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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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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港通关中心办公楼物业及食堂管理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WFKAB-WYGL-001
F
招 标 人 : 潍坊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 二十三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名称
潍坊港通关中心办公楼物业及食堂管理
2
1.1
建设地点
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港路北首
3
1.1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是5200平方米,5层框架式结构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三级标准、ISO9002质量标准模式
6
2.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范围全部内容(详见第三章)
7
2.2
承包期限
一年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单位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3.1
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截止到开标之前30分钟。
13
16.1
投标保证金额
人民币 贰千元整_
14
5.1
标前答疑及踏勘现场
地点:潍坊港通关中心办公楼门前集合统一组织勘探现场
时间:2009年11月 日 时 分
15
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无
1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17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潍坊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北海路跨济青高速北1200米路西)
时间:2009 年 11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18
24.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 年 11月 23 日14 时 00分
地点:_潍坊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四楼会议室
19
31.3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见第五章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
2.2本招标项目的承包期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3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潍坊市北海路跨济青高速北1200米路西 单位:潍坊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电话:0536-8587826)。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_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0.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书
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4物业服务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1.5报价明细表;
11.6服务管理计划、管理制度、考核措施、服务标准;
11.7辅助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无格式可自行设计)。
13、投标报价
13.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承包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本招标项目的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明 细表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费、风险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仅限于现金,并应于投标前交于潍坊市潍坊市口岸办公室。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3日内无息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2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无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9.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9.3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 开标程序:
24.3.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4.3.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4.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5.1.2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5.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6.2 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0.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0.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
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1.4 评标方法和标准
31.4.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服务管理及制度、服务管理机构设置、业绩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或折算货币的方法,评出中标人;
31.4.2 本次评标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不宣布中标结果。
31.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3、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3.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4、中标通知书
34.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项目单位、招标人及监管单位提交招标备案资料。
34.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 5% 的罚款。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6、履约担保
执行16条第5款之规定。
第二章 合同格式
一、总则
1.1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潍坊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潍坊港通关中心办公楼物业及食堂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1.2物业基本情况
潍坊港通关中心办公楼占地面积约10亩,总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5层框架式结构(其中:二楼会议室约70平方米,三楼接待室约70平方米;六楼餐厅约10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10个;大环境区域面积约2500平方米。)
1.3承包方式:年费用包干制
1.4潍坊港通关中心办公楼物业及食堂管理的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元。
二、委托管理范围
2.1卫生保洁
通关中心办公楼除二层及以上办公室之外所有公共部位及外墙(含楼梯、走廊、门厅、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灯具,公共区域门窗玻璃、二楼会议室、三楼接待室、楼顶餐厅);“四害”消杀,垃圾收集外运。大环境卫生保洁范围;所有的公共部位灯泡更换、卫生洁具的养护与维修。
2.2设备运行管理
供水、排水、电力的养护管理与维修。
2.3保安服务
整个通关中心的保安服务。
2.4食堂管理
乙方提供厨师一名,负责通关中心内工作人员(约15人左右)的一日三餐及市口岸办内部招待服务(每月5次左右)。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未经甲方同意改作其它用途。
三、委托管理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负责制定潍坊港通关中心内部工作人员食堂管理办法并要求乙方遵守
4.1.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1.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1.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1.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4.1.6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食堂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以及食堂运营期间的水、电费,并为乙方厨房员工解决住宿。
4.1.7 甲方负责制定就餐人员日常餐饮标准,并对餐饮质量及成本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2乙方权利义务
4.2.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4.2.2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2.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2.4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4.2.5食堂内所有物品和用具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承包期内,食堂除水、电费外,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2.6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餐饮标准,按成本体格提供相应饭菜,饭菜售卖采取凭卡购买方式。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并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
4.2.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4.2.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4.2.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5.1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和承诺,实现保洁目标管理。
5.1.1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a.大厅及走廊地面:日常随时巡视并及时清除垃圾、杂物、保持地面清洁、光亮、无积水、无烟头、无果皮纸屑、无污垢、无卫生死角。
b.大厅及走廊门窗玻璃、玻璃门:日常随时抹尘、去除污渍、做到玻璃明亮、无手印、窗框、窗台无灰尘。
c.墙壁及楼外墙:要日常保洁,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蜘蛛网、无锈垢及水泥点。
d.大厅及楼梯台阶:台阶无垃圾、无污渍、无卫生死角。
e.不锈钢、楼梯扶手、立柱:每日使用专用不锈钢保养液进行光亮保养,表面无尘、无锈、无污渍、光洁明亮。
f.垃圾处理:垃圾分类袋装,日产日清,按要求存于规定地点,垃圾袋每天更换一次。
g.会议室、接待室:卫生要求无灰尘、无垃圾、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h.卫生间:墙角、地面无积尘、杂物、污渍;大小便池地内外干净、无污渍,边缘无污渍;木质门、小隔门,面板无灰尘、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洗手池无污迹、无灰尘;下水口、下水盖无污渍;垃圾桶内无污渍、锈迹;无花板无灰尘,无蜘蛛网,洁净;窗台、玻璃、窗框无灰尘、无污渍;热水器,电器开关无尘,无垢、锃亮。
I.职工就餐区:无灰尘、无垃圾、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无积水、无油渍、无饭渣;玻璃明亮。
J.按照甲方制定的《潍坊港通关服务中心内部工作人员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提供相关的炊事服务。
5.1.2目标要求
a.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有物业管理、岗位操作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着整齐。佩戴标致,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厨师须有从事炊事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b.保洁员要系统掌握卫生保洁作业程序、保洁标准,实行全日保洁。
c.合理配置保洁工具、卫生用品,合理配备保洁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保洁标准,保持办公楼卫生整洁、不留卫生死角(严格执行中标计划书中的质量要求,人员配备)。
d.保洁人员要严格遵守通关中心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按要求定时开关灯具。
e.通关中心公用设施、公共空间,不经口岸办综合科批准不得私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中标单位负责供水管道,水笼头、卫生洁具、灯具的损坏维修、更换。
f.通关中心内保洁设备、保洁工具、保洁用料、卫生用品(卫生球、洗手液、卫生纸、垃圾筒、垃圾袋、卫生间纸篓)不锈钢立式痰盂、会议用烟缸、水杯等相关物品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提供。各种工具摆放有序、标记明显,无混放乱用现象。
g.及时清除下雪后的积雪,保持院内的卫生保洁。
h. 通关中心楼内大厅、走廊、平台每月打蜡,抛光一次。
i.随时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卫生检查。
j做好会议保障服务,根据通知参加会议的人数和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配备好茶水、烟缸等相关物品,将会议室灯、空调等调整就绪。
5.1.3乙方承诺:管理服务项目、承诺内容
(1)员工持证上岗率 100%
(2)绿化、消杀达标率 100%
(3)环境卫生达标率 100%
(4)维修保养满意率 100%
(5)治安消防责任事故发生率 0
(6)管理责任造成的丢车 承担赔偿责任
(7)办公楼室中被盗、其他意外事件 承担赔偿责任(现金、有价证券、珠宝、古董除外)
(8)公开化管理。管理报告公开制度、计划目标审核制度、管理处主任问责年度、建立客户满意分析评估系统、举行定期事务交流会。
(9)管理标准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98分以上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98分以上
(10)综合服务满意率 98%以上
(11)信息反馈及时性 客户所有疑问、意见及投诉在15分钟得到答复
5.2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和承诺,实现保安目标管理
5.2.1 巡逻服务
a.保安人员对通关中心内部四周及进行的巡查、警戒、保卫服务客户安全。
b.通过巡逻,震慑不法分子,使其打消对客户不法侵害的企图。
c.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d.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e.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
f.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5.2.2 门卫服务
a.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验证、检查,保卫客户安全。
b.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c.根据客户的要求,对出入的人员、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
d.指挥、疏导出入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e.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f.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5.3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和承诺,实现食堂目标管理
5.3.1 餐费标准。甲方食堂餐费标准按每人每天单价计:早餐 3元/人;午餐 6 元/人;晚餐 6 元/人,其中:米饭、馒头等主食及汤任食。
5.3.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早餐、中餐和晚餐就餐时间分别为8∶15、12∶00和17∶30,在水电供应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应严格按时供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500元的罚款。如遇停水、停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5.3.3承包期间,食堂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洗,无“四害”、无垃圾,餐具清洁干净、勤擦洗、勤消毒,做到无毒无菌。
5.3.4乙方必须每月向甲方提供“成本核算分析表”,每天要报送实际使用的食品数量和单价给甲方,并公布菜谱,以便于甲方对乙方饭菜质量的监督。
5.3.5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做好所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规范操作,乙方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3.6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中途转包乙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按月平均支付物业管理费,即每月的10日支付上一月份的物业管理费。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7.2有关部门每年对办公楼公共卫生、道路保洁等进行考评,如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受到投诉或多次出现重大管理事故,管理水平下降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八、附则
8.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8.2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甲方同意,可续订合同。
8.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4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各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8.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6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如因乙方对设备设施维护不当、操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8.7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8.8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潍坊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8.9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15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8.10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物业管理合同期限结束付清合同款后即告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
电话: 电话: 。
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
见第二章1.2
二、通关中心管理范围及服务标准
见第二章第五部分
三、几点说明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定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服务项目时,对通关中心托管部位要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合同签定后,中标方承担工作范围内因措施不力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设施、物品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由中标方赔偿。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服务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元的投标报价按上述条件要求承包上述的项目的物业管理,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服务质量保证达到 招标文件要求 。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承包期限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投标书一起,提交人民币 贰仟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2009年11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 ___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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