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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号:17C1059
招标项目编号:0611-BZ1700401214A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肿瘤研究所布草洗涤
采购人:重庆市肿瘤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五、投标保证金 4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
七、投标有关规定 6
八、联系方式 6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7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7
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7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8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8
二、报价要求 8
三、洗涤服务质量承诺 9
四、付款方式 10
五、知识产权 10
六、其他 10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 11 -
一、资格审查 - 11 -
二、评标方法 - 12 -
三、评标标准 - 13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14 -
五、废标条款 - 15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16 -
一、投标人 - 16 -
二、招标文件 - 16 -
三、投标文件 - 16 -
四、开标 - 18 -
五、评标 - 18 -
六、定标 - 18 -
七、中标通知书 - 19 -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 19 -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 20 -
十、交易服务费 - 21 -
十一、签订合同 - 21 -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1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2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22 -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25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27 -
一、经济文件 - 29 -
二、服务文件 - 32 -
三、商务文件 - 34 -
四、其他 - 37 -
五、资格文件 - 41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名称)的委托,对重庆市肿瘤研究所布草洗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接采购人通知于2017年10月12日暂停采购,现接采购人通知拟重新启动,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2年)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服务期
重庆市肿瘤研究所布草洗涤
200
4
1
2年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200万/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洗涤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具有城市排水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12月28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8日17:00(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递交《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邮箱)。
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5楼大厅财务处换取发票。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江支行(行号:1)
账 号:31023047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微型企业承诺书”)(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18年1月18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1或账户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9: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1: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江支行(行号:1)
账 号:95588531
账户2: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
账 号:3941404521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首次将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人,应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规定办理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登记。“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进行下载,咨询电话:(在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登记过的,可不再进行登记)。
3.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分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备查。
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肖友东 周媛媛
邮 编:400023
电 话: 677073509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
(二)采购人:重庆市肿瘤研究所
联系人:邓凤麟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2年)
中标人
数量(名)
服务期(年)
重庆市肿瘤研究所布草洗涤
200
1
2
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说明:本篇 “※”标注的为需实质性满足的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本次布草洗涤服务招标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重庆市肿瘤研究所医用被服、手术巾单等布草的洗涤。
(二)布草洗涤的服务质量标准
1.一般布草(被服类)及手术布草投标人在24小时内送还采购人,工作服及毛毯、棉衣类物品在48-72小时送还采购人。如果未按时送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每发生一次扣当月洗涤费用2000元。返洗率要求低于5%,如果反洗率大于5%,则反洗率每超过1%,扣除当月洗涤费用1%。
2.种类、质地不同的布草经洗涤后,各部位洁净、整洁,漂洗后的白色布草不泛黄、泛灰;彩色的布草亮度、色彩自然。无缩水、褪色、色花、跳纱、起毛等现象。
3.洗涤后无明显污渍。衣物纽扣、饰物及其他附件完整。
4.烫熨自然平整、不留皱痕。
5.床上用品在180天至240天,巾单类物品在120天至150天的使用期内洗涤后无明显的破损和变色。因洗涤造成布巾类物品破损的,应当进行织补。织补使用的原材料与织补物的质地、颜色、密度和花纹应基本一致,无抽缩或鼓痕现象。造成损坏或丢失的,按织物进购价格进行赔偿。布类物品达到自然使用寿命无法再使用的,由采购人及时报废并补充。
※6.投标人严格按照《〈医院消毒管理规范〉》、《〈重庆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提供服务。受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污染的布类采购人应特别注明,便于投标人单独处理与洗涤。所有洗涤后的布类物品细菌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因污染造成的事故由投标人负责。
7.交付运输时,布类物品应折叠整齐、包装规范。发送物品单位、数量、品种准确无误。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说明:本篇“※”标注的为需实质性满足的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
合同生效后2年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重庆市肿瘤研究所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种类、质地不同的布类物品经洗涤后,各部位达到洁净、整洁柔软,漂洗后的白色布类物品不泛黄、泛灰;彩色布类物品亮度、色彩自然。无明显缩水、褪色、色花、跳纱、起毛等现象。
2.洗涤后无污渍。衣服纽扣、饰物及其它附件完整。
3.熨烫自然平整、不留皱褶。
4.床上用品在180天至240天,巾单类物品在120天至150天的使用期内洗涤无明显破损和变色,因洗涤造成布草类物品破损的,应当进行织补。织补使用的原材料与织补物的质地、颜色、密度和花纹应基本一致,织补后的部分与原织物的质地、颜色、密度和花纹应基本一致,无抽缩或鼓痕现象。布类物品达到自然使用寿命无法再使用的,由甲方及时报废及补充。
5.投标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管理规范》、《重庆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返洗率控制在5%以内,并严格执行洗涤服务承诺(见第三篇第三点)。受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污染的布类甲方应特别注明,便于乙方单独处理与洗涤。所有洗涤后的布类物品细菌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因污染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6.交付运输时,布类物品应折叠整齐,包装规范。发送物品单位、数量、品种准确无误,移交前发生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按布草种类进行分项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医院平均每日业务量
品目
数量
投标单价
被 套
350
大 单
285
枕 套
288
夏装白大褂
50
冬装白大褂
50
工作服上
60
工作服下(裤)
60
病员衣
135
病员裤
105
中 单
107
手术衣
120
洗手衣
205
洗手裤
205
大包布
300
小包布
180
孔 巾
110
治疗巾
380
夹中单(大桌布)
30
大剖腹单(开大单)
30
夏凉被
5
窗 帘
5
值班被套
25
值班大单
25
值班枕套
25
围 帘
8
(单位:件:以采购人确认实际数量结算)
三、洗涤服务质量承诺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中有关织物消毒的规定对所承接的医用布类进行洗涤消毒,以确保洗涤质量。
2.中标人严格按照采购人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收送上门并清点交接。若因长时间停水、停气或其他原因造成本厂不能洗涤,中标人负责求助其他洗涤厂进行洗涤,确保洗涤质量,按时交货,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只按合同价支付。遇停电,公司有2台千瓦发电机,可确保生产连续运行。
3.对各种被服、布类进行洗涤、熨烫、折叠、缝补等,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需要。
4.严格操作规程和分类洗涤制度,防止交叉感染。严格做到传染病人布类、普通病人布类、手术布类、工作服及值班被服分开洗涤;有色与无色布类分开洗涤。
5.需特殊处理的布类按要求使用特殊剂进行处理。
6.保证洗涤物品的消毒质量,使用规定的含氯、含氧消毒剂进行消毒,并根据不同织物制定相应的蒸汽消毒温度。
7.保证洗涤后的物品无污渍。
8.保证洗涤后的物品无破损、开线、纽扣脱落及腰袢扭曲等现象。
9.因操作不慎而造成的布类损坏、遗失的,应作相应赔偿。
10.每月做一次客户访问,并请客户填写《洗涤质量与服务满意度征询意见表》签字后返回,以便不断提高洗涤质量和服务质量。
四、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5%,在合同签订前五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缴纳给采购人。合同完全履行后由采购人在一周内无息退还。中标人若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造成违约或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全部不退还。
(二)采购人将医用被服、手术巾单等布类物品等按双方约定的价格委托中标人洗涤。采购人以双方认可的价目表作为付费标准,以采购人确认实际产生的洗涤数量向中标人支付费用,费用于次月 10日前结算(法定假日顺延)。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人的工资、福利及保险、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夜班等费用),其工人与采购人没有任何劳务关系,中标人派到采购人工作的员工按相关政策所应享受的相关工资、福利、各种保险等待遇由中标方考核自行发放,如发生劳资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5分,其中:5分为政策性加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服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30%)
3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2
服务部分60%
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
8
1.管理制度细化、可操作性强,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2.本项目的员工招募、培训上岗、培养教育、日常管理等制度健全方案切实可行,优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应答的得0分。
3.劳保用品、工作服装配备,优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应答的得0分。
人员配备
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管理类似医院洗涤服务管理三年以上经验的得2分,不满足的得0分。
提供所在公司证明文件
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
4
1.制定清洁洗涤工作的考评实施细则,优得1分,一般得0.5得0分;
2.有切实可行的工作交接、进场方案、优得1分,一般得0.5得0分;
3.有科学合理的内部质量监管方案,优得1分,一般得0.5得0分;
4.有预防物业管理与服务局部或全部停摆、员工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优得1分,一般得0.5得0分。
物理隔离屏障及专用隔离洗涤间
9
1.污区和清洁区之间有完全物理隔离屏障的得4分,否则得0分。
2.洗涤场地有专用隔离洗涤间的得5分(有单独的洗涤流程和专用通道),否则得0分。
提供场地照片
额定容量
19
1.所有水洗设备额定容量达到2000kg(含2000 kg)以上的得10分,1000 (含)- 2000kg(不含)得5分,800KG(含)-1000 kg(不含)得2分,低于800KG(不含)的水洗设备额定容量的得0分。
2.具有前进后出卫生隔离式水洗设备,额定容量达到800kg(含800 kg)以上得9分, 500 (含)--800kg(不含)得6分,300 (含)--500kg(不含)得3分,不足300 kg得1分,没有前进后出卫生隔离式水洗设备的得0分。
(前进后出式水洗设备以《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推荐设备为准)
提供已投入设备工具的自有装备清单和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洗涤场地的提供
10
洗涤车间场地在3000m2 (含)及以上的得10分,洗涤车间场地在2000m2(含) —3000m2(不含)得6分,1000m2 (含)—2000m2(不含)得3分,低于1000m2 (不含)得0分。
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方案
8
本项目开始至结束所有的专业化服务细则。优8分,良5分,一般3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3
商务部分(10%)
业绩
7
提供合同业绩(从2015年1月1日到2017年9月30日止):有三甲医院的合同业绩,3家及以上得7分,1家(含1家)-2家得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认证
证书
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得0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政策性加分
(5)
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加2分;
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说明:
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微型企业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微型企业承诺书”)。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缴国库: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电话。
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标人变更
5.1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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