:珠江花城4#栋局部楼板发生设计变更,则其工程变更单号为:ZJHC-TJ-【4#栋】-SB-001。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设计变更建议单 建议单号: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设计变更原因 设计原因:设计错漏 口 设计优化 口 现场需要:突发事件 口 施工困难 口 不可抗力影响口 合同补充内容 口 甲方要求:公司要求 口 工程管理过失 口 营销需要:客户要求 口 策划要求 口 其 她:政府部门要求 口 其它原因 口(须说明): 建议内容 工程情况说明(可做附页),须注明工作内容、现场情况等(原作法及现作法的对比说明,须注明图号、工程量、部位等);若产生费用,需注明预估费用(附件资料中必须提供申报费用造价书)。 变更提出单位: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资料:□建议单依据 □申报费用造价书 □照片 □其它(请注明): 设计单位意见: 签字: (公章)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签字: (公章)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成本合约岗) 签字: 日期: 核对销售承诺 □是 □否 设计各专业协调 □是 □否 有无返工 □是 □否 有无负签证 □是 □否 核对政府规定 □是 □否 如涉及合同附图变更或销售资料已下发,请增加销售经理和客服审核,与各专业工程师一并会签。 日期: 附件二:设计变更审批单 变更编号 制表日期: 决策信息 变更名称 变更申报金额(¥) 变更类型 变更原因 所属项目 是否影响销售承诺 变更内容 合约规划信息 对应科目 合约规划名称 合同对应金额 变更申报对应金额 变更审核对应金额 基本信息 经办人 经办部门 提出时间 提出单位 提出阶段 涉及专业 变更位置 对应图纸编号 建议费用承担单位 是否返工 关联返工变更单 返工金额 工程量及成本预估的简易说明或计算式 审批意见 发起人意见 项目部成本合约岗意见 项目部总经理意见 集团PMO意见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集团总经理意见 集团董事长意见 备注:设计变更审批单由项目设计管理岗完成线上填写,此单为明源系统线上样式。 附件三:设计变更确认单 变更单号: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费用责任单位: 施工持续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日 施工单位申报额 监理单位审核额 工程款 增(+)减(-) 备注 设计变更完成后 施工内容 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等) 三方确认 施工单位(签章): 主办工程师: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 年 月 日 甲方工程部(签章): 主办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年 月 日 备注:1.本确认单在变更内容执行完毕后3个日历日内由承建商完成填写,并交由监理单位盖章确认,本确认单编号,需与设计变更单编号一致,如变更内容发生变化,须重新审批确认。 2.施工内容的填写应清晰明了,在不需要补充其它资料的前提下,可准确计算出该变更单的造价费用及责任单位。 附件四:变更完工确认审批表 变更单号: 制表日期: 决策信息 变更名称 变更审核金额(¥) 完工申报金额(¥) 完工申核金额(¥) 变更类型 变更原因 合同名称 乙方单位 合同签约金额(¥) 合同累计变更金额(¥) 监理单位审核额 变更内容 确认说明 工程量及费用明细 合约规划信息 对应科目 合约规划名称 合同对应金额 变更审核金额 完工申报对应金额 完工审核对应金额 基本信息 确认人 确认时间 审批意见 发起人意见 项目部成本合约岗意见 项目部总经理意见 备注:费用确认单的单号同相应申报的《现场签证单》或《设计变更审批单》的单号。现场签证的变更完工确认审批表由项目工程管理岗完成线上填写,设计变更的变更完工确认审批表由项目设计管理岗完成线上填写,此表为明源系统线上样式。 附件五:工程联系单 联系单号: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 签证原因 设计原因:设计变更导致 口 现场需要:突发事件 口 施工困难 口 不可抗力影响口 合同补充内容 口 甲方要求:公司要求 口 工程管理过失 口 营销需要:客户要求 口 策划要求 口 其 她:政府部门要求 口 其它原因 口(须说明): . 联系内容 工程情况说明(可做附页),须注明工作内容、现场情况等;若产生费用,需注明预估费用(附件资料中必须提供申报费用造价书)。 施工单位: (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资料:□联系单依据 □申报费用造价书 □照片 □其它(请注明): 监理单位意见: 签字: (公章)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工程管理岗) 签字: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成本合约岗) 签字: 日期: 备注:联系单号编制遵循“项目代码”+“变更类型编码”+“流水号”。 附件六:现场签证审批单 变更单号: 制表日期: 决策信息 变更名称 变更申报金额(¥) 变更类型 变更原因 所属项目 合同累计变更金额(¥) 变更内容 合约规划信息 对应科目 合约规划名称 合同对应金额 变更申报对应金额 变更审核对应金额 基本信息 经办人 经办部门 提出时间 提出单位 提出阶段 涉及专业 费用责任单位 工程量及成本预估的简易说明或计算式 审批意见 发起人意见 项目部成本合约岗意见 项目部总经理意见 集团PMO意见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集团总经理意见 集团董事长意见 备注:现场签证审批单由项目工程管理岗完成线上填写,此单为明源系统线上样式。 附件七:现场签证确认单 变更单号: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费用责任单位: 施工持续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日 施工单位申报额 监理单位审核额 工程款 增(+)减(-) 备注 指令完成后 施工内容 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造价费用等) 三方确认 施工单位(签章): 主办工程师: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 年 月 日 甲方工程部(签章): 主办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年 月 日 备注:1.本确认单在签证内容执行完毕后3个日历日内由承建商完成填写,并交由监理单位盖章确认,本确认单编号需与现场签证单编号一致,如签证内容发生变化,须重新审批确认。 2.施工内容的填写应清晰明了,在不需要补充其它资料的前提下,可准确计算出该签证单的造价费用及责任单位。 附件八 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下分别简称“变更”、“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变更、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费用。 (二)、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办理的约定 1.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都需经过事前审批方可实施,而且相应的上报、会签及审批均应遵循严格的时间规定。若甲方原因导致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或实施延误的,甲方自行承担所有后果。若乙方原因导致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上报或实施延误的,乙方应支付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最终结算价的 %作为违约金。 2.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应加盖合同规定的甲方印章,否则乙方能够不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变更单及结算书、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3.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甲方工程部印章式样) (乙方或乙方项目部印章式样) 4.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能够不予审核费用,乙方能够不予接受。 5.一份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只能办理一份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结算书。 6.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办理结算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审批单(原件三份) 6.2.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建议单(复印件三份); 6.3.涉及施工方案的附审核经过的施工方案(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6.4.现场测量记录(或照片等资料)(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6.5.工程量及造价计算书(一式三份); 6.6.设计变更应提供设计变更图纸(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7.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并验收确认后10天(指日历日)内(从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计算),必须向甲方报送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审批单及相应的结算书,否则视为变更失效,甲方不予计取相应的变更结算。 8.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 (三)、关于变更结算的约定 1.变更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能够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 2.变更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估算审定价 %,乙方将支付最终审定价的 %作为违约金。 3.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签证,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甲方对此费用不予计取。 4.因变更或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5.甲方项目工程管理岗/项目设计管理岗在一般每月25日前汇总截止当月15日完成变更费用线上审批的工程变更,与乙方进行对账、复核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在对账、复核过程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对账、复核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及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其它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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