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造价鉴定方法 造价数据作为成本核算、投资估算的核心依据,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各个行业。但是,通过对建筑各行业从业人员对造价信息获取途径及数据质量进行问卷调查,得知建筑不同行业在造价信息的使用方面存在获取渠道少、数据不准确、可用性不高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各个行业发展。接下来我告诉你建筑工程造价鉴定方法。 建筑工程造价鉴定方法: 1鉴定方法 1.1鉴定项目可以分类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鉴定人应分别进行鉴定后汇总。 1.2鉴定人应当依据鉴定项目证据材料是否完整、充分、具体,优先选择能准确进行鉴定的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如受证据所限,可采纳概算、估算的方法进行鉴
2、定。 1.3依据案情必须要,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依据当事人的争议项目列出鉴定看法,便于委托人判决或裁决。 1.4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可从专业的角度,促使当事人对一些争议事项协商达成妥协性看法,妥协性看法应当形成书面文件,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确认。 1.5鉴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通过鉴定逐步减少或趋于明确,有和解意向时,鉴定人应当从专业的角度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将此及时报告委托人,便于争议的顺利解决。 2鉴定步骤 2.1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当事人对鉴定范围、内容、要求等有疑问和分歧的,鉴定人应及时提请委托人解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排除疑问。 2.2鉴定人宜采用先自行计算再与当事人
3、核对等过程逐步完成鉴定;委托人、鉴定人认为鉴定项目明晰,不必要与当事人核对的,鉴定机构可直接出具鉴定看法书征求看法稿。 2.3鉴定项目必须要当事人核对的,鉴定机构应在核对工作前向当事人发出造价鉴定核对工作通知函(格式参见附录L),当事人不愿意参加核对工作的,不影响鉴定工作的进行。 2.4在鉴定核对过程中,鉴定人应请当事人代表对天天核对后的结果作签字确认。当事人代表不予签字确认的,鉴定人可对每一个鉴定工作程序的阶段性成果提请所有当事人提出不同看法或签字确认,当事人既不提出书面看法又不签字确认的,不影响鉴定工作的进行。 2.5鉴定机构在出具正式鉴定看法书之前,应向当事人或提请委托人向各方当事人发出
4、鉴定看法书征求看法稿和征求看法函(格式参见附录M),征求看法函应明确当事人的答复期限及其不答复将承当的法律后果。 2.6鉴定人收到当事人对鉴定看法书征求看法稿的复函后,应当依据复函中的异议及其相应证据对征求看法稿逐一进行复核,修改完善,直到对复函中未解决的异议都能解答时,再向委托人出具正式鉴定看法书。 如何做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区别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与工程造价审计工程造价审计就是工程造价审核(审价),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业务的一部分。是受业主委托对其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及结算等,依据现行国家政策法规、计价依据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对送审造价的工程量、单价及取费等进行逐项审核的一种活动。而工程造价
5、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所作出的鉴定报告,经法院检察和采纳后将以司法鉴定的证据作为定案的依据,判决生效后,即产生强制性。司法鉴定的结果可能不符合原被告的意愿,这一点是不同于工程审计的,鉴定报告不必须要原、被告的签字,但在开庭时鉴定人须解答当事人的质询和书面向法院答复当事人的异议。 把握技术路线和工作程序由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既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性工作,同时也是司法审判证据链的组成部分,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必定有其二者结合的特点,表现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具有技术路线和工作程序。其基本程序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的事实依据,具体环节有委托受理、查阅
6、案卷、收集证据(包括现场勘探)、鉴定质询、出具鉴定初稿等几个方面。第二阶段主要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对鉴定听证勘误报告和鉴定报告提出的异议,解决工程造价鉴定依据的事实问题和适用规范问题,具体环节有听证质疑、修修鉴定初稿、形成鉴定结论、庭审质证等几个方面。两个阶段均以当事人会议为基本形式,贯穿鉴定举证、听证、质证、认证的行为过程,鉴定人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对鉴定的主张、申辩以及对鉴定报告异议的基础上,依据委托鉴定内容,做出工程造价鉴定结论。 保证提供资料完整真实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最重要的、工作量最大环节就是资料的搜集,其完整性、真实性直接影响到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公正性,因此,证据必须搜集完善,大体上包括以下
7、几个方面: 当事人的起诉和答辩状、法庭庭审调查笔录; 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各相关专业工程制定图纸、制定变更、现场签证、技术联系单、图纸会审记录; 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各种补充协议; 当事人双方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及甲供材料的清单。 4客观公正解决举证矛盾争议对当事人双方的举证互相矛盾而又无法提供准确的资料时,理论上应当由人民法院来判定。但在实际鉴定工作中,由于工程造价的专业性,基本上还是以鉴定人的判定为主。鉴定人的判定原则应是: 工程制定图有矛盾以现场勘测或制定规范为准; 计取费用等级有争议,可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取费证或建筑物类别等为标准; 建筑材料价格有争议时,应
8、以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为准。 工程造价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一、鉴定的必要性 1、鉴定与否决定权在法院,法官不能放弃鉴定必要性检察,否则造成案件不必要拖延和增加诉讼成本,还有可能出现否定当事人有效约定和结算,影响实体公正。还有可能引发建筑行业的混乱。 鉴定的必要性应作为界定是否委托鉴定的依据,而推断鉴定必要性的实质标准是检察案件已有证据能否确定工程价款。比如合同有无签证,是否结算及结算是否有效等。法官应尽可能利用已有证据自行推断,只要案件已有证据能够确定的,不应委托鉴定,只有已有证据不够以证实才有必要委托鉴定。 二、鉴定范围确实定。 1、决定委托鉴定后,法院应先圈定鉴定范围,确定工程价款争议的项目
9、,排除无争议和已有证据可以推断的项目,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鉴定。切忌全盘委托,把本来无必须鉴定部分也一概委托了事,把合同约定、双方确认撇在一边。这既节约诉讼成本,又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2、单价及计算方法确实定。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实施鉴定,目的是为了让鉴定机构利用其专业知识协助法院确定工程价款,但并不是让鉴定机构替法院确认案件事实,鉴定机构只就法院委托的事项应用其专业知识向法院提供鉴定报告。因此法院委托时除应尽可能明确鉴定的范围和目的外,还应立足合同的约定,明确计算工程款的方法和单价。关于当事人已约定的单价或计算方法应当作为鉴定的依据,鉴定单位不能撇开合同另行以定额作计算标准或以其它计算方
10、法结算。这有违当事人的约定和背离公平原则,不管合同有效或是合同无效经骏工验收合格,均应依照或参照合同确定工程价款。 三、关于双方形成签证的,依法定不必鉴定 1、依法签证应当直接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无必须鉴定。签证是双方授权代表在施工及结算过程中就工程量、增加工程价款、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内容所达成的看法一致的一种签认证实。一般是由双方代表,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实。签证是法人行为的具体实施与体现。 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司法施行中双方形成签证的部分,不应当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工程造价审计的具体程序: 工程造价审计,指的是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审计部门,对施工方上报的
11、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定案。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说,工程造价审计是对建设项目投资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公证的一种监督活动。 工程造价专业,主要是从事预决算,工程投资概算,成本核算,投资总控等工作。 基于建筑方面所有的基础均是来源与现场,就是造价工程师也要对工地熟悉。(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始终围绕建设领域,围绕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以工程造价为核心,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争议鉴定、BIM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并专注造价有用性人才的培养、输送,为工程造价咨询领域提供完整服务。 目前涵盖建筑专业类讲座及公开课、土建造价类实训项目、安装造价实训项目、员
12、工职业技能课程等领域。 工程造价审计更具体一点就是指由审计机构,按照相关法规和各项技术指标,对建设项目投资所花费的全部费用进行的审核与监督;并通过审计监督,确保建设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工决算编制方法的合法性。 工程项目涉及的专业复杂多样,不同的项目技术特征差别很大,相应的工程造价审计程序也要依据项目的实际状况来进行。甲方在委托审计之前,要将与工程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施工协议、完工图、变更图、工程变更单、签证,以及有甲乙双方签字的材料认价单、施工方上报的结算书等全部整理备齐,确认资料无误后才进行正式委托。审计部门在接到甲方委托后,一般先熟悉图纸和资料,继而依据甲乙双方施工协议约定的工程内
13、容和结算方式展开工程审计中的各项工作。如果工程造价控制的过程以时间节点为划分界限,那么工程造价的实施过程可分为3个阶段,即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 事前审计是不可或缺的。一般工程造价审计大多是对工程完工决算的审计,依据施工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交工资料来检察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但这样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会提前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做高标底,有意提升造价,这样投标方就可高价中标,而在审计时却检察不出问题。所以工程审计不能只对决算审计,还应对大型招投标项目实施标底审计,即事前审计。造价的事前审计要重视对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审核。目前一般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审计工作可提前介入,即在概算、签订合同后的清单复核时介入,保证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 事中审计要严格把关各个环节。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也要进行审计监督,尤其是要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要深入现场调查、取证、记录,必要时进行拍照,跟踪审计勘查,并且记录要由甲乙双方和审计人员三方签字认可。造价的事中审计要重视制定图纸与变更的审核,必须跟踪施工进度,与甲方、监理协调配合,保证在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控制、把关与监督的作用,既保证真实性、客观性,又使工作快捷高效,以实现在提升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审计成本,提升审计工作效率的目的。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