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理工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09年5月)-(1)东莞理工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09年5月)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两个文件精神,落实我院“十一五”发展规划,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人才培养特色,努力实现学院提出的创办“有创新特色的名牌地方院校”的办学目标,对0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特提出以下原则性意见: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根据
2、学院定位与发展目标要求,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以符合时代发展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为指导,努力吸取和消化优秀教学成果,在培养方案中既要体现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对本科人才的一般要求又要充分反映和把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征和规律;处理好“成人”与“成才”的关系,把既“成人”又“成才”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标准,构建以专业培养和素质拓展、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交融的知识传授、能力形成和素质养成体系,保障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二、基本原则1、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全面协调发展以“理论基础较扎实、专业知识面较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为我院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识教育为基础,能力培
3、养为本位,拓宽专业口径,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使培养的人才既具有共性,又具有个性;既有较强的知识基础,又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得到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统筹教育教学全过程,整体优化培养方案将大学生的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共性培养与个性发展、能力提高与素质养成等进行系统设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之中,使培养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学计划、辅修计划、素质拓展计划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四个部分组成,专业教学计划是主体,课程设置要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内在联系和教育教学规律,明确课程内容、规范课程名称,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力度,理顺相
4、关课程之间的关系,保持课程的先进性和综合性。辅修计划以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的,学生自愿参加,由专业所在系负责制订和实施;素质拓展计划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主要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创新能力培养计划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为目标,由教务处和系(部)组织实施。3、注重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培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和拓宽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内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教学以及基本素质的培养,努力为学生构建适应终身教育和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在各教学环节中真正实现上述三大基础科学的相互渗透和有机结合,在提高学生从事实际工作能力的同
5、时,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增强素质是当今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要安排不同科类学生交叉选课,使理工科学生增加人文科学素养,文科学生建立工程意识,培养逻辑思维。逐步提高选修课的比例,增加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课程,为学生自主选课提供较大的空间,增加学生知识面,提高适应能力。4、高度重视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实践教学是应用型人才能力培养的主要途径。因此,必须进一步精简理论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突出理论联系实践,确保实践教学效果。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合理构建能力培养体系,形成分散与集中、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规定要求与自选项目相结合,实现能力培养四年不断线。实践教学累计学分(学时),理工类专业应不少于
6、总学分(学时)的25%,非理工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积极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改革与创新,凡开设有实验的课程,每门课程至少应有一项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实验开出率要达到95%以上。要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和效果,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进一步加强英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做到英语及计算机教学四年不间断。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充分利用东莞社会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和校企合作教育模式,与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5、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要精心设计素质拓展(课外培养)计划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创造条件,组织学生
7、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和技能竞赛、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科学研究,进行创新性实验和实践,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通过开展丰富的第二课堂活动,激发学生对科学知识的浓厚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三、基本内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1、学制2、培养目标3、业务培养要求4、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5、毕业规定6、授予学位7、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8、四年教学进程安排表9、学时、学分分配及比例10、修读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11、创新能力培养计划12、其它说明四、总体框架1、培养方案总体框图见图12、学时与学分本科专业课内总学时见表1,各本科专业课内总学时
8、原则上不能超过规定的最高学时。课内总学时包括了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计划学时,其中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大约为8:2,各专业每学期的周学时数安排应控制在2224学时之间。学分的计算:理论教学课程每16学时为1学分;实践教学每周计1学分。计算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体育课每学期记1学分。本科生毕业所需修满的总学分不低于180分。本科各专业的毕业规定不能少于各种学分必须达到其最低要求(见表1)。同时鼓励学生通过辅修、选修和参加各种课外实践活动获得更多的学分。表1 各类本科专业课内总学时与学生毕业时所需修满的最低学分要求专业类别课内总学时最低总学分理论教学最低学分实践教学环节最低学分最低课外学分理工科类25
9、001801303515非理工科类25001801402515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内教学素质拓展(课外培养)计划培养计划通识教育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约占课內总学时50%)学科基础课程(约占课內总学时35%)专业课程(约占课內总学时15%)人文社科课程自然科学课程外语、数学、计算机、体育等课程学科基础选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艺术、经济、管理等课程学科基础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校园文化活动社会调查与实践学生社团活动教学计划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学生参加教师科研活动;基础学科知识竞赛;电子设计制作训练与竞赛、数学建模训练与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各
10、类创新设计竞赛、技能训练与竞赛;科技节、科技知识竞赛、科技讲座等辅修计划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图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框图五、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和第二课堂活动五大类组成。1、通识教育课程这类课程由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两部分组成,学时约占课内总学时的50%左右,它的设置应着眼于学生今后的发展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提高教学起点,加大课堂信息量,不断更新教学内容。通识教育课程由学院负责组织相关教学单位开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共必修课程有“思政”课、“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体育”、“军事训练与教育”等;公共选修课程分科技、艺术
11、、外语、人文、社科、经管类,学生必须修满10学分。2、学科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由各系确定。各专业要参照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并结合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和要求,确定本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各系应总结过去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广泛征求院内外专家教授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本学科的学科基础课程。这类课程约占课内总学时的35%。3、专业课程专业课程由各专业确定。在高年级除开设专业必修课外,应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选修本学科的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程强调对专业前沿知识的传播作用,要求各专业尽可能扩大专业选修课程的范围与数量,为学生构建富有个性的知识、能力结构创造条件。
12、专业课程学时数约占课内总学时的15%。4、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上机、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等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学生在校参加的实践环节应不少于35周,非理工类本科专业应不少于25周。实践教学环节尽量安排在暑假和第四学年集中进行。军事训练与教育:2周,安排在新生入校后前2周进行。军事理论和入学教育在此期间完成,由保卫处、学生处、学生所在系负责组织安排。金工实习:机械类专业4周,其它理工类专业根据需要安排12周金工实习。非理工类专业(除体育、音乐专业外)均安排1周的金工实习或电子工艺实习。电工实习和电子工艺实习:电子类专业分别安排1周的电工
13、实习和电子工艺实习。未安排金工实习的理工类其它专业安排1周的电子工艺实习。课程设计或学年论文:非计算机专业在第2学期末安排1周程序设计的课程设计;工科专业课程设计不少于2次,总时间不少于4周,文科类专业在第四、六学期各安排一次学年论文。“思政”课社会实践:由政法系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在前两学年的寒暑假进行。生产或岗位实习:35周,原则上安排在第六学期暑假或第七学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不少于12周,第8学期只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不安排理论教学。有条件的专业可尝试在第六学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5、创新能力培养与课外学分为鼓励学
14、生积极参加创新能力培养活动,特设创新学分,对在创新能力培养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奖励一定的创新学分。本科生毕业时获得的课外学分应不少于15学分。课外实践活动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和各系组织,学院统一制定认定标准。获得课外学分的具体办法见东莞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课外培养)计划。各系、各有关部门应切实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要精心制订和落实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方案,为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内容安排见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六、具体规定1、学年安排学年学期学期周数*备注一118含军训与入学教育2周,考试2周220考试2周二321含机动1周,考试2周420试
15、2周三520考试12周620考试12周四720考试12周818含机动1周,毕业教育1周合计157*在前6个学期(除第一学期外)原则上应保证16周的理论教学时间。实践教学周数可不包含在内,由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课程安排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结合大学生就业和本地企业的实际要求,使学生能有相对集中的时间(3个月左右)到生产第一线岗位参加实际锻炼,主要理论课尽量在前三学年或在第七学期初基本完成,第四学年以实践环节教学为主。 3、“思政”课教学安排“思政”课教学安排如表2。“思政”课除理论教学外,其余学时安排课外讨论、课外阅读和社会实践,以保证“思政”课的教学要求。4、外语与计算机的教学切实加强外
16、语和计算机教学。在前两年完成基础英语教学,在后续提高阶段的学习中,学生可根据需要在全院公共选修课中选修高级英语课程;各系可根据专业需要设置专业英语课(32学时)。对工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要求有一门以上课程实施双语教学,鼓励其他专业积极实施双语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要进行专业文献阅读和翻译的综合训练,要求学生阅读和翻译一定数量的专业文献、撰写外文摘要。加强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第二学期理论课程结束后安排1周的课程设计,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训练。各专业要保证以后每学期至少有一门课程(或教学环节)有计算机应用或上机操作。表2 “思政”课学时安排序号课 程 名 称教学学时学分开课学期 周学时
17、开课对象开课单位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注1)52314各专业思政部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含形势与政策8学时)32222各专业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724文科第三学期理工科第四学期5各专业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含形势与政策8学时)442文科第四学期理工科第三学期3各专业5形势与政策(注2)16+162文科1、2、4、6学期理工科1、2、3、6学期各专业6“思政”社会实践2W+2W2+22、4各专业 注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廉洁修身”合开,其中36学时为“基础”,16学时为“廉洁修身”注2、“形势与政策”课32学时,减去课堂教学16学时,其余以全校性专题讲座和以系为单位的时事宣讲等形式开展,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和“思政部”负责组织。5、公共选修课全院公共选修课按科技、外语、社科、文学、艺术、经管类开设,本科生毕业时须修满至少10学分。学生不能将与自己主修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作为公共选修课程选修。6、课程考核教学计划中必修课一般为考试课,选修课一般为考查课。鼓励开展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