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2、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履行职责。3、每年 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学期开课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中小学应当开设安全教育课,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学生生存自救演习。4、学校可以聘请司法、公安等有关机关、团体的专业人士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治安防范、交通、消防等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5、学校实行门卫制度。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区域。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将非教
2、学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者动物以及受治安管制的枪支、器具带进学校。6、除紧急救助车辆外,未经学校同意,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区和运动区。经允许进入学校区域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道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7、学生应当到校而未到校的,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及时履行监护职责。8、学生需要提前离校的,应当说明理由,经监护人同意,并有班主任或者校长指定人员的签名。9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确保学习或者住宿区域通道畅通,不得封堵安全出。10夜间关闭校门前,学校保卫人员负责巡查学校,确保学校安全。学校夜间巡查每日不得少于两次。11、学校组织文艺、体育、庆典等大
3、型活动,应当申明纪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规定进出活动场所的顺序,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12、学校组织体育教学、竞赛,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游泳、跳水、器械项目的教学、竞赛,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具有专业救护能力的人员现场看护。13、学生有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如实告知学校。学校制作记录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学校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或者心理异常的,及时给予帮助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1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方案,配备救护药品器材,并按照每班至少两人的数额安排教职员工进行全
4、程陪护和管理。15、学校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二)一、总则1. 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营管理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为依法调整本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种关系,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休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岗位,作为公司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负责整个公司的法律工作,指导公司各部门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并根据总经理的授要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的从法律角度对各部门的工作行使监督、审核权。3. 法律顾问根据公司的发展形势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由
5、总经理批准发布后实施,各部门应予以贯彻执行。二、工作方式。1. 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示或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处理本岗位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各种具体事务。2. 接受公司总经理或各部门的法律咨询,经解答、建议、指导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使公司的各项工作合乎法律的要求。三、工作内容1. 代理公司参加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2. 从法律角度参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的制定等内部管理活动。3. 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a. 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b. 草拟、审查、修改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文书;c.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参与公司的有关收购、参股、兼
6、并等资产运作活动。4. 参与处理公司与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涉及法律的事务。5. 在公司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公司整体的法律素质。6. 协助管理部门处理公司内部各种违法乱案件。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则及时处理,尽量减少争议和纠纷。2. 指导为主的原则。除需直接自行办理的工作外,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以提供法律意见为主,不代办包办。3. 法制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4. 保守秘密原则对工作中涉及的公司机密严格保密。5. 合法性与灵活性相结事原则在合法基础上,针对公司工作中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措施。五、附则1. 法律顾问的职权范围包括公司本部的所有下属公司。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