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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网液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569240 上传时间:2024-09-30 格式:DOC 页数:110 大小:1.6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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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9年污水管网液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JG2019-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技术条件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部分 5 投 标 人 须 知 5 A. 说 明 10 1 项目说明 10 2 定义 10 3 合格的供应商 10 4 合格的服务 10 5 投标费用 10 B. 招标文件 12 6 招标文件构成 12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12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9 投标语言及计量 13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和要求 13 11 投标信函 14 12 投标报价 14 13 投标货币 14 14 投标保证金 14 15 知识产权 15 16 保密 15 17 投标有效期 15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 19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16 20 履约保证金 16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 22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17 23 迟交的投标文件 17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 E、开标与评标 19 F、授予合同 20 25 后续审查 20 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0 27 中标通知书 20 28 签订合同 20 29 中标结果通知 21 投标人须知附件:评标办法 22 附表1:资格审查表 26 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27 附表3:技术商务评审细则 28 第二部分 31 合同条款 31 第三部分 50 附件1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响应情况表 51 附件2 投标信函(格式) 52 附件3 开标一览表(格式) 54 附件4 工程量清单(格式) 55 附件5 商务偏差声明函(格式) 56 附件6 技术偏差声明函(格式) 57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58 附件7A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59 附件7B 经验和业绩表(格式) 60 附件8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 61 附件9 交易服务费承付书(格式) 62 附件10 履约保证金承付书(格式) 63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 64 附件12 技术方案 66 附件13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格式) 67 附件16 技术及数据处理分析能力 68 附件17 商务技术情况自查表 69 附件18 招标文件“★”号条款响应情况 70 第四部分 71 技术条件 71 1. 概述 73 1.1. 项目名称 73 1.2. 代建单位 73 1.3. 项目背景 73 1.4. 建设目标 73 1.5. 建设内容 73 2. 建设需求 75 2.1. 总体思路 75 2.2. 监测点建设 76 3. 平台建设需求 85 3.1. 地图展示 85 3.2. 数据查询 86 3.3. 管网剖面图分析 87 3.4. 柱状图、饼状图分析 87 3.5. 报警功能 87 3.6. 设备维护功能 88 3.7. 报表功能 88 3.8. 配套手机软件 88 3.9. 服务器需求★ 88 4. 培训及维护需求 89 4.1. 培训需求 89 4.2. 维护要求 90 5. 建设周期需求 91 第一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项目 内 容 1.1 项目名称 2019年污水管网液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1.2 资金来源 此次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1.3 项目概况 2019年内完成225个液位监测点建设、15个雨量监测点建设。其中,为满足市排水公司管网现场管理人员分析的实际监测需求,在市水务局要求建设210个液位监测点基础上再增加15个液位监测点和15个雨量监测点的建设。 1.4 采购内容 根据布点原则,结合考核点的分布情况和系统建设周期需要,计划以三个标段实施项目建设,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标段 内容 标段一 1)完成液位在线监测系统的85个液位监测点,其中安装71个井外立杆液位监测点,14个井内集成点,并完成15个雨量监测点建设; 2)完成液位在线监测系统的基础数据测量、现场数据管理; 3)采用市排水公司标准数据协议,将数据传到在线监测平台,并协助平台读取相关数据、修改子站设备配置; 4)一年污水管网液位监测点在线运行、维护、通讯管理,因监测需求变动等原因产生的监测点迁移。 标段二 1)完成液位在线监测系统的85个液位监测点,其中安装82个井外立杆液位监测点,3个井内集成监测点; 2)完成液位在线监测系统的基础数据测量、现场数据管理; 3)采用市排水公司标准数据协议,将数据传到在线监测平台,并协助平台读取相关数据、修改子站设备配置; 4)一年污水管网液位监测点和雨量监测点在线运行、维护、通讯管理,因监测需求变动等原因产生的监测点迁移。 标段三 1)完成液位在线监测系统的55个液位监测点,安装55个涌边液位监测点; 2)完成液位在线监测系统的基础数据测量、现场数据管理; 3)采用市排水公司标准数据协议,将数据传到在线监测平台,并协助平台读取相关数据、修改子站设备配置; 4)一年污水管网液位监测点和雨量监测点的在线运行、维护、通讯管理,因监测需求变动等原因产生的监测点迁移。 备注:1、采购内容包括设备供应、现场安装、系统调试及监测中心建设等全部工作,并且包括一年设备运行、维护、通讯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必须参与全部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中标,不能兼中。 1.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3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020- 地址:广州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邮政编码: 510308) 2.4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吴工 电话:、37860627 传真: 邮箱: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2.8 项目实施 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区范围内(市排水公司下属五个营运分公司所管辖的污水系统服务范围内的污水管网窨井、河涌、雨情监测点)。 3.1 合格供应商 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要求 2019年 月 日前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7.1 供应商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和答复时间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天前,将投标疑问发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招标项目答疑”专区,密码123456。 2)招标代理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开标日前15天以书面形式或网站公告等方式答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12.2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标段一:最高限价为3120916.5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30477.73元,暂列金额为134365.03元; 标段二:最高限价为2980970.41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8942.19元,暂列金额为128350.89元; 标段三:最高限价为1328049.8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961.13元,暂列金额为57371.95元。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为非竞争性项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金额报价,不可浮动;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标段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人民币/标段。提交形式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注:1、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号JG2019- (项目编号后半部分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 2、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15分钟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17.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个日历日 18.1 投标文件 份数、包封 投标文件份数、包封要求(共计5个包封): 1、商务技术部分印刷版(1个包封),正本1份,副本4份,单独封装在一个包封内; 2、价格部分印刷版(3个包封),3个标段每个标段正本1份,副本4份,每个标段单独封装在一个包封内; 3、可编辑电子文件(U盘,1个包封):内容与印刷版投标文件一致,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技术部分+3个标段价格部分),1份,单独封装在一个包封内。 注:1、因供应商需要同时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即兼投不兼中,因此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仅要求提供一套(1正4副),价格部分投标文件则需对应3个标段分别提供。 2、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以此为准。 3、不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可能无法通过符合性审查。 18.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封装 用信封单独封装。 18.3 盖章或签字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含价格部分正本)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的封面(含价格部分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0.1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20.2 履约保证金支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的30日历日内。 2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分别密封于3个密封套内,具体见投标人须知21.1条规定。 21.1 投标文件的标记 按投标人须知21.1条要求进行标记。 22.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2.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地安排为准(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电子公告牌查得场地安排信息)。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已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资料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注:供应商需要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兼中。 27.3 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0.09%(具体收费标准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交易服务费支付后还必须去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发票。 27.4 招标代理 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的服务类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20%计算,计费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所载金额为准,最高不得超过30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原则 本次招标设3个标段。供应商需要同时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兼中。当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需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按照标段控制价大小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本项目评审顺序依次为标段一、二、三),依次推荐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关于不得兼中的推荐原则如下: (1)若供应商在多个标段的评标总得分都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先评标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分别按评标总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2)如任一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上述情况不影响另一标段的中标结果,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如调整影响到另一标段的中标结果,则不改变另一标段的中标结果,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若出现有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供应商都不能成为第一个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3)若任一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另一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4)若任一标段招标失败,则另一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 井内集成安装方式的电池要求 由厂家(或供应商)保证至少一年的持续运行(至少满足5分钟采集一次,15分钟传数一次的要求),一年内如果有电池不满足供电需求,厂家(或供应商)免费更换电池。 人员配备 因兼投不兼中原则,供应商三个标段可配备1个项目负责人、1套项目管理人员、1套机械设备配置。 A. 说 明 1 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此次招标的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过程发布的澄清或修改文件、评标办法、其他招标资料)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 定义 2.1 2.1 货物:指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所有设备、材料。 2.2 服务:按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2.3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代理: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之招标代理,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5 供应商:指与第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2.6 合同:指由投标邀请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 用户:指采购人。 2.8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拟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来源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服务。 4.2 服务必须达到合同条款及第四部分技术条件的要求。 5 投标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及所有澄清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和采购人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技术条件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方式提交原件扫描PDF版及word格式的可编辑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招标代理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开标日前15天以书面形式或招标代理网站公告等方式,同时向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作出答复。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后应按要求24小时内书面通知招标代理,不论供应商是否确认,供应商将被视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澄清。 7.2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密切关注来自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澄清或通知,并按要求填写回执回传至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获悉该澄清或通知;如有需要,招标代理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而且此修改书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后24小时内应书面通知招标代理,不论供应商是否确认,供应商将被视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澄清。 8.3 为使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语言及计量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9.2 投标文件中及所有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和要求 10.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①价格部分、②商务、技术部分、③电子文件,共3个部分。 10.2 价格部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部分之附件3; (2) 工程量清单,格式见第三部分之附件4; (3) 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三部分之附件8;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三部分之附件11;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代理出示其身份证原件。 10.3 商务部分,包含以下内容: (1) 按投标人须知第11条要求出具的投标信函,格式见第三部分; (2)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三部分; (3) 商务偏差声明函,格式见第三部分; (4) 交易服务费承付书,格式见第三部分; (5) 履约保证金承付书,格式详见第三部分; (6) 其他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格式附件,及供应商任务应提交或补充的商务、价格资料。 10.4 技术部分,包含以下内容(如有需要,投标人可根据3个标段实际情况分别编制技术部分内容,但须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列明对应标题及页码): (1) 技术偏差声明函,格式见第三部分; (2) 实施方案、工期计划、质量保障(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格式自定) (3) 安全文明施工(格式自定) (4)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表 (5) 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 (6) 技术及数据处理分析能力 (7) 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内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技术部分内容(格式自定)(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要求提供的资料)。 10.5 电子文件,供应商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电子文件(U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和加密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WORD和/或EXCEL 格式处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11 投标信函 11.1 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信函,对投标信函关键性文字的修改所带来的废标风险将由供应商承担。 12 投标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投标价应为投标有效期至合同执行结束的固定价。 12.2 本项目设有投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认真填写投标报价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重视每一分项报价的合理性,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各项进行仔细的研究,不得人为的抬高或压低某项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对任何单项不得填写免费。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统一填报的表格,供应商必须尊重招标文件的内容。对于供应商根据自身系统的实际,不需要填报的内容在备注处注明“空”,不要删去该内容;对于需要增加的内容在备注处注明“增加”以示区别。 12.4 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 13 投标货币 13.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以人民币报价,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单位:元。 14 投标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供应商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开标时供应商代表应亲自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14.2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4.2.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4.2.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4.2.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4.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无息退还,最迟不超过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 14.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予以无息退还。 14.5退还方式:将通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退还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15 知识产权 15.1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中标人提供的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利要求。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15.2 投标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6 保密 16.1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所有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本项目,除非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套纸质投标文件分3部分,具体构成按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规定,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封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盖章、签字(或签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4 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规定进行分册排序编写。 18.5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邮寄、电传和传真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19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19.1 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不允许偏离,如投标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包括: 1) 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 2)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须达到或不允许偏离内容。 19.2 对投标人须知19.1条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废标。 19.3 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技术条件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不构成废标,供应商对这种优于技术条件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 20 履约保证金 20.1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收到中标结果及合同正式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以履约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履约保证金支付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3 履约担保的担保期限和返还 ① 履约银行保函的担保期限:履约担保的担保期限是从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内提供最后一次检测服务工作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天止,担保期限内中标人须将相关完整资料提交采购人。 ② 履约银行保函在合同终止后,确认无合同纠纷后,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在30天内完成保证金返还手续,不支付利息。 D、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的副本一起密封,在密封套上标明:①“ 项目投标文件”,②“价格部分”、或/和“商务、技术部分”、或“电子文件”,③“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以示区别(仅适用于纸质文件,电子文件不适用)。 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于以下3个密封套内:①《价格部分》正本和副本;②《商务、技术部分》正本和副本;③《电子文件》。 21.2 密封套除上述标记外还应清楚注明下述内容: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JG2019- 投标项目: 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在约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21.3 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或密封条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于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前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1.4 如果密封套未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有权拒收。 22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2.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 采购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3 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任何投标文件或补充文件。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前,向采购人送达其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4.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通知书也可以用电报或传真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其邮戳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4.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须知第17条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被不予退还。 25 符合否决性条款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5.1 否决性条款汇总: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文件的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标、废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序号 条款内容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3)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可放入投标文件中);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可放入投标文件中)。 二、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2 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未绑定本项目的,将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 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表》评审标准的。 4 投标文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表》评审标准的。 四、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6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8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E、开标与评标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即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第一部分附件:评标办法 F、授予合同 26 后续审查 26.1 评标委员会递交的授标建议和采购人对评标报告的复核结果将作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1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一投标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须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8 中标通知书 28.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中标公示,并在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必须及时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以便招标代理按照要求办理《中标通知书》。 28.2 《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颁发;采购人将根据需要,组织中标人和标后合同执行部门等相关部门召开见面会并向中标人颁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 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的通知及时地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并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发票,并在取得发票后及时告知招标代理。具体收费标准供应商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交易服务费承诺书必须按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 28.4 招标代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5个日历日内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29.2 合同的组成基于以下部分: (一) 补充协议 (二) 合同条款及附件 (三) 中标通知书 (四) 招、投标澄清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9.3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拒不履行其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把合同授予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9.4 若全部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利宣布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30 中标结果通知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由招标代理向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通知。 附件:评标办法 (一次开标,综合评估法) 1 评标委员会 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共5人。 1.2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 1.3 评标有关记录由评标委员签名,存档备查。 1.4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2 评标须知 2.1 参加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评标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2.2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经过有效性、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商务、技术和价格的评价和比较。 注:本项目多标段推荐原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再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按以下方法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1) 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排名第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排名第二,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 当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投标报价低的排名靠前; (3) 当投标报价仍相同时,由评委会投票决定。 2.4 关于评标办法 (1) 评标委员会的每位成员(简称评委)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办法; (2) 评委如对评标办法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 2.5 关于评标纪律 (1) 评标会议开始后,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全部离场,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独立审标。 (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评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答疑纪要,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进行客观评价。 (4)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会场上发表的言论,不能带有歧视性、影响其它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评标。 (5)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外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及其他有关评标情况,也不要把有关评标资料带离会场。 (6) 要求供应商澄清时,不要问与本次评标无关的问题,也不要提具有倾向性的问题。 (7) 评标活动为封闭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通讯设备应当集中保管,不得以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外界谈及评标事项。 (8)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期间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接受投标单位宴请和馈赠。 (9) 参与评标工作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纪律规定保密条款,且不得发表影响评委公正评标的言论。 (10)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评标委员资格,情节恶劣的应予通报批评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6 关于评标责任 (1) 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 (2) 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7 关于保密 (1)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2.8 关于开标 (1) 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在场的场合下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并签到以证明出席。对开标有异议的供应商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提出异议。 (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并记录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总价、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除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应原封退回的迟到投标文件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 (3) 在开标时因不符合规定而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 (4)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a)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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