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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治区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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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西壮族自治区治区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82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 崇左市人民政府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二九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5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定位5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7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11第一节 土地利用总体布局11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结构18第三节 农用地调控20第四节 建设用地调控24第四章 土地利用分区27第一节 市域土地利用功能分区27第二节 市区土地用途分区30第三节 县域土地利用引导和调控32第五章 市中心城

2、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划39第一节 中心城区用地空间布局39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管制41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修编的动因和规划目的(一)上一轮规划成效和不足自1998年12月自治区批准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 以来,经过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和各区域用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强化了耕地保护,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加强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进。另一方面,上一轮规划中也存在一些不

3、足:一是由于撤县设市,新兴城市的快速发展,对城镇用地需求量大而预见性不足;二是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研究不够深入,导致规划的主要调控指标分解不太符合各县(市)发展实际情况;三是对各种用地的空间布局研究不够,布局不尽合理,导致部分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所必须和合理的用地因为不符合规划而难以用地;四是土地利用分区的管制规则不够具体,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规划难于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二)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耕地质量较差,中低产田比重过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特有地貌格局约束导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较大;土地利用率低。(三)规划的目的为认真贯彻“

4、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全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保护和改进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新兴城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第二条 修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8号);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32号);6、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

5、问题的通知(国发 31号);7、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20年);8、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133号);9、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182号);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 106号);1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51号);1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件关于下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有关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

6、办 290号);13、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5、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16、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2020年);17、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18、崇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9、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规程(试行);20、其它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政策文件;自治区、崇左市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第三条 指导思想规划主要分析崇左市土地利用情况,确定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合理进行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规划,重

7、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规划,合理进行土地利用分区,完善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加强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土地利用的引导和调控,并提出本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四条 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二)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在资源存量、环境容量、生态阈值的约束条件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严从紧管理土地利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三)承上启下的原则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提出的崇左市土地利用约束性和预期性指

8、标,同时立足全市经济统筹发展,对所辖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调控要求。(四)统筹协调的原则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各类、各业和各区域土地利用,统筹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正确处理保增长、保红线和促发展、促节地的关系。(五)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据崇左市土地的适宜性,提出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和调整时序。(六)注重规划实施的原则规划成果以方便地方政府操作和社会公众参与为前提,同时强化行政、经济、技术、社会等多方面的手段,以确保规划的实施。第五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市本级、凭祥市、扶绥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和天等县等7个县(市)

9、,总面积为1734547.29公顷。第六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以 为基期年, 2020年为规划期限, 为规划近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定位第七条 发展机遇(一)国家战略实施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并批准设立了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实施。(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在 全面建成。崇左市地处中国(广西)东盟的结合部,将积极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东盟市场建设。(三)新兴城市的快速发展崇左市成立于 8月,是广西最后一个撤地设市的

10、年轻城市。成立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全市生产总值从1996年的71.08亿元增长到 的151.13亿元,增长一倍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1996年的17.49亿元增长到 的52.81亿元,增长两倍。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6年的1507元增长到 的2298元。新兴城市快速发展,为规划期内崇左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了基础保障。第八条 面临的挑战(一)提高耕地质量任务重 全市耕地总面积为407317.67公顷,耕地数量较大。可是,区内中低产田的比重高,由于受资金和自然条件的限制,要加强土壤改良,培肥地力,降低中低产田比例,提高耕地质量任务重。(二)建设用地保障压力大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

11、划的实施和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启动,将全面加强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等建设,建设用地需求量较大。同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市、工业集中区和边境口岸建设力度加大,建设用地逐年增多,用地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三)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随着国际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不断加快,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促进国土开发新格局的形成,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可是,各县(市)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

12、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四)改进生态环境压力大崇左市石漠化面积较大,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改进生态环境压力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左江流域旅游资源保护开发规划和建设为重点,打造“北有漓江、南有左江”、“北有灵渠、南有花山”旅游品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最大化,需要进一步加大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加快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对崇左市的土地资源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九条 社会经济发展定位(一)区域经济发展定位根据崇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至 ,生产总值达到261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2,人均生产总值10785元,财政收入29.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444亿

13、元。森林覆盖率达47.6%,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6%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10.78亿美元,年均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5%。交通、口岸、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中心城市建设有较大的发展,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聚集辐射功能进一步提升,县城和小城镇加快发展。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是 的5.4倍,人均水平与全国同步达到3000美元,经济总量迈上更高台阶,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通道经济更加繁荣,城乡差距明显缩

14、小,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富足,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二)城市发展定位崇左市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位于祖国西南边陲,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处于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和大湄公河次区域、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交汇地带,具有沿边境、通铁路、邻首府、近机场、靠海港、连东盟的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是中国通向东盟最便捷的陆路大通道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崇左区域发展定位是以工业化、城镇化为导向,着力发展口岸经济,面向东盟,积极融入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背靠首府,主动承接南宁市辐射,以“一区二园三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六大

15、特色产业”发展,努力把崇左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新兴城市。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第十条 土地利用战略问题(一)耕地质量较差,中低产田比重过高全市现有的耕地中,中低产田的比重达80%以上,其中天等县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89.5%,大新县中低产田占现有耕地总面积的94%。经土壤抽样调查显示,土壤中含有机质、全氮、速效钾等养分比重处于中低以下水平。耕地土壤养分含量普遍偏低,耕地质量不高。(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 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为31.63万元/公顷,比广西平均水平(44万元/公顷)低28.11%;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20.05万元/公顷,比广西平均水平(33万元/公顷)低3

16、9.24%;单位建设用地的地方财政收入为3.5万元/公顷,比广西平均水平(5万元/公顷)低30%。崇左市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特有地貌格局约束导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较大全市山多地少,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其中以喀斯特地貌为主体。耕地多分布于台地、河谷小平原,与城镇、工矿区的空间分布呈现一致性格局。1996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达到49.97%,部分建设项目需安排在耕地区域空间,占用的耕地部分是质量较好的水田,建设用地布局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四)土地利用率低 全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84400.53公顷,土地利用率为74.05%,比广西平均土地利用率

17、78.5%低了4.45%。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战略对策(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持从稳固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保增长与保红线的有机协调。(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达到促发展与促节地的统一。(三)统筹各业各类土地利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依照建设和谐崇左的要求,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协调各业各类

18、用地矛盾,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四)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发展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合理配置各类用地,构建生态文明的城乡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十二条 总体目标根据崇左市以工业化、城镇化为导向,着力发展口岸经济,面向东盟,积极融入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努力把崇左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新兴城市的区域发展战略地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环境建设的关系,强化土地利用空间规划和管制,统筹安排基本农田和各类建设用地布局,重点保

19、障保税区、中心城市、口岸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保障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十三条 耕地保护目标 ,全市耕地保有量为407305.4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84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为160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为1700公顷。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406805.4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84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为4100公顷,全市补充耕地为4500公顷。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7.60%,退化土地恢复率为70%,人均城市绿化面积18.8平方米。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

20、到49.61%,退化土地恢复率为80%,水土流失治理率大于70%,石漠化治理率达75%,人均城市绿化面积14.9平方米。第十五条 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0985.7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4397.8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9999.1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42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为2500公顷。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45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62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27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80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为6100公顷。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效率目标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用地效率。 ,人均城镇工矿

21、用地控制在152平方米/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37.68平方米/人,单位建设用地GDP达到64.36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达到40.99万元/公顷;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3平方米/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42.28平方米/人,单位建设用地GDP达到142.78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达到99.94万元/公顷。第十七条 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调控目标为加快城镇化的进程,规划期间将重点建设市中心城区。至 和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分别为16万人、31.25万人;市中心城区用地总规模分别为 公顷和3900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15.73平方

22、米/人、 114.64平方米/人,城镇工矿区容积率1-3.5,建筑密度不高于35%。在城区用地总规模控制下,要优化城区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城区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第一节 土地利用总体布局第十八条 生态用地布局强化对崇左市现有的7个自然保护区中的用地保护和建设,重点加强石灰岩季节雨林生态系统、季风常绿阔叶林、水源涵养林、白头叶猴、猕猴、黑叶猴、冠斑犀鸟等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的保护。核心区内禁止进行土地开发与建设。现有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89259.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91%。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2%以上。规划期间合理安排

23、广西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左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旅游休闲度假区、大新县德天瀑布景区建设、龙州弄岗生态旅游开发、东南亚欢乐园、友谊关景区建设、龙峡山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设、水口湖风景区、左江旅游开发、大新明仕田园景区建设、平而关界河风情景区、石景林景区建设等12项旅游开发用地。 2020年,崇左市新增旅游项目用地14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为1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3公顷。要加大对现有风景旅游名胜区和其它拟开发景区的保护力度。严格限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各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过度开发或“只开发,不保护”的行为,促进崇左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4、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进。规划期间,重点加强崇左市左江木排村水源地、扶绥县左江大江口水源地、宁明县明江水源地、龙州县水口河水源地、大新县龙门河水源地、天等县孔林地下河天窗水源地、凭祥市平而河饮用水源地、凭祥市大象水库饮用水源地、大新县乔苗水库水源地等9个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总面积为25.49平方公里。要调整饮用水源地的农业结构,适度控制耕地和园地等生产用地,控制水源地面源污染物的进入。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向保护区倾斜,扩大林牧草地等生态用地。规划期间要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内的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等宜林地进行限期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对生态保护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低效林分,应当进行补植和

25、封育改造,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保护功能;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伐木、放牧、狩猎、开矿、筑坟、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因国家或省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征用集体所有和占用国有生态公益林地的,必须经自治区林业局,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全市至2020年生态公益林地总面积保持在469289.1公顷,其中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公益林地为462466.7公顷。生态公益林地主要在大新县、市本级和天等县,分别占全市公益林地的29.31%、16.67%和15.67%。第十九条 农用地布局(一)粮食生产基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按照自治区下达崇左市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以及全市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在规划期内全

26、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84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5.54%。耕地相对丰富的扶绥县和市本级是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大的地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和“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调整方针,规划期间对全市的基本农田在总体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适量的局部调整,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有所提高,非耕地比重适当降低。现状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适量调出,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比重有所降低;调出低等别、质量较差、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以及生态脆弱地区的基本农田;为保障市

27、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将中心城区范围内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兼顾各县城、重点镇发展,将规划期内确定的城镇建设、工业集中区和独立选址项目范围的基本农田适度调出。依照相关规定,将崇左市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需重点保护和建设的区域划定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全市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为356550公顷。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合理划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550公顷。坚持在保护中建设,以建设促保护的思路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探索建立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的财政补贴制度,提高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过有效的行政管理和经济调控手段,提高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门槛。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

28、范区和高产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二)林果生产基地和林地园地布局规划期间,优化水果品种结构,加快引进和培育新的优良品种,积极发展优质柑橙、香蕉、菠萝、早熟荔枝、龙眼等南亚热带水果,适度扩大园地面积。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到 和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分别达到43400公顷和58700公顷,比 分别增加5703.39公顷和21003.39公顷。园地主要布局在市本级的驮卢镇、新和镇、左州镇,龙州县的响水镇、上降乡、彬桥乡,大新县的桃城镇、雷平镇、榄圩乡,扶绥县的中东镇、山圩镇,宁明县的亭亮乡、城中镇,天等县的进结镇,凭祥市的友谊镇。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

29、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建设占用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以及江河源头、江河沿岸、水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林地。大力开展宜林荒地造林及低效林地改造,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快天等县、大新县西北部、市本级北部、扶绥县北部、龙州县北部和东南部、宁明县西北部岩溶山地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努力稳定并逐步增加林地和森林面积。至 和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分别达到712600公顷和722300公顷,比 分别增加17529.61公顷和27229.61公顷。林地主要布局在市本级的那隆镇、太平镇、驮卢镇、左州镇,龙州县的上金乡、武德乡、水口镇,大新县的下雷镇、硕龙

30、镇、榄圩乡,天等县的福新乡、进结镇,宁明县的桐棉乡、那楠乡、板棍乡,凭祥市的夏石镇,扶绥县的中东镇、东门镇、柳桥镇。第二十条 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一)公路、铁路用地规划规划期间,将加强 “水、陆、空”立体型交通网络体系建设,构筑中国连接东盟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陆路国际大通道。基本形成以崇左为中心,便捷出海、出边、往首府的通道和由中心城市到所辖各县城1小时、相邻县城之间路程不大于1 小时、县城到县域内各乡(镇)1小时的交通要求,基本保证县城在1小时内上高速公路,乡(镇)及城镇在半小时内上二级公路网的“一小时交通圈”格局。 2020年,崇左市新增交通用地335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为26

31、24.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173.5公顷。铁路建设方面,重点保障南宁凭祥高速铁路、崇左龙州水口规划铁路用地。公路建设方面,优先保障高速公路用地,主要有崇左钦州高速公路、崇左那坡高速公路、崇左水口高速公路、崇左市绕城高速公路等在崇左境内共计190公里。一级公路建设,主要有凭祥宁明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建设方面,主要有崇左龙州、龙州雷平硕龙下雷、崇左扶绥、南宁扶绥渠黎驮卢、大新靖西、大新东门、天等果化、天等德保、宁明爱店、崇左宁明、北江板烂、峙浪桐棉、宁明在妙、龙州那花、龙州科甲、凭祥平而关、崇左驮卢坛洛、凭祥东兴、硕龙天等、大新绕城线、南宁(苏圩)崇左(板利)、硕龙水口、水口平而关、凭祥八角等共计

32、24条全长1242公里的二级公路。(二)其它重大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港口码头方面,主要加强崇左市中心港区新环作业区、崇左市中心港区永凯糖业码头、崇左市中心港区濑湍作业区、扶绥港区将军岭作业区、扶绥港区东亚糖厂码头、龙州港区主城作业区、宁明港区驮龙作业区、凭祥港区平而自由贸易港、崇左市中心港区驮卢作业区、扶绥港区主城作业区、龙州港区新工业园作业区等的建设。另外,在水运方面,规划将左江的南宁江口崇左龙州规划为三级航道320公里(通1000吨级船舶),将龙州平而河47公里、河口宁明44公里规划为四级航道(通500吨级船舶),龙州水口54公里、宁明在妙118公里规划为五级航道(通300吨级船舶)。加强左江

33、航道整治,规划崇左下游段通1000吨级船舶,上游至龙州段通1000吨级船舶,其余通300吨级船舶,将上游水口河、平而河建设成为国际航道。 2020年,崇左市新增口岸建设和其它用地8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为64.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5.1公顷。规划期间将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建立物流服务网点和配套设施,构建边境经济带,加快商贸流通。重点保证崇左市4个边境口岸商贸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三期)、凭祥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友谊关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崇左市华侨农场侨居工程等建设用地。适应防洪抗旱、

34、农业灌溉和工业、城市用水的需要,加快全市水利建设。保障能源用地供应,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建立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基地。 2020年,崇左市新增水利和能源用地28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为21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70.5公顷。规划期间,积极实施左江流域抗旱灌溉工程、老口水利枢纽工程、驮英水利枢纽、那何水库、那加水库和输水工程建设。优先保障崇左火电厂、崇左水电站开发、崇左供电网络建设、大新变电站、天等县叫通电站等用地。第二十一条 重大产业用地布局本市重点工业项目安排采用工业区集中布局的方法,具体各县市工业区及其主要项目如下:天等县特色产品工业集中区:天

35、等县天等大锰电解金属锰;总用地20公顷,占用耕地14公顷。崇左市城市工业集中区:崇左市牲畜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生产线、大型果品加工厂、林化加工项目、糖料化工项目、建材生产项目、糖深加工项目、矿产品深加工项目、崇左城市工业区东盟食品工业城、崇左木薯、甘蔗综合生产燃料酒精、崇左市东亚纸业扩建工程、崇左工业区建材生产、崇左城市工业区20万吨/年烧碱厂、崇左城市工业区离子型稀土开采及下游产品开发、崇左城市工业区澎润土活化产业化开发、崇左城市工业区锰综合深加工、新型干法旋窑水泥厂、崇左三水铝开采与加工、市本级铁矿综合加工;总用地310公顷,占用耕地217公顷。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扶绥纳米级超细轻质碳酸

36、钙、扶绥剑麻综合加工、扶绥工业废水处理设备与技术项目、扶绥制浆造纸项;总用地52公顷,占用耕地35公顷。龙州县城工业园集中区:龙州南华年产9.5万吨蔗渣浆生产项目;总用地20公顷,占用耕地14公顷。宁明县工业集中区:广西贝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膨润土原矿开发、宁明澎润土产业化开发、宁明松香股份有限公司林化产品开发、中成药加工生产线、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精制糖综合能源循环利用项目;总用地65公顷,占用耕地45公顷。大新县桃城工业集中区:主要是锰加工。总用地20公顷,占用耕地14公顷。第二十二条 城乡统筹发展用地布局(一)合理确定各县(市)城区用地规模至 ,扶绥县、龙州县、天等县、宁明县、凭祥市和

37、大新县的城区用地规模分别为:750公顷、650公顷、350公顷、620公顷、780公顷和580公顷。至2020年,扶绥县、龙州县、天等县、宁明县、凭祥市和大新县的城区用地规模分别为:1000公顷、850公顷、600公顷、900公顷、1000公顷和850公顷。(二)各县(市)城区用地布局扶绥县:以组团式的结构形态构筑老城片区和南部新城片区,形成老城综合组团、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新城中心综合组团和城东组团。龙州县:中心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布局于丽江以北地区,沿响水龙州水口二级路布置,行政中心和商业金融区布置在中心城市的东部。天等县:城市空间结构为“两心、两带、两轴、五组团”葡萄串式用地格局。

38、宁明县:中心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布局于明江流经城中镇“几”字以南地区,由明江南岸组团、城中组团、江东组团、驮龙组团、城西组团和高岭组团组成。凭祥市:主城区以铁路为轴,西进东扩,重点向南发展。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中国东盟凭祥物流园布局在凭祥镇和友谊镇。大新县:围绕原旧城区中心呈集中式发展,形成“城在山中,水因山活”的山、水、城相依共存的城市形态结构。中心城区分为旧城区、东城区、南城区、北城区和西城区。(三)实施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大力推进建设用地空间置换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将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相结合,实施农村居民点的“易权易位”,推进新农村建设,缓解经济发展与土

39、地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更好地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到2020年,全市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285公顷,农村居民点将减少1167.47公顷,净减少882.47公顷,将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置换面积达到700公顷。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结构第二十三条 总体结构 农用地总面积为1236615.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29%;规划至 ,农用地总面积为1261734.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74 %;规划至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为1287301.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22 %。规划农用地面积有所增加。 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7784.91公

40、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5 %;规划至 ,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0985.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4%;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4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4%。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增加。 未利用地总面积为450146.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95 %;规划至 ,未利用地总面积为421826.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32 %;规划至2020年,未利用地总面积为392745.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4%。规划期内的未利用地面积减少。第二十四条 农用地结构 耕地总面积为407317.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48%;规划至 ,耕地总面积为407305.49公

41、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48%;规划至2020年,耕地总面积为406805.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45 %。 园地总面积为37696.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7%;规划至 ,园地总面积为43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规划至2020年,园地总面积为58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8 %。 林地总面积为695070.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07 %;规划至 ,林地总面积为712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08 %;规划至2020年,林地总面积为7223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64 %。 牧草地面积为36386.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0 %;规划

42、至 ,牧草地总面积为38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 %;规划至2020年,牧草地总面积为39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5%。 其它农用地总面积为60144.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7%;规划至 ,其它农用地总面积为6042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8%;规划至2020年,其它农用地总面积为6045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9 %。第二十五条 建设用地结构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8962.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2%;规划至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9999.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8 %;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2704.14公顷,占土地总

43、面积的0.73 %。 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为24382.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规划至 ,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为24398.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为235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 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4440.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3%;规划至 ,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6547.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8262.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 %。第三节 农用地调控第二十六条 耕地流失控制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44、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应加强用地评价和多方案比较论证,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至 和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分别控制在1600公顷和4100公顷以内。根据全市 和2020年纳入国家生态退耕计划,至 和2020年,全市生态退耕面积分别为66公顷和759.01公顷。积极开展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降低自然灾害对耕地的危害程度,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加强耕地灾毁情况的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耕。至 和2020年,灾毁耕地面积分别控制在34公顷和141公顷。第二十七条 耕地补充引导规划期间,积极推进耕地整理和农村土地整治,加强矿山和废弃土地复垦,适

45、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至 和2020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分别为1700公顷和4500公顷。其中,至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分别为538公顷、373.57公顷和788.43公顷;至2020年分别为1424公顷、988.57公顷和2087.43公顷。第二十八条 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规划期间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地适宜、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进生态环境,加快以锰矿为主的矿山、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全市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工程6项,实施面

46、积42830.77公顷,可增加耕地2637.71公顷。分别为:天等县江岸至洞荷公路沿线耕地综合整理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天等县东平、进远、进结、金洞、宁干、都康、驮堪、华隆、天等、上映、龙茗、小山、福新等乡镇,实施面积9425.1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424.65公顷。大新县堪圩至全茗公路沿线土地复垦与耕地整理综合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大新县的桃城、全茗、恩城、雷平、宝圩、堪圩、五台等乡镇,实施面积2679.1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5.39公顷。市本级丰坡至那龙公路沿线土地开发与耕地整理综合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市本级的罗白、那隆、左州、驮卢、雷州、濑湍、江州、板利等乡镇,实施面积3937.

47、2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08.25公顷。扶绥县柳桥至山圩公路沿线土地开发与耕地整理综合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扶绥县的山圩、东罗、东门、柳桥等乡镇,实施面积3499.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774.42公顷。龙州县喀斯特、丘陵区土地整理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龙州县金龙镇、逐卜乡、响水镇、上金乡、彬桥乡等,实施面积800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00公顷。宁明县明江河谷平原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宁明县的那堪、海渊、板棍、城中、明江、寨安、北江等乡镇,实施面积1250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75公顷。第二十九条 基本农田调整补划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和“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调整方针,规划期间对全市的基本农田在总体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适量的局部调整,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有所提高,非耕地比重适当降低。现状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适量调出,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比重有所降低;调出低等别、质量较差、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以及生态脆弱地区的基本农田;为保障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将中心城区范围内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兼顾各县城、重点镇发展,将规划期内确定的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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