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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土建招标文件中文-07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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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湖 北 **** 公 路 项 目 世 界 银 行 贷 款 招 标 文 件 湖北****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1期) (招标编号:****) 商 务 部 分 中 技 国 际 招 标 公 司 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2004年7月 目 录 第 I 卷 第1章 招标邀请书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内容 A. 总则 B. 招标文件 C. 投标书的编制 D. 投标书的递交 E. 开标与评标 F. 合同授予 第3章 招标资料表 第4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5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 II 卷 第6章 技术规范 第 III 卷 第7章 投标书、投标书附录和和投标保函的格式 第 III 卷 第8章 工程量清单 第 III 卷 第9章 协议书格式、履约保函及 预付款保函格式 第 III 卷 第10章 世行资助的采购中提供货物、土建和服务的合格性 第 IV 卷 第11章 图纸 第 I 卷 第 1 章 招标邀请书格式 招标邀请书 致: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 〖日期〗:2004年 月 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湖北****公路项目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1期) 招标编号: 敬启者: 1.我们很高兴地通知您,你们已经通过了湖北****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1期)的资格预审。 2.我们代表业主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邀请你们与其它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实施并完成此合同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3.按下列地址你们可在业主的办公处于2004年7月23日起9:00-11:00 和 14:00-17:00获取进一步的信息、查阅并取得招标文件: 业主: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4.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2000元人民币或250美元后可得到一套完整的中文或英文招标文件。 5.所有的投标文件均应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金额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并且应于2004年9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或之前送到上述地址。开标仪式随即开始,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 6.有资格投多个合同的公司,只根据其财务、人员和设备能力授予合同。 7.请以书面形式(电报、传真或电传)立即确认已收到此函,如果您不准备参加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我们将不胜感激。 您真诚的,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姓名和职务: 姓名和职务: 采购代理: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业主: 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A 总 则 1、投标范围 1.1 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书附录所定义的业主(下称“业主”)愿意接受为修建本文件第5,6,7,8及11章所描述的和招标资料表所概述的工程(下称“本工程”)而投的标书。 1.2 预期中标的投标人应从开工之日起在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期内完成本工程。 1.3 在整个投标书中,术语bid与tender(标书)以及其派生词bidder和tendered,bid/tendered及bidding/tendering等(投标人、招标及投标等英文词语都是同义词,而“日”均表示日历日。单数也具有复数意义。 2、资金来源 招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借款人已经向/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或国际开发协会(统称为“世行”)申请/得到了一笔等值于招标资料表所述美元金额的贷款或信贷(下称“贷款”)用以支付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工程的费用,借款人拟将此贷款的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2.2 该项贷款的支付须经借款人提出要求,由世行按照贷款协议条款的规定予以支付,并须在各方面符合贷款协议中的条款。如果世行认为某种支付或进口是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篇作出的决定所禁止的,则贷款协议禁止从贷款账户中提取金额,用以支付任何个人或实体,或用于进口任何施工机械、设备或材料。除借款人外,任何一方不得从贷款协议中得到任何权利,也不能请付贷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本投标邀请书面向符合以下四项要求的任何投标人(包括联营体成员和投标人的全部分包人): 投标人必须来自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采购指南(下称“采购指南”)中规定的合格货源国; 投标人不应与下述任何一个公司或实体有关系: (i) 在本工程或作为本项目组成部分的工程的准备阶段已经向业主或借款人提供了有关本工程的咨询服务的公司或实体;或 (ii)已被业主或借款人雇用或拟被雇用作为本合同的工程师; 投标人必须由业主通知已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人应不属于世行据第39.1(c)款发布的具有腐败和欺诈行为而不合格的投标人之列。 3.2 当业主提出合理的要求时,投标人应提供令业主继续满意其资格的证明材料。 3.3 借款国公有的企业可以通过资格预审,只要他们除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外,他们在财务和法律上自主、依据商业法律运营,并且不是借款人或转借人的隶属机构。 4、合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供货、设备和服务 4.1 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工程设备、供货、设备和服务必须来源于世行《采购指南》规定合格的国家,本合同下的所有开支也仅限于这些材料、工程设备、供货、设备和服务。 4.2 在本条第4.1款中,“原产地”是指开采、种植、生产或制造材料、工程设备、设备和其它供货的地点,以及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5、投标人的资格 5.1 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人应该: (a) 递交一份投标人委托签署投标书的书面授权书; (b) 更新所有随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且已经变更的资料,务必更新在招标资料表中指明的资料,而且应使其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要求。 投标人起码应更新以下资料: (a) 取得信贷额度和获得其它财务资源的证据; (b) 当年及今后两年的财务预测,包括现已获悉的合同承诺的影响; (c) 资格预审之后承诺的工程, (d) 最近的诉讼资料;及 (e) 可利用的关键设备的情况。 5.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作为合伙人组成的联营体递交的投标书应满足下述要求: (a) 投标书中应包括上述第5.1款指明的所有资料; (b) 投标保函、投标书和中标后的协议书应予以签署,以使所有联营体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c) 应推荐一家联营体成员作为主办人,且应提交一份由所有联营体成员的合法代表签署的授权书, (d) 应授权联营体主办人代表任何和所有联营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而且整个合同的实施(包括支付)应全部由联营体主办人负责; (e) 所有联营体成员应共同地和分别地对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责任。在上述(c)款的授权书及投标书和协议书(如中标)中应对此作出声明;且 (f) 一份联营体各成员签署的联营体协议也应随投标书提交。 5.3 投标人还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施工方法和进度的建议书,以便说明投标人的建议书足以满足技术规范和上述第1.2款规定的竣工时间。 5.4 欲申请在评标中享受百分之七点五(7.5%)优惠的单独的国内投标人或联营体中的国内投标人和中外联营体,应提供全部资料以说明其满足本须知第32条中所述的资格条件。 6、一标一投 6.1 一家公司在同一合同段投标过程中只能提交一份投标书,或者作为独立的投标人,或者作为一家联营体的一个成员。没有一家公司可以在同一合同段投标过程中既作为分包商,同时又个别地或作为联营体的一个成员提交投标书。如果某公司作为分包商参与了某招标的投标,只能作为分包商参与一个以上的投标。参与或递交了一个以上投标的投标人的全部投标将被认为是不合格。 7、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现场考察 8.1 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本工程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2 业主应准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但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业主和其代表在考察中负任何责任,并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开支和费用负责。 8.3 业主可将现场考察和第19条规定的标前会在同一时间内进行。 B. 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内容 9.1 招标文件包含下述文件,它们应与按本须知第1l条发布的补遗书共同阅读: 第l章 招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招标资料表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技术规范 投标书、投标书附录和投标保函的格式 工程量清单 协议书格式、履约保函格式及预付款保函格式 图纸 说明性注解 资格后审 争端解决程序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或电报(电报包括电传和传真)的方式通知业主。凡在投标截止日二十八(28)天前递交的需澄清问题,业主均将予以答复。业主的答复(包括对问题的描述,但不指明出处)的附本将交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在递交标书以前的任何时候,业主可能以补遗书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1.2 根据第9.1款的规定,所有补遗书均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以电报方式尽快确认收到每份补遗书。 11.3 为了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书时能有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考虑进去,业主应根据第22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 C.投标书的编制 12、投标书语言 12.1 投标书及投标人和业主之间交换的与标书有关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招标文件招标资料表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语言。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材料和印刷品可以是另外一种语言,但其中相关段落应配有上述规定的语言的准确译文,且投标书的解释将以此译文为准. 13、组成投标书的文件 13.1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应包含下列文件:正确填写的投标书格式和投标书附录、投标保函、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被邀请提供的选择方案,及根据本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信息或资料。第7和第8章所列的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加以填写,但可以按同样格式加以扩展,投标保函的格式可按第17.2款的规定加以选择。 13.2 如果招标资料表中有规定,将此合同与其它合同组成一个包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予以声明,并且给出授予一个以上合同时所提供的任何折扣。 14、投标价格 14.1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本合同应指本须知第1.1款中所述的整个工程,并以投标人递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价格为依据。 14.2 投标人应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价格,投标人未填报单价和价格的项目业主在执行期间将不予支付,并将视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价格之中。 14.3 所有根据合同或由于其它原因,截止到投标截止日前二十八(28)天,由投标人支付的关税、税费和其它捐税都要包含在投标人呈报的单价、价格和总的投标价中。 14.4 除非投标资料表和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依合同条款第70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书附录中为价格调整公式填写价格指数和权重系数。并随其投标书递交合同条款第70条要求的证明材料。业主可要求投标人修改其建议的权重系数。 15、投标货币和支付费用 15.1 投标货币应按招标资料表的规定,采用下述选择方案A或B: 选择方案A: 投标人以当地货币报价 15.2 投标人应以招标资料表和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业主所在国家的货币报出其单价和价格。如果投标人预计有来自业主国以外的工程投入会产生其它币种的费用(“外汇需求”),它应在投标书附录中列出其所需外汇需求占投标价格(除暂定金额外)的百分比(%),但外汇币种不多于3种世行成员国的货币。 15.3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附录中列明其为折算当地货币和上述第15.2款说书百分比而采用的汇率,此汇率将适用于合同项下的所有支付,以使中标人免除汇率风险。 15.4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附录中列出其外汇需求。 15.5 业主可能会要求投标人澄清其外汇需求,并证明包含在单价和价格中列在投标书附录中的金额是合理的并符合第15.2款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应递交一份详细的外汇需求明细表。 15.6 在工程进行中,合同价中未结算余额中外汇部分可能要调整,这种调整要由业主和承包人一致同意。调整的目的是反映本合同外汇需求按专用条款第72.4款发生的一些变化。任何这样的调整应通过投标书中报出的百分比(%)同本工程中已用的金额及承包人对进口物品未来外汇需求进行比较的方法来作出。 选择方案A结束 选择方案B:投标人以当地货币和外币报 15、投标货币与支付货币 15.2 投标人应分别按下述货币报出单价和价格: (a) 对于投标人预计由业主所在国提供的工程投入量,以招标数据表和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业主所在国货币报价。 (b) 对于投标人预计从业主所在国以外提供的工程投入(外汇需求)以最多三种世行成员国货币报价,此时欧洲货币单位也被视为合格货币单位 15.3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附录中列出其外汇需求。 15.4 业主可能会要求投标人澄清其外汇需求,并证明包含在单价和价格中列在投标书附录中的金额是合理的并符合第15.2款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应递交一份详细的外汇需求明细表。 15.5 在工程进行中,合同价中未结算余额中外汇部分可能要调整,这种调整要由业主和承包人一致同意。调整的目的是反映本合同外汇需求按专用条款第72.4款发生的一些变化。任何这样的调整应通过投标书中报出的百分比(%)同本工程中已用的金额及承包人对进口物品未来外汇需求进行比较的方法来作出。 选择方案B结束 16、投标书有效期 16.1 自第25条规定的开标日算起,投标书应在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16.2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业主可要求投标人延长一个写明的时限。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和电报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其投标书,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并符合第17条的所有的要求。 16.3 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不予调价的)的合同,如果投标有效期的延长超过八(8)周,应付给被选定为中标人的当地货币和外币的金额,将按招标资料表或要求延期函中为超过八(8)周的期限(从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到中标通知日为止)所定的系数分别对当地货币和外币部分进行提价。评标仍以投标价为依据,而不考虑上述的价格修正。 17、投标保证金 17.1 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人应用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业主所在国的当地货币的金额或相当于该金额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提供投标保证金。 17.2 投标保函可以是 (a) 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保兑支票,信用证,银行保函或担保; (b) 由在投标人选择的任一合格来源国有信誉的有关机构出具; (c) 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7章的要求,经过业主的事先批准其他格式亦可采用。 (d) 在17.7款提到的情况发生时,收到业主的书面请求立刻支付; (e) 请提交保函正本,副本不接受; (f) 直至投标书的有效期后的第二十八(28)天且超过第16.2款要求的延期,投标保证金均应保持有效。 17.3 联营体应以联营体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17.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业主应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满后的二十八(28)天。 17.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约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17.7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如果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本文24.2款规定的除外);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根据第29.2款所作的其投标价格的修正;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 (i) 签署协议 (ii) 提供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的选择报价 18.1 如果明确邀请投标人报出选择工期,招标资料表中将对此作出声明,并规定评审不同工期的办法。 18.2 除下述第18.3款的规定外,希望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选择方案的投标人,应首先按招标文件描述的业主的设计报价,然后再向业主提供为了全面评审其技术选择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价格分析、建议的施工方法以及其他有关的细节。如有技术选择方案,只有符合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递交的技术选择方案,业主才予以考虑。 18.3 如果允许投标人对工程的某些指定部分提供技术选择方案,这部分内容将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中加以说明。 19、标前会议 19.1 如果举行标前会议,投标人的指定代表可按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 19.2 会议的目的旨在澄清疑问、解答该阶段可能提出问题。 19.3 投标人须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一星期,以书面形式或电报向业主提交问题。对于迟交的问题可能无法在会上回答,但问题和答复将按下述条款的规定寄送各投标人。 19.4 会议纪要,包括所有的问题及答复和会后准备的所有的答复将迅速提供给所有已获得招标文件的购买人。由于标前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9.1款中列的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只能由业主按照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以补遗书的方式进行,而不以标前会议纪要的形式发出。 19.5 不出席标前会议不能作为投标人不合格的理由。 20、投标书的形式和签署 20.1 投标人须按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准备一份投标书正本,其中包括投标书格式和投标书附录,并清楚标明“正本”。另外投标人还应提交招标资料表中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清楚标“副本”。如果正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书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擦不掉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本可采用复印件形式),并由投标人根据第5.1(a)或5.2(c)规定的正式授权的个人或几个人签署。凡有增加或修正的页,均应由一位或几位投标书签字人进行小签。 20.3 全套标书应无涂改、遗漏或增加,除非这些修正由一个或几个投标书签字人小签。 20.4 与投标书和授予合同后合同的履行相关的佣金和报酬(如有),应按投标书格式第7段的要求填写有关资料。 D.投标书的递交 21、投标书的密封与标志 21.1 投标人应将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信封中,并在信封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所有这些信封都应密封在一个外信封中。 21.2 内信封和外信封应 (a) 标明招标资料表中提供的业主的地址; (b) 标明招标资料表中写明的合同名称和合同号;并 (c) 提供一个不要在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前开封的警示标识。 21.3 除第21.2款要求的标记外,内信封还应标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使依据第23条被宣布为迟交投标书的投标书能不开封退回投标人,并满足下述第24条的要求。 21.4 如果外信封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业主将不对错误放置和提前开封负责。如果外信封显示了投标人的身份,业主将不保证投标书递交的匿名性,但这不作为拒绝标书的理由。 22、投标截止期 22.1 投标书应由业主在第21.2款规定的地址、不迟于招标资料表日期中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收到。 22.2 在特殊情况下,业主可自行以按第11条规定的补遗书的形式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原截止日期前,业主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23、迟到的标书 23.1 业主在第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标书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24、投标书的修改、替代、与撤回 24.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书以后,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书,但业主须在投标截止日前收到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 24.2 投标书的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第21条的规定加以备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外信封和内信封上适当标明“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 24.3 除24.2和29.2款规定外,投标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书。 24.4 除第24.2款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期与第16条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书,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依据第17.7款予以没收。 E.开标与评标 25、开标 25.1 在投标人指定代表出席的情况下,业主将在招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日期和地点开标,其中包括依第24条递交的撤回和修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5.2 标明“撤回”和“替代”的信封将被首先开封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已递交了一封可接受的撤回通知函的投标书将不予开封。 25.3 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包括任何选择报价或偏离)、折扣、投标书修改和撤回、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与否,以及其它业主认为合适的内容均将在开标时予以宣布。所有标明“修改”的信封将被开封,其中递交的适当内容将被宣读。除第23条规定的迟到的标书外,开标时不应废除任何投标书。 25.4 业主将准备开标记录,包括按25.3款规定的公布的内容。 25.5 未在开标时开封和宣读的投标书,不论情况如何不能进入进一步的评审。 26、过程保密 26.1 在宣布中标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书的有关资料和推荐中标的有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投标人对业主的评审或授标工作施加影响的任何努力,均可能导致其投标书被拒绝。 27、投标书的澄清 27.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业主可自行要求任何投标人澄清其投标书,包括单价分析表。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或电报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对价格或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凡属业主在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则不在此列。 27.2 自开标之日至合同授予期间,如果任何投标人希望就其投标书的有关事宜与业主联系,必须以书面的方式进行。 27.3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业主的评标、投标书审查和授标决定的努力,均可能导致其投标书被废除。 28、投标书的检查与相应性的确定 28.1 在详细评标前,业主确定各投标书是否(a)符合世行合格性的标准;(b)被适当签署;(c)提供要求的投标保函;(d)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e)提交了业主为据第28.2款确定其响应性而需其提供的所有澄清材料和/或证明文件。而且,如果被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据第15.5款可能要求其递交的证明材料。 28.2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书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范相符,无重大偏离和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a)对工程的范围、质量、工程的实施产生重大的影响;(b)对合同中规定业主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c)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按合理价格提交了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8.3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业主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重大偏离或保留使之符合要求。 29、错误的修正 29.1 业主应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书,按下列原则改正其错误: (a)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 (b) 当单价同该行的数量和单价的乘积的总额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业主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该行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29.2 业主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的金额。在投标人的同意下,修正后的金额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金额,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依第17.7(b)款的规定予以没收。 换算为单一货币 选择方案1:应与第15条选择方案A共同使用 30、为评标换算为单一货币 30.1 为了比较各投标书,根据第29款修正,投标报价应首先以投标人依第15.3款写明的汇率,换算为不同支付币别的相应金额。 30.2 业主将投标报价中应支付的各种货币的金额(不包含暂定金额,但包括有竞争性的计日工)换算为; (a) 业主所在国的货币,并应以招标资料表中为进行此种换算而指定的机构,于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公布的卖出价汇率进行换算,或者 (b) 将外币支付部分的金额,按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国际报刊在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公布的卖出价汇率,换算为一种招标资料表中指定的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货币,如美元;再按招标资料表中为上述第30.2(a)款进行类似换算而指定的机构,以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公布的卖出价汇率,将业主所在国的货币换算为那种广泛使用的货币。 第30条选择方案A结束 选择方案2:应与第15条选择方案B共同使用 30、为评标换算为单一货币 30.1 业主将投标报价中应支付的各种货币的金额(不包含暂定金额,但包括有竞争性的计日工)换算为: (a) 业主所在国的货币,并应以招标资料表中为进 行此种换算而指定的机构,于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公布的卖出价汇率进行换算;或者 (b) 以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国际报刊于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公布的卖出价汇率,将外汇需求部分换算为一种招标资料表中指定的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货币,如美元;再按招标资料表中为上述第30.1(a)款进行类换算而指定的机构,于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公布的卖出价汇率,将业主所在国的货币换算为那种广泛使用的货币。 选择方案B结束 31、投标书的评价与比较 31.1 业主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8条确定为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评价与比较。 31.2 在评价与比较时,业主将对投标价格进行下述调整,确定每一份投标书的评标价格: (a) 按照第29条修改错误; (b) 在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扣除暂定金额和不可预见费(如果有的话),但应包括具有竞争性标价的计日工; (c) 将上述(a)、(b)的金额按第30条的规定换算为单一货币; (d) 具有满意的技术和/或财务效果的其它可量化、可接受的变更、偏离或其它选择报价,其投标价应进行适当的调整; (e) 如果招标资料表中允许并规定了调价方法,应对投标人报的不同工期进行调价; (f) 如果本合同与其它合同被同时招标(第13.2款),投标人为授予一个以上合同而提供的折扣应计入评标价。 31.3 业主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更、偏离或选择性报价的权力。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变更、偏离或其它因素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31.4 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1.5 如果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书与工程师对合同拟实施的工程细目的成本估算严重不平衡或支付前置,业主可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任何或所有细目提供详细的价格分析,以证明其报价与建议的施工方法和支付计划相一致。经过价格分析并考虑到估算的合同支付计划,业主可要求投标人以其自己的费用,将第37条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提高到足以保护业主由于中标人违约而引起的财务损失的程度。 国内优惠 32、国内优惠 32.1 如果招标资料表中有规定,国内投标人可能会享受到国内优惠,此时本条款将适用。 32.2 国内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以证实他们的投标书在与其它没资格享受优惠的投标书比较时满足下述标准,有资格享受百分之七点五(7.5%)的国内优惠。+ 32.3 国内投标人应该满足下列条件: (a) 对于独立投标人 (i)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ii) 被中国公民拥有超过50%的所有权; (iii) 没有将除暂定金额外的百分之十(10%)以上的合同价分包给国外承包人; (b) 对于国内投标人的联营体: (i) 联营体每一成员应满足上述32.3(a)(i)(ii); (ii)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iii) 没有将除暂定金额外的百分之十(10%)以上的合同价分包给国外承包人; 32.4 实行优惠时,应采用下列步骤: (a) 在按第31.2款(c)将投标价换算为单一货币后,将响应性投标书分为下面两组: (i) A组:分别满足上述第32.2款和第32.3款要求的国内投标人和联营体提交的投标书; (ii) B组:所有其它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 (b) 仅为了进一步评价和比较投标,相当于百分之七点五(7.5%)的投标价格(按本须知第31 2款(a)、(b)、(c)和可能适用的(f)的规定调整后)的金额将被加到B组各投标评标价中。 32.5 所有选择方案,无论是被邀请或允许的,都将按第18条的规定单独评审,并按第32.4款规定决定是否享受国内优惠。 F.合同授予 33、授标 33.1 以第34条为条件,业主将把合同授予投标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据第31条和32条确定为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只要此投标人被视为(a)据第3.1款的规定是合格的;(b)据第5条规定是有资格的。 33.2 如果据第13.2款,本合同是按组合投标(合同包)招标的,则最低评标价应与拟同时授予的其它合同的评估一起确定,这时要计入投标人为被授予一个以上合同所提供的组合标折扣。 34、业主和招标公司接受任何投标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4.1 尽管有本须知第33款的规定,业主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35、中标通知书 35.1 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业主将以电传、传真或电报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并以挂号信的形式确认其投标被接受。在该信中(以下和在合同条款中称为“中标通知书”)应给出业主对承包人按合同实施、完成本工程及修复缺陷的支付总额(以下和在合同条款中称为“合同价格”)。 35.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5.3 在中标人根据ITB37款提交履约保函后,业主应立即通知未中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并根据ITB17款向未中标人退回投标保函。 35.4 在发出中标通知后,未中标人以书面形式希望知道其未中标的原因,业主将以书面形式答复。 3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6.1 在中标的投标人被通知中标的同时,业主会将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格式,连带其它双方达成的协议寄给投标人。 36.2 在收到此合同协议书二十八(28)天内,中标人应签署此协议书,并连同履约保证金一并送还业主。 36.3 一旦完成第36.2款的工作,业主应通知其他未中标人,他们的投标书没有被接受,并按第17.6款的规定尽快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7、履约保证金 37.1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二十八(28)天内,中标人应按招标资料表和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式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可使用第9章中提供的格式,也可使用其他为业主可以接受的格式。 37.2 如果招标资料表中规定,中标人应提供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它应该 (a) 由投标人选择或是由业主所在国的银行开具,或是由国外银行通过在业主国的一家往来银行开具;或者 (b) 经过业主事先批准,由一家国外银行直接开具。 37.3 如果招标资料表中规定,中标人也可提供担保书作为履约保证金,它应由一家中标人选择并且为业主接受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开具 37.4 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36和37条的规定,将构成对合同的违约,业主有理由废除授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寻求可能从合同中得到的补偿。业主可以寻求将合同授予名列第二的投标人。 38、争端审议委员会 38.1 争端审议办法是争端审议委员会或争端审议专家将在招标资料表中确定。业主和中标人将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程序选择争端审议委员会或争端审议专家。 39、腐败和欺诈行为 39.1 世行要求借款人(包括世行贷款的受益人)以及投标人、供货人、承包人,无论是在采购还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世行贷款项下的合同均能保持最高的道德水准。根据此项政策,世行: (a) 为本条款定义了如下名词: (i)“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为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品的行为。 (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进程或合同的执行而隐瞒事实从而对借款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在投标截止之前或之后)旨在使投标价格建立在人为的无竞争性的水平并使借款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得到利益的串通行为。 (b)将拒绝将本合同授予此投标人,如果世行认定被推荐的投标人介入了腐败或欺诈行为; (c)将宣布此投标人在一个不定期或定期的时间内将不能被授予世行贷款的合同,如果该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在世行贷款的合同中介入了腐败或欺诈行为。 39.2 而且,投标人应注意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第II部分专用条款第26.2款和63.5款的规定. 第 3 章 招标资料表 招标资料表 下述关于本工程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工程说明: 湖北****公路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1期共分11个合同段,具体如下: 合同号 起讫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备注 SME1 K0+000~K10+100 10.105 路基工程 桥涵工程、 隧道工程、 交叉工程、 防护工程、 排水工程、 绿化工程。 SME2 K10+100~K20+000 9.897 SME3 K20+000~K29+480 9.502 SME4 K29+480~K38+965 9.485 汉江特大桥、 龚家垭隧道(1.508km) SME5 K38+960~K47+970 9.001 界碑关隧道(1.038km) SME6 K47+970~K58+346.954 10.379 火车岭隧道(1.388km) SME7 K58+644.791~K71+800 13.155 SM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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