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恒大影城市场营销管理办法(2015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各影城(以下简称影城)的市场营销管理,确保恒大院线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院线)下属影城完成各项业绩指标,在恒大地产集团商业集团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院线营销部负责下属影城市场营销的管理、指导、监督。第三条 影城负责人为影城市场营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完成影城市场营销的管理和执行工作。第二章 市场营销管理范围第四条 市场营销管理包含价格体系、票类及卡券、排片及市场活动、品牌宣传、销售业务、市场费用等管理。第五条 影城每月5日前须提交上月市场营销月报(附表1)(已取消),报院线营销部。第三章 价格体系、票类及卡券
2、管理第六条 价格体系、票类的设置规则、会员卡及票券的规则由院线统一管理。价格体系详见恒大影城影片定价方案(第四版)(附表2)、恒大影城团体票价格体系(附表3)、恒大影城广告资源定价表(2015年版)(附表4)。第七条 不符合价格体系的,须由商业集团分管领导审批。第八条 会员卡、票券由院线营销部统一设计、制作。第九条 券须收银主管激活、系统生成条码后方可使用,团体票原则上须收银主管确认收齐全款后方可激活。第四章 排片及市场活动管理第十条 影城须根据院线营销部下发的院线排映指导,每日14点前提交排片分析表(附表5)、影片时刻表(附表6)无需提交、影城做排片工具留存使用,及在系统上提交未来两日(节假
3、日及双休日放假前一天须提交未来假期天数加一日)的排片,院线营销部必须于当日18点前审核完毕。当日排片如有改动,影城须当日书面报批院线营销部。第十一条 活动计划由院线负责人审批,其中月度营销活动计划(附表7)影城须每月20日前提交已改为电子审批流程、无需每月提交。第五章 品牌宣传管理第十二条 发布内容除影片排期、活动、影城介绍信息,其余须报院线营销部审批。第十三条 影城未经院线营销部同意,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布及评论新闻事件;接获媒体采访需求后,须第一时间报院线营销部。第十四条 影城须按照院线营销部下发模板自行完成设计,报院线营销部审批。第十五条 每月5日前影城须提交当月设计制作完成表(附表
4、8),报备院线营销部已取消。第十六条 影城官方自媒体管理按恒大商业集团官方自媒体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七条 影城官媒的申报,须提交恒大商业集团官方自媒体账号注册申请表(附表9),由商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已改为根据微信公众平台要求注册申请。第六章 销售业务管理第十八条 影城团体票、包场、广告业务,经办人填写团体业务销售单(附表10)、包场销售单(附表11)、广告业务销售单(附表12),由影城负责人审批,其中单笔销售5万元以上(含)须签订合同,由商业集团负责人审批。第十九条 第三方代理公司、团购业务及商家联盟合作须由院线负责人审批,其中单笔销售5万元以上(含)须签订合同,由商业集团负责人审批。第二十条 影
5、城与票务代理商的合作必须签订合同,严禁票务代理商在影城半径1公里范围内销售及倒卖团体票。第二十一条 贴片、影厅冠名、椅套类、天幕及户外、1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广告位等广告资源置换,由院线负责人审批。第二十二条 院线广告业务的发布顺序优先于影城广告业务。第七章 市场费用管理第二十三条 年度市场费用原则上不得高于年度票房的5%,市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制作、印刷(不含票、卡印制及管理单据)、活动票房贴现、贵宾券、促销、媒体投放、见面会、首映等费用。第二十四条 影城每月可使用100张贵宾券,额外增加须院线负责人审批。第二十五条 领用贵宾券须填写贵宾券领用登记表(附表13),由影城负责人审批。第二十六条 贵宾券一律不得套现、转卖,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开除。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原恒大影城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恒大影城官方自媒体管理办法(试行)、恒大影城广告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恒大影城团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恒大影城联盟商家管理办法(试行)作废,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