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路改造工程第一、第二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
日 期:二○○八年十一月
目 录
目 录--------------------------------------------------------------------------------1
投标邀请书--------------------------------------------------------------------------2
第一章 投标须知-----------------------------------------------------------------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
二、投标须知-----------------------------------------------------------------------4
(一)总则--------------------------------------------------------------------------8
(二)招标流程说明--------------------------------------------------------------9
(三)资格审查文件制作--------------------------------------------------------15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17
第二章 合同条款---------------------------------------------------------------30
第三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100
第四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107
投标邀请书
致:
1.根据***区政府批准,广州市***现决定对***
路改造工程第一、第二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道路工程,位于广州市***区中东部,第一标段由***路与***路交叉口至***路附近,第二标段由***路附近至***高速附近。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计算行车速度,主车道内侧三车道为80km/h,主车道外侧一车道为60km/h,辅道行车速度为40km/h。标段划分:第一标段长4640m,路基标准横断面为80m;第二标段长2960m,路基标准横断面为80m。路幅布置:6.5m(人行及非机动车道)+8m(辅道)+7m(侧绿化带)+16m(主车道)+5m(中央绿化带)+16m(主车道)+7m(侧绿化带)+8m(辅道)+6.5m(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第一标段涉及4座中桥和1座箱涵的修建及原有桥樑的拆除,桥樑的最大跨径为20m;第二标段涉及3座中桥和1座箱涵的修建及原有桥樑的拆除,桥樑的最大跨径为20m(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内容包括***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路基、软基处理、桥涵、排水管线、路面基层、底基层、扩建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缘石、平石、压条等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
预计发包价:第一标段约11470万元,第二标段约10030万元人民币。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广州市***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 月 日,工期第一标段240日历天、第二标段24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08年 12月 19 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截止,提交到******交易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交易部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广州市***
地 址:广州市***区市桥***路319号(***)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
招标代理:广州***
设计单位:广东省***
2
工程名称
***路改造工程路基第一、第二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区
4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道路工程,位于广州市***区中东部,第一标段由***路与***路交叉口至***路附近,第二标段由***路附近至***高速附近。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计算行车速度,主车道内侧三车道为80km/h,主车道外侧一车道为60km/h,辅道行车速度为40km/h。标段划分:第一标段长4640m,路基标准横断面为80m;第二标段长2960m,路基标准横断面为80m。路幅布置:6.5m(人行及非机动车道)+8m(辅道)+7m(侧绿化带)+16m(主车道)+5m(中央绿化带)+16m(主车道)+7m(侧绿化带)+8m(辅道)+6.5m(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第一标段涉及4座中桥和1座箱涵的修建及原有桥樑的拆除,桥樑的最大跨径为20m;第二标段涉及3座中桥和1座箱涵的修建及原有桥樑的拆除,桥樑的最大跨径为20m(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预计发包价:第一标段约11470万元,第二标段约10030万元人民币。
5
承包方式
按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期间的补充资料进行大包干。
6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招标范围
(1)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所含所有工程以及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所含的内容。
(2)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招标人另外发包或招标人与本招标工程中标单位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招标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协议;组织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整理)。另外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路面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
8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施工总工期:其中第一标段投标为240日历天,第二标段投标为240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0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本工程采取定额计价办法
11
投标报名及报名费用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 11 月 25 日0:00时至2008年12 月 1日16:00;
报名费用:100元人民币;(参加一个标段投标的单位交100元报名费,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交200元报名费)
报名及缴纳报名费用方式:
1.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区试点项目的外网投标报名指引》,在广州建设***(***)会员区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并完成投标报名。
2.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并持回执在2008年12 月 1 日9:00~16:30时前到******交易部无记名缴交投标报名费,经交易中心盖章确认后,报名成功。
12
现场踏勘
时间:自2008年 12月3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区
说明:为方便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将从2008年 12 月 3日在现场设置详细说明及标识,请投标人踏勘时留意。
13
投标答疑
收集疑问时间:2008年 12 月 3日9:30至2008年12 月 8 日17:00截止;
反映问题方式:无记名方式;
反映问题途径:在广州建设***该项目专区凭密码进入并提交发布相关问题,进入专区的路径为:进入***网站后,点击网页下方的“招标答疑”专区进入,再点击“切换至投标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2008年12 月 3日9:30至2008年12 月8 日17:00时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进入到提问区域,并可以查看所有的问题以及无记名或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若已经超过答疑时间,则只可以浏览答疑纪要。
集中答疑发布时间:2008年12 月11 日17:00时前;
集中答疑发布途径:广州建设***上发布。
14
投标最高报价值
本工程依法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其中第一标段投标最高报价值为11470万元,第二标段投标最高报价值为10030万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为投标最高报价值乘以1.42%,投标价超过投标最高报价值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
资格审查文件份数
一份,装袋密封为一包。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单位,要求将两个标段分别编制一份,并分别装袋密封。
16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与电子文档共同装袋密封为一包。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单位,要求将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各标段分别编制一套投标文件。
1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向***帐户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效方式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行:***。(详见投标须知第(二)部分第三项“投标保证金”内容)
1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9
投标登记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广州***
地点:******交易部(广州市***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时间:2008年12 月19 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截止。
投标登记要求: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交易部一楼大厅缴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缴交投标保证金80万元后,履行投标登记。履行投标登记时,应出示按要求填写盖章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经******交易部确认的网上报名回执以及缴交招标文件制作费收据和购买图纸费收据、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以供核验。
20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08年12 月 19日9时30分;
地点:******交易部。
21
开标评标办法
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
22
评标参考价候选下浮点数
详见附表七“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确定程序”;
23
评标委员会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24
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办法
履行投标登记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在5-10人的,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1-30人的,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31-50人的,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51-100人的,去掉10个最高值和1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00人以上的,去掉20个最高值和2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
25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以现金或广州市范围内四大国有股份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方式提交)。
26
项目负责人补充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视投标人自愿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27
中标通知书
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亲自领取。
28
备注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加两个标段中任一个标段的投标,亦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本项目一个标段的中标单位,并且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标段的投标。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开标,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排第一名时,则选其在投标最高报价值大的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另一标段的中标机会(投标人因此放弃另一标段的中标机会不影响原投标报价平均值及排序)。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二)招标流程说明
1、踏勘现场
1.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 为方便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已在现场设置详细标记及说明,请投标人在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时详细阅读。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自行踏勘,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自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招标答疑
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在广州建设***该项目专区凭密码进入并提交发布相关问题,进入专区的路径为:进入***网站后,点击网页下方的“招标答疑”专区进入,再点击“切换至投标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2008年12 月 3 日9:30至2008年 12 月 8 日17:00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 ,进入到提问区域,并可以查看所有的问题以及无记名或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若已经超过答疑时间,则只可以浏览答疑纪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指定的时间前对疑问进行答复。
2.2招标答疑纪要将在2008年 12 月 11 日 17 时前于广州建设***“招标答疑专区”该项目专区集中发布。答疑纪要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2.3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4.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4.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广州建设***专区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4.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广州建设***专区上发布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投标人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2.4.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广州建设***专区上将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专区上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履行投标登记时向***帐户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效方式(不得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行:***。
3.2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帐,并在该时间前到***交易部开具收讫证明。在履行投标登记时提交相关单据交******交易部确认;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登记时递交,由******交易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以年度投标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将由******交易部现场验证确认。在投标登记中如发现对于不是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无效、空头票据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如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发现上述情况且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3对于提交无效、空头票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报招标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4.投标登记
4.1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截止时间2008年12 月 19日9时30分前必须到达******交易部一楼大厅缴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缴交投标保证金80万元后,履行投标登记。履行投标登记时,应出示按要求填写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附表十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经******交易部确认的网上报名回执以及缴交招标文件(图纸)制作费收
据、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以供核验。不能提交相关证明、证件等资料原件或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及图纸制作费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登记。
4.2《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是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设置的资格审查条件自行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自审表》内容经核实有虚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4.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登记:
4.3.1 逾期到达或未按4.1规定履行投标登记、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4.3.2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上被委托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4.3.3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
4.3.4《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中,投标人自审不合格的。
5、开标程序
5.1招标人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履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参加。
5.2首先摇珠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χ,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当众从0-8号球中随机摇出三个号码球(号码球摇出后不再放入),取三个号码球的平均数(如果是小数,则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作为下浮百分点数x。平均数低于3%的,按3%计。(详见附表七“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确定程序” )见证人、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对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进行签字确认。两个标段的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x分别由两次摇珠程序计算确定,先摇第一标段,然后再摇第二标段。
5.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当众予以拆封履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先开第一标段,然后再开第二标段。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5.5确定平均值。对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不高于投标最高报价值,不低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70%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标报价平均值:投标人在5-10人的,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1-30人的,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31-50人的,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51-100人的,去掉10个最高值和1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00人以上的,去掉20个最高值和2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
5.6得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乘以(100%-下浮点数x%)后得出一个评标参考值,将所有投标人提出的有效投标报价比对评标参考值计算出相应的偏离值(即投标报价减去评标参考值的绝对值)。按照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9名由评标委员会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出现偏离值相同情况的,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开标,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排第一名时,则选其在投标最高报价值大的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另一标段的中标机会(投标人因此放弃另一标段的中标机会不影响原投标报价平均值及排序)。
5.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精确到“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分”以下小数的,“分”以下的数值不予计算。若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出现“分”以下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5.8参加开标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超过20名的,排名前20名的投标人应当场提供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进行核验;参加开标的提出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在3名以上20名以下的,全体参加开标的提出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都应当场提供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进行核验。不能当场提供原件核验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并报招标管理部门予以处理。先核验第一标段,然后再核验第二标段。
5.9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10核对完原件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投标报价排名在前的9名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当前9名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不足3名时,将视情况将投标报价排名在第10-20名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依次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评审。如投标报价排名前20名的投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通过评审的不足3名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余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直至选定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选人。先评第一标段,然后再评第二标段。
5.11当所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全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不足3名的,将宣布本次日招标失败。招标人将认真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调整招标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重新组织招标。
5.12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1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评标程序
6.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2评审对象和内容:按照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9名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6.3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6.3.1资格审查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章附件2《资格审查文件审查表》中情形的,结论均为通过。否则就为不通过,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
6.3.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章附件3《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投标文件算术校核:
6.4.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6.4.2为确保投标人报价清单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将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复核,对明显错误或不合理的报价由双方协商进行修改,但上述算术校核不影响中标价的金额。
6.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投标报价与评标参考值算出的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经评标委员会对排序进行复核后,依次推荐前3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出现偏离值相同情况的,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并编制评标报告。
6.6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7评标工作结束后,如发现参与本次投标的个别投标人有违法违规或其它不良行为,只要中标候选人无过错,中标结果不予更改。第一标段的评标工作结束后,根据有关程序对第二标段继续进行评标。
6.8中标公示后,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违法违规被取消中标
候选人资格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第二中标候选人出现上述情况的,由第三中标候选人递补,如此类推。出现上述情况时,中标价根据“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即递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的,递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递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的,则中标价按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执行。若出现递补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情形的,在核发中标通知书前,递补中标候选人应出具修改投标报价确认书。不同意修改投标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7、投标费用
7.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3投标申请人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制作费用:共计1700元。其中招标文件制作费:200元人民币(此费用不予退还);图纸制作费:第一标段850元、第二标段650元(此费用不予退还)。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或申诉。
8.2经审查,中标候选人全部被取消候选人资格的,本次招标失败。
8.3经审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予以报招标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三) 资格审查文件制作
1、资格审查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资格审查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资格审查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
2.2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按附表一格式填写);
2.3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按附表二格式填写,一份附在资格审查文件内,一份在投标登记时单独递交)
2.4投标申请公函(按附表三格式填写);
2.5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登记时,现场缴交投标保证金或出具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即可,无需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
2.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表四格式填写);
2.7报名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附表五格式填写);
2.8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年检页(年审页空白也要提供)的复印件;
2.9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1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11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登记手续。资格审查时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各投标单位应自行检查本单位资料是否已录入市建委数据库,如已办妥备案手续而市建委数据未能显示的,请及时与市建委沟通;
2.12拟委派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的证明;
2.13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2.14投标人声明
2.15 购买图纸的收据复印件(提供购买图纸收据原件)
注:资格审查文件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每页必须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否则资格审查文件无效。
3、资格审查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参与一个标段投标的单位,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份数为一份。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单位,要求将两个标段分别编制一份,并分别装袋密封。
3.2资格审查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审查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
书,否则资格审查文件无效。如资格审查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3资格审查文件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的排列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其规格为: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使用书式装订。
4、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4.1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5、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及核验
5.1投标人应在履行投标登记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未按要求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5.2排名前20名的投标人,应即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要求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验。若未能当场提交原件核对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 投标文件组成
正式投标人应在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资料、施工图纸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若正式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视作无效。招标人不对正式投标人错误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承担责任。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组成(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
2.1投标文件只包含经济标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2.1目录;
2.2.2建设工程投标书(按附表八格式填写);
2.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表四格式填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附表五格式填写);
2.2.4投标总结表(按附表九格式填写);
2.2.5技术承诺函(按附表十格式填写)及承诺书(按附表十三格式填写);;
2.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附表十一格式填写);
2.2.7具编制人和审核人签名及盖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
2.2.8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预算书,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件光盘要求一套)。
注: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为原件或正本的复印件,若投标文件副本为正本(已逐页加章)的复印件的,可在封面以及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内页无须逐页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的组成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4.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
4.2投标报价的计费依据:
4.2.1工程计费程序表执行穗建筑(2006)199号文件中的定额计价程序表,其中利润按27.5%计取。
4.2.2市政工程计费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
4.2.3人工及机械台班价格执行:穗建造价[2008]11号文等有关文件。
4.2.4 材料价格执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2008年第3季度)》等有关价格文件。
4.2.5预算包干费按1.5%考虑。
4.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其他补充说明)中有关规费、暂定金额、预留金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2)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项目费、其它措施项目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管理配合费等工程有关的费用及保证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费{包括材料检测(含建筑材料进场发生的有关检测费用)、试验费用等},由正式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3)本次投标报价是包含施工过程风险的报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风险处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造成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已完成的构
件破坏,需要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凡施工图纸中未有详细注明的做法,则按国家及广东省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正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将些因素考虑在内。(5)招标人不提供取土点,土方的运距按10公里考虑进行计价,因运距而引起造价变化属投标风险,招标人在项目实施时对相关影响不作增减。(6)本次投标报价包括原有路面补强、旧桥涵拆除、离现状地面50CM以下施工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现绿化带旁的路侧石、所有现状地面、电杆、路灯、交通标志牌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的拆除及运输等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详细考察,并根据自身的施工方案按设计单位提供的补强要求,在确保原有道路补强后达到设计要求和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持下进行合理报价,同时投标人必须承担该项报价的投标风险,一旦中标,中标人必须对该项报价负全部责任,招标人在该项目实施时不因任何条件调整该项造价。(7)电杆、路灯、交通标志牌的拆除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2.7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4.2.8工程项目实施期间所需增加的工程量或项目,经监理单位和实施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经由建设单位盖章批准后,才能视为新增项目或增加工程量,并以此为结算依据;被视为新增项目或增加工程量的,按以下办法确定价格:
4.2.9套取本招标文件的计费依据(有上下限费用的计取以中标单位所报的投标文件中的计费依据为准)计算后下浮10%确定价格。
4.2.10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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