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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砖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 基本要求:
1、砖表面不能缺棱掉角在顶面上造成的破坏面,同时小于10X20mm ;砖裂缝宽度小于1mm;砖无黑头,雨淋及无严重沾底.
2、烧结多孔砖、空心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含水率为10—15%;灰砂砖、粉
煤灰砖含水率为5-8%,可将砖砍断,断面四周的吸水深度达到15mm左右为合格。
3、砌砖墙砖缝水平缝及垂直缝的灰缝厚度宜为10 + 2mm (加气砌块水平灰缝宜为15mm、竖向灰缝宜为20mm)。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不低于80%,竖向灰缝宜采用挤浆或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
4、砖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起,对不能同时砌起而必须留槎时,应砌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若留斜槎困难,除转角外,可留阳槎且加拉结筋。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的临时间断处不得留直槎。
5、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冬期、雨天不宜超过1。2m。
6、冬期拌和砂浆,水加温不大于80°C,砂加温不得大于40C。
7、冬期砌筑表面每日应进行保护性覆盖,砌筑表面砂浆应清理干净。
8、砌筑砂浆温度不应小于5C,当气温<-15C时,砂浆强度等级应按常温提高一级。
9、采用冻结法施工的砌体在冻期内应制定观测加固措施,并应保证对强度、稳定和均匀沉降要求。日最低气温高于一25C时,砌筑承重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应较常温施工提高1级,当最低气温等于或低于-25C时,应提高2级。砂浆强度等级不得小于M2O 5,重要结构其等级不得小于M5。
10、每层砌体砌筑完毕后,应及时吊装或捣制浆、板,并应采取适当的锚固措施。
11、砌体大于预留洞的过梁应采用预制构件,跨度较大的梁、悬挑结构,在砌体解冻前应在下面设临时支撑,当砌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时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12、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GB50203 - 22规范表
3。0.10)
项目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
B
C
现场
质量
管理
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现场设有常驻代表;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
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间断地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
有制度,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很少作现场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理人员,人员齐全,
并持证上岗
员,并持证上岗
砂浆、
混凝
土强
度
试块按规定制作,
强度满足验收规
定,离散性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
强度满足验收规
定,离散性较小
试块强度满足验收
规定,离散性大
砂浆
拌合
方式
机械拌合;配合比
计量控制严格
机械拌合;配合比
计量控制一般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砌筑
工人
中级工以上,其中
高级工不少于20%
高、中级工不少于
70%
初级工以上
13、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1、轴线位置偏移
10
2、基础和墙砌体顶面标高
±15
3、垂直度
每楼层
5
全高<10m
10
全高>10m
20
4、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混水墙、柱
8
5、水平灰缝平
直缝
清水墙
7
混水墙
10
6、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累计
数)
± 8
7、清水墙面游丁走缝
20
8、门窗洞(后
塞)
宽度
5
门高度
+ 15, -5
9、外墙上下窗偏移
20
2.风险分析
1、违反基本要求。
(1 )干砖上墙(应提前浇砖,砖截面四周融水深度为15~20mm为
符合要求的适宜含水率)。
(2)饱满度差:
1)水平缝砂浆饱满度低于80%;
2)不用“三一”砌砖法;
3)以抠心法打碰头灰;
4)用大缩灰砌砖(超过20mm);
5)用大面铺灰填心砌法(铺浆长度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
过30°C时,铺浆长度超过5mm);
6)用桶底灰凑合砌墙.
(3)竖缝无灰:
1)不挤碰头灰或不打碰头灰;
2)竖缝透亮或瞎缝。
(4)砖、柱、垛用包心砌法
(5)水平缝不符合要求:
1)水平缝过厚,皮数杆埋厚与砖实际厚度不协调;
2)不按皮数杆砌筑或皮数杆制作不符合要求,未作预检;
3)大于20mm水平缝不用豆石混凝土;
4)通长水平缝超差,手高手低不合线,不同时起线,皮数杆数量太少,距离太远,拉线不紧;
5)十皮灰缝超差不大于±8mm;
6)水平缝平直度不合要求,十米拉线超差大于7mm(混水10mm)。
(6)墙体轴线偏移,上下墙错台:
1)放线错位,误差累计;
2)桩位偏移,引上线不准;
2、留槎接槎通病
(1)留槎:
1)纵横墙交接处,转角处不按规范同时砌,或留直槎(由于施工方案不当造成必留直槎);
2)斜槎留置形式不符合规范规定(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
的 2/3)。
(2)120mm墙留槎错误:
1)不留阳槎,留阴槎;
2)留阳槎,上下不吊直,每槎位置不准接槎砍砖;
3)留阳槎,但漏放拉结筋,不留槎;
4)接结筋不放两根,锚入长度及伸出长度不足;
5)拉接筋末端没有90°弯钩。
(3)接槎错误:
1)不通顺、错牙、接缝不平、不直;
2)塞砂浆不严实,立缝、上缝透亮。
3、构造柱通病
(1)留槎错误:
1)不留大马牙槎;
2)柱脚处不是先退后进,无法检查、清扫柱根;
3)位置偏移,上下不顺直,断面过小,影响受力。
(2)清理不好:
1)柱根残留砂浆,不清净即支模;
2)砖槎上所挂砂浆不清净。
⑶拉结筋错误:
1)不是每120mm墙埋一根,不是每5mm高留一道(120mm墙且不
得少于两根);
2)留置型式不对;
3)未伸入柱筋内锚固拐出;
4)伸入柱筋断面太多,影响浇筑混凝土及振捣.
3.砌砖工程监理预控工作
1、认真研究施工图纸,搞清不同楼层、不同部位对砌体和砂浆的
强度等级要求,对各部位砌体的配筋、预留洞、预埋件、预埋木砖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巡视时检查;
2、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特别应检查其对墙体垂直度、
平整度、标高的控制措施并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
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砖样品、出厂质量证明等文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才允许其使用。物资进场后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检,主要检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4、对砌筑砂浆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进行控制:
(1)砌筑砂浆的原材料
1)水泥: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a对水泥砂浆和强
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b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c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石灰膏:配制水泥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5)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的规定。
(2)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3)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4)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检查承包单位的原材料、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砂浆拌和机的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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