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检修安全措施确认规定.docx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575768 上传时间:2024-09-3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01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检修安全措施确认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检修安全措施确认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检修安全措施确认规定 1目的 使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确保检修过程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所有检修 3定义 确认:对检修安全措施确认单上的每一条安全措施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认可,签字确认 4职责 4. 1厂安环办是安全措施确认制的管理科室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监督 4. 2各车间负责安全措施确认制的实施和管理 5填写要求 5.1检修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检修工作票》填写安全措施,并组织项目作业人员对安全措施进行告知与学习 5.2所有的作业证书都必须按作业等级区域地点时间检修日期和完成作业用时)人数检修项目危害因素与风险安全措施等)提示规范填写好相关内容 5.3内容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安全措施细节内容具体有实效并符合现场作业安全要求 5.4每条安全措施内容的明列后面,都要留有”确认人”提示和空白签名处,以便于检修前安全措施实施人进行安全措施逐项确认之后签名再进行安全作业 5.5各作业证书中所选用的安全措施可参照《员工作业指导书》及各种检修作业规程可自定义填写,但内容必须保证安全有效细节具体符合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切忌用词笼统流于形式 5.6填写人为把关第一责任人,车间各主任技术人员安全员均为把关责任人,都必须为检修安全措施的制定提供参照指导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分厂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查,按元/人进行考核处罚 6审批流程 6. 1各车间或检修班组在接到检修计划后,首先要召开检修专题会议,制定检修及相关安全方案,并在指定好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由车间统一制表打印发送到班组车间厂部;同时,填写好合格的检修作业证书后进行审批 6. 2对于计划性检修项目的检修作业证书,各检修班班长要于确定好检修项目之后2小时内负责按规定完成各种相关检修证书的填写工作及时递交到车间由安全员处进行逐级审批送至厂部审批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6. 3对于2小时以下的任何日常检修项目,都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进行派工并严格按规定一.执行填写并执行确认2小时含2小时)以上的检修项目,在开具《检修工作票》的基础上一律要填写《检修安全报告书》其他检修作业证书均按实际作业区域需要而进行办理 对于不按规定办理必要证书的班组,一经查获一律按元/次进行考核 6.4各种检修作业证书由各车间安全员严格审查完毕后再进行逐级审批 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班组,除责令返回重写外还可依照本规定及其他相应的考核制度予以考核 7确认流程及规定 7.1各检修班组在实施检修作业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证书上的安全措施内容进行落实,由专人进行单项的检查核实(二次确认)无误后签字 7.2所有的检修作业项目都必须指定专人执行安全措施确认,并在分项落实确认逐项确认)签名之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否则,对指定人按元/次进行考核 7.3禁止不确认或提前确认行为还未执行就先签名)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一律按元/次进行考核 7.4当检修安全措施有变化即与填写好的安全措施发生冲突)时: 7.4.1车间兼职安全员负责在安全措施内容中添加新的安全措施 7.4.2不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进行确认 8内部支援: 8.1各车间相互支援检修时,被援车间必须在检修的前一天将《安全告知》交到支援车间 8.2各班组相互支援检修时,支援班组必须在检修的前一天将《检修工作票》交到车间安全员审核后进行审批 8.3确认程序为确认后在安全措施确认栏内签字,不允许未确认就实施作业 或《检修工作票》送审批前就签名确认行为 9外委支援: 9.1被支援车间向厂部生产办提交外委项目申请计划的同时,必须附带提交项目《安全告知》,由生产办统一安排外委 9.2厂部安环办对外委施工方项目《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进行核对后,由施工方负责措施落实检修作业程序按A厂矿所有检修作业流程制度规定执行 10《检修工作票》由车间或班组保存,以备贯标核查 保存期2年)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