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协商劳动合同解除 通知方: 被通知方: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2、 3、 以上事宜完成后,于 年 月 日前到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 年 月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签 收 回 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