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产品委托生产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_ 法定代表人:_ 身份证号码:_ 电话:_ 地址:_ 乙方(受托方):_ 法定代表人:_ 身份证号码:_ 电话:_ 地址: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电子产品设计、加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作 1、电子产品的设计工作依照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设计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在设计开始前,乙方应将电子产品最终量产后的价格核算给甲方,可分生产批量报价。 3、电子产品的技术
2、标准及质量标准以双方确认的产品设计说明及相关文件为准,验收标准根据不同产品制定,具体内容在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详细说明。 4、如遇到特殊原因导致产品设计生产的有关方面发生变动,调整一方应及时提前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生产做相应的修改。 5、设计中涉及的模具、治具、研发、打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设计工作的交付及验收 1、设计工作需要交付以下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 (1)样板_块(实物) (2)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档) (3)BOM表(电子档) (4)测试方法(电子档) (5)_ 2、上述设计成果应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
3、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交付期交付,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次设计生产工作,该次设计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阻碍耽误甲方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后,在_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如验收不合格则由甲方将不合格项及修改意见、修改时间通知乙方(以邮件形式)。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合格判定后_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如在_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则默认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设计。 三、生产加工工作 1、设计生产中用到的辅助性生产工具、仪器仪表、辅料、耗材等均由乙方负责。 2、产品
4、生产工艺及外购物料技术参数(如PCB工艺,SMT工艺、MI工艺、物料参数等)均按加工工艺文件的内容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须得到甲方同意。 3、电子产品的生产可使用有铅工艺,如需要用到无铅工艺则甲方应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标明,否则乙方可按照有铅工艺生产。 4、产品生产所使用的物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元器件,如使用无铅工艺的物料,乙方需提供物料的SGS报告。 四、加工产品的交付与验收 1、产品应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期交货。若乙方不能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规定的时间交
5、货,乙方每延期交货1天按该订单总额的_%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逾期_天仍未交货,乙方按该批次订单总额的_倍支付违约金。 3、在乙方交货后由甲方在_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相关标准(IPC-A-610D)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 4、验收合格的产品计入交付产品总数,验收不合格产品由甲方通知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在_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自行处理,超期后甲方对不合格产品不承担保管责任。乙方应在_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数补给甲方。 5、产品包装要求,以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约定为准。 6、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保修期为_年,保修期内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由乙方免费维修。保修期外可适当的收取维修费用。 7、如
6、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由乙方负责变更设计。并负责维修不良品。 五、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根据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约定,确认每批次产品的加工费用,并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上注明。 2、每月_号前乙方应将上月交货清单发给甲方对账。甲方在_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成并通知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于本月_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3、如发生发票未开,票据开错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付款,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为由耽误甲方后续生产。否则甲方按延期交货处理。 六、知识产权保护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2、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设计、加工的所有相关图纸、图片、说明等资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3、乙方有为甲方进行商业保密的义务,如果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漏,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如有违反本款第1、2、3条约定,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_ _年_月_日 乙方:_ _年_月_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