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饭卡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饭卡发放、使用及充值、用餐管理。
二、适用范围
持饭卡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综合科:每月15日、16日、17日(暂定)从各部门负责人处统一收集饭 卡,于财务部充值,并在用餐前归还给各部门负责人,如遇节假日顺延。
人力资源部:负责餐费补助明细统计上报等。
财务部:负责食堂刷卡设备的业务管理、饭卡的办理、充值等。
财务部:负责对员工充值款项的审核、收支等。
四、管理办法
(一)饭卡的办理及回收
1. 饭卡由财务部负责办理,首次办卡扣除10元饭卡押金,该押金直接从 上月薪资中扣除。
2. 员工离职时需将饭卡交还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将饭卡押金直接打入薪资 卡内,否则不退还饭卡押金。
(二)饭卡充值
1. 首次饭卡充值:饭卡由财务部统一充值,并发放给各部门负责人,由各 部门负责人发放给该部门员工。后续财务部会根据人力资源部递交的实 际人员情况,核算实际餐补金额。饭卡内金额少于实际餐补金额者,少 于部分直接以工资形式补偿。饭卡内金额超出实际餐补金额者,超出部 分直接从薪资中扣除。
2. 在职员工定期充值: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月15日、16日、17日财 务部开放充值,如遇节假日顺延。充值金额由薪资专员根据上月出勤情 况统计上报,由财务部审核后充值。充值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并于充值 时确认卡内金额。
3. 新职工开卡与充值:新职工或试用期职工,由个人持现金于财务部申领 饭卡并充值。试用期间餐费补助根据实际出勤情况,直接打入薪资卡内。
4. 其他充值:根据实际消费情况,饭卡金额不足者可于每周二、周四持现 金至财务部充值。
5. 单次充值:每次不得少于50元(暂定)。
(三)饭卡挂失与补办
1. 一人一卡,使用过程中,要求爱惜饭卡,妥善保管。不得出现故意弯折、 乱涂乱刻等损害饭卡的行为出现。
2. 饭卡丢失后,饭卡持有人应持本人有效工作证及时至财务处挂失,并补 办新卡。
3. 如果因为丢失饭卡,没有及时挂失补办,导致饭卡金额损失的,其责任 由个人承担。
4. 饭卡丢失后补办按工本费10元涨收取。
5. 拾到他人饭卡应主动上交财务部或本人。
6. 因个人原因导致饭卡折损无法使用,本人携带原饭卡至财务处补办,同 时承担补卡费用10元涨。
7. 饭卡补办时,办卡处将电脑显示余额全部转移至新卡上。
(四)其他
1. 每月饭卡内金额没有使用完可累积使用。
2. 饭卡取代现金使用,不涉及找零。
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执行,并在试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欢迎各位家人对本规 定及食堂的管理制度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综合科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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